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24:1-67

 創世記 24:1-67

24:1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24:2 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24:3 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24:4 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24:5 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24:6 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24:7 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24:8 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

24:9 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24:10 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裡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

24:11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

24:12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24:13 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24:14 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24:15 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24:16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24:17 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24:18 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24:19 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24:20 她就急忙把瓶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24:21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24:22 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24:23 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24:24 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24:25 又說:「我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24:26 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24:27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

24:28 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裡的人。

24:29 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裡,

24:30 【併於上節】

24:31 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甚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24:32 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24:33 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

24:34 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24:35 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

24:36 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24:37 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24:38 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39 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

24:40 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裡,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24:41 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裡,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

24:42 「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24:43 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

24:44 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24:45 我心裡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24:46 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24:47 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

24:48 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適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24:49 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24:50 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24:51 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24:52 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24:53 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24:54 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24:55 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24:56 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24:57 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

24:58 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24:59 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24:60 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24:61 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24:62 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24:63 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24:64 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24:65 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24:66 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24:67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1. 亞伯拉罕年紀老邁。摩西接著敘述以撒的婚姻,因為亞伯拉罕意識到自己年事已高,便會安排他的兒子不要在迦南地娶妻。在此處,摩西明確地描述亞伯拉罕為一位老人,目的是要我們明白,他正是因著自己的年齡而受提醒,要為兒子尋找妻子:因為年老本身,距離死亡已不遠,應當促使我們妥善安排家務,以便我們離世後,後代子孫能維持和睦,敬畏神的心能興盛,並能維持合宜的秩序。亞伯拉罕的晚年確實仍充滿活力,我們稍後會看到;但當他計算自己的歲數時,他認為是時候為兒子的福祉著想了。不敬虔的人,部分因為他們不夠看重婚姻,部分因為他們不明白以撒婚姻的重要性,所以他們會訝異摩西,或者說神的靈,竟然會處理如此細微的事務;但如果我們以應有的敬畏之心閱讀聖經,我們就會輕易明白這裡沒有任何多餘之處:因為既然人們幾乎無法說服自己神的護理(Providence)延伸到婚姻之事,摩西就更要強調這一點。然而,他主要希望教導的是,神以特別的眷顧尊榮亞伯拉罕的家族,因為教會將從其中產生。但最好還是按順序處理每一件事。


2. 亞伯拉罕對他家裡最老的僕人說。亞伯拉罕在此履行父母的普遍職責,為兒子選擇妻子而勞心費力:但他看得更遠;因為既然神已藉著神聖的聖約(Covenant)將他與迦南人分開,他理所當然地擔心以撒若與他們結親,會動搖神的軛。有些人認為那些民族敗壞的道德令他如此厭惡,以至於他認為如果兒子從他們中間娶妻,婚姻必將不幸。但我已說過,特別的原因是,他不允許自己的後裔與迦南人混雜,他知道迦南人已被神預定(Decree)滅亡;是的,既然在他們被推翻之後,他將佔有那地,他被命令要將他們視為永久的敵人,不信任他們。雖然他曾與他們和平共處一段時間,但他不能與他們有共同的後裔,而不混淆那些按神的命令必須區分開來的事物。因此,他希望自己和家人都能保持這種完全的分離。


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這顯然是一種莊嚴的起誓方式;但亞伯拉罕是第一個引入這種方式,還是從他的祖先那裡繼承而來,則不得而知。大多數猶太學者聲稱亞伯拉罕是其創始者;因為在他們看來,這種儀式與僕人藉著神聖聖約(Covenant)的聖潔起誓具有相同的效力,因為割禮就在他身體的那個部位。但基督教學者認為,將手放在大腿下是為了尊榮那蒙福的後裔。然而,這些最早的先祖可能另有用意;在猶太人中也有人主張,當僕人在主人大腿上起誓時,這是一種順服的標誌。更為可信的觀點是,古人以此方式藉著基督起誓;但因為我不願追隨不確定的推測,我將此問題懸而未決。然而,後者的假設對我來說更為簡潔;即僕人在向主人宣誓效忠時,習慣於藉著這種儀式來表明他們的順服,特別是他們說這種做法在東方某些地區至今仍被遵守。這不是一種褻瀆的儀式,不會減損神的榮耀,我們從其中插入神的名這一事實可以推斷出來。僕人確實將手放在亞伯拉罕的大腿下,但他卻是藉著創造天地之神起誓;這是神聖的起誓方式,藉此呼求神為見證和審判者;因為這種榮耀不能轉移給他人,否則就是對神的羞辱。此外,我們從亞伯拉罕的榜樣中學到,那些為合法原因要求起誓的人並沒有犯罪;因為這並沒有被列為亞伯拉罕的過失,反而被記錄為他獨特的讚美。前面已經表明,這件事至關重要,因為它是為了使神的聖約(Covenant)在他的後裔中得到確認。因此,他被正當的理由所驅使,極其焦慮地藉著讓僕人起誓來確保目標的實現:毫無疑問,以撒的性情,甚至他的美德,都如此顯著,除了他的財富之外,他還擁有如此優越的心智和身體稟賦,以至於許多人會熱切渴望與他結親。因此,他的父親擔心在他自己去世後,那地的居民會以他們的誘惑來迷惑以撒。現在,雖然以撒迄今堅定地抵制了那些誘惑,而很少有年輕人能逃脫這些誘惑的陷阱,亞伯拉罕仍然擔心他會因羞恥和害怕冒犯而屈服。這位聖潔的人希望預防這些和類似的危險,當他藉著起誓約束僕人的忠誠時;而且可能也有一些隱秘的必要性促使他採取這種做法。


3. 你不可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亞伯拉罕家中盛行的紀律在此顯而易見。雖然這個人只是一個僕人,但因為他被家主授權,他的僕人身份並沒有妨礙他成為僅次於主人的權威;以至於以撒本人,亞伯拉罕的繼承人和接班人,也服從他的指示。亞伯拉罕的權威和對他的敬重達到了如此程度,以至於當他以僕人取代自己的位置時,他僅憑自己的意願或言語,就使這個僕人行使了其他家主難以為自己保留的權力。以撒的謙遜,他讓自己受僕人管轄,也顯而易見;因為如果亞伯拉罕沒有確信他的兒子會順從和聽話,他與僕人訂立契約將是徒勞的。這裡顯明了他對父親的極大敬意;因為亞伯拉罕依靠以撒的順從,自信地召喚他的僕人。現在,這個例子應當被我們視為一條普遍的規則,表明家庭中的子女未經父母同意,不得締結婚姻;而且自然公義確實要求,在如此重要的事情上,子女應當依賴父母的意願。因此,教皇的野蠻行徑是多麼可憎,他竟然敢於撕裂這神聖的紐帶!因此,年輕人的放縱必須受到約束,以免他們在未諮詢父親的情況下輕率締結婚姻。


4. 你要往我本地、我親族那裡去。看來,在選擇地點時,亞伯拉罕是受這樣一個想法影響的:當一個女子知道她將嫁給自己同族同鄉的人時,她會更願意從那裡來嫁給他的兒子。但因為隨後提到僕人來到巴旦亞蘭,有些人因此推斷美索不達米亞是亞伯拉罕的故鄉。然而,這個難題的解決方法很簡單。我們知道美索不達米亞不僅是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之間的地區,而且迦勒底的一部分也包含在其中;因為巴比倫經常被世俗作家置於那裡。希伯來文名稱簡單地意思是「兩河之間的敘利亞」。他們將亞蘭這個名稱賦予敘利亞的一部分,這部分從猶大附近開始,包括亞美尼亞和其他廣闊的地區,幾乎延伸到黑海。但當他們特別指稱那些被底格里斯河和幼發拉底河沖刷或穿越的土地時,他們會加上「巴旦」這個名稱:因為我們知道摩西並非以科學方式說話,而是以通俗方式。然而,既然他後來敘述拿鶴的兒子拉班住在哈蘭(創世記 29:4),在我看來,拿鶴最初留在迦勒底,因為離開故土會很麻煩,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改變了主意,這似乎是合理的;可能是因為孝心迫使他照顧年邁衰弱的父親,或者因為他得知他可以在那裡擁有一個像在家鄉一樣舒適的家。從創世記 11:11 章來看,他確實沒有與父親同時遷徙。


5. 僕人對他說。既然他對以撒沒有提出異議,我們可以推測他對以撒的正直深信不疑,毫不懷疑他會順從父親的意願。我們也必須讚嘆這個人的虔誠謹慎,因為他沒有輕率地起誓。凡是與忠實勤勉履行自己職責有關的事,他都可以合法地在起誓的約束下承諾;但由於事情的完成取決於他人的意願,他恰當而明智地提出了這個例外:「或許那女子不願跟我來。」


6. 你要謹慎,不可帶我兒子回到那裡去。如果找不到願意來的女子,亞伯拉罕將結果交託給神,堅定地堅持主要一點,就是他的兒子以撒不可回到他的故鄉,因為這樣他就會失去所應許的產業。因此,他寧願在迦南地以寄居者的身份憑著希望生活,也不願在故鄉與親人安息:我們由此看到,在困惑和混亂的事務中,這位聖潔之人的心並沒有被任何攪動的憂慮從神的命令中拉開;我們也從他的榜樣中學到,要克服一切障礙跟隨神。然而,他隨後聲明他期待更好的事情。他用這些話堅固僕人的信心,使僕人能更積極地預期一個成功的結果,並為旅程做準備。


7. 耶和華天上的神。亞伯拉罕藉著雙重論證推斷,他為兒子婚姻所籌劃的事,必蒙神的恩惠(Grace)而有美好的結果。首先,因為神並非徒然將他從自己的國家領到異鄉;其次,因為神並非虛假地應許將他寄居之地賜給他的後裔。他也可以恰當地確信他的計劃會成功,因為他只是憑著神的權柄,可以說是在神的庇佑下承擔這件事;因為正是他對神的專一敬畏,使他遠離迦南地的女子。然而,他可能被認為是毫無理由地推斷神會從他自己已告別的國家和親族中賜給他兒子一個妻子。但既然他只是按著神的命令離開他的親族,他希望神會使他們的心對他有利和友善。同時,他從神過去的恩慈中得出結論,神的手在目前這件事上不會離棄他;彷彿他說:「我,奉神的命令離開我的國家,並在我的寄居生活中經歷了神持續的幫助,我不懷疑他也會引導你的旅程,因為我正是依靠他的應許才給你這個吩咐。」然後他描述了幫助將如何賜下;即神會差遣他的使者,因為他知道神藉著天使的服事幫助他的僕人,他已經得到了許多證明。他稱神為天上的神,是為了頌揚那作為他信心的基礎的神聖權能。


10. 那僕人就從他主人那裡拿了十匹駱駝。他帶著駱駝,是為了證明亞伯拉罕是個富有的人,以便他更容易達成所願。因為即使是心胸開闊的女子,若非在提供生活便利的條件下,也不會輕易被說服到遙遠的地方。流亡本身就夠悲傷了,更何況還伴隨著貧困。因此,為了讓那女子不因缺乏的擔憂而卻步,反而因富裕的前景而受吸引,他用禮物裝載了十匹駱駝,以充分向迦勒底的居民證明亞伯拉罕家中的富裕。接下來的「他主人各樣美物都在他手裡」,有些希伯來人錯誤地解釋為僕人帶著亞伯拉罕所有財富的清單,以書面文件描述和證明。這更像是對事實的解釋,因為僕人擁有如此大的權力可能看似不可思議。因此,摩西在說一個僕人帶著如此奢華壯麗的裝備出發後,立刻補充說,他是自願這樣做的,因為他擁有亞伯拉罕所有的財物。在說他來到拿鶴的城時,他既沒有提到城市的名稱,也沒有提到迦勒底或任何其他地區的哪個部分,他只是籠統地說他來到「兩河之間的敘利亞」,關於這個詞我前面已經說過一些。


12. 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僕人缺乏謀略,便轉向禱告。然而,他不僅僅是向主求問謀略;他也祈求,指定為以撒妻子的女子能帶著某個記號來到他面前,從中他可以推斷她是神所賜予的。這證明了他的虔誠和信心,在如此困惑的事情上,他沒有像受驚的人一樣不知所措;而是以平靜的心發出禱告。但他所使用的方法似乎與真正的禱告規則不太一致。因為,首先,我們知道除非一個人將自己的願望順服於神,否則他無法正確禱告。因此,沒有什麼比按自己的意願向神規定任何事更不合適的了。那麼,有人可能會問,這個僕人的虔誠在哪裡呢?他竟然按自己的喜好向神施加律法?其次,我們的禱告不應有任何含糊之處;絕對的確定性只能在神的話語中尋求。現在,既然僕人向神規定了應當給予什麼樣的答覆,他似乎有過失地偏離了禱告應有的謙遜;因為儘管他沒有得到任何應許,他仍然希望對整件事有完全的確定性。然而,神垂聽了他的願望,藉著結果證明這對他來說是可接受的。因此,我們必須知道,儘管當時沒有特別的應許,但僕人並非輕率地禱告,也不是按肉體的私慾禱告,而是藉著聖靈的秘密感動。此外,約束所有虔誠之人的普遍律法,並不妨礙主在決定賜予非凡事物時,引導他僕人的心朝向它;這並非要引導他們偏離他的話語,而只是在他們的禱告方式上給予他們一些特殊的讓步。我們面前的禱告總結如下:「主啊,如果有一個女子出現,當我請她給我水喝時,她也親切有禮地提供給我的駱駝,我就會尋求她作為我主人以撒的妻子,就好像她是祢親手交給我的一樣。」他似乎確實是在抓住一些可疑的推測;但既然他信賴神的護理(Providence),他確信這個記號對他來說將等同於神諭;因為神是他的事業的守護者,不會讓他犯錯。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他並沒有從遠處尋找辨識的記號,而是從當下的事物中獲取;因為一個對陌生客人如此仁慈的人,藉著那行為本身,就證明了她有著美好的性情。這個觀察可能有助於防止好奇的人援引這個例子作為虛妄預兆的先例。在這些話語本身中,有以下幾點值得注意:首先,他向他主人亞伯拉罕的神禱告;這並非因為他自己不敬拜神,而是因為所討論的事情取決於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確實,他禱告的信心來源,除了神與亞伯拉罕家所立的聖約(Covenant)之外,別無他處。那句「求你今日使我遇見」耶柔米譯為「我求你今日遇見我」。但這個動詞是及物動詞,亞伯拉罕的僕人藉著使用它暗示,人類的事務是由神的謀劃和手所安排的,其結果並非偶然;彷彿他說,主啊,我徒然東張西望;我徒然藉著自己的勞力、勤奮和各種計謀來追求成功,除非祢引導這工作。當他隨後立即補充說,求你施恩給我主人時,他暗示在這項事業中,他除了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恩惠(Grace)之外,別無所依。


15. 話還沒有說完。後續的發展充分證明他的願望並非愚蠢。因為答覆的迅速顯示了神非凡的寬容,他不讓這個人長期受焦慮的困擾。利百加確實在他開始禱告之前就離開了家;但必須堅持的是,主,時間和人的道路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如此安排雙方,以清楚地彰顯他的護理(Providence)。因為有時他讓我們懸而未決更久,直到我們因禱告而疲憊,似乎白費力氣;但在這件事上,為了使他的祝福不顯得可疑,他突然介入。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但以理身上,天使在他禱告結束之前就向他顯現(但以理書 9:21)。現在,雖然常常因為我們的懶惰,主延遲應允我們的請求,但在這種時候,我們所求的延遲對我們是有益的。同時,他藉著無可置疑的例子,公開而顯著地證明,儘管結果可能不會立即回應我們的願望,他子民的禱告從不徒然:是的,他自己的宣告,在他們呼求之前,他已顧念他們的需要,始終如一地實現(以賽亞書 65:24)。


21.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亞伯拉罕的僕人這種驚訝,表明他心中有些疑惑。他默默地自問,神是否會使他的旅程順利。那麼,他對那已得到記號或憑據的神聖引導,難道沒有信心嗎?我回答說,聖徒的信心從來沒有絕對完美到可以阻止許多疑惑的發生。因此,假設亞伯拉罕的僕人,雖然普遍將自己交託給神的護理(Providence),但在多重衝突的思想中仍然動搖和不安,這並沒有什麼荒謬之處。再者,信心雖然使虔誠之人的心平靜安穩,使他們耐心等候神,但仍然不能免除他們所有的憂慮;因為耐心本身需要藉著焦慮的期待來操練,直到主成就他所應許的。但儘管亞伯拉罕僕人的這種猶豫並非沒有過失,因為它源於信心的軟弱;然而,它仍然是可原諒的,因為他並沒有將目光轉向別處,而只是從結果中尋求信心的確認,以便他能感知到神與他同在。


22. 那人拿了一個金環。他用珍貴的飾物裝飾那女子,是信心的標誌。因為既然有許多證據表明他是一個誠實謹慎的僕人,他就不會不加思索地浪費主人的財寶。因此,他知道這些禮物不會白費;或者至少,他信賴神的良善,憑著信心將它們作為未來婚姻的定金。但可能會有人問,神是否贊同這類飾物,它們與整潔無關,更多是為了炫耀?我回答說,聖經中記載的事物並不總是適合模仿的。凡是主普遍命令的,都應被視為不可動搖的行為準則;但依賴個別例子不僅危險,甚至愚蠢荒謬。現在我們知道,神不僅對身體裝飾的炫耀和野心,而且對各種奢侈都極為不悅。為了使人心擺脫內在的貪慾,他譴責那過度而多餘的華麗,其中包含許多引誘人犯罪的誘惑。確實,在華麗的飾物下,哪裡能找到純粹的真心誠意呢?當然,所有人都承認這種美德是罕見的。然而,我們不能明確禁止任何形式的飾物;但因為凡是超出節儉使用這些東西的,都帶有某種程度的虛榮;更重要的是,因為女性在這方面的貪慾是永不滿足的;所以不僅要培養節制,甚至要盡可能地培養禁慾。此外,野心悄悄地潛入,以至於稍微過度的個人裝飾很快就會變得混亂。至於利百加的耳環和手鐲,我毫不懷疑它們是富人使用的,所以那個時代的正直允許它們被節儉地使用;但我並不為此過失開脫。然而,這個例子既不能幫助我們,也不能減輕我們的罪過,如果我們藉著這種方式激發並不斷煽動那些敗壞的私慾,即使在所有誘因都消除的情況下,這些私慾也極難抑制。那些渴望在黃金中閃耀的女性,在利百加身上尋找她們腐敗的藉口。那麼,她們為什麼不以同樣的方式,順從她所從事的嚴謹生活和鄉村勞動呢?但正如我剛才所說,那些想像聖徒的例子可以使她們違反神的普遍律法的人,是被欺騙了。如果有人反對說,一個貞潔的少女從一個陌生人那裡接受耳環和手鐲,而且她從未見過這個陌生人,這與她的端莊不符。首先,摩西可能省略了雙方許多對話,很可能這些對話促使她敢於接受這些禮物。也可能是他先敘述了最後發生的事。因為上下文很快就提到,亞伯拉罕的僕人詢問她是誰的女兒。我們也必須考慮那個時代的淳樸。為什麼一個少女獨自出城並不失禮呢?除非那時人類的道德不需要如此嚴格的防範來維護貞潔?確實,從上下文來看,這些飾物並非為了不光彩的目的而贈送;而是向父母提供一份禮物,以促進婚姻契約。譯者對禮物的價值意見不一。摩西估計耳環重半舍客勒,手鐲重十舍客勒。耶柔米將半舍客勒讀作兩舍客勒。我認為真正的意思是,手鐲價值十舍客勒,額飾或耳環價值其一半,即五舍客勒。因為在「bekah」(בֶּקַע(beqaʿ))這個詞之後沒有添加任何東西,它指的是較大的數字。否則,手鐲和頭飾之間就沒有合適的比例。此外,如果我們將舍客勒視為四個亞提克德拉克馬,那麼價值微不足道;因此我認為這裡指的是黃金的重量,這使得總數遠大於稱為舍客勒的錢幣。


26. 那人就低頭。當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說他遇見了彼土利的女兒時,他心中的希望更加高漲。然而,他並沒有像世俗之人那樣,因偶然的發生而歡欣鼓舞;他乃是感謝神,將這事視為護理(Providence)的結果,他如此及時地被引導到他所希望的地方。因此,他並不誇耀自己的好運;他乃是宣告神對亞伯拉罕施恩並信實;換句話說,神因著自己的憐憫,信實地成就了他的應許。確實,同樣的說法也適用於在場的人;正如同一章稍後所說(創世記 24:49),


「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


然而,這種語言特別適合神的品格,因為他無償地賜恩於人,並且特別傾向於施恩:而且,他從不使他們的希望落空,證明自己是信實和真實的。因此,這感恩教導我們,要時刻將神的護理(Providence)擺在眼前,以便我們將一切順利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都歸於他。


28. 那女子跑去把這些事告訴她母親家裡的人。利百加的母親可能住在一間獨立的房子裡;這並非指她與丈夫的家庭分開,而是為了將她的女兒和婢女置於自己的監護之下。然而,這個表達可以更簡單地解釋為,她直接來到她母親的房間;因為她可以更容易地將事情告訴她母親,而不是她父親。彼土利得知此事後,很可能由他的妻子轉述,然後他們兩人派兒子拉班去迎接這位陌生人。其他解釋都是不必要的。


33. 我不吃,直到我說完我的事。摩西開始說明利百加的父母是如何被說服將她嫁給他們的侄子的。僕人面前擺著食物,卻拒絕進食,直到他完成工作,這證明了他的勤勉和忠誠;這可以恰當地被視為神賜給亞伯拉罕的恩惠(Grace)之一,他能有這樣一位忠誠、專心於職責的僕人。然而,既然這是亞伯拉罕所維持的聖潔紀律的獎賞,我們就不必驚訝於很少能找到這樣的僕人,因為到處都管理不善。


此外,雖然僕人似乎在編織一個多餘的故事,但其中沒有任何內容是與他當前的目的無關的。他知道父母天生不願將孩子遠送。因此,他首先提及亞伯拉罕的財富,以便他們毫不猶豫地將女兒嫁給如此富有的丈夫。其次,他解釋以撒是他的母親年老時所生;這不僅是為了讓他們知道以撒是奇蹟般地賜給他父親的,從中他們可以推斷他被神預定(Decree)擁有如此偉大和顯赫的地位;而且是為了因以撒的年齡而給予額外的讚美。第三,他聲明以撒將是他父親唯一的繼承人。第四,他敘述他曾起誓要為他主人以撒從自己的親族中尋找妻子;亞伯拉罕的這種特別選擇在促使他們同意方面非常有效。第五,他聲明亞伯拉罕完全相信神會引導他的旅程,已將整件事交託給他。第六,他宣告,凡他在禱告中所求的,都已從主那裡得到;由此可見,他即將處理的婚姻是合乎神旨意的。我們現在看到他敘述的目的:首先,說服利百加的父母,他並非為了欺騙他們而被派來,他沒有在任何事上狡猾行事,也沒有採取不正當手段,而是敬畏主,正如婚姻的宗教義務所要求的。其次,他所求的沒有任何對他們不利或不光彩的。最後,神是整件事的引導者。


此外,既然亞伯拉罕的僕人,雖然確信神的使者會引導他的旅程,卻既不向他禱告也不向他感恩,我們由此可以學到,天使並非以這樣一種方式被立為神的僕役,以至於我們應當呼求他們,或者他們應當將應歸於神的敬拜轉移給自己;這種迷信幾乎遍及全世界,以至於人們將一部分信心從所有良善的唯一源頭轉向從中流出的溪流。那句「耶和華,我所事奉的」(創世記 24:40),有些人將其歸因於亞伯拉罕的正直和良心,我寧願解釋為適用於信心,藉著信心他將神擺在他面前,作為他生命的掌管者,確信自己是神所眷顧的對象,並依賴神的恩惠(Grace)。



**若你們願以恩慈待我**


我最近已闡述過此表達的含義,即以人道和誠信行事。他如此謙遜而懇求地請求他們同意以撒和利百加的婚事:若他遭到他們的拒絕,他說,他將「或向右,或向左」;也就是說,他將另尋他處。因為他將「右」和「左」與他被引導而來的「直路」相對比。然而,有些希伯來人以豐富的想像力解釋這些話,認為他會去找羅得或以實瑪利。


**50. 這事乃出於耶和華**


他們被這人的話語說服,確信這樁婚姻是出於神的護理,便承認他們不應提出任何反對意見。他們宣稱「這事乃出於耶和華」;因為祂已藉著最清楚的徵兆顯明了祂的旨意。由此我們看出,儘管他們當中一部分人遵守真宗教,一部分人卻被惡劣的錯誤所感染,然而對神的敬畏從未完全熄滅,這個公理仍然牢固地存在於他們所有人的心中:神必須被順服。那麼,如果那些幾乎已偏離宗教的悲慘偶像崇拜者,仍然如此順服神,以至於承認偏離祂的旨意是不合法的,我們的順服豈不更應當迅速嗎?因此,一旦神的旨意向我們顯明,不僅我們的舌頭要靜默,我們所有的感官也要靜止;因為任何與那旨意相悖的思想,都是大膽的褻瀆。


**52. 他就俯伏敬拜**


摩西再次重複亞伯拉罕的僕人感謝神;他如此頻繁地強調這項宗教義務並非沒有理由;因為,既然神對我們沒有更大的要求,忽略它就顯露出最可恥的怠惰。承認神的恩惠是馨香的祭物;是的,它比一切祭物都更蒙悅納。神不斷地將無數的恩惠傾注於人類。因此,如果他們未能操練自己來頌揚這些恩惠,他們的忘恩負義是不可容忍的。


**54. 他們清早起來**


摩西在此點上更為詳細地強調;部分是為了稱讚僕人忠實地履行主人命令的勤奮;部分是為了教導,他的心被神的靈所激勵,因為他如此熱切,以至於不給他人任何喘息的機會,也不給自己任何放鬆。因此,儘管他表現得像一個誠實而謹慎的僕人,但毫無疑問,主為了以撒的緣故,驅使他如此行事。所以,主在祂的子民睡覺時看顧他們,在他們不在時加速並完成他們的事務,並影響所有人的性情,只要是合適的,以向他們提供幫助。有些人將拉班和她母親希望利百加延遲離開的「十天」解釋為「年」或「月」,這是一種牽強的解釋。因為這僅僅是母親溫柔的願望,她難以忍受女兒如此突然地從她懷中被奪走。


**57. 我們要叫了女子來**


彼土利先前毫不保留地將女兒許配出去,現在似乎對他的決定有些不堅定。然而,當他先前提出女兒時,沒有提出任何例外,應當理解為他只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這樣做。但現在,摩西聲明他沒有對女兒施加暴政,強迫她不情願地離開,或違背她的意願強迫她結婚,而是讓她自由選擇。確實,在這件事上,父母的權威應當是神聖的:但必須採取中庸之道,使相關各方能夠自願並在相互同意下訂立婚約。不應當理解為利百加如此明確地回答,是表現出對父家的輕蔑,或過於渴望丈夫;而是因為她看到這件事是在父親的權威下,並經母親同意下辦理的,她自己也順從了。


**59. 他們就打發他們的妹子利百加去了**


摩西首先記載,利百加受到榮譽的送別;因為她的乳母也與她同去。此外,我毫不懷疑他們有家中的乳母,她們是他們的使女;並非母親完全忽略了這項職責,而是她們將教育的責任委託給一位特定的使女。因此,那些以輔助服務協助母親的人被稱為乳母。摩西隨後補充說,利百加的親屬「祝福她」(創世記 24:60),此表達的意思是,他們祈禱她的境況會幸福。我們知道,在所有時代和所有民族中,以美好的祝願伴隨婚姻是一種莊嚴的習俗。儘管後代已大大偏離了先祖們所使用的純粹而真實的婚姻慶祝方式;然而,神願意有一些公開的見證存在,藉此提醒人們,除非是正當奉獻的婚姻,否則任何婚姻都是不合法的。現在,這裡所記載的特定祝福形式可能很常用,因為自然法則指示,生育後代是婚姻的特殊目的。在「勝利」的概念下(創世記 24:60)包含著繁榮的生活狀態。然而,主引導他們的舌頭說出他們自己所不知道的預言。佔據敵人的城門,意味著獲得對他們的統治權;因為審判是在城門口進行的,城市的防禦工事也設在那裡。


**63. 以撒出來**


看來以撒與他父親分開居住;要麼是因為家庭太大,要麼是因為這是習俗。或許亞伯拉罕已經娶了另一位妻子;因此,為了避免爭執,他擁有自己的房子似乎更方便。因此,巨大的財富伴隨著其固有的煩惱。毫無疑問,在神所賜予的一切地上福分中,沒有什麼比與兒子同住更令亞伯拉罕感到甜蜜的了。然而,我絕不認為他被剝奪了兒子的陪伴和幫助。因為以撒的虔誠如此,他無疑努力履行對父親的一切職責:唯一缺少的是他們沒有住在同一屋簷下。摩西也記載了以撒在妻子到達他家之前與她相遇的情形。因為他說,以撒「在黃昏時出去默想或禱告」。因為希伯來詞「שוח(šwḥ)」(*soach*)可以指這兩者。他這樣做很可能是按照他的習慣,他尋找一個僻靜的地方禱告,以便他的心靈從一切事務中解脫出來,更自由地事奉神。然而,無論他是在默想還是在禱告,主都在那次歡樂的相遇中賜給他一個祂同在的記號。


**64. 利百加舉目**


我們很容易推測,以撒看到駱駝時,因渴望見到他的新娘而轉向它們;這引起了利百加的詢問。得到答覆後,她立即為了尊敬她的丈夫,從駱駝上下來向他致意。因為她因恐懼而跌倒,正如一些人所猜測的,這與敘述完全不符。她在許多隨從的保護下,進行了如此漫長的旅程,不會因為看到一個人而如此害怕。但這些解釋者被誤導了,因為他們沒有意識到,摩西的話語隨後給出了原因,即當利百加看到以撒時,她從駱駝上下來;因為她曾詢問僕人他是誰,並被告知他是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兒子。她不會想到對任何她偶然遇到的人進行這樣的詢問:但既然她已被告知亞伯拉罕的家不遠,她至少認為他是家中的一員。摩西也說她「拿帕子蒙上臉」:這是羞恥和謙遜的標誌。因此,拉丁文中表示「結婚」的詞也由此而來,因為當時的習俗是將蒙著面紗的新娘交給她們的丈夫。我毫不懷疑先祖們也遵守了同樣的儀式。因此,我們這個時代的放蕩行為就更加可恥,也更難以辯解;在這個時代,新娘的服裝似乎是故意設計來顛覆一切謙遜的。


**67. 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


他首先將她帶進帳棚,然後才娶她為妻。摩西藉著他話語的排列,區分了合法的婚姻方式與野蠻行徑。確實,婚姻的神聖性要求男人和女人不應像牲畜一樣同居;而是,在彼此許下承諾並呼求神的名之後,他們才能彼此同住。此外,必須注意的是,以撒並非被迫於父親的暴政命令而結婚;而是在他對她傾心之後,他自由地娶了她,並衷心地向她保證了夫妻的忠誠。


**他母親死了以後,以撒才得了安慰**


既然他對母親去世的悲傷現在才得以平息,我們便可推斷其悲痛之劇烈;因為已經過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我們也可以由此推斷,以撒的情感是溫柔而和善的:他對母親的愛非同尋常,因為他為她的去世哀悼了如此之久。了解這個事實有助於防止我們想像聖潔的列祖是野蠻無情、鐵石心腸的人,也防止我們變得像那些認為堅韌就是殘酷的人。只是必須注意,悲傷應當適當地減輕;以免它爆發為不敬虔的抱怨,或顛覆對未來復活的盼望。然而,我並不完全為以撒的悲傷開脫;我只是建議,屬於人性的東西不應完全被譴責。儘管無法從心中抹去悲傷,直到婚姻的相反喜悅勝過它,這是有過失的;摩西仍然將此視為神所賜的恩惠之一,因為祂以某種方式為祂的僕人提供了補救。


創世記 24:1-67 創世記 24:1-67 Reviewed by 尼希米計畫 on 4/13/2026 Rating: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