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53

 【以賽亞書 53:1-12(合和本)】

1 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 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2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 像根出於乾地。 他無佳形美容; 我們看見他的時候, 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3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 多受痛苦,常經憂患。 他被藐視, 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 我們也不尊重他。

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 背負我們的痛苦; 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 被上帝擊打苦待了。

5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 為我們的罪孽壓傷。 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 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6 我們都如羊走迷; 各人偏行己路;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7 他被欺壓, 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 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 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 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 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 從活人之地被剪除, 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9 他雖然未行強暴, 口中也沒有詭詐, 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 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10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 使他受痛苦。 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 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 便心滿意足。 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 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12 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 與強盛的均分擄物。 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 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 他卻擔當多人的罪, 又為罪犯代求。



1. 誰會相信我們的報告呢?本章的劃分,或者說支離破碎,應當被忽略;因為它本應從前一章的第十三節開始,這些話語應與前文連接。先知在此處彷彿在講述中途停頓;因為他先前曾說,基督的名將被廣傳,並將向未知的國家顯明,然而其外觀卻如此卑微,以至於這些事可能看似虛構,他便打斷了講述,驚呼「沒有人會相信這些事。」同時,他描述了自己的悲傷,因為人們如此不信,以至於拒絕他們的救恩。


因此,這是一位聖潔的抱怨,出自一位希望基督被所有人認識的人,然而他卻看到很少人相信福音,因此他呻吟並呼喊:「誰會相信我們的報告呢?」因此,讓我們與先知一同呻吟和抱怨,當我們看到自己的勞苦無益時,讓我們感到悲痛,並在神面前抱怨;因為敬虔的傳道人若要忠實地完成他們的工作,就必須深受感動。以賽亞宣告,很少人會順服基督的福音;因為當他驚呼「誰會相信這傳講呢?」他指的是在那些聽見福音的人中,幾乎百分之一的人才會成為信徒。


他不僅僅是為自己說話,而是代表所有教師。因此,儘管神賜予許多傳道人,但很少人會持守他們的教義;那麼,當沒有傳道人時,又會發生什麼事呢?我們是否會驚訝於那裡盛行著極大的盲目呢?如果耕耘過的土地不結果子,我們又能從未經耕耘的貧瘠土壤中期待什麼呢?然而,信徒人數稀少並不會減損基督福音的任何價值;信徒的少量也不會削弱其權威或遮蔽其無限的榮耀;相反地,這奧秘的崇高正是它在世上難以獲得信任的原因。它被視為愚蠢,因為它超越了所有人類的理解能力。


耶和華的膀臂向誰(字面意思:在誰身上)顯露呢?在第二句中,他指出信徒人數如此稀少的原因。這是因為沒有人能來到神面前,除非藉著聖靈非凡的啟示。認為「膀臂」一詞是指基督,在我看來是個錯誤。它指出了信徒稀少的原因;那就是,他們無法憑藉自己悟性的敏銳來領會。這是一段重要的經文,約翰和保羅都引用它來達到這個目的。「耶穌雖然在他們面前行了許多神蹟,他們還是不信他,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他說:


「主啊,誰信了我們的報告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約翰福音 12:37, 38)


保羅說:「但他們不都信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誰信了我們的報告呢?」(羅馬書 10:16)他們兩人都宣告,如果早已預言的事發生了,就沒有理由感到驚訝;他們這樣做是為了消除可能因那個民族的背叛而引起的冒犯,那個民族本應承認基督,卻頑固地抵擋他。


以賽亞不僅包括他那個時代的人,也包括直到世界末日的所有後代;因為只要基督的統治持續,這就必須應驗;因此,信徒應當藉著這段經文來抵禦這種醜聞。這些話駁斥了那些認為信心是每個人都能掌握的無知之人,因為傳講對所有人都是普遍的。儘管所有人都蒙召得救是顯而易見的,但先知明確指出,如果沒有聖靈的特殊恩賜伴隨,外在的聲音是無效的。而這種差異從何而來呢?不正是來自神隱秘的揀選嗎?其原因隱藏在祂自己裡面。


2. 然而,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這節經文指的是先前所說的,基督起初在人面前沒有任何威嚴或外在的顯赫;但在神面前,他卻會被高舉,並受人尊崇。由此我們看到,我們不能憑人的眼光判斷基督的榮耀,而必須憑信心辨識聖經對他的教導;因此,「在祂面前」這個詞組在此與人類的感官形成對比,因為人類的感官無法理解那崇高的偉大。先知在(以賽亞書 11:1)中使用了幾乎相同的比喻,他說:「必有一枝從耶西的本(樹幹)出來」;因為大衛家就像一棵枯乾的樹幹,其中沒有活力,也沒有美觀可見,因此在那裡不被稱為王室,而是「耶西」,一個沒有名聲的名字。先知在此只補充說:


在乾旱之地;他藉此表示基督生長的能力不會像樹木那樣來自地裡的汁液,而是違反自然的常規。那些在此處推測童貞女馬利亞,並認為她被稱為乾旱之地,因為她藉聖靈感孕,而非藉由普通的生育,他們是離題的;因為現在的主題不是基督的誕生,而是他整個的統治。他說這將像一根從乾旱土壤中長出的嫩枝,看起來似乎永遠無法長大。如果我們考慮建立他國度的整個方法,以及他所使用的媒介,以及其開端是多麼微弱,以及它遭遇了多少敵人,我們就會很容易理解所有這些事都已如預言般應驗。使徒們是怎樣的人,竟能藉著道之劍征服那麼多君王和國家?他們豈不被公正地比作嫩枝嗎?因此,先知藉此表明基督的國度必須藉由何種方式建立和鞏固,以免我們憑人的觀念來判斷它。


他沒有形狀,也沒有威儀。這必須理解為不僅指基督本人,他被世人藐視,最終被判處羞辱的死刑;也指他整個的國度,在世人眼中沒有美貌,沒有威儀,沒有光彩,簡而言之,沒有任何能藉由外在的顯現引導或吸引人心歸向它的東西。儘管基督從死裡復活,但猶太人始終將他視為一個被釘十字架並受辱的人,因此他們傲慢地輕視他。


3.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這節經文傳達了與前一節相同的陳述,即基督將被世人「厭棄」,因為他們在他身上除了憂傷和軟弱之外,什麼也看不到。這些事需要向猶太人反覆重申,以免他們對基督和他的國度產生錯誤的觀念;因為要認識他的榮耀,我們必須從他的死走向他的復活。許多人因他的死而跌倒,彷彿他被死亡擊敗和淹沒;但我們應當在復活中默想他的能力和威嚴;如果有人選擇從復活開始,他就不會遵循先知所定的次序,也無法領會主的權能。


我們掩面不看他。他使用第一人稱「我們」並非沒有理由;因為他宣告將會有一個普遍的審判;而且沒有人能憑自己的悟性領會它,直到主藉著他的靈糾正並重新塑造他。儘管他主要似乎是在責備猶太人,他們不應如此傲慢地拒絕應許並賜給他們的聖子,因此他將自己算作其中一員,因為他屬於那個民族;然而,讓我們從這段經文中學習,所有人都因輕視基督的忘恩負義而受咒詛和定罪,因為他們甚至不認為他值得一看,而是轉過臉去,彷彿面對某種可憎之物。


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疾病。助詞 אכן (aken) 不僅是強烈的肯定,也等同於「因為」,並為先前可能被認為新奇和奇怪的事物提供理由;因為那位被神賦予對所有受造物至高權柄的,竟如此被踐踏和輕蔑,這是一件怪異的事;如果沒有給出理由,這將被普遍認為是荒謬的。因此,基督的軟弱、痛苦和羞辱的原因是,「他擔當了我們的疾病」。


馬太在敘述基督醫治各種疾病之後,引用了這個預言;儘管可以確定,他被任命不是為了醫治身體,而是為了醫治靈魂;因為先知意圖談論的是屬靈的疾病。但在基督醫治身體所行的神蹟中,他證明了他帶給我們靈魂的救恩。因此,那醫治的範圍比身體更廣泛,因為他被任命為靈魂的醫生;因此,馬太將屬於真理和實相的事物應用於外在的記號。


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在第二句中,他顯示了百姓的忘恩負義和邪惡是多麼大,他們不知道基督為何受如此嚴厲的苦難,卻以為神因他自己的罪擊打他,儘管他們知道他是完全無辜的,他的無辜甚至連他的審判官也作證。(馬太福音 27:24;路加福音 23:4, 14, 22;約翰福音 18:38)既然他們知道一個無辜的人因他未曾犯的罪受罰,他們為何不認為這表明他身上存在著某種非凡的卓越呢?但因為他們看到他受傷和被藐視,他們就不探究原因,只憑事件本身,像愚人常做的那樣,妄下判斷。因此,以賽亞抱怨人們的邪惡判斷,沒有考慮基督遭受重苦的原因;他尤其哀嘆他自己民族的遲鈍,因為他們認為神是基督的死敵,卻不顧及他們自己的罪,這些罪本應以這種方式得到贖罪。


5. 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他再次重複基督遭受巨大苦難的原因,以應對可能由此產生的醜聞。十字架的景象使許多人遠離基督,當他們只看到眼前的事物,卻沒有觀察到要達成的目的時。但當我們知道藉著他的死,我們的罪已得贖,救恩已為我們獲得時,所有的冒犯都消除了。


我們平安的懲罰。有些人認為這被稱為「平安的懲罰」,是因為人們在苦難中漫不經心和麻木不仁,因此基督必須受苦。另一些人則將「平安」視為與良心相關,也就是說,基督受苦是為了使我們擁有平安的良心;正如保羅所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 5:1)但我認為它簡單地表示和好。基督是「我們懲罰」的代價,也就是說,是我們應得的懲罰的代價。因此,神對我們公義燃起的怒氣被平息了;我們藉著中保獲得了「平安」,藉此我們與神和好。


我們應當從中汲取一個普遍的教義,即我們藉著白白的恩惠與神和好,因為基督已為「我們的平安」付出了代價。天主教徒確實承認這一點;但他們將這教義限制在原罪上,彷彿在洗禮之後,藉著白白的恩惠和好就不再有餘地,而是我們必須藉著我們的功德和行為來償還。但先知在此處並非只處理一種赦免,而是將這恩典擴展到生命的整個過程;因此,若不犯下最嚴重的褻瀆,就不能如此貶低或將其限制在特定時間。因此,天主教徒關於刑罰赦免與罪惡赦免之間微不足道的區別也容易被駁斥。他們聲稱,除非藉著補償來洗淨,否則刑罰不會被赦免。但先知公開宣告,我們罪惡的刑罰已轉嫁到他身上。那麼,天主教徒意圖何為呢?不就是想與基督平等,與他為伴,並聲稱與他分享權柄嗎?


因他受的鞭傷(或,因他的醫治),我們得了醫治。他再次引導我們歸向基督,只要我們渴望重獲生命,就應當投奔他的傷口。在此,先知將我們與基督作對比;因為在我們裡面,除了毀滅和死亡之外,什麼也找不到;唯獨在基督裡才有生命和救恩,唯獨他為我們帶來醫治,甚至藉著他的軟弱帶來健康,藉著他的死帶來生命;因為唯獨他平息了父神的怒氣,唯獨他使我們與父神和好。在此,我們可以提出許多關於基督受苦所帶來的蒙福結果,如果我們不是決定闡釋而非講道的話;因此,讓我們滿足於簡單的闡釋。因此,願每個人都從這段經文中汲取安慰,並將這教義的蒙福結果應用於自己;因為這些話語是普遍地對所有人說的,也是特別地對個人說的。


6. 我們都如羊走迷。為了更深刻地將基督之死的益處銘刻在我們心中,他指出他先前所提的醫治是多麼必要。如果我們不察覺自己的悲慘和貧困,我們就永遠不會知道基督帶給我們的救治是多麼可貴,也不會以應有的熱情親近他。一旦我們知道自己已毀滅,那麼,意識到自己的悲慘,我們就會熱切地奔向那救治,否則我們將對其不屑一顧。因此,為了使基督被我們所珍視,願每個人都省察自己,以承認在基督救贖之前,自己是毀滅的。


我們看到這裡沒有例外,因為先知包括了「所有」。如果基督沒有帶來救助,全人類都將滅亡。他甚至沒有將猶太人排除在外,他們的內心因對自己優越感的錯誤觀念而膨脹,但他不加區別地將他們與其他人一同定罪,歸於毀滅。他將他們比作羊,並非意圖減輕他們的罪責,彷彿他們應受的責備很少,而是明確指出,將那些像野獸一樣迷失的人從他們的迷途中召集回來,是基督的職責。


各人偏行己路。藉著加上「各人」一詞,他從一個包含所有人的普遍陳述,轉向一個特殊的陳述,讓每個人都能在自己心中思考是否如此;因為一個普遍的陳述對我們的影響較小,不如知道它特別屬於我們每個人。因此,願「各人」喚醒自己的良心,在神的審判台前呈現自己,以便承認自己的悲慘。此外,先知更清楚地說明了這種「走迷」的性質。那就是,各人隨從自己所選擇的道路,也就是說,決定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他藉此表示,只有一條正直的生活道路,如果有人「偏離」它,他除了「走迷」之外,什麼也經歷不到。


他不僅談論行為,也談論本性本身,本性總是引導我們走迷;因為,如果我們能憑著本能或自己的智慧,將自己帶回正道,或防止自己走迷,我們就不需要基督了。因此,我們所有人在自己裡面都是滅亡的,除非基督(約翰福音 8:36)使我們自由;我們越是依賴自己的智慧或勤奮,我們就越是可怕和迅速地自取滅亡。因此,先知顯示了我們在被基督重生之前是什麼樣的;因為所有人都被捲入相同的定罪中。「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偏離了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 14:3)所有這些都由保羅更充分地解釋了。(羅馬書 3:10)


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這裡有一個美麗的對比。在我們自己裡面,我們是分散的;在基督裡,我們被聚集在一起。按本性,我們走迷,被驅趕著走向毀滅;在基督裡,我們找到了通往救恩港灣的道路。我們的罪孽是沉重的負擔;但它們被放在基督身上,藉著他,我們從負擔中解脫。因此,當我們滅亡,與神疏遠,急奔地獄時,基督擔當了我們罪孽的污穢,以將我們從永恆的毀滅中拯救出來。這必須專指罪咎和刑罰;因為他沒有罪。(希伯來書 4:15;彼得前書 2:22)因此,願每個人都仔細思考自己的罪孽,以便真正品嚐那恩典,並獲得基督之死的益處。


7. 他受苦。先知在此讚揚基督在受死時的順服;因為如果他的死不是自願的,他就不能被視為為我們的悖逆償清了。保羅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服,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 5:19)在別處又說:「他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 2:8)這就是他在彼拉多審判台前保持沉默的原因,儘管他有正當的辯護可提供;因為他既已為我們的罪咎負責,他便願意默默地順服判決,好使我們能大聲誇耀藉著白白的恩惠所獲得的因信稱義。


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我們在此被勸勉要忍耐和溫柔,效法基督的榜樣,準備好忍受責罵和殘酷的攻擊、苦難和折磨。彼得引用這段經文,正是這個意思,表明我們應當像我們的元首基督一樣,效法他的忍耐和順服。(彼得前書 2:23)「羊羔」一詞可能暗示了律法下的獻祭;在這個意義上,他在別處也被稱為「神的羔羊」。(約翰福音 1:29, 36)


8. 他從監牢和審判中被帶走。這段經文有各種不同的解釋。有些人認為先知繼續他已經開始處理的論點,即基督因我們的罪被神擊打和苦待。希臘譯者將其譯為:ἐν τῇ ταπεινώσει αὐτοῦ ἡ κρίσις αὐτοῦ ἤρθη(en tῇ tapeinōsei autou hē krisis autou ērthē)。「在他受屈辱時,他的審判被奪去。」另一些人譯為:「他被迅速帶走。」另一些人解釋為:「他被帶到十字架上」;也就是說,基督一被捕,就被拖到「審判」之地。我寧願同意那些認為先知在談論死亡之後,轉向復活的榮耀的人。他意圖應對許多人心中可能感到困擾和痛苦的思想;因為當我們只看到傷口和羞辱時,我們會感到驚訝,因為人性會迴避這樣的景象。


因此,先知宣告他被帶走;也就是說,他從「監牢和審判」或定罪中被解救出來,然後被高舉到最高的尊榮地位;這樣就沒有人會認為他被那可怕而羞恥的死法所淹沒或吞噬。因為,毫無疑問,他甚至在死亡之中也得勝了,並戰勝了他的敵人;他受審判,以至於現在他已被任命為萬物的審判者,正如他的復活所公開顯明的。(使徒行傳 10:42)先知所遵循的次序與保羅相同,保羅在宣告基督被降卑甚至死在十字架上之後,又補充說,因此,他被高舉到最高的尊榮,並賜給他一個名,天上地下的一切都必須順服並屈膝。(腓立比書 2:9)


誰能述說他的世代呢?這句感嘆詞被延伸並(我敢說)被扭曲成各種意義。古人濫用這段經文來反駁亞流派,當他們想藉此證明基督的永恆受生時。但他們應當滿足於更清楚的聖經見證,以免讓自己受到異端分子的嘲笑,異端分子有時會藉此變得更加頑固;因為很容易就可以反駁說先知並沒有考慮那個主題。金口約翰認為這與基督的人性有關,他奇蹟般地,而非藉由普通的生育,在童貞女的子宮中受孕;但這與先知的原意相去甚遠。另一些人認為以賽亞對那個時代釘死基督的人感到憤怒。另一些人則將其歸因於將要出生的後代;也就是說,基督的後代將會眾多,儘管他會死去。


但是,由於 דור (dor) 意為「時代」或「持續時間」,我毫不懷疑他談論的是基督的「時代」,他的意思是,基督雖然幾乎被疾病淹沒,但他不僅會從中被帶走,而且他的時代將是永久和永恆的;換句話說,他將不像那些確實從死亡中被救出,但隨後仍會死去的人;因為基督從死裡復活,永遠活著,正如保羅所說,「他不能再死;死亡不再有權勢轄制他了。」(羅馬書 6:6)然而,讓我們記住,先知不僅僅談論基督的位格,而是包括了教會的整個身體,教會絕不應與他分離。因此,我們有了一個教會永恆性的顯著證明。正如基督永遠活著,他也不會允許他的國度滅亡。同樣的不朽最終也將賜予每個肢體。


因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這乍看之下似乎荒謬,基督的死是我們生命的因由和源頭;但是,因為他擔當了我們罪惡的刑罰,所以我們應當將十字架上所顯現的一切羞辱歸於自己。然而,在基督裡,神奇妙的愛閃耀著,使他的榮耀向我們顯明;因此,我們應當被激發出狂喜的讚嘆。


為我百姓的過犯。他再次重複說,傷口是「為百姓的罪」加在他身上的;目的是要我們仔細思考,他是為我們,而不是為他自己受苦;因為他擔當了我們本應承受的刑罰,如果他沒有獻上這贖罪祭的話。我們應當在自己裡面察覺到那罪咎,他擔當了那罪咎的指控和刑罰,將自己奉獻給父神,好使我們藉著他的定罪而得自由。


9. 他將他的墳墓與惡人同列。耶柔米譯為:「他將惡人交給埋葬」;彷彿先知談論的是主為惡人釘死基督的罪所施行的懲罰。但他寧可談論基督的死及其果效,對那報復隻字未提。另一些人認為助詞 את (eth) 表示比較,就像助詞 כ (caph) 一樣。「他將他的墳墓與惡人同列。」另一些人將 את (eth) 解釋為「與」,並將「財主」解釋為亞利馬太的約瑟,基督被埋葬在他的墳墓裡。(馬太福音 27:60;約翰福音 19:38)但這種解釋過於牽強。我寧可認為真正的意思是,父神將基督交在惡人手中。


他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我認為單數的 עשיר (gnashir),「財主」,在此處是複數 עשריא (gnashirim) 的替代,希伯來作家經常這樣做。我看不出奧伊科蘭帕迪烏斯為何將其譯為「高處」。他藉著「財主」指的是「強暴的人」;因為人們因財富而變得傲慢和輕蔑,並濫用他們的財富來施加殘酷的暴行。因此,在我看來,「惡人」和「財主」這兩個詞指的是同一件事。因此,他的意思是,基督被暴露在惡人的責罵、傲慢和無法無天的情慾之下。因為,一方面,法利賽人和祭司(馬太福音 26:66)以不受約束的狂怒和惡毒的誹謗衝向他;另一方面,彼拉多,儘管清楚他的無辜(馬可福音 15:14),卻違背法律和正義定他的罪;再者,另一方面,羅馬士兵,準備好各種殘暴行為,殘酷而邪惡地執行了殘酷而邪惡的判決。(約翰福音 19:16)誰不會得出結論,基督在那些不敬虔和血腥的手中被壓碎和「埋葬」呢?


我認為「墳墓」一詞在此處是隱喻性的,因為可以說惡人和強暴的人淹沒了他。如果有人反駁說基督得到了榮耀的埋葬,我回答說,那埋葬是榮耀復活的開始;但目前先知談論的是死亡,死亡常常用「墳墓」來表示。因此,我認為這是真正的意思,儘管我希望每個人都能自由地形成自己的意見。


他雖然沒有行過強暴。על (gnal) 意為「因為」;但有時它也用於「雖然」的意思,就像這段經文一樣。先知在此讚揚基督的無辜,不僅是為了為他辯護,免受誹謗,更是為了高度評價他死的益處,使我們不認為他是偶然受苦。他雖然無辜,卻是按神的預旨受苦;因此,他是為我們,而不是為他自己受苦。他擔當了我們應得的刑罰。


他口中也沒有詭詐。他用兩個詞描述了基督的完全無辜;那就是,他從未在行為或言語上犯過罪。這點無法適用於任何凡人是普遍公認的,因此,這只適用於基督。


10. 耶和華卻喜悅將他壓傷。這更充分地闡明了我先前簡要說明的一點,即先知在斷言基督的無辜時,其目的不僅僅是為他辯護,免受一切指責。因此,其目的是要我們思考原因,以便體驗其結果;因為神不會隨意安排任何事,因此,他的死因是合法的。我們也必須牢記對比。在基督裡沒有任何過失;那麼,主為何喜悅他受苦呢?因為他站在我們的位置上,除了他的死之外,神的公義無法得到滿足。


當他獻上自己的靈魂作為贖罪祭時。אשא (asham) 既指罪,也指為罪獻上的祭物,在聖經中常以後者之意使用。(出埃及記 29:14;以西結書 45:22)獻祭的方式是藉著承受罪的刑罰和咒詛來贖罪。祭司藉著按手來表達這一點,彷彿他們將整個民族的罪歸在祭物上。(出埃及記 29:15)如果個人獻祭,他也會按手在祭物上,彷彿他將自己的罪歸在祭物上。我們的罪以這樣的方式歸在基督身上,以至於他獨自承受了咒詛。


因此,保羅也稱他為「咒詛」或「被咒詛的」:「基督既為我們成了被咒詛的,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書 3:13)他也稱他為「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 5:21)在另一段經文中:「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為罪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羅馬書 8:3, 4)保羅在這些經文中藉著「咒詛」和「罪」所指的,與先知藉著 אשא (asham) 所指的相同。簡而言之,אשא (asham) 等同於拉丁文的 piaculum,即贖罪祭。


這裡描述了基督之死的益處,即藉著他的獻祭,罪惡得以贖清,神與人得以和好;因為這就是 אשא (asham) 這個詞的含義。由此可知,除了基督之外,別無他處能找到罪的贖罪和滿足。為了更好地理解這一點,我們首先必須知道我們在神面前是有罪的,以至於我們在他面前是受咒詛和可憎的。現在,如果我們希望恢復與他的恩寵關係,罪就必須被除去。這無法藉著人憑空想像的獻祭來完成。因此,我們必須來到基督的死面前;因為除了這種方式,無法滿足神。簡而言之,以賽亞教導說,罪惡無法以任何其他方式得到赦免,除非我們投奔基督的死。如果有人認為這種說法對基督來說是嚴厲和不敬的,讓他反省自己,仔細審視之後,讓他思考神的審判是多麼可怕,除了這個代價之外,無法平息;這樣,在使基督成為被咒詛的事件中閃耀的無價恩典,將輕易消除一切冒犯的理由。



他必看見他的後裔。以賽亞的意思是,基督的死不僅不能阻礙他擁有後裔,反而會成為他擁有後裔的原因;也就是說,藉著使死人復活,他將為自己預備一群子民,然後使他們日益增多;將所有信徒稱為基督的後裔,這並無不妥,因為他們也是弟兄,他們都源於基督。


他必延長他的年日。對於這句話,有些人補上關係代詞 אשר (asher),譯為:「一個長壽的後裔。」但我以更簡潔的方式解釋:「基督的死不會阻礙他延長他的年日,也就是說,他將永遠活著。」有些人離世時留下子女,但這些子女將在他們之後存活,並且只有在父親去世後才能揚名。但基督將永遠享受他子女的陪伴;因為他不像其他人那樣死去,而是在他自己和他的子女中獲得永生。因此,以賽亞宣告,在元首和肢體中都將有不朽的生命。


耶和華的旨意必在他手中亨通。「手」這個詞常指「事奉」,正如主「藉摩西的手」頒布律法(民數記 36:13)。又如,主「藉大衛的手」行了這事;也就是說,他使用大衛作為他在那件事上的僕人(以斯拉記 3:10)。同樣,「神的旨意必在基督手中亨通」;也就是說,主將使基督的事奉結出果實,以免有人認為他白白地遭受了如此可怕的苦難。


這幾句話包含著非常豐富的教義,每個讀者都可以從中汲取;但我們滿足於對經文作簡單的闡釋。「旨意」的用法與前文相同;因為他使用了 חפף (chaphetz) 這個詞,意指一種仁慈慷慨的性情。這段經文向我們展示了神恩慈的兩個方面,令我們讚嘆不已:首先,他沒有顧惜自己的獨生子,卻為我們捨棄了他,使他能將我們從死亡中拯救出來;其次,他沒有讓他的死歸於徒然和無益,反而使它結出豐盛的果實;因為如果我們沒有經歷到基督之死的果效和能力,它對我們就毫無益處。


11. 他必看見他勞苦的果效。以賽亞繼續論述同一主題。他宣告基督在受苦之後,將在人的救恩中獲得他死的果效。當他說「他必看見」時,我們必須補上「果效和能力」這幾個字。這充滿了最甜美的安慰;因為以賽亞無法更好地表達基督對我們無限的愛,除非他宣告基督在我們的救恩中獲得最大的喜悅,並將其視為他勞苦的果效而安息其中,如同一個心願已償的人安息在他最熱切渴望的事物中;因為只有獲得了自己熱切渴望、以至於不顧一切、單單滿足於此的人,才能說他得到了滿足。


藉著他的教訓,或藉著對他的認識。他現在指出我們經歷基督之死的能力和果效,並獲得其益處的方式和方法。這個方法就是「對他的認識」。我承認 דעת (dagnath) 這個詞可以主動或被動地理解,既可以指「對他的認識」,也可以指「他的知識」。無論從哪個意義上理解,我們都能輕易明白先知的原意;猶太人也無法施展如此厚顏無恥的詭辯,以至於我們無法從他們口中強行逼出對此處所斷言之事的勉強承認,即基督是公義的唯一教師和創始者。


使許多人稱義。藉著「稱義」這個詞,他指出了這種教導的果效。因此,人們不僅在基督的學校中學習公義,而且實際被稱義。這就是因信稱義與律法之義的區別;因為儘管律法顯示何為公義,但保羅斷言不可能藉著律法獲得公義,經驗也證明了這一點;因為律法是一面鏡子,我們在其中看見自己的不義(羅馬書 3:20;加拉太書 2:16, 21, 和 3:10, 11)。現在,基督所教導的關於獲得公義的教義,無非是「對他的認識」;這就是信心,當我們藉著信心擁抱他死的益處並完全倚靠他時。


哲學家們提出了許多卓越的訓誡,他們想像這些訓誡包含著公義;但他們從未能夠將公義賜給任何人;因為誰曾藉著他們的規則獲得正直生活的力量呢?如果我們缺乏真正的公義,知道它為何物也毫無益處。姑且不提哲學家,律法本身,儘管包含著最完美的生活準則,也無法(如我們所說)賜予公義;這並非律法有任何缺陷,因為摩西作證(申命記 30:19)他「已將善惡、生死擺在他們面前」;而是我們本性的敗壞如此,以至於律法不足以獲得公義。同樣,保羅教導(羅馬書 8:3)這種軟弱是「由於我們的肉體」,而非律法;因為本性驅使我們走向另一個方向,我們的私慾像狂野兇猛的野獸一樣,以更大的暴力衝擊神的命令。結果是,「律法生出忿怒」,而非公義(羅馬書 4:15)。因此,律法將所有人都定為有罪,並在顯明他們的罪之後,使人完全無可推諉。


因此,我們必須尋求另一條公義之路,即在基督裡,律法也將他指明為其終極目標(羅馬書 10:3)。「律法的公義是這樣的:行這些事的人就必因此活著」(利未記 18:5;加拉太書 3:12)。但沒有人行了這些事,因此需要另一種公義,保羅也藉著引用摩西自己的話證明了這一點(羅馬書 10:8):「這話離你不遠,就在你口裡,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信心的道」(申命記 30:14)。因此,我們是藉著這教義稱義的;不是藉著赤裸裸的教義,而是因為它展現了基督之死的益處,藉此我們的罪得蒙代贖,我們與神和好(羅馬書 5:10)。因為,如果我們藉著信心擁抱這益處,我們就在神面前被算為義。


因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先知藉著指出這教義包含什麼來解釋他的意思;因為這兩句話非常吻合:「他必藉著他的教訓」,或「藉著對他的認識」稱義,因為「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他既已一次為我們成為祭物,現在就藉著福音的教義邀請我們領受他死的果效;因此,基督的死是這教義的實質,為要使我們稱義。保羅完全贊同先知的這句話;因為,在教導「基督為我們成了贖罪祭,使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之後,他同時補充說:「我們作基督的使者,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哥林多後書 5:20, 21)。


我的義僕。他表明基督稱義我們,不僅因為他是神,也因為他是人;因為他在我們的肉身中為我們成就了公義。他沒有說「子」,而是說「我的僕人」,這樣我們不僅將他視為神,也默想他的人性,他在其中履行了那順服,藉此我們在神面前被宣告無罪。我們救恩的基礎是,他獻上自己作為祭物;同樣,他自己宣告:


「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翰福音 17:19)。


12. 所以,我要使他與偉大的同分。以賽亞再次宣告基督之死的結果。他必須補充這關於基督藉著他的死所獲得勝利的教義;因為先前所說的,藉著他的死我們與父和好,並不足以充分堅固我們的心。這裡他借用了一個比喻,來自那些獲得顯著勝利後,通常會受到盛大隆重歡迎和榮耀的凱旋遊行。同樣,基督作為一位英勇傑出的將軍,戰勝了他所征服的敵人。


他要與強盛的均分擄物。這句話與前一句相同,是希伯來作者慣用的重複。他先前稱之為「偉大的」,現在稱之為強大的或「強盛的」。那些將 רביא (rabbim) 譯為「許多」的人,在我看來,扭曲了先知的原意。這兩句話的區別僅在於:前一句神見證他賜給基督什麼,後一句他補充說基督享受那益處,他享受這益處不是為他自己,而是為我們;因為這勝利的果效歸於我們。基督為我們制服了死亡、世界和魔鬼。總之,先知在此讚揚了基督之死所帶來的勝利;因為「他雖然因肉體的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聖靈的大能」從死裡復活,並戰勝了他的敵人(哥林多後書 13:4)。這就是先知所用「擄物」這個比喻的含義;因為「他升上高天,擄掠了仇敵,將恩賜賜給人」(詩篇 68:18;以弗所書 4:8)。


因為他將自己的靈魂傾倒以至於死。他現在補充說,基督的謙卑是這至高主權的開端;正如保羅也宣告基督「塗抹了那與我們為敵的字據,在十字架上誇勝」(歌羅西書 2:14)。因此,基督所受之死的羞辱,非但沒有減損他的榮耀,反而是父神將他高舉到最高榮譽的原因。


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也描述了死的種類;正如保羅在頌揚基督的「順服」時,說他「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也補充說這不是普通的死,而是「十字架上的死」,也就是被咒詛和羞辱的死(腓立比書 2:8)。因此,在這段經文中,以賽亞為了表達更深的羞辱,說他被列在作惡的人之中。但人在面前的羞辱越深,隨之而來的復活榮耀就越大。


馬可引用這段經文,當他記載基督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時;因為那時這預言得到了最充分的應驗(馬可福音 15:28)。但先知是泛泛而談,為要表明基督不是死於普通的死。為了更羞辱他,那兩個強盜被加進來;使基督,作為最邪惡的人,被置於他們中間。因此,馬可引用這段經文來描述那情境,是極其恰當的。


他擔當了多人的罪。這是作為一種修正而補充的,為的是當我們聽到基督之死的羞辱時,我們不會認為這是基督品格上的污點,也不會因此而心存偏見,以致無法領受他為我們所獲得的勝利,也就是他死的果效。因此,他表明這樣做是為了讓他擔當我們的罪;他的目的是,每當提到基督的死時,我們同時也要記住為我們所作的代贖。這果效吞噬了基督之死的一切羞辱,使他的威嚴和榮耀比我們只看見他坐在天上時更清晰可見;因為我們在他身上看到了神愛的顯著而難忘的證據,當他如此受辱、被貶低、背負極大的羞辱,為的是使我們這些被判永恆毀滅的人,能與他一同享受不朽的榮耀。


我遵循了通常的解釋,即「他擔當了多人的罪」,儘管我們也可以不失恰當地將希伯來詞 רביא (rabbim) 視為指「偉大和高貴」。這樣對比會更完整,即基督雖然「被列在罪犯之中」,卻為地上最優秀的每一個人作了保證,並代替那些在世上居於最高地位的人受苦。我將此留給讀者判斷。然而,我贊同通常的讀法,即他獨自擔當了許多人的刑罰,因為世上所有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從其他經文,特別是羅馬書第五章,可以清楚看出,「許多人」有時指「所有人」。


又為罪犯代求。因為基督藉著他的死為我們洗淨的代贖之確立,意味著他為我們向父懇求,所以這句話是必須補充的。因為,正如在舊律法中,祭司「從未不帶著血進入」,同時也為百姓代求;同樣,那裡所預表的在基督裡得到了應驗(出埃及記 30:10;希伯來書 9:7)。首先,他獻上自己的身體為祭,流出自己的血,為要擔當我們應受的刑罰;其次,為了使代贖生效,他履行了辯護者的職責,為所有藉著信心接受這祭物的人代求;正如他留給我們、由約翰筆錄的禱告所顯明的:「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約翰福音 17:20)。如果我們屬於他們之列,就讓我們完全確信基督已為我們受苦,使我們現在可以享受他死的益處。


他明確提到「罪犯」,為要使我們知道,當我們因罪的恐懼而驚駭時,應當滿懷確信地投奔基督的十字架。是的,為此他被呈現為我們的代求者和辯護者;因為若沒有他的代求,我們的罪會阻止我們親近神。


以賽亞書 53 以賽亞書 53 Reviewed by 尼希米計畫 on 4/12/2026 Rating: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