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2:18-25

 約翰福音 2:18-25


【約翰福音 2:18-22(合和本)】

18 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甚麼神蹟給我們看呢?」

19 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

20 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

21 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

22 所以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18. 你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在如此大的聚會中,沒有人向基督動手,也沒有牛羊商人或兌換銀錢的人用暴力反抗他,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他們都被神的手震驚和驚呆了。因此,如果他們沒有完全盲目,這將是一個足夠明顯的神蹟,一個人對抗一大群人,一個手無寸鐵的人對抗強壯的人,一個默默無聞的人對抗大權在握的人,卻完成了如此偉大的壯舉。因為既然他們更強壯,他們為何不反抗他,難道不是因為他們的手被鬆開了,彷彿被折斷了一樣嗎?


然而,他們提出這個問題是有其根據的;因為在神的殿中,若有任何不妥或令人不悅之處,並非人人都能驟然改變。的確,所有人都有權譴責腐敗;但若一個普通人伸手去移除它們,他將被指控為魯莽。由於在聖殿中買賣的習俗已普遍被接受,基督所嘗試的是新穎且不尋常的;因此,他們理所當然地要求他證明自己是受神差遣的;因為他們論證的基礎是:在公共事務的管理上,若無確鑿的呼召與神的命令,便不可擅作任何改變。但他們在另一點上犯了錯誤,即拒絕承認基督的呼召,除非他行了神蹟;因為先知和神的其他僕役並非必須行神蹟;神也未將自己限制於此必要性。因此,他們要求神蹟,為神設定律法,是錯誤的。當福音書作者說猶太人問他時,他無疑是指站在那裡的群眾,以及可以說整個教會的群體;彷彿他是在說,這不是一兩個人的言論,而是眾人的意見。


19. 拆毀這殿。這是一種寓言式的表達方式;基督故意說得如此隱晦,因為他認為他們不配得到直接的答覆;正如他曾在別處宣告,他對他們說比喻,因為他們無法領悟天國的奧秘(馬太福音 13:13)。但他首先拒絕了他們所要求的神蹟,要麼是因為那無益處,要麼是因為他知道時機未到。他偶爾也會順應他們不合理的要求,因此他現在拒絕,必有其充分的理由。然而,為了不讓他們以此為藉口推卸責任,他宣告他的權能將藉著一個非凡的神蹟得到證實與確認;因為在基督身上,沒有比他從死裡復活更能證明神聖權能的了。但他以比喻的方式傳達此信息,因為他認為他們不配得到明確的應許。簡言之,他對待不信者,正如他們所應得的,同時也保護自己免受一切輕蔑。當時,他們固執的態度尚未顯明,但基督深知他們的心境。


但或許有人會問,既然他行了許多各式各樣的神蹟,為何現在只提及一個?我回答,他沒有提及所有其他神蹟,首先,因為他的復活足以使他們啞口無言;其次,他不願將神的權能暴露於他們的嘲笑之下;因為即使關於他復活的榮耀,他也以寓言方式說話;第三,我說他提出了與當前情況相符的內容;因為藉著這些話,他表明聖殿的一切權柄都屬於他,因為他在建造神的真聖殿上擁有如此巨大的權能。


這殿。雖然他使用「殿」這個詞是為了配合當前的事件,但基督的身體被稱為殿是公正且恰當的。我們每個人的身體都被稱為帳幕(哥林多後書 5:4;彼得後書 1:13),因為靈魂居住其中;但基督的身體是他的神性的居所。因為我們知道,神的兒子以這樣的方式披戴了我們的人性,以至於神的永恆威嚴居住在他所取的人肉中,如同在他的聖所裡。


涅斯多留(Nestorius)濫用這段經文來證明基督不是同一位既是神又是人,他的論點很容易被駁斥。他這樣推理:神的兒子居住在肉身中,如同在殿中;因此,神人二性是截然不同的,以至於同一位不是神也不是人。但這個論點也可以應用於人類;因為這將推論出,靈魂居住在身體中如同在帳幕中的,不是同一個人;因此,為了消除基督位格的合一性而扭曲這種表達方式是愚蠢的。應當注意的是,我們的身體也被稱為神的殿(哥林多前書 3:16 和 6:19;哥林多後書 6:16),但其意義不同,即因為神藉著他聖靈的能力和恩惠居住在我們裡面;但在基督裡,神性的一切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著,以至於他真是「神在肉身顯現」(提摩太前書 3:16)。


我將它再建立起來。這裡基督將他復活的榮耀歸於自己,儘管在許多經文中,這被宣告為父神的工作。但這兩種說法完全一致;因為,為了讓我們對神的權能有崇高的認識,聖經明確地將父神使他的兒子從死裡復活歸於父神;但這裡,基督特別地宣稱他自己的神性。保羅也調和了這兩者:


「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馬書 8:11)


他將聖靈視為復活的作者,他有時不加區分地稱他為「基督的靈」,有時又稱他為「父的靈」。


20. 四十六年。但以理的計算與這段經文相符(但以理書 9:25);因為他計算了七個七,共四十九年;但在這最後一個七結束之前,聖殿就已完工。以斯拉歷史中描述的時間要短得多;但儘管這似乎有些矛盾,它與先知的話語絲毫不衝突。因為,當聖所建成後,在聖殿的建造完成之前,他們就開始獻祭了。後來,由於百姓的怠惰,工程停滯了很長一段時間,正如先知哈該書 1:4 的抱怨所清楚表明的;因為他嚴厲責備猶太人過於熱衷於建造自己的房屋,卻讓神的殿處於未完工的狀態。


但他為何提及那個在約四十年前被希律王毀壞的聖殿呢?因為他們當時的聖殿,雖然建造得極其宏偉且耗資巨大,卻是希律王出乎意料地完成的,正如約瑟夫(《猶太古史》卷十五,第十一章)所記載的。我認為很可能這座新的聖殿建築被視為彷彿古老的聖殿一直保持其原始狀態,以便受到更大的尊崇;而且他們以慣常的方式說,他們的祖先歷經千辛萬苦,才在四十六年內勉強建成聖殿。


這個答覆清楚地表明了他們要求神蹟的意圖;因為如果他們準備好恭敬地順服一位受神差遣的先知,他們就不會如此輕蔑地拒絕他關於證實他職分的話語。他們希望得到一些神聖權能的見證,然而他們所接受的卻沒有任何與人類微弱能力不符之處。因此,現今的天主教徒要求神蹟,並非為了順服神的能力(因為他們堅定的原則是寧願選擇人而非神,並且不願偏離他們從習俗和慣例中所得的絲毫);而是為了不讓自己顯得沒有理由反叛神,他們以此藉口來掩飾他們的固執。不信者的心靈就是這樣盲目衝動地狂暴,他們渴望神的手向他們顯現,卻又不希望它是神聖的。


所以,當他從死裡復活的時候。這段回憶與福音書作者最近提及的前一段回憶相似(第17節)。福音書作者當時不明白基督說這話的意思;但這教義,當時看似無用,彷彿消散於空氣中,後來卻在適當的時候結出了果實。因此,儘管我們主許多行動和話語暫時是隱晦的,我們絕不可絕望放棄,或輕視我們無法立刻理解的事物。我們應當注意這些話語的連結,即他們「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話」;因為福音書作者的意思是,藉著將聖經與基督的話語作比較,他們在信心上得到了幫助,取得了進步。


【約翰福音 2:23-25(合和本)】

23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

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25 也用不着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23. 許多人信了。福音書作者將這段敘述與前一段恰當地連結起來。基督沒有給予猶太人所要求的神蹟;而現在,當他藉著許多神蹟對他們沒有產生好的效果——除了他們懷著一種冷淡的信心,那只是信心的影子——這事件充分證明他們不配他順從他們的心願。的確,這些神蹟產生了一些果效,就是許多人信了基督,也信了他的名,以至於他們宣稱願意跟隨他的教義;因為這裡的「名」代表權柄。這種信心的表象,雖然當時沒有結果,最終可能轉變為真正的信心,並可能成為在其他人中頌揚基督之名的一個有益的預備;然而我們所說的仍然是真的,即他們遠未擁有正確的情感,以至於未能像他們應當那樣從神的作為中獲益。


然而,這並非虛假的信心,他們並非想藉此在人前贏得聲譽;因為他們確信基督是某位偉大的先知,或許他們甚至將彌賽亞的榮譽歸於他,當時人們對彌賽亞有著強烈而普遍的期待。但由於他們不明白彌賽亞的特殊職分,他們的信心是荒謬的,因為它完全指向世界和屬世的事物。這也是一種冷淡的信心,沒有伴隨真實的心靈感受。因為偽君子贊同福音,並非為了順服基督而獻身,也非為了以真誠的虔敬跟隨基督的呼召,而是因為他們不敢完全拒絕他們所認識的真理,特別是當他們找不到理由反對它時。因為他們既非自願,也非出於本意與神為敵,所以當他們察覺神的教義與他們的肉體和悖逆的慾望相悖時,他們立刻就感到冒犯,或者至少從他們已經接受的信心上退縮。


因此,當福音書作者說那些人信了,我並非理解為他們偽造了不存在的信心,而是他們在某種程度上被迫將自己列為基督的追隨者;然而,他們的信心似乎並非真實純正,因為基督將他們排除在那些可以信賴其意見的人數之外。此外,那種信心完全依賴於神蹟,在福音中沒有根基,因此無法穩固或持久。神蹟確實幫助神的兒女達到真理;但當他們僅僅驚嘆神的能力,相信它是真的,卻不完全順服於它時,這並不算真正的相信。因此,當我們普遍談論信心時,讓我們知道有一種信心只被悟性所感知,然後很快消失,因為它沒有紮根於心;這就是雅各所稱的「死的信心」;但真正的信心總是依賴於重生的聖靈(雅各書 2:17, 20, 26)。請注意,並非所有人都從神的作為中獲得同等的益處;因為有些人藉此被引導歸向神,而另一些人則只是被盲目的衝動所驅使,以至於他們雖然確實感知到神的能力,卻仍然在自己的想像中徘徊。


24. 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那些解釋為基督提防他們,因為他知道他們不正直不忠誠的人,在我看來並未充分表達福音書作者的意思。我更不同意奧古斯丁關於初信者的說法。福音書作者在我看來,更傾向於指基督不將他們視為真正的門徒,而是輕視他們為輕浮不穩的人。這是一段應當仔細觀察的經文,即並非所有自稱是基督追隨者的人,在他看來都是如此。但我們也應當加上緊隨其後的原因:


因為他認識所有的人。虛偽是最危險的,原因之一是它是一種極其普遍的過錯。幾乎沒有人會對自己不滿意;當我們用空洞的奉承欺騙自己時,我們就想像神也像我們一樣盲目。但這裡提醒我們,他的判斷與我們的判斷有多麼大的差異;因為他清楚地看到那些我們無法察覺的事物,因為它們被某種偽裝所掩蓋;他根據它們隱藏的源頭,即根據心靈最隱秘的感受來評估那些以虛假光芒迷惑我們眼睛的事物。這就是所羅門所說的:


「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直;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言 21:2)


因此,讓我們記住,只有那些蒙基督認可的人才是他真正的門徒,因為在這件事上,唯有他有權決定和判斷。


現在產生一個問題:當福音書作者說基督「認識所有的人」時,他指的是他剛才提到的那些人,還是這個表達指涉全人類?有些人將其擴展到人類的普遍本性,認為這裡譴責的是全世界的邪惡和背信棄義的虛偽。的確,這是一個真實的陳述,即基督在人身上找不到任何理由讓他屈尊將他們列入他的追隨者之列;但我看不出這與上下文相符,因此我將其限制在前面提到的人身上。


25. 因為他知道人裡面有什麼。由於基督如何獲得這種知識可能會受到質疑,福音書作者預先回答了這個問題,並解釋說基督能洞察人心中一切對我們隱藏的事物,因此他能憑自己的權柄區分人。因此,基督這位知曉人心的,不需要任何人告知他他們是怎樣的人。他知道他們有那樣的性情和感受,以至於他理所當然地將他們視為不屬於他的人。


有些人提出的問題——我們是否也像基督一樣,有權懷疑那些尚未向我們證明其真誠的人——與這段經文無關。他與我們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因為基督知道樹木的根源,但除了從外顯的果實之外,我們無法發現任何一棵樹的本質。此外,正如保羅告訴我們,愛是「不懷疑」(哥林多前書 13:5)的,我們無權對不認識的人抱持不利的懷疑。但是,為了不讓我們總是受偽君子的欺騙,也為了不讓教會過度暴露於他們的邪惡欺騙之下,基督有責任賜予我們辨別的靈。


約翰福音 2:18-25  約翰福音 2:18-25 Reviewed by 神的應許 on 1/15/2026 Rating: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