第四卷第一章 論真教會。與她保持合一的責任,她是所有敬虔之人的母親。

第四卷


論聖而公之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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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證。


在前幾卷書中,已經闡述了使徒信經中關於創造主神、救贖主和使人成聖者的三部分。現在,在這最後一卷書中,將論述教會和聖徒相通,或神藉以邀請我們與基督相交並保守我們在其中的外在方法或幫助。


本卷共二十章,可方便地歸納為三個主要部分:一、論教會。二、論聖禮。三、論民政。


第一部分佔據前十三章;但這些章節都可以歸納為四個要點:一、論教會的標誌,或辨識教會的方法,因為與教會保持合一是必要的。這在第一章和第二章中討論。二、論教會的規章或治理。治理的秩序,第三章。原始教會的治理形式,第四章。教皇制中現存的形式,第五章。教皇的首要權,第六章。其篡奪權力的逐漸興起,第七章。三、論教會的權柄。關於教義的權柄,無論是個人所擁有,第八章;還是普遍地如在議會中,第九章。制定法律的權柄,第十章。教會管轄權的範圍,第十一章。四、論教會的紀律。紀律的主要用途,第十二章。紀律的濫用,第十三章。


第二個主要部分,論聖禮,包含三個要點:一、論聖禮總論,第十四章。二、論兩種聖禮詳論。論洗禮,第十五章。論嬰兒洗禮,第十六章。論主餐,第十七章。論褻瀆主餐,第十八章。論五種被錯誤稱為聖禮的儀式,第十九章。


第三個主要部分,論民政。首先總體討論,然後分別討論官長、法律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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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論真教會。與她保持合一的責任,她是所有敬虔之人的母親。


本章分為三部分:一、簡要闡釋信經中關於聖而公之教會和聖徒相通的條款。教會要求我們敬重的理由,第 1-6 節。二、論教會的標誌,第 7-9 節。三、必須堅守聖而公之教會和聖徒相通。駁斥諾瓦田派、再洗禮派和其他分裂主義者在此事上的錯誤,第 10-29 節。


節次。


1. 現在要討論教會。神已將一切信仰和良好秩序所需之物託付給她。本書內容摘要。為何從教會開始。


2. 信經中關於教會的條款應如何理解。為何我們應說「我信教會」,而非「我信入教會」。此條款的宗旨。為何教會被稱為大公(Catholic)或普世(Universal)。


3. 聖徒相通的含義。它是否與聖徒中各種恩賜或民政秩序不符。關於教會和聖徒相通此條款的用途。教會必須是可見的,我們才能與她保持合一嗎?


4. 教會被稱為母親,顯示認識她的必要性。教會之外無救恩。


5. 教會是我們的母親,因為神已將撫養我們在信仰中成長,直到我們達到完全的年齡的仁慈職責託付給她。這種教育方式不可輕視。對我們有兩種益處。這種益處被那些輕視教會牧師和教師的人所破壞。這種輕視者的傲慢被理性和聖經所抑制。為了教會的這種教育,她的兒女被吩咐在聖所中聚集。基督降臨前後教會的濫用。它們的正確用途。


6. 她的事工有效,但並非沒有神的靈。證明此點的經文。


7. 本章第二部分。關於教會的標誌。教會在何種意義上是不可見的。在何種意義上她是可見的。


8. 唯有神認識屬他的人。然而他已賜下標誌來辨識他的兒女。


9. 這些標誌是聖道的事工,以及基督所設立的聖禮的施行。在判斷個人和教會時,不應遵循相同的規則。


##CHAPTER 前言(譯者序)_71

10. 我們絕不可離棄以這些標記為特徵的教會。那些行為與此相悖的人,是背道者,是真理和神家的逃兵,是背棄神和基督的人,是褻瀆奧秘婚姻的人。


11. 這些標記必須更仔細地觀察,因為撒但竭力抹去它們,或使我們背離教會。輕視真教會和順從假教會的雙重錯誤。


12. 即使普遍的信仰告白包含某些腐敗,這也不足以成為離棄有形教會的理由。其中一些腐敗的具體說明。謹慎是必要的。信徒的職責。


13. 某些信徒不道德的生活,並非放棄教會的理由。古代和現代迦他利派(Cathari)在此問題上的錯誤。他們的第一個反對意見。從救主的三個比喻中給予回答。


14. 第二個反對意見。從哥林多教會和加拉太教會的狀況來回答。


15. 第三個反對意見和回答。


16. 這些反對意見的起源。對分裂主義者的描述。奧古斯丁對他們的描繪。關於這些醜聞的虔誠勸告,以及對抗它們的安全補救措施。


17. 第四個反對意見和回答。回答由神的應許所證實。


18. 另一個從基督和神忠僕的榜樣中得到的證實。先知時代教會的樣貌。


19. 基督和使徒及其直接追隨者時代教會的樣貌。


20. 第五個反對意見。回答古代和現代迦他利派(Cathari)以及諾窪天派(Novatians)關於罪得赦免的問題。


21. 第五個反對意見的回答續。藉著罪得赦免,信徒得以永遠留在教會中。


22. 教會的鑰匙正是為確保此益處而賜予的。第五個反對意見的回答摘要。


23. 第六個反對意見,先前由諾窪天派(Novatians)提出,並由再洗禮派(Anabaptists)重新提出。這個錯誤由主禱文駁斥。


24. 第二個回答,基於舊約中的一些例子。


25. 第三個回答,由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和所羅門的經文證實。第四個回答,源自獻祭。


26. 第五個回答,來自新約。一些特殊例子。


27. 一般例子。一段著名的經文。信經的安排。


28. 反對意見:自願的過犯將人排除在教會之外。


29. 諾窪天派(Novatians)最後一個反對意見,基於教會對更嚴重罪行所要求的莊嚴悔改更新。回答。


1. 在上一卷書中,我們已闡明,藉著福音的**信心**,基督成為我們的,我們也得以分享祂所成就的**救贖**和永恆的**得榮耀**。然而,由於我們的無知和怠惰(我還可以加上,我們心智的虛妄)需要外在的幫助,藉此**信心**得以在我們裡面產生、增長並進步,直到其圓滿,神便**俯就**我們的軟弱,增添了這些幫助,並藉著將這寶藏託付給教會,確保了福音的有效宣講。祂設立了牧師和教師,藉著他們的口來**造就**祂的百姓(弗 4:11);祂賦予他們權柄,簡言之,凡有助於**信心**上的聖潔合一和良好秩序的一切,祂都未曾忽略。特別是,祂設立了**聖禮**,我們憑經驗可知,這些**聖禮**在培養和堅固我們的**信心**上極為有用。因為我們被囚禁在身體的牢籠中,尚未達到天使的地位,神便**俯就**我們的能力,以祂奇妙的**護理**提供了一種方法,使我們雖相隔遙遠,仍能親近祂。因此,適當的秩序要求我們首先論述教會、其治理、職分和權柄;其次是**聖禮**;最後是民事政府——同時也要警惕虔誠的讀者,防範**天主教**的腐敗,撒但藉此敗壞了神為我們的**救贖**所設立的一切。我將從教會開始論述,神樂意將祂的兒女聚集到教會的懷抱中,不僅藉著教會的幫助和事工,他們在嬰孩和孩童時期得以餵養,而且藉著教會的母性關懷,他們得以引導,直到長大成人,最終達到**信心**的完全。神所結合的,人不可分開(可 10:9):對那些祂是父親的人,教會也必須是母親。這不僅在律法之下為真,即使在基督降臨之後亦然;因為保羅宣告我們是新耶路撒冷,即屬天耶路撒冷的兒女(加 4:26)。


2. 當我們在信經中宣稱相信教會時,所指的不僅是我們現在所討論的有形教會,也包括神所有的**揀選**者,甚至包括那些已離世的人。因此,所用的詞是「相信」,因為神的兒女與世俗之人,祂自己的羊群與未馴服的群體之間,往往無法觀察到任何區別。介詞「在」(**in**)常被插入,但沒有任何可靠的依據。我承認,這確實是更常見的形式,且有古老的傳統支持,因為《尼西亞信經》在教會歷史中被引用時,確實添加了介詞。然而,我們從早期教父的著作中可以看出,古代毫無爭議地接受的表達方式是相信「教會」(**the Church**),而非「在教會中」(**in the Church**)。這不僅是奧古斯丁和那位不知名的古老作者(其著作《論信經的闡釋》以居普良之名流傳)所使用的表達方式,他們還明確指出,添加介詞會使表達不當,並為此提供了充分的理由。我們宣稱相信神,因為我們的心靈依賴祂為真理,我們的**信心**在祂裡面完全滿足。這不能用在教會身上,正如不能用在罪得赦免或身體復活上。因此,雖然我不願為詞語爭辯,但我寧願堅持正確的形式,因為它更能表達所指的事物,而非採用那些無故模糊意義的詞語。這種表達的目的在於教導我們,儘管魔鬼不遺餘力地摧毀基督的**恩惠**,神的仇敵也以瘋狂的暴力朝同一方向衝擊,但它絕不會被熄滅——基督的寶血絕不會變得貧瘠,無法結出果實。因此,必須同時考慮神的**奧秘揀選**和**內在呼召**,因為唯有祂「認識誰是屬祂的人」(提後 2:19);正如保羅所說,祂將他們如同封印般保守,儘管同時他們也佩戴著祂的徽記,從而與**遺棄**者區分開來。但由於他們人數稀少且受人輕視,隱藏在龐大的人群中,如同穀堆中埋藏的幾粒麥子,因此唯有神才能知曉祂的教會,而祂的**奧秘揀選**構成了教會的基礎。[517]僅僅在思想和意圖上擁抱**揀選**者的數目是不夠的。藉著教會的合一,我們必須理解一種我們確信自己已真正**歸算**其中的合一。因為除非我們與所有其他肢體在基督元首之下聯合,否則未來的產業就沒有希望等待我們。因此,教會被稱為**大公**或**普世**的(奧古斯丁,《書信集》48),因為不可能創造出兩三個教會而不分裂基督;而這是絕不可能的。神所有的**揀選**者在基督裡如此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以至於他們既依賴於一個元首,又彷彿被緊密地結合為一個身體,如同其不同的肢體;藉著在同一位神的靈中,以同一**信心**、盼望和**愛**共同生活,他們真正地合而為一,不僅被呼召承受同一永生產業,而且分享同一位神和基督。因為儘管到處可見的悲慘荒涼可能宣告沒有教會存留,但我們要知道基督的死會結出果實,神奇妙地保守祂的教會,儘管它彷彿隱藏起來。因此,對以利亞說:「但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以色列中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 19:18)。


3. 此外,信經的這一條款在某種程度上也關乎外在教會,即我們每個人都必須與神所有的兒女保持弟兄般的和睦,給予教會應有的權柄,簡言之,行為舉止如同羊群中的羊。因此,又加上了「聖徒相通」的表達;因為這一條款,雖然通常被古代作者省略,但絕不可忽視,因為它極好地表達了教會的特質;就好像說,聖徒在基督的團契中聯合,其條件是神賜予他們的一切福分都彼此相通。然而,這與**恩惠**的多樣性並不衝突,因為我們知道聖靈的恩賜是多樣分配的;這也與民事秩序不衝突,民事秩序允許每個人私下擁有自己的財產,因為為了維護人與人之間的和平,必須存在明確的財產權利。儘管如此,路加所描述的共同體仍然被肯定,他說:「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徒 4:32);保羅也提醒以弗所人:「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弗 4:4)。因為如果他們真正確信神是他們共同的父,基督是他們共同的頭,他們就不能不彼此以弟兄之愛聯合,並互相分享他們的福分。那麼,對我們來說,知道從中獲得什麼益處是至關重要的。因為當我們相信教會時,是為了使我們堅定地確信我們是教會的成員。這樣,我們的**救贖**就建立在如此堅固可靠的基礎上,即使整個世界的結構崩塌,它也無法被摧毀。首先,它與神的**揀選**並存,不能改變或失敗,正如祂永恆的**護理**一樣。其次,它在某種程度上與基督的穩定性聯合,祂絕不會允許祂忠心的追隨者與祂分離,正如祂不會允許自己的肢體被撕裂一樣。我們可以補充說,只要我們留在教會的懷抱中,我們就確信真理會與我們同在。最後,我們感到我們與這些應許有份:「在錫安山和耶路撒冷必有拯救」(珥 2:32;俄 17);「神在其中,城必不動搖」(詩 46:5)。與教會的**相通**對於保守我們在神的團契中是如此有效。在「**相通**」這個詞本身就蘊含著巨大的安慰;因為當我們確信神賜予祂成員的一切都屬於我們時,所有賜予他們的福分都堅固了我們的盼望。但是,為了以這種方式擁抱教會的合一,正如我所說,沒有必要用我們的眼睛看見它,或用我們的手觸摸它。不,正因為它被置於**信心**之中,我們被提醒,無論它何時超出我們的感知,或何時公開顯現,我們的思想都應當專注於它。我們的**信心**並不會因為領悟未知的事物而變差,因為我們在此並非被要求區分**揀選**者和**遺棄**者(這不屬於我們,而只屬於神),而是要在我們心中堅定地確信,所有那些藉著父神的**恩惠**,透過聖靈的功效,與基督有份的人,都被分別出來作為神獨特的產業,而我們既然是其中之一,我們也分享這莫大的**恩惠**。


4. 但既然我們現在的目的是要論述有形教會,[518] 讓我們從她「母親」這個單一的稱謂中學習,認識她何等有用,甚至何等必要,因為除了她將我們懷胎生下,用她的乳房餵養我們,簡言之,將我們置於她的照管和治理之下,直到我們脫去必死的肉體,變得像天使一樣(太 22:30),否則沒有其他進入生命的方式。因為我們的軟弱不允許我們離開這學校,直到我們終其一生都作為學生。此外,在教會之外,無法指望罪得赦免,也無法指望**救贖**,正如以賽亞書和約珥書所見證的(賽 37:32;珥 2:32)。以西結書也贊同他們的見證,他宣告:「他們必不列在我百姓的會中,也不記錄在以色列家的冊上」(結 13:9);反之,那些轉向培養真正敬虔的人,則被說成將他們的名字銘刻在耶路撒冷的公民之中。因此,詩篇中說:「耶和華啊,你恩待你的百姓,求你記念我,開你的救恩眷顧我,使我得見你選民的福樂,因你國民的歡喜而歡喜,與你的產業一同誇耀」(詩 106:4, 5)。藉著這些話語,神的父性**恩惠**和屬靈生命的特殊證據被限定在祂獨特的百姓之中,因此,離棄教會總是致命的。


5. 但讓我們繼續全面闡釋這一觀點。保羅說我們的救主「升上高天,為要充滿萬有。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直到我們眾人在**信心**上和對神兒子的認識上都達到合一,得以長大成人,達到基督豐滿身量的程度」(弗 4:10-13)。我們看到,神雖然能在一瞬間使祂的百姓完全,卻選擇不以其他方式,而只藉著教會的教導來使他們長大成人。我們看到這樣做的方式被表達出來;天上教義的宣講被託付給牧師。我們看到所有人都無一例外地被帶入相同的秩序中,使他們能以溫順和受教的心靈,讓自己被為此目的所設立的教師所引導。以賽亞早已將此作為基督國度的特徵:「至於我,我與你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加在你身上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的口,並你後裔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這是耶和華說的」(賽 59:21)。因此,凡拒絕教會之手神聖地提供給他們的靈魂屬靈糧食的人,都應當因飢餓和饑荒而滅亡。神將**信心**注入我們心中,但這是藉著祂福音的工具,正如保羅提醒我們的:「**信心**是從聽道來的」(羅 10:17)。神保留維持**信心**的能力,但正如保羅也宣告的,祂藉著福音的宣講將**信心**產生並展開。為此,祂在古時樂意在聖所舉行神聖聚會,使**信心**上的合一能藉著祭司口中發出的教義得以培養。那些宏偉的稱謂,例如聖殿被稱為神的安息之所、祂的聖所、祂的居所,以及祂被說成住在基路伯之間(詩 32:13, 14;80:1),其目的無非是為了使天上教義的事工獲得尊重、愛戴、敬畏和尊嚴,否則一個微不足道的人類外表可能會在相當程度上損害其尊嚴。因此,為了教導我們,那盛在瓦器裡的寶藏是無價之寶(林後 4:7),神親自顯現,並作為這項制度的創始者,要求在祂自己的制度中承認祂的同在。因此,在禁止祂的百姓留意交鬼的、行巫術的和其他迷信之後(利 19:30, 31),祂補充說,祂將賜予足以滿足一切的——即祂絕不會讓他們沒有先知。因為,正如祂沒有將祂古時的百姓交給天使,而是在地上興起教師來執行真正天使般的職責一樣,祂也樂意在今日藉著人的方式教導我們。但正如古時祂不只局限於律法,還增添了祭司作為解釋者,百姓可以從他們口中詢問祂的真意,所以今日祂不僅要我們專心閱讀,還設立了教師來幫助我們。這有雙重益處。因為,一方面,當我們聽從祂的僕人如同聽從祂自己時,祂藉著奇妙的考驗證明我們的順服;另一方面,祂顧及我們的軟弱,樂意藉著解釋者以人的方式對我們說話,這樣祂就能吸引我們歸向祂,而不是用祂的雷聲將我們嚇跑。這種親切的教導方式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多麼合適,所有敬虔的人都清楚,因為神聖的威嚴理所當然地使他們心生敬畏。


那些認為教義的權威因被召教導之人的微不足道而受損的人,暴露了他們的忘恩負義;因為在神賜予人類的許多高貴稟賦中,最顯著的一項是,祂竟然樂意將人的口舌奉獻給祂的服事,使祂自己的聲音在他們口中被聽見。因此,我們不應拒絕順服地接受祂命令和口中所傳講的**救贖**教義;因為,儘管神的能力不受外在手段的限制,但祂卻將我們限制在祂通常的教導方式中,當狂熱者拒絕遵守這種方式時,他們就會陷入許多致命的陷阱。驕傲、挑剔或競爭,使許多人說服自己,他們可以藉著私下閱讀和默想而充分受益,從而輕視公共聚會,並認為講道是多餘的。但是,既然他們盡其所能地鬆開或撕裂了合一的神聖紐帶,他們沒有一個人能逃脫這種不敬虔分離的公正懲罰,反而被有害的錯誤和最污穢的妄想所迷惑。因此,為了使**信心**的純粹簡樸在我們中間興盛,我們不應拒絕使用這種敬虔的操練,神藉著祂的設立表明這是必要的,並且祂如此高度推薦它。即使是最傲慢的人,也沒有人敢說我們應該對神充耳不聞,但在所有時代,先知和虔誠的教師都必須與不敬虔的人進行艱難的鬥爭,這些人的悖逆無法順服藉著人的口舌和事工受教的軛。這就好像他們要摧毀神在教義中向我們展示的印記一樣。信徒古時被吩咐在聖所尋求神的臉(詩 105:4)(這項命令在律法中屢次重複),沒有其他原因,只因為律法的教義和先知的勸勉對他們來說是神的活生生的形象。因此,保羅宣告,在他的講道中,神的榮耀在耶穌基督的臉上閃耀(林後 4:6)。那些樂於在教會中製造分裂的背道者,就如同他們想把羊群趕出羊圈,扔進狼口一樣,是更可憎的。我們應當根據我們從保羅那裡引用的經文,持守教會只能藉著外在的宣講來**造就**,並且聖徒之間沒有其他紐帶可以維繫,只能藉著一致同意遵守神在祂教會中為學習和進步所設立的秩序。為此目的,正如我所說,古時在律法之下,信徒被吩咐要聚集到聖所;因為當摩西談到神的居所時,他同時稱之為神名的所在,祂將記錄祂名的地方(出 20:24);這清楚地教導說,若沒有敬虔的教義,就無法使用它。毫無疑問,大衛也因同樣的原因,以極大的心靈苦楚抱怨,他因敵人的暴虐殘酷而無法進入會幕(詩 84)。對許多人來說,這種抱怨似乎是幼稚的,彷彿被排除在聖殿之外,只要享受其他娛樂,就沒有遭受多大損失,也沒有失去多少樂趣。然而,大衛卻為這一次剝奪而哀嘆,這使他充滿焦慮和悲傷,折磨他,幾乎毀滅他。他這樣做是因為信徒沒有什麼比這種幫助更看重的了,藉著這種幫助,神逐漸將祂的百姓提升到天上。因為必須注意的是,祂總是藉著祂教義的鏡子向聖潔的列祖顯現自己,使他們的知識是屬靈的。因此,聖殿不僅被稱為祂的臉,而且為了消除一切迷信,也被稱為祂的腳凳(詩 132:7;99:5)。在此,**信心**的合一得以幸福地實現,當所有的人,從最高到最低,都渴望歸向元首。外邦人以不同意圖為神建造的所有聖殿,都只是對祂敬拜的褻瀆——猶太人也陷入了這種褻瀆,儘管沒有那麼粗俗。司提反在以賽亞的話中以此責備他們,他說:「其實至高者並不住人手所造的殿,正如先知所說:『天是我的座位』等等」(徒 7:48)。因為神唯獨藉著祂的話語使聖殿合法使用。當我們在沒有祂命令的情況下輕率地嘗試任何事情時,立即從一個錯誤的原則出發,我們就會引入外來的虛構,藉此邪惡無限蔓延。薛西斯在術士的建議下焚燒或拆毀了所有希臘的廟宇,這是輕率的,因為他認為神,萬物都應當自由開放地歸於祂,卻被牆壁和屋頂圍住是荒謬的,彷彿神不能以某種方式降臨到我們這裡,使祂靠近我們,卻又不改變祂的位置,也不受世俗手段的影響,而是藉著一種載體,將我們提升到祂自己的天上榮耀,那榮耀以其浩瀚充滿萬物,並高於諸天。


6. 此外,由於目前對於事工的功效存在巨大爭議,有些人過度誇大其尊嚴,另一些人則錯誤地主張,當我們認為牧師和教師能穿透人心和思想,以糾正前者的盲目和後者的剛硬時,這就將神聖靈獨有的特權轉移給了凡人;因此,有必要將這場爭論置於其應有的基礎上。藉著仔細留意那些神,即宣講的創始者,將祂的聖靈與宣講連結並應許帶來益處的經文,以及那些神將自己與外在手段分離,獨自宣稱**信心**的開始和整個過程都歸於祂的經文,雙方的論點將迎刃而解。第二位以利亞的職責,正如瑪拉基所宣告的,是「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瑪 4:6)。基督宣告祂差遣使徒是為了從祂的勞苦中結出果實(約 15:16)。彼得簡要地定義了這果實是什麼,他說我們是從不能朽壞的種子重生的(彼前 1:23)。因此,保羅誇耀說,他藉著福音生了哥林多人,他們是他使徒職分的印記(林前 4:15);此外,他的事工不是字句的事工,只在耳邊響起,而是聖靈的有效作為賜給了他,使他的教義不致徒然(林前 9:2;林後 3:6)。在這個意義上,他也在別處宣告他的福音不是在乎言語,而是在乎能力(帖前 1:5)。他也肯定加拉太人是藉著聽**信心**之道而領受了聖靈(加 3:2)。簡言之,在幾處經文中,他不僅使自己成為神的同工,而且將賜予**救贖**的職責歸於自己(林前 3:9)。所有這些話,他當然絕不是為了將任何一點歸於自己而說的,正如他在別處簡要解釋的:「為此,我們也不住地感謝神,因為你們聽見我們所傳神的道,就領受了,不以為是人的道,乃以為是神的道。這道實在是神的,並且運行在你們信主的人心中」(帖前 2:13)。又在另一處說:「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加 2:8)。而他對傳道人所允許的,從其他經文來看也是顯而易見的。「所以,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神」(林前 3:7)。又說:「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其實不是我,乃是神的**恩惠**與我同在」(林前 15:10)。這些經文確實有必要牢記在心,因為神將心智的啟迪和心靈的更新歸於自己,提醒我們,人若將其中任何一部分歸於自己,就是褻瀆。然而,凡順服地聽從神所設立的傳道人的人,都會從其有益的結果中得知,神樂意採用這種教導方式是有充分理由的,並且祂將信徒置於這種謙卑的軛下也是有充分理由的。


7. 我認為,關於我們所觀察到的有形教會,應當形成何種判斷,從上述內容中應已足夠清楚。我曾指出,聖經以兩種方式談論教會。有時,當聖經談論教會時,指的是在神面前真實存在的教會——即只有那些藉著**收養**的恩賜成為神的兒女,並藉著聖靈的**成聖**成為基督真正肢體的人,才能被接納進入的教會。在這種情況下,它不僅包含居住在地上的聖徒,也包含從世界之初就存在的所有**揀選**者。通常,教會這個名稱也指散佈在世界各地的人類整體,他們宣稱敬拜獨一的神和基督,藉著**洗禮**被引入**信心**;藉著領受主餐宣稱在真教義和**愛**中合一,同意持守主的話語,並遵守基督為宣講這話語所設立的事工。在這個教會中,混雜著大量的**偽善**者,他們除了名義和外表之外,與基督毫無關係:有野心勃勃、貪婪、嫉妒、說人壞話的人,也有一些生活不潔的人,他們被容忍一段時間,要麼是因為他們的罪行無法合法確立,要麼是因為沒有始終遵守應有的嚴格紀律。因此,正如必須相信**無形教會**([519] 唯獨神的眼目可見)一樣,我們也被吩咐要尊重這個就人而言被稱為教會的群體,並培養與它的**相通**。


8. 因此,由於認識教會對我們至關重要,主便以某些標記,可謂是象徵,來區分它。誠然,認識屬祂的人是神的特殊**特權**(prerogative),正如保羅在前面引用的經文(2 Tim. 2:19)中所宣告的。毫無疑問,這項**護理**(Providence)是為了抑制人類的魯莽,因為日常經驗不斷提醒我們,神的隱秘**預旨**(Decree)遠超我們的理解。因為即使那些看似最墮落、完全絕望的人,也因祂的良善而被召回生命;而那些看似最穩固的人卻常常跌倒。因此,正如奧古斯丁所說:「關於神隱秘的**預定**(Predestination),外面有許多羊,裡面也有許多狼」(August. Hom. in Joan. 45)。因為祂認識並標記了那些既不認識祂也不認識自己的人。至於那些公開佩戴祂徽章的人,唯有祂的眼目能看清他們之中誰是真誠聖潔的,並能**聖徒蒙保守**(Perseverance)到底,唯有這才是**救贖**(Redemption)的完成。另一方面,主預見到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有必要知道誰應被我們視為祂的兒女,因此祂在這件事上**俯就**(Accommodation)了我們的能力。但由於在此並不需要完全的確定性,祂便以**愛心判斷**(judgment of charity)取而代之,藉此我們承認所有藉著**信心**(Faith)的告白、行為的端正以及參與聖禮,與我們一同承認同一位神和基督的人,都是教會的成員。[520] 至於祂身體的知識,由於祂知道這對我們的**救贖**(Redemption)更為必要,祂便以更確鑿的標記將其啟示給我們。


9. 因此,教會的形狀便顯明並清晰地呈現在我們眼前。無論我們在哪裡看見神的道被真誠地宣講和聆聽,無論我們在哪裡看見聖禮按照基督的設立而施行,我們都不能懷疑神的教會在那裡確實存在,因為祂的應許絕不會落空:「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Mt. 18:20)。但為了對此主題有一個清晰的總結,我們必須按以下步驟進行:普世教會是由萬國中召集而來的大眾,他們雖然分散且彼此相距遙遠,卻在同一真理的**神聖教義**(divine doctrine)上達成一致,並藉著共同宗教的紐帶連結在一起。如此,它包含各個地方教會,這些教會根據人類社會的需要,存在於不同的城鎮和鄉村,以致每個教會都理所當然地獲得教會的名稱和權柄;它也包含個別的信徒,他們藉著宗教信仰的告白而被視為屬於這些教會,儘管他們實際上是教會的**外人**(aliens),但尚未被公開決議逐出。然而,在判斷個人和教會的方式上,存在著細微的差異。因為在實踐中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那些我們認為不完全配得上信徒團契的人,我們卻應當將他們視為弟兄,並因教會在基督身體中容忍和包容他們的普遍共識,而將他們視為信徒。對於這樣的人,我們不會以我們的投票認可他們為教會成員,但我們會讓他們保留在神子民中的位置,直到他們被合法地剝奪。至於整體而言,我們必須有不同的感受;如果他們擁有道的**事工**(ministry),並尊重聖禮的施行,他們無疑有權被歸入教會,因為這些事肯定會產生有益的結果。因此,我們既維護普世教會的合一性(惡意者總是急於分裂),也不否認按情況需要分佈的合法聚會應有的權柄。[521]


10. 我們曾說,辨識教會的標記是道的宣講和聖禮的遵守,因為這些在任何地方都不能不藉著神的祝福而產生果效並興盛。我並非說道的宣講之處果效會立即顯現;而是說在每個被接受並有固定居所的地方,它都會始終如一地展現其功效。無論如何,當福音的宣講被恭敬地聆聽,且聖禮不被忽視時,教會的面貌便會在那時毫無欺騙或含糊地顯現,任何人都不能肆意蔑視其權柄,或拒絕其勸誡,或抵制其忠告,或嘲弄其懲戒,更不能背叛她,破壞她的合一(參見第二章第一、十節,第八章第十二節)。因為主如此看重祂教會的**團契**(communion),以致所有頑固地疏遠任何維持祂道和聖禮真實**事工**(ministry)的基督徒團體的人,祂都視為宗教的**背叛者**(deserters)。祂如此高度推薦教會的權柄,以致當其被侵犯時,祂認為自己的權柄也受損。因為賦予教會的稱謂「神的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1 Tim. 3:15)具有不小的分量。保羅藉這些話暗示,為防止真理在世上滅亡,教會是其忠實的守護者,因為神樂意藉著教會的工具來保守祂道的純粹宣講,並向我們展現自己如同父母,以屬靈的滋養餵養我們,並提供一切有助於我們**救贖**(Redemption)的事物。此外,當教會被稱為基督所揀選並分別為聖的配偶,「沒有玷污、皺紋等類的病」(Eph. 5:27),又被稱為「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Eph. 1:23)時,這就賦予了教會不小的讚美。由此可見,背叛教會就是否認神和基督。因此,更需要警惕這種不義的分裂;因為我們藉此盡力破壞神的真理,就理應被祂憤怒的雷霆徹底擊碎。沒有任何罪行比褻瀆和背信地破壞神的獨生子所**俯就**(Accommodation)與我們締結的神聖婚姻更為惡劣。


11. 因此,讓我們將這些標記銘記於心,並在主面前加以衡量。撒旦最熱衷的莫過於破壞和抹去其中一個或兩個標記——有時是刪除和廢除這些標記,從而破壞教會真實而純正的區分;有時是使它們受到輕蔑,從而將我們捲入公然背叛教會的行為。正是由於它的詭計,純粹的道之宣講在數個世紀中消失了,而現在,它以同樣不誠實的目的,努力推翻**事工**(ministry),然而基督在祂的教會中如此安排,若**事工**(ministry)被移除,整個建築物就必倒塌。那麼,當我們甚至考慮脫離那個顯現出主認為足以表徵祂教會的記號和徽章的聚會時,這種試探是多麼危險,甚至致命啊!我們看到在這兩方面應當多麼謹慎。為了不被教會的名稱所欺騙,每個自稱教會的聚會都必須像**試金石**(Lydian stone)一樣接受檢驗。如果它在道和聖禮中持守主所設立的秩序,就不會有欺騙;我們可以安全地給予它教會應有的榮譽:另一方面,如果它沒有道和聖禮,我們就必須同樣小心避免這種欺騙,就像我們在另一方面避免驕傲和自負一樣。


12. 當我們說純粹的道之**事工**(ministry)和純粹的聖禮施行是可靠的保證和憑據,以致我們可以在每個同時存在這兩者的團體中安全地認可一個教會時,我們的意思是,只要這些仍然存在,我們就絕不應拋棄它,儘管它可能充滿許多其他方面的過失。不,即使在道和聖禮的施行中,也可能潛入一些缺陷,這些缺陷不應使我們脫離其**團契**(communion)。因為所有真理教義的要點並非處於相同地位。有些是如此必要以致必須被認識,所有人都必須將它們視為固定而無疑的宗教本質:例如,神是獨一的,基督是神,是神的兒子,我們的**救贖**(Redemption)依賴於神的**憐憫**(mercy),諸如此類。另一些則是在教會之間存在爭議的主題,它們並不破壞**信心**(Faith)的合一;因為如果一個人,沒有任何爭競或固執己見的精神,認為靈魂離開身體後飛往天堂,而另一個人,不冒險對居所妄下斷言,卻確信它與主同在,這為何會被視為教會之間分裂的理由呢?[522] 使徒的話是:「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什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Phil. 3:15)。他豈不是充分暗示,對於這些並非絕對必要的事項上的意見分歧,不應成為基督徒之間分裂的理由嗎?誠然,最好的情況是完全一致,但既然沒有人不被某種無知的迷霧所籠罩,我們就必須要麼根本沒有教會,要麼原諒那些在不違反宗教實質和不喪失**救贖**(Redemption)的情況下,可能無知的事物中的錯誤。然而,在此我無意庇護哪怕是最小的錯誤,彷彿我認為藉著奉承或縱容來助長它們是正確的;我所說的是,我們不應因每個微小的差異而放棄一個教會,只要它保留了健全而無損的教義,其中包含著敬虔的**救贖**(Redemption),[523] 並持守主所設立的聖禮的使用。同時,如果我們努力改革那些令人不悅的事物,我們就是在履行職責。保羅的話就是這個意思:「若有別的坐著的得了啟示,那先說話的就當閉口」(1 Cor. 14:30)。由此可見,教會的每個成員,根據其所領受的**恩惠**(Grace)程度,都被賦予了公共造就的職責,只要這是在得體和有秩序的情況下進行的。換句話說,我們既不能放棄教會的**團契**(communion),也不能在其中擾亂和平與紀律,當它們被妥善安排時。[524]


13. 我們對行為上的不完美應當給予更大的寬容。在此,跌倒的危險極大,撒旦用盡一切詭計來誘捕我們。因為總有一些人,被一種虛假的絕對聖潔觀念所充滿,彷彿他們已經成為某種**空中靈體**(aërial spirits),[525] 輕蔑所有他們看到仍帶有人性殘餘的人。古時的**迦他利派**(Cathari)和**多納圖派**(Donatists)就是如此被迷惑的。現今的一些**再洗禮派**(Anabaptists)也是如此,他們自以為取得了更高的進步。另一些人則在這方面犯罪,並非出於那種瘋狂的驕傲,而是出於不加思索的熱心。他們看到在那些聽聞福音的人中,所結的果子與教義不符,便立刻斷定那裡不存在教會。這種冒犯確實有其根據,而且在這個最不幸的時代,我們給予了太多這樣的機會。我們無法為我們可惡的怠惰開脫,主不會讓它不受懲罰,祂已經開始嚴厲地懲罰我們了。因此,我們這些因放蕩的邪惡而傷害軟弱良心的人有禍了!然而,我們所說的那些人也反過來犯罪,因為他們不知道如何為自己的冒犯設定界限。因為在主需要**憐憫**(mercy)的地方,他們卻省略了,並沉溺於過度的嚴厲。他們認為沒有完全純潔和正直行為的地方就沒有教會,於是他們因憎恨邪惡而脫離了真正的教會,卻以為自己在逃避不敬虔者的**團契**(company)。他們聲稱神的教會是聖潔的。但為了讓他們同時明白教會包含善惡的混合,讓他們聽聽我們救主所說的那個比喻,祂將教會比作一張網,捕獲了各種魚,但直到被帶上岸才被分開。讓他們聽聽,教會被比作一塊田地,種下了好種子,卻因仇敵的詭計而混雜了稗子,直到收穫被收進穀倉才得以清除。最後,讓他們聽聽,教會是一個打穀場,收集的麥子隱藏在糠秕之下,直到被簸箕和篩子清理乾淨,最終被存入穀倉。如果主宣告教會將會因被眾多惡人所累而存在缺陷,直到審判日,那麼尋找一個完全沒有瑕疵的教會是徒勞的(Mt. 13)。


14. 他們大聲疾呼,說無法容忍那像瘟疫一樣到處橫行的罪惡。如果使徒的觀點也適用於此呢?在哥林多教會中,犯錯的不是少數人,而是幾乎整個團體都受到了污染;不僅僅是一種罪,而是多種罪,而且這些罪並非微不足道的錯誤,其中有些甚至是可憎的罪行。不僅道德敗壞,教義也腐敗。這位聖潔的使徒,換句話說,這位天上聖靈的工具,教會藉著他的見證而興衰的人,他採取了什麼行動呢?他尋求與他們分離嗎?他將他們從基督的國度中剔除嗎?他用最終的**咒詛**(anathema)雷霆般地擊打他們嗎?他不僅沒有做這些事,反而承認並宣稱他們是基督的教會,是聖徒的團體。如果教會仍然存在於哥林多,那裡嫉妒、分裂和爭競盛行;那裡爭吵、訴訟和貪婪猖獗;那裡公然認可一種連外邦人也會憎惡的罪行;那裡保羅的名字(他們本應像尊敬父親一樣尊敬他)被傲慢地攻擊;那裡有些人嘲笑死人復活,儘管整個福音都必須隨之倒塌;那裡神的恩賜被用於野心,而非**愛心**(charity);那裡許多事情做得既不得體也無秩序:[526] 如果教會仍然存在於那裡,僅僅因為道的**事工**(ministration)和聖禮沒有被拒絕,誰敢否認那些連這些罪行十分之一都無法歸咎於他們的人,其教會的稱號呢?我問,那些如此嚴厲對待現今教會的人,會如何對待加拉太人呢?他們幾乎已經放棄了福音(Gal. 1:6),然而在他們中間,同一位使徒仍然找到了教會?[527]


15. 他們還反駁說,保羅嚴厲斥責哥林多人容許一個惡劣的罪犯留在他們的**團契**(communion)中,然後提出一個普遍的判斷,宣告與生活不潔的人連飯都不可吃(1 Cor. 5:11, 12)。他們在此驚呼:如果連普通的飯都不可吃,又怎能吃主的餅呢?我承認,如果狗和豬被允許進入神的兒女中間,那將是極大的恥辱;更何況,如果基督的神聖身體被褻瀆給他們。而且,確實,當教會管理得當時,他們不會容忍惡人在他們中間,也不會不加區別地讓配得和不配得的人參與那神聖的筵席。但由於牧師並非總是勤奮警醒,有時也比他們應有的更為寬容,或者因故無法像他們所希望的那樣嚴格行事;結果是,即使是公然的惡人也並非總是從聖徒的**團契**(fellowship)中被排除。我承認這是一種惡習,我無意減輕其嚴重性,因為保羅在哥林多人身上嚴厲斥責了它。但即使教會失職,也並不意味著每個個人都必須自行決定分離的問題。我並不否認虔誠的人有責任避免與惡人的一切私人交往,不以任何自願的紐帶與他們糾纏;但避開惡人的**團契**(society)是一回事,因憎恨他們而放棄教會的**團契**(communion)又是另一回事。那些認為與惡人一同領受主的餅是褻瀆的人,在這方面比保羅更為嚴格。[528] 因為當他勸勉我們要有純潔和聖潔的**團契**(communion)時,他並非要求我們審查他人,或每個人都審查整個教會,而是要求每個人審查自己(1 Cor. 11:28, 29)。如果與不配得的人**團契**(communicate)是不合法的,保羅肯定會命令我們注意,在整個身體中沒有任何一個個體會因其不潔而玷污我們,但現在他只要求每個人審查自己,這表明即使有些不配得的人與我們一同出現,對我們也沒有害處。他隨後又補充說:「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他沒有說對他人,而是說對自己。這是公正的;因為接納或排除的權利不應留給個人的決定。對此點的認知,若無適當秩序便無法行使,正如稍後將更詳細說明,屬於整個教會。因此,將任何個人因他人的不配得而視為被玷污是不公正的,因為他既不能也不應阻止那人參與**團契**(communion)。


16. 然而,即使是好人有時也會受到這種不加思索的**公義**(righteousness)熱心的影響,儘管我們會發現這種過度的嚴厲更多是驕傲和虛假聖潔觀念的結果,而非真正的聖潔本身及其真正的熱心。因此,那些最積極,可謂是引導人脫離教會的領袖,大多沒有其他動機,只是藉著輕視所有其他人來展現自己的優越性。因此,奧古斯丁說得好且明智:「既然虔誠的理性與教會紀律的方式應當特別關注聖靈在和平的聯絡中的合一,使徒吩咐我們要藉著彼此忍耐來持守(因為如果我們不持守,藥物的應用不僅是多餘的,而且是有害的,因此證明它不是藥物);那些壞兒子,並非出於憎恨他人的罪惡,而是出於對自己爭競的熱心,試圖完全拉走,或至少分裂那些被他們名聲的光芒所迷惑的軟弱弟兄,他們驕傲自大,充滿傲慢,陰險誹謗,動盪不安,卻以嚴厲的假象為藉口,使自己不顯得缺乏真理之光,並將聖經中吩咐(在顧及真誠的愛與和平的合一的前提下)藉著適度的治療來糾正弟兄過錯的事,扭曲為褻瀆的分裂和排斥的目的」(August. Cont. Parmen. cap. 1)。他對虔誠和溫和的人的建議是,仁慈地糾正他們能糾正的,並耐心忍受他們不能糾正的,在愛中哀嘆和悲傷,直到神要麼改革或糾正,要麼在收穫時拔除稗子,並揚去糠秕(Ibid. cap. 2)。願所有敬虔的人都努力裝備自己這些武器,以免他們自以為是**公義**(righteousness)的堅定熱心捍衛者,卻背離了天國,而天國是唯一的**公義**(righteousness)之國。因為神樂意讓祂教會的**團契**(communion)維持在這個外在的社會中,任何因憎恨不敬虔者而破壞這個社會紐帶的人,都走上了一條下坡路,其中他面臨著與聖徒**團契**(communion)隔絕的巨大危險。讓他們反思,在一個龐大的身體中,有許多人可能逃過他們的注意,但在主眼中卻是真正**公義**(righteous)和無辜的。讓他們反思,在那些看似有病的人中,有許多人遠非樂於或自滿於自己的過錯,他們時不時被對主的嚴肅敬畏所喚醒,渴望更大的正直。讓他們反思,他們無權因一個行為而判斷一個人,因為最聖潔的人有時也會犯最嚴重的錯誤。讓他們反思,在道的**事工**(ministry)和聖禮的參與中,聚集教會的力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不會因一些不敬虔之人的過錯而喪失其所有功效。最後,讓他們反思,在評估教會時,神的判斷比人的判斷更有力量。


17. 既然他們也爭辯說教會被稱為聖潔是有充分理由的,那麼就有必要思考它所超越的聖潔是什麼,以免我們拒絕承認任何教會,除非它是完全完美的,結果卻根本沒有教會。誠然,正如保羅所說,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Eph. 5:25-27)。然而,事實是,主每天都在撫平它的皺紋,擦去它的斑點。由此可見,它的聖潔尚未完全。因此,教會的聖潔是:它每天都在進步,但尚未完全;它每天都在前進,但尚未達到目標,這將在其他地方更詳細地解釋。因此,當先知預言:「那時,耶路撒冷必聖潔,外邦人不再從其中經過」;——「那裡必有大道,稱為聖路;污穢人不得經過」(Joel 3:17; Isa. 35:8),我們不應理解為教會成員中沒有任何瑕疵:而只是他們全心全意地渴望聖潔和完全的純潔:因此,他們尚未完全達到的純潔,因神的**恩惠**(kindness),被歸於他們。儘管這種聖潔存在於人類中的跡象過於稀少,我們必須明白,自世界開始以來,主從未沒有祂的教會,直到萬物最終完成之時也絕不會沒有。[529] 因為儘管一開始,全人類都因亞當的罪而被敗壞和污染,但祂總是從這種被污染的群體中分別出一些器皿歸於尊貴,以致沒有一個時代會缺乏祂**憐憫**(mercy)的經驗。祂藉著確鑿的應許宣告了這一點,例如:「我與我所揀選的人立了**聖約**(Covenant),向我的僕人大衛起了誓:我必堅立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建立你的寶座直到萬代」(Ps. 89:3, 4)。「耶和華揀選錫安,願意作為自己的居所,說:這是我永遠安息之所;我要住在這裡」(Ps. 132:13, 14)。「耶和華如此說: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月亮星宿夜間發亮,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耶和華說,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不再作我的國民」(Jer. 31:35, 36)。


18. 在這一點上,基督自己、祂的使徒,以及幾乎所有的先知,都為我們提供了榜樣。以賽亞、耶利米、約珥、哈巴谷等人,以可怕的描述哀嘆耶路撒冷教會的弊病。在百姓、官長和祭司中,腐敗盛行到如此程度,以致以賽亞毫不猶豫地將耶路撒冷比作所多瑪和蛾摩拉(Isa. 1:10)。宗教部分被輕視,部分被篡改,而在道德方面,我們到處看到盜竊、搶劫、背信、謀殺和類似罪行的記載。然而,先知們並沒有因此為自己建立新的教會,也沒有建立新的祭壇來獻上單獨的祭物,而是無論他們的同胞如何,他們都反思到主已將祂的道託付給他們,並設立了當時敬拜祂的儀式,他們便向祂伸出潔淨的雙手,儘管身處不敬虔者的**團契**(company)之中。當然,如果他們認為這樣會沾染任何污穢,他們寧願死一百次,也不會讓自己被拖到那裡。因此,沒有什麼能阻止他們分離,除了渴望維護合一。但如果聖潔的先知們不覺得有義務因著許多嚴重罪行(不是一兩個人的,而是幾乎全體百姓的)而脫離教會,那麼如果我們僅僅因為所有人的生活不符合我們的判斷,甚至不符合基督徒的信仰告白,就擅自脫離教會的**團契**(communion),我們就太過自大了。


19. 那麼,基督和使徒的時代是怎樣的呢?然而,法利賽人絕望的**不敬虔**(impiety),以及到處盛行的放蕩**淫亂**(licentiousness)的風氣,都未能阻止他們與百姓一同使用相同的神聖儀式,並在同一座聖殿中舉行公共宗教活動。為什麼會這樣呢?正是因為他們知道,那些以純潔良心參與這些神聖儀式的人,絕不會因惡人的**團契**(society)而受到玷污。如果有人對先知和使徒的教導不為所動,至少也應當尊重基督的權威。因此,居普良說得好:「雖然教會中可見稗子或不潔的器皿,這並不是我們自己脫離教會的理由;我們必須努力使自己能成為麥子;我們必須盡力,盡我們所能,成為金器或銀器。但打破瓦器只屬於主,祂被賜予鐵杖:沒有人可以僭越唯獨屬於聖子之事,並認為自己足以用人的判斷來揚場、清除糠秕,並分離所有的稗子。這種墮落的熱心所自以為是的,是驕傲的固執和褻瀆的自負」(Cyprian, Lib. 3 Ep. 5)。因此,這兩點都應被視為確定不移的:第一,任何自願放棄一個宣講神之道並施行聖禮的教會之**外在團契**(external communion)的人,都沒有藉口;第二,儘管有少數人或許多人的過錯,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在那裡正當地在神所設立的禮儀中宣認我們的**信心**(Faith),因為虔誠的良心不會因他人的不配得而受損,無論他是牧師還是個人;而且神聖的儀式對於聖潔正直的人來說,其純潔和有益性並不會因同時被不潔之人處理而減少。


20. 他們的嚴峻與驕傲甚至變本加厲。他們拒絕承認任何不潔淨到最微小瑕疵的教會,並對那些勸勉信徒長進、教導他們一生在罪的重擔下呻吟並尋求赦免的健全教師感到不滿。因為他們聲稱這樣會使信徒偏離完全。我承認我們不應軟弱或冷淡地催促達到完全,更不應停止催促;但我認為,在我們仍在旅途中時,讓我們的思想充滿對完全的自信,這是魔鬼的詭計。因此,在信經中,罪的赦免被恰當地附於對教會的信仰之後,因為只有那些作為教會公民和家屬的人才能獲得赦免,正如我們在先知書中所讀到的(賽 33:24)。因此,首先應當建造天上的耶路撒冷,神隨後樂意在那裡抹去所有歸向祂之人的罪孽。然而,我說教會必須首先被建造;這並非說沒有罪的赦免就沒有教會,而是因為主只在聖徒的相通中應許祂的憐憫。因此,我們進入教會和神國的第一步是藉著罪的赦免,沒有它,我們就與神沒有聖約,也沒有聯合。因為祂藉著先知如此說:「那日我必為他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地上的昆蟲立約;又必折斷弓、刀、爭戰,從地上除滅,使他們安然躺臥。我必聘你永遠歸我;我必以公義、公平、慈愛、憐憫聘你歸我」(何 2:18, 19)。我們看到主如何藉著祂的憐憫使我們與祂和好。同樣在另一處,祂預言祂曾因憤怒而分散的百姓將再次被聚集:「我必潔淨他們一切的罪孽,就是他們向我所犯的罪孽」(耶 33:8)。因此,我們加入教會團契的入門,是藉著洗禮的象徵,教導我們除非藉著祂的恩惠,我們的污穢被預先洗淨,否則我們無法進入神的家。


21. 主不僅藉著罪的赦免一次性地揀選並接納我們進入教會,而且藉著同樣的方式在其中保守和護衛我們。因為如果我們所領受的赦免之後再無用處,那對我們有何益處呢?所有敬虔之人都能作證,如果主的憐憫只賜予一次,那將是徒勞和虛假的;因為沒有人一生中不自覺有許多需要神憐憫的軟弱。的確,主將這恩賜特別應許給祂的家屬並非沒有原因,祂命令每天向他們傳達同樣的和好信息也並非徒然。因此,既然我們一生都帶著罪的殘餘,如果不是藉著神不斷赦免我們罪孽的恩惠來維繫,我們就無法在教會中停留片刻。另一方面,主已呼召祂的百姓進入永恆的救恩,因此他們應當確信罪的赦免隨時預備。因此,讓我們確信,如果我們被接納並嫁接到教會的身體中,罪的赦免已經賜予,並且每天藉著基督的功勞和聖靈的成聖,在神的慷慨中賜予我們。


22. 為了將這祝福賜予我們,教會已被賦予鑰匙(太 16:19;18:18)。因為當基督吩咐使徒並授予赦罪的權柄時,祂不僅意圖讓他們赦免那些從不敬虔轉向基督信仰之人的罪;而且,祂意圖讓他們在信徒中持續執行這職分。保羅教導這一點,他說和好的使職已託付給教會的牧者,使他們能不斷地奉基督的名勸勉百姓與神和好(林後 5:20)。因此,在聖徒的相通中,我們的罪藉著教會的事工不斷地被赦免,當長老或監督——那些被託付此職分的人——藉著福音的應許,在公開和私下(視情況需要)堅固敬虔的良心,使其對赦免和饒恕抱有希望。因為有許多人因其軟弱而需要特別的安撫,保羅聲明他不僅在公開聚會中,而且挨家挨戶地為基督的恩惠作見證,個別提醒每個人救恩的教義(徒 20:20, 21)。這裡有三點需要注意。第一,神的兒女無論擁有何等聖潔,總是在一個條件下:只要他們活在必死的身體中,就不能沒有罪的赦免而站在神面前。第二,這恩惠是教會所特有的,除非我們持續在教會的相通中,否則我們無法享受它。第三,它藉著教會的牧者和牧師賜予我們,無論是在福音的宣講中還是在聖禮的施行中,而這正是主賜予信徒群體的鑰匙權柄特別彰顯之處。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應當將尋求罪的赦免視為自己的責任,只在主所安置之處尋求。關於與紀律相關的公開和好,我們將在適當的地方討論。


23. 但既然我所說的那些狂熱分子試圖剝奪教會這唯一的救恩之錨,良心就必須更堅定地抵禦這種有害的觀點。古代的諾瓦圖派(Novatians)曾以這種教義攪擾教會,但在我們這個時代,一些再洗禮派(Anabaptists)與諾瓦圖派無異,他們也陷入了同樣的狂妄幻想。因為他們聲稱,在洗禮中,神的百姓被重生為一種純潔如天使般的生活,不受任何肉體污穢的玷污。但如果一個人洗禮後犯罪,他們就只給他留下神不可饒恕的審判。簡而言之,對於那些在領受恩惠後墮落的罪人,他們不給予任何赦免的希望,因為他們不承認除了我們初次重生時的赦免之外還有其他罪的赦免。然而,儘管沒有任何謊言比這更清楚地被聖經駁斥,但由於這些人找到了欺騙的手段(正如古時的諾瓦圖也曾有許多追隨者),讓我們簡要地說明他們是如何狂妄,以致毀滅自己和他人。首先,既然聖徒們奉主命令每天重複這禱告:「免我們的債」(太 6:12),他們就承認自己是債務人。他們也並非徒然祈求;因為主只吩咐他們祈求祂將賜予的。不,當祂宣告整個禱告將蒙祂父垂聽時,祂以一個特別的應許印證了這赦免。我們還奢求什麼呢?主要求祂的聖徒一生不斷地認罪,並應許赦免。那麼,將他們從罪中豁免,或者當他們跌倒時將他們完全排除在恩惠之外,是何等傲慢呢?那麼,祂吩咐我們饒恕七十個七次的是誰呢?不正是我們的弟兄嗎?(太 18:22)祂為何如此吩咐,不正是為了讓我們效法祂的憐憫嗎?因此,祂赦免不僅一次或兩次,而是每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的過犯,感到驚恐,並嘆息著呼求祂時,祂就赦免。


24. 幾乎從教會的最初開始說起:列祖們受了割禮,被接納參與聖約,無疑也藉著他們父親的教導在公義和正直上受了訓練,然而他們卻密謀殺害兄弟。這罪行連最墮落的強盜也會憎惡。最終,他們被猶大的勸說軟化,將他賣掉;這也是不可容忍的殘忍。西緬和利未對示劍的兒子們進行了邪惡的報復,這報復也受到他們父親的譴責。流便以可憎的淫慾玷污了他父親的床。猶大在尋求行淫時,與他的兒媳婦犯了違背自然律的罪。然而,他們非但沒有從選民中被除名,反而被提升為選民的首領。再說大衛呢?當他坐在公義的寶座上時,他以何等不義的方式,藉著流無辜人的血,為盲目的情慾開路?他已經重生,並作為一個重生的人,從主那裡獲得了卓越的認可。但他犯下了連外邦人也會感到震驚的罪行,卻仍然獲得了赦免。且不提這些具體例子,律法和先知書中所有關於神憐憫的應許,都是證明主樂意赦免祂百姓過犯的證據。因為摩西為何應許一個未來的時期,當那些背叛的百姓將歸向主時?「那時,耶和華你的神必憐恤你,將你所分散到各國的被擄之人招聚回來」(申 30:3)。


25. 但我不願開始一個永無止境的列舉。先知書充滿了類似的應許,向一個被無數過犯所覆蓋的百姓提供憐憫。有什麼罪行比背叛更嚴重呢?它被稱為神與教會之間的離婚,然而,藉著祂的良善,它被克服了。他們說:「人若休妻,妻離他而去,作了別人的妻,前夫豈能再歸回她呢?那地豈不大大玷污了嗎?但你與許多所愛的人行淫,還可以歸向我嗎?這是耶和華說的。」「背道的以色列啊,回來吧!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必不使我的怒氣臨到你們,因為我是慈愛的,這是耶和華說的,我必不永遠存怒」(耶 3:1, 12)。的確,宣告「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的人,不可能有不同的感受;「所以你們當回轉,得以存活」(結 18:23, 32)。因此,當所羅門獻殿時,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讓在那裡為赦罪所獻的禱告蒙垂聽。「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們發怒,將他們交給仇敵,擄到仇敵之地,或遠或近;他們若在擄到之地回心轉意,在擄他們之地懇求你說:我們有罪了,我們悖逆了,我們作惡了;他們若在擄他們之地盡心盡性歸向你,又向你所賜給他們列祖之地,向你所選擇的城,向我為你名所建造的殿禱告,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為他們伸冤,赦免得罪你的百姓,赦免他們一切的過犯」(王上 8:46-50)。神在律法中命定每日獻祭贖罪也並非徒然。如果祂沒有預見到祂的百姓將不斷受罪的疾病困擾,祂絕不會設立這些補救措施。


26. 基督的降臨,彰顯了恩惠的豐盛,難道剝奪了信徒祈求赦罪的特權嗎?如果他們得罪了主,難道就得不到任何憐憫嗎?如果說舊約時代為聖徒不斷預備的赦罪之神聖寬容,現在卻被宣告已取消,那豈不是說基督來不是為了救恩,而是為了毀滅祂的百姓嗎?但如果我們相信聖經清楚宣告,唯獨在基督裡,主的恩惠和慈愛才完全顯現,祂憐憫的豐盛才傾瀉而出,神與人之間的和好才得以成就(多 2:11;3:4;提後 1:9, 10),那麼我們就不應懷疑我們天父的慈愛非但沒有被切斷或削減,反而更加豐盛。這方面的證據也並不缺乏。彼得曾聽我們的救主宣告,凡在人面前不認祂名的,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彼得卻在一夜之間三次不認祂,而且不是沒有咒罵;然而他並未被拒絕赦免(可 8:38)。那些在帖撒羅尼迦人中行為不檢點的人,雖然受到責備,但仍被邀請悔改(帖後 3:6)。甚至連行邪術的西門也沒有被推入絕望。彼得反而勸他抱有希望,因為彼得邀請他訴諸禱告(徒 8:22)。


27. 我們該如何解釋,有時整個教會都捲入最嚴重的罪行,而保羅非但沒有將他們交給毀滅,反而仁慈地將他們解救出來?加拉太人的背道並非輕微的過錯;哥林多人的罪孽更難以原諒,他們中間盛行的不義更多,且同樣嚴重,然而兩者都沒有被排除在主的憐憫之外。不,那些在不潔和淫亂上比其他人犯更多罪的人,甚至被明確邀請悔改。主的聖約依然存在,而且將永遠不可侵犯,這聖約是祂與真正的所羅門基督及其肢體莊嚴立定的,其言如下:「他的兒女若離棄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若犯我的律例,不守我的誡命;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但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詩 89:30-33)。簡而言之,信經的編排本身就提醒我們,罪的赦免始終存在於基督的教會中,因為在教會被建立之後,罪的赦免隨之而來。


28. 有些人比較有見識,看到諾瓦圖的教義在聖經中被如此清楚地駁斥,他們不認為所有的過錯都不可饒恕,而是指那些人明知故犯、自願違背律法的罪。這樣說的人只允許赦免那些因無知而犯的罪。但是,既然主在律法中命令為信徒的自願之罪獻上一些贖罪祭,又為無知之罪獻上另一些贖罪祭(利 4),那麼,不為自願之罪提供任何贖罪,是何等悖謬呢?我認為沒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了:基督的一次獻祭足以赦免信徒的自願之罪,主已藉著肉體的祭物作為象徵來證明這一點。那麼,大衛對律法如此熟悉,怎能以無知為藉口呢?大衛每天都在懲罰他人的謀殺和姦淫,難道他不知道這些罪行有多嚴重嗎?列祖們難道認為殺害兄弟是合法的行為嗎?哥林多人難道進步如此之少,以至於想像神喜悅淫蕩、不潔、姦淫、仇恨和紛爭嗎?彼得在受到如此仔細的警告之後,難道不知道背棄他的主是何等嚴重的罪嗎?因此,當神的憐憫如此仁慈地顯現時,我們不要因自己的惡意而關閉這扇門。


29. 我並非不知道,古代作家將信徒每日蒙赦免的罪理解為因肉體軟弱而潛入的輕微過失,而他們認為當時對更嚴重罪行所要求的正式悔改,不應像洗禮一樣重複。這種觀點不應被視為他們希望使那些從初次悔改中墮落的人陷入絕望,或輕視那些過失,彷彿它們在神面前無足輕重。因為他們知道聖徒常常因不信而跌倒,偶爾會說出多餘的誓言,有時會怒火中燒,甚至爆發公開的謾罵,此外還受其他惡行的困擾,這些惡行在很大程度上冒犯了主;但他們這樣稱呼是為了區分它們與那些屬於教會管轄範圍、並造成許多醜聞的公開罪行。他們在赦免那些犯下需要教會懲戒行為的人時所遇到的巨大困難,並非因為他們認為從主那裡獲得赦免很困難,而是他們希望藉著這種嚴厲來阻止他人倉促陷入那些因其罪過而將他們與教會團契隔絕的罪行。然而,主的道,在此應當是我們唯一的準則,它確實規定了更大的節制,因為它教導說,紀律的嚴格不應延伸到使受惠者(紀律應特別為其設計)被悲傷所壓倒(林後 2:7),正如我們上面已更詳細地討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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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第一章 論真教會。與她保持合一的責任,她是所有敬虔之人的母親。 第四卷第一章    論真教會。與她保持合一的責任,她是所有敬虔之人的母親。 Reviewed by 尼希米計畫 on 4/09/2026 Rating: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