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2:1-17

 約翰福音 2:1-17

約翰福音 2:1-11(合和本)】

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

2 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

4 耶穌說:「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5 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甚麼,你們就做甚麼。」

6 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

7 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

8 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

9 管筵席的嘗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

10 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1. 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這段敘事記載了基督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單憑這一點,我們就應當仔細思考這段敘事;儘管——正如我們稍後會看到的——還有其他原因值得我們注意。但隨著我們繼續,由此產生的各種益處將會更清楚地顯明。傳道者首先提到加利利的迦拿,這並非指撒勒法(列王紀上 17:9;俄巴底亞書 20;路加福音 4:26)或撒勒他附近的迦拿,位於推羅和西頓之間,與此處的迦拿相比,前者被稱為大迦拿。此處的迦拿,有人認為在西布倫支派,有人認為在亞設支派。因為耶柔米也向我們保證,即使在他那個時代,仍有一個名為迦拿的小鎮存在。有理由相信它靠近拿撒勒城,因為基督的母親到那裡參加婚禮。從本書第四章可知,它距離迦百農不超過一天的路程。它離伯賽大城不遠,也可以從以下情況推斷:基督在那片地區三天後,婚禮——傳道者告訴我們——在加利利的迦拿舉行。可能還有第三個迦拿,離耶路撒冷不遠,但仍在加利利之外;但我對此不確定,因為我不熟悉它。


耶穌的母親在那裡。很可能是基督的一位近親結婚;因為耶穌被提及是與他母親一同前往。從門徒也被邀請的事實,我們可以推斷他生活的多麼簡樸節儉;因為他與他們共同生活。然而,可能會覺得奇怪,一個沒有多少財富或豐盛的人(從葡萄酒的匱乏將會顯明),卻因基督的緣故邀請了四五個其他人。但窮人在邀請上更樂意、更坦率;因為他們不像富人那樣,如果不能以昂貴和奢華的方式款待客人,就不怕丟臉;因為窮人更熱衷於遵守擴大交際的古老習俗。


再者,可能會認為新郎在宴席中途讓客人缺少葡萄酒,這顯示出缺乏禮節;因為這看起來像一個不夠周到的人,沒有為客人準備足夠的葡萄酒。我回答說,這裡所記載的,都是經常發生的事,特別是當人們不習慣日常飲用葡萄酒時。此外,上下文顯示,葡萄酒是在宴席接近尾聲時才用盡的,那時按照習俗,可以認為他們已經喝夠了;因為筵席的總管這樣說:「別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人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卻把好酒留到現在。」此外,我毫不懷疑這一切都是由神的護理所安排的,以便為神蹟留下空間。


3. 耶穌的母親對他說。她是否期望或向她兒子要求什麼,這可能值得懷疑,因為他尚未行過任何神蹟;而且她可能沒有期望這種補救措施,而是建議他給予一些虔誠的勸勉,以防止客人感到不安,同時也減輕新郎的尷尬。我認為她的話表達了(συμπαθεία(sympatheia))深切的同情;因為這位聖潔的婦人,察覺到被邀請的人可能會認為自己受到了輕視,並對新郎抱怨,這樣宴席可能會被打擾,因此希望能夠採取一些安撫他們的辦法。金口約翰提出一個懷疑,認為她是被女性的情感所驅使,為自己和兒子尋求某種我不知道的恩惠;但這個猜測沒有任何論據支持。


4. 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基督為何如此唐突地拒絕她?我回答說,儘管她不是出於野心,也不是出於任何肉體的情感,但她超越了她的界限,這是錯誤的。她對他人所承受的不便感到焦慮,並渴望以某種方式減輕它,這源於人道,應被視為一種美德;但她過於突出自己,可能會遮蔽基督的榮耀。然而,也應當注意,基督所說的話,與其說是為了她,不如說是為了他人。她的謙遜和虔誠是如此之大,以至於不需要如此嚴厲的責備。此外,她並非故意或自願冒犯;基督只是預防危險,以免他母親所說的話被不當地利用,彷彿他後來行神蹟是為了順從她的命令。


希臘文(Τί ἐμοὶ καὶ σοί(Ti emoi kai soi))字面意思是:「我與你何干?」但希臘語的表達方式與拉丁語的「Quid tibi mecum?」(你與我有何相干?)意義相同。舊譯者誤導了許多人,以為基督聲稱,如果葡萄酒用盡,這與他或他母親無關。但從第二句我們可以輕易得出結論,這與基督的意思相去甚遠;因為他承擔了這件事,並宣稱這屬於他去做,當他補充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兩者應當結合起來——基督明白他必須做什麼,但他不會按照他母親的建議行事。


這確實是一段值得注意的經文;因為他為何絕對拒絕他母親的要求,而後來卻在許多場合自由地賜予各種人?再者,他為何不滿足於單純的拒絕?他為何將她降到普通婦女的地位,甚至不屑稱她為母親?基督這句話公開而明確地警告人們,要小心,不要過於迷信地抬高聖母馬利亞作為母親的榮譽,將專屬於神的歸於她。因此,基督以這種方式對他母親說話,是為了為所有時代立下一個永久而普遍的教導,即他的神聖榮耀絕不能因對他母親過度的尊崇而被遮蔽。


這個警告後來因著粗鄙和可恥的迷信而變得多麼必要,這是眾所周知的。因為馬利亞被立為天后、世界的希望、生命和救贖;簡而言之,他們的狂熱和瘋狂發展到如此地步,以至於他們剝奪了基督的榮耀,使他幾乎一無所有。當我們譴責這些對神子可怕的褻瀆時,天主教徒稱我們為惡毒和嫉妒;更糟的是,他們惡意誹謗我們是聖母榮譽的死敵。彷彿她若不被奉為女神,就沒有得到應有的榮譽;或者彷彿用褻瀆的稱號來裝飾她,並將她取代基督的位置,就是對她的尊重。因此,天主教徒嚴重侮辱了馬利亞,當他們為了用虛假的讚美來醜化她時,卻奪走了屬於神的。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他指的是他至今的延遲並非出於粗心或懶惰,但同時他也間接表明,當適當的時機到來時,他會處理這件事。他責備他母親不合時宜的急躁,另一方面,他也給予了期待神蹟的理由。聖母承認這兩點,因為她不再進一步對他說話;當她建議僕人做他所吩咐的一切時,她表明她現在有所期待。但這裡所傳達的教導更為廣泛:每當主讓我們懸而未決,延遲他的幫助時,他並非因此而睡著了,相反,他以這樣的方式管理他所有的工作,以至於他只在適當的時機行事。那些將這段經文應用於證明事件的時間是由命運注定的,是如此荒謬,以至於不需要說一句話來駁斥他們。基督的「時候」有時指父為他所定的時候;他以後會用「他的時候」來指他認為方便和適合執行父命令的時候;但在這裡,他主張有權選擇行事和彰顯他神聖能力的時候。


5. 他母親對僕人說。在這裡,聖母展現了她對兒子應有的真正順服的榜樣,當問題涉及的不是人際關係的職責,而是他的神聖能力時。因此,她謙遜地順從了基督的回答;同樣地,她也勸勉他人遵守他的吩咐。我承認,聖母現在所說的確實與當前事件有關,並且表明在這種情況下,她沒有權柄,基督會按照自己的意願做他認為正確的任何事。但如果你仔細注意她的意圖,她所說的聲明更為廣泛;因為她首先否認並放棄了她可能看似不當地篡奪的權力;其次,她將全部權柄歸於基督,當她吩咐他們做他所吩咐的一切時。這些話普遍教導我們,如果我們向基督祈求任何事,我們將無法實現我們的願望,除非我們單單倚靠他,仰望他,簡而言之,做他所吩咐的一切。另一方面,他並沒有把我們送到他母親那裡,而是邀請我們到他自己這裡。


6. 那裡有六口石缸。根據布達烏斯的計算,我們推斷這些水缸非常大;因為一米特拉(μετρητής(metrētēs))含有二十康吉,每個至少含有這個國家的一塞克斯特。因此,基督提供了大量的葡萄酒,足夠一百五十人宴席之用。此外,水缸的數量和大小都有助於證明神蹟的真實性。如果只有兩三個罐子,許多人可能會懷疑它們是從其他地方帶來的。如果只有一個容器中的水變成了酒,神蹟的確定性就不會那麼明顯,也不會那麼確定。因此,傳道者提到水缸的數量,並說明它們的容量,並非沒有充分的理由。


放置如此眾多和巨大的器皿是出於迷信。他們確實有神律法所規定的洗滌儀式;但由於世人傾向於在外在事物上過度,猶太人不安於神所吩咐的簡樸,而是沉迷於不斷的洗滌;而且由於迷信是好大喜功的,它們無疑是為了炫耀,正如我們今天在天主教中看到的那樣,凡是據說屬於敬拜神的一切,都是為了純粹的炫耀而安排的。因此,存在雙重錯誤:一是他們在沒有神命令的情況下,從事自己發明的多餘儀式;其次,在宗教的藉口下,野心在這種炫耀中盛行。一些天主教的惡棍表現出驚人的邪惡程度,他們竟然厚顏無恥地說,他們在他們的聖物中有基督在迦拿行這個神蹟所用的水缸,並展示了其中一些,這些水缸首先尺寸很小,其次尺寸不一。而在今天,當福音的光如此清晰地照耀著我們時,他們卻不羞於玩弄這些把戲,這當然不是用魔法欺騙,而是大膽地嘲弄人們,彷彿他們是盲人;而世界,卻沒有察覺到如此粗鄙的嘲弄,顯然是被撒旦迷惑了。


7. 把缸倒滿水。僕人可能會覺得這命令很荒謬;因為他們已經有足夠的水了。但主常常這樣對待我們,以便他的能力藉著意想不到的結果更顯赫地彰顯;儘管這個細節是為了彰顯神蹟的偉大;因為當僕人從裝滿水的器皿中取出酒時,就沒有任何懷疑的餘地了。


8. 拿去給筵席的總管。出於同樣的原因,基督希望筵席的總管在自己或任何其他客人品嚐之前,先品嚐葡萄酒的味道;僕人在一切事上都樂意順從他,這表明他們對他極大的敬畏和尊重。傳道者稱筵席的總管為負責準備宴席和安排餐桌的人;這並非因為宴席昂貴而豪華,而是因為從富人的奢華和輝煌中借用的尊稱,甚至也適用於窮人的婚禮。但令人驚訝的是,基督這位節制之師,卻提供了大量最好的葡萄酒。我回答說,當神每天給我們大量葡萄酒時,如果他的恩惠成為奢侈的誘因,那是我們自己的錯;但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在豐盛中節儉和適度,這無疑是對我們節制的考驗;正如保羅誇口說他學會了如何飽足,也學會了如何飢餓(腓立比書 4:12)。


11. 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意思是,這是基督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因為當天使向牧羊人宣告他生在伯利恆時(路加福音 2:8),當星辰向東方博士顯現時(馬太福音 2:2),當聖靈以鴿子的形狀降在他身上時(馬太福音 3:16;馬可福音 1:10;約翰福音 1:32),儘管這些都是神蹟,但嚴格來說,它們並非由他所行;但傳道者現在所說的是他自己所行的神蹟。因為有些人所給予的解釋是輕浮而荒謬的,他們認為這是基督在加利利迦拿所行的第一個神蹟;彷彿一個我們只讀到他去過兩次的地方,被他選來展示他的能力。傳道者的意圖毋寧是標記基督在運用他的能力時所遵循的時間順序。因為直到他三十歲,他都隱藏在家中,像一個沒有公職的人。在受洗時被分別出來執行他的職務後,他才開始公開露面,並藉著清晰的證據表明他被父差遣的目的。因此,如果他將他神性的第一個證明延遲到這個時候,我們不必感到驚訝。婚姻得到了極大的榮譽,基督不僅屈尊參加婚宴,而且以他的第一個神蹟榮耀了它。有一些古老的教規禁止神職人員參加婚禮。禁止的原因是,他們作為此類場合通常發生的邪惡的旁觀者,在某種程度上可能被視為認可它。但更好的做法是,在這種地方帶去足夠的莊重,以約束那些無原則和墮落的人在脫離他人視線時所放縱的放蕩行為。相反,讓我們以基督的榜樣為我們的準則;不要以為除了我們讀到他所做的之外,還有什麼對我們有益。


顯出他的榮耀;也就是說,因為他當時給予了一個顯著而輝煌的證明,藉此確定他是神的兒子;因為他向世界展示的所有神蹟,都是他神聖能力的證明。彰顯他榮耀的適當時機已經到來,當時他希望按照父的命令使自己被認識。因此,我們也從中學到神蹟的目的;因為這句話等同於宣告基督為了彰顯他的榮耀而行了這個神蹟。那麼,我們應當如何看待那些遮蔽基督榮耀的神蹟呢?


他的門徒就信了他。如果他們是門徒,他們必定已經擁有了一些信心;但由於他們此前以一種不清晰和不堅定的信心跟隨他,他們當時開始將自己獻給他,承認他是彌賽亞,正如他已經向他們宣告的那樣。基督的寬容是大的,他將那些信心如此微小的人也算作門徒。事實上,這個教義普遍適用於我們所有人;因為現在已經成熟的信心,起初也有其嬰兒期,而且在任何人身上都不是如此完美,以至於所有人都無需在相信上進步。因此,那些現在相信的人可以說開始相信,就他們每天向著他們信心的終點進步而言。願那些已經獲得信心初熟果子的人,永遠努力進步。這些話也指出了神蹟的益處;即,它們應被視為旨在堅固和促進信心。凡將它們扭曲到任何其他目的的人,都敗壞和貶低了它們的全部用途;正如我們看到天主教徒誇耀他們所謂的神蹟,其目的無非是埋葬信心,並將人們的心從基督轉向受造物。


約翰福音 2:12-17(合和本)】

12 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13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

14 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

15 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16 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

17 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着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



12. 他下到迦百農。傳道者轉向另一個敘事;因為他決定收集一些其他三位傳道者所遺漏的值得紀念的事,他說明了他即將敘述的事件發生的時間;因為其他三位傳道者也敘述了我們在這裡讀到基督所做的事,但時間的多樣性表明這是一個類似的事件,但不是同一個。因此,基督曾兩次潔淨聖殿,使其免於卑劣和褻瀆的買賣;一次是在他開始執行他的使命時,另一次(馬太福音 21:12;馬可福音 11:15;路加福音 19:45)是在他即將離開世界歸父時(約翰福音 16:28)。


為了對這段經文有一個總體的認識,有必要簡要地按順序審視細節。在聖殿裡出售牛、羊和鴿子,以及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並非沒有一個看似合理的藉口。因為他們可能會辯稱,在那裡進行的買賣並非不敬虔,相反,它與對神的聖潔敬拜有關,以便每個人都能毫不費力地獲得他可以獻給主的祭物;而且,對於敬虔的人來說,手邊就能找到各種祭物,這樣就免去了四處奔波尋找的麻煩,這確實非常方便。因此,我們不禁會想,基督為何對此如此不悅。但有兩個原因值得我們注意。首先,由於祭司們濫用這種買賣來謀取私利和貪婪,這種對神的嘲弄是無法容忍的。其次,無論人們提出什麼藉口,一旦他們哪怕是稍微偏離神的命令,他們就應當受到責備和糾正。這也是基督著手潔淨聖殿的主要原因;因為他明確指出神的殿不是買賣的地方。


但可能會問,他為何不先從教導開始呢?因為在應用教導的補救措施之前,就動手糾正錯誤,這似乎是一種無序和不恰當的方法。但基督有不同的目的:因為他公開執行父所賦予他的職務的時機已經臨近,他希望以某種方式佔有聖殿,並證明他的神聖權柄。為了讓所有人都專心聽他的教導,有必要做一些新奇而奇特的事來喚醒他們遲鈍和昏睡的心靈。現在,聖殿是天國教義和真宗教的聖所。既然他希望恢復教義的純潔,那麼證明自己是聖殿的主就非常重要。此外,除了消除對獻祭和其他宗教活動的濫用之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將它們恢復到其屬靈的目的。他當時所做的,因此,是父差遣他來完成的改革的一種序言。簡而言之,猶太人應當被這個例子所喚醒,期待基督做一些不尋常和超出常規的事;而且也有必要提醒他們,對神的敬拜已經被腐敗和扭曲,這樣他們就不會反對改革這些弊端。


他的弟兄。基督的弟兄為何與他同行,無法確定,除非他們可能打算與他一同前往耶路撒冷。「弟兄」這個詞,眾所周知,在希伯來語中用來指表兄弟和其他親屬。


13.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希臘文καὶ ἀνέβη(anebē),字面意思可以翻譯為「他就上去了」;但傳道者用連詞「和」代替了「因此」;因為他指的是基督當時上去,是為了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他這樣做有兩個原因;因為神的兒子為我們的緣故服從律法,他打算藉著嚴格遵守律法的一切誡命,在他自己身上呈現完全順服和服從的榜樣。再者,由於在人多的時候他能做更多的好事,他幾乎總是利用這樣的機會。因此,每當我們以後讀到基督在節期來到耶路撒冷時,讀者應當注意他這樣做,首先是為了與其他人一同遵守神所設立的宗教活動,其次是為了在更多的人群中宣講他的教義。


16. 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第二次他將商人趕出聖殿時,傳道者記載他使用了更尖銳和嚴厲的語言;因為他說他們將神的殿變成了賊窩(馬太福音 21:13);當較溫和的懲罰無效時,這樣做是恰當的。現在,他只是警告他們不要將神的殿用於不當用途而褻瀆它。聖殿被稱為神的殿;因為神願意在那裡被特別呼求;因為他在那裡彰顯他的能力;因為,最後,他將它分別出來用於屬靈和聖潔的服事。


我父的殿。基督宣告自己是神的兒子,以表明他有權柄和權力潔淨聖殿。既然基督在這裡為他所做的事提供了理由,如果我們想從中獲得任何益處,我們就必須主要注意這句話。那麼,他為何將買賣的人趕出聖殿呢?是為了將被人的邪惡所敗壞的對神的敬拜恢復到原有的純潔,並以此恢復和維護聖殿的聖潔。現在我們知道,那聖殿的建立,是為了作為那些在基督裡才能找到其活潑形象的事物的影子。為了使它繼續獻給神,它必須專門用於屬靈的目的。因此,他宣稱將它變成市場是不合法的;因為他將他的聲明建立在神的命令之上,我們應當永遠遵守。無論撒旦使用何種欺騙,讓我們知道,任何偏離神的命令——無論多麼微小——都是邪惡的。這是一個看似合理且引人注目的偽裝,即當信徒要獻的祭物準備好時,對神的敬拜就得到了幫助和促進;但由於神已將他的聖殿用於不同的目的,基督不理會可能對神所設立的秩序提出的異議。


同樣的論點在今天不適用於我們的公共禮拜建築;但關於古老聖殿所說的,卻恰當地、嚴格地適用於教會,因為它是神在地上屬天的聖所。因此,我們應當永遠將神的威嚴擺在眼前,這威嚴居住在教會中,以免它被任何污穢所玷污;而其聖潔得以保持完好無損的唯一途徑是,不允許任何與神的話語相悖的事物進入其中。


17. 他的門徒就想起。有些人徒勞地困擾自己,探究門徒如何想起一段他們此前不明白其意義的經文。因為我們不應理解為這段經文當時就浮現在他們腦海中;而是後來,當他們被神教導後,他們自己思考基督這個行動的意義時,在聖靈的引導下,這段經文就浮現在他們腦海中。事實上,我們並不總是立即領會神作為的原因,但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會向我們顯明他的目的。這是一個極好的韁繩,可以約束我們的自負,使我們不至於在我們的判斷不完全認可他所做的事時,就對神發怨言。同時也提醒我們,當神讓我們懸而未決時,我們的職責是等待更豐富知識的時機,並抑制我們天生過度的急躁;因為神延遲完全顯明他的作為的原因,是為了使我們謙卑。


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意思是,門徒最終明白,基督為神的殿所燃燒的熱心,激勵他將那些褻瀆者趕出去。大衛用聖殿之名來指代整個對神的敬拜,這是一種以部分代整的修辭手法;因為整節經文是這樣說的:


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並且辱罵你的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詩篇 69:9)。


第二句與第一句相應,或者說它只是對所說內容的重複解釋。兩句的總意是,大衛對維護神的敬拜的焦慮是如此強烈,以至於他樂意承受惡人對神的一切辱罵;他燃燒著如此的熱心,以至於這種單一的情感吞噬了所有其他情感。他告訴我們他自己有這樣的感受;但毫無疑問,他以自己的身份描述了嚴格屬於彌賽亞的事。


因此,傳道者說,這是門徒藉以知道是耶穌保護和恢復神國的標誌之一。現在請注意,他們遵循聖經的引導,以便對基督形成應有的看法;事實上,除非一個人被聖經教導和引導,否則他永遠不會明白基督是什麼,或他所做和所受的目的是什麼。因此,我們每個人若想在認識基督上有所進步,就必須勤奮而持續地默想聖經。大衛在涉及神榮耀時提到神的殿,並非沒有充分的理由;因為儘管神自足,不需要任何人的服事,但他希望他的榮耀在教會中彰顯。他以這種方式顯明了他對我們非凡的愛,因為他將他的榮耀——彷彿藉著不可解的連結——與我們的救恩結合在一起。


現在,正如保羅告訴我們,在元首的榜樣中,向整個身體呈現了一個普遍的教義(羅馬書 15:3),讓我們每個人都應用基督的邀請,以便——盡我們所能——不允許神的殿以任何方式被玷污。但同時,我們必須小心,以免任何人越過他蒙召的界限。我們所有人都應當與神的兒子一樣有熱心;但並非所有人都被允許拿起鞭子,用我們的手糾正惡行;因為我們沒有領受相同的權柄,也沒有被託付相同的使命。


約翰福音 2:1-17 約翰福音 2:1-17 Reviewed by 神的應許 on 1/15/2026 Rating: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