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12:41-44;路加福音 21:1-4
馬可福音 12:41-44
41. 耶穌面向聖殿庫房坐著,看見眾人怎樣把錢投入庫房。許多有錢人投進了許多錢。42. 有一個窮寡婦來,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43. 耶穌叫門徒過來,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所有投錢入庫房的人投的更多。44. 因為他們都是從自己的富餘中投錢,這寡婦卻是從自己的貧乏中,把她所有的一切,就是她全部的生活費都投進去了。
路加福音 21:1-4
1. 耶穌舉目觀看,看見那些有錢人把他們的禮物投進庫房。2. 他又看見一個窮寡婦投了兩個小錢進去。3. 他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所投的,比所有的人投的都多。4. 因為這些人都是從自己的富餘中投錢獻給上帝,這寡婦卻是從自己的貧乏中,把她所有的一切生活費都投進去了。
馬可福音 12:43. 我實在告訴你們。基督的這個回答包含了一個非常有用的教義,那就是人獻給上帝的一切,不應以其表面價值來衡量,而應只以內心的感受來衡量。一個按照自己微薄的財力,將自己所有的一點點獻給上帝的人,其聖潔的情感比那些從自己的富餘中獻上百倍更多的人更值得尊敬。這個教義在兩個方面是有用的:對於那些似乎沒有能力行善的窮人,我們的主鼓勵他們不要猶豫,要樂意地從他們微薄的財力中表達他們的愛心;因為如果他們獻上自己,他們那看似微不足道、毫無價值的奉獻,其價值將不亞於他們獻上克羅伊斯的所有財寶。另一方面,那些擁有更多財富,並從上帝那裡獲得更多恩賜的人,則被提醒,如果他們在慈善的數量上大大超過窮人和普通人,這還不夠;因為在上帝眼中,一個富人從一大堆財富中捐出適度的金額,其價值不如一個窮人捐出很少卻耗盡所有。這位寡婦必定是一個非凡虔誠的人,她寧願捨棄自己的生活費,也不願空手來到上帝面前。我們的主讚揚這種真誠,因為她忘記了自己,希望證明她和她所有的一切都屬於上帝。同樣地,上帝要求我們的主要犧牲是捨己。至於聖潔的奉獻,當時可能沒有被妥善使用,或用於合法的目的;但由於律法的服事仍然有效,基督並沒有拒絕它們。當然,人的濫用不能阻止上帝真誠的敬拜者做聖潔的事,並按照上帝的命令,獻上祭物和其他虔誠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