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1
約翰一書 1:1-2
1: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1:2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他首先表明,生命已在基督裡向我們顯現;這生命是無與倫比的至善,應當以奇妙的渴望和愛激發我們所有的能力。的確,經文以簡潔明瞭的詞語說,生命已顯現;但如果我們考慮死亡是多麼悲慘和可怕的境況,以及不朽的國度和榮耀是何等偉大,我們就會明白這裡所包含的意義,遠比任何言語所能表達的更為宏偉。
使徒的目的,是藉著在他自己的兒子裡,將神賜予我們的巨大恩惠,即至高無上、唯一真正的幸福擺在我們面前,以提升我們的思想;但由於主題的偉大性要求真理必須確定並充分證明,這正是這裡所強調的。因為這些話:「我們所看見的,我們所聽見的,我們所看過的」,都是為了堅固我們對福音的信心。他如此多次地斷言,並非沒有理由;因為我們的救恩依賴於福音,其確定性是極其必要的;而我們每個人都從自己的經驗中深知,相信是多麼困難。相信並非輕率地形成意見,或僅僅同意所說的話,而是一種堅定不移的確信,使我們敢於將真理視為充分證明而接受。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使徒才堆砌了這麼多話來證實福音。
1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由於這段經文突兀且複雜,為了使意義更清晰,這些話可以這樣排列:「我們向你們傳揚生命之道,這道從起初就有,並以各種方式真實地向我們作證,生命已在他裡面顯現;」或者,如果你願意,意義可以這樣表達:「我們向你們傳揚的生命之道,從起初就有,並已公開向我們顯明,生命已在他裡面顯現。」但「從起初原有的」這些話,無疑是指基督的神性,因為道成肉身的神並非從起初就有;而是那位始終是生命和永恆神之道者,在時機成熟時以人的形像顯現。再者,接下來關於「看過」和「親手摸過」的,是指他的人性。但由於兩種本性只構成一個位格,而基督是獨一的,因為他從父而出,為要穿上我們的肉身,使徒正確地宣稱他是同一位,曾是不可見的,後來變得可見。
由此駁斥了塞爾維特(Servetus)的無稽之談,即神性的本質和實質與肉身合而為一,因此道被轉化為肉身,因為賜生命的道在肉身中被看見。
那麼,我們應當記住,這裡所宣揚的福音教義是:那位在肉身中真實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並被承認為神的兒子者,始終是神那不可見的道,因為他這裡並非指世界的開端,而是追溯到更早。
我們所聽見、所看見。這並非聽信傳聞,因為傳聞通常不被重視,但約翰的意思是,他忠實地從他的老師那裡學到了他所教導的那些事。以致他沒有輕率魯莽地斷言任何事。而且,毫無疑問,在教會中,沒有人能成為合格的教師,除非他曾是上帝之子的門徒,並在他的學校中受到正確的教導,因為唯有他的權威才應當被接受。
當他說「我們親眼看見了」時,這並非多餘,而是為了強調而更充分的表達;不,他不僅僅滿足於看見,還補充說「我們也仔細看過,我們的雙手也摸過」。藉由這些話,他表明他所教導的,無非是他真實地被告知的事。
然而,感官的證據在當前的主題上似乎作用不大,因為基督的能力無法用眼睛看見,也無法用手觸摸。對此我回答說,這裡所說的與約翰福音第一章所說的「我們見過他的榮耀,正是父獨生子的榮耀」是同一回事;因為他並非因其身體的外在形式而被認識為上帝之子,而是因為他彰顯了其神聖能力的輝煌證據,以致於在他身上,父的威嚴如同活生生且清晰的形象般閃耀。由於這些詞是複數形式,且主題同樣適用於所有使徒,我傾向於將他們包括在內,特別是因為這裡所討論的是見證的權威。
然而,塞爾維特斯的邪惡(正如我之前所說)不僅輕浮,而且厚顏無恥,他引用這些話來證明上帝的道變得可見且可觸摸;他要麼褻瀆地摧毀,要麼混淆了基督的雙重本性。因此,這是一個純粹的虛構。他將基督的人性神化,完全剝奪了他的人性本質,同時否認基督被稱為上帝之子還有其他原因,除了他是由聖靈的能力從他母親那裡懷孕的,並剝奪了他在上帝中的自有存在。由此可見,他既不是上帝也不是人,儘管他似乎從兩者中形成了一個混亂的整體。但由於使徒的意思對我們來說是顯而易見的,讓我們忽略那個不道德的人。
關於生命之道。這裡的屬格用作形容詞,意為「使人活著的」或「賜生命的」;因為在他裡面,正如約翰福音第一章所說,有生命。同時,這種區別屬於上帝之子有兩個原因:因為他將生命注入所有受造物中,以及因為他現在將我們已滅亡的生命恢復給我們,這生命曾因亞當的罪而被熄滅。此外,「道」這個詞可以有兩種解釋,要麼指基督,要麼指福音的教義,因為即使透過福音,救恩也臨到我們。但由於其本質是基督,並且它除了表明那位一直與父同在的,最終向世人顯現之外,沒有包含其他任何東西,所以第一種觀點對我來說似乎更簡單、更真實。此外,從福音中更清楚地看出,居住在上帝裡的智慧被稱為「道」。
2 因為(或,並且)生命已經顯現。這個連接詞是解釋性的,彷彿他說:「我們見證那賜生命的道,因為生命已經顯現。」同時,這句話可能有雙重含義:基督,他是生命和生命的源泉,已經顯現;或者,生命已經在基督裡公開地賜給了我們。後者確實必然地源於前者。然而,就意義而言,這兩者有所不同,如同因果關係。當他重複說「我們傳揚,或宣告永生」時,我毫不懷疑他指的是結果,即他宣告生命在基督裡為我們獲得。
因此我們得知,當基督向我們傳講時,天國就向我們敞開,使我們從死亡中復活,得以活出上帝的生命。
他與父同在。這不僅從世界形成之時起就是真的,而且從永恆就是真的,因為他永遠是上帝,生命的源泉;他的永恆智慧擁有賜生命的能力和權能:但他實際上在創世之前並未行使它,而從上帝開始展示聖言之時起,那先前隱藏的力量便散佈於所有受造之物。一些顯現已經發生;使徒有另一件事要考慮,那就是,當基督以我們的肉身完成救贖工作時,生命才最終在他裡面顯現。因為儘管列祖甚至在律法之下也是同一生命的夥伴和分享者,但我們知道他們被關閉在有待啟示的希望之下。他們必須從基督的死和復活中尋求生命;但這事件不僅遠離他們的視線,也隱藏在他們的心中。因此,他們依賴於啟示的希望,這希望最終在適當的時候實現了。他們確實無法獲得生命,除非它以某種方式向他們顯現;但我們與他們之間的區別是,我們將他視為已經顯現,彷彿就在我們手中,而他們則在預表中模糊地尋求他所應許的。
但使徒的目的是要消除新奇的觀念,這可能會削弱福音的尊嚴;因此他說,生命並非現在才開始存在,儘管它最近才顯現,因為它始終與父同在。
約翰一書 1:3-7
1:3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1:4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我們)的喜樂充足。
1:5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1:6 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3 我們所看見的。他現在第三次重複「看見」和「聽見」這幾個字,為的是要讓他的教義的真實性毫無疑問。我們應當仔細留意,基督所揀選的福音使者,都是那些能夠忠實見證他們所要宣揚的一切事的人。他也見證了他們內心的感受,因為他說他寫作的唯一原因,是為了邀請那些他寫信的對象參與一種無價的益處。由此可見他對他們救恩的關懷有多深;這對促使他們相信大有幫助;因為如果我們拒絕聽從一個願意與我們分享他所獲得的幸福的人,我們就太忘恩負義了。
他也闡明了從福音中獲得的果實,就是我們藉此與神和他的兒子基督聯合,在基督裡找到至善。他必須加上這第二句話,不僅是為了將福音的教義描繪成寶貴和可愛的,也是為了表明他希望他們成為他的同伴,目的只是為了引導他們歸向神,使他們都在他裡面合而為一。因為不敬虔的人之間也有相互的聯合,但那是沒有神的,甚至為了使自己越來越遠離神,這是所有邪惡的極致。的確,正如所說的,我們唯一的真正幸福,就是被神接納,使我們在基督裡真正與他聯合;約翰在他的福音書第十七章中談到了這一點。
簡而言之,約翰宣稱,正如使徒們被基督收養為弟兄,聚集在一個身體裡,他們可以一起與神聯合,所以他對其他同工也這樣做;儘管人數眾多,他們仍然是這聖潔和蒙福的聯合的參與者。
4 使你們的喜樂充足。藉著「充足的喜樂」,他更清楚地表達了我們藉著福音所獲得的完全和完美的幸福;同時他也提醒信徒們,他們應該把所有的情感都寄託在哪裡。那句話是真的,
「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馬太福音 6:21.)
那麼,凡真正明白與神相交是什麼的人,就會單單以此為滿足,不再渴望其他事物。
大衛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你為我持守我所得的。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 (詩篇 16:5, 6.)
同樣地,保羅也宣稱,與基督相比,他將萬事都看作糞土。 (腓立比書 3:8.) 因此,凡在福音上有所進步的人,就是那些因與神相交而自認為幸福的人。並默許於此;因此他將其置於全世界之上,為此他願意放棄所有其他事物。
5 這就是信息,或應許。我不反對舊譯者的翻譯,「這是宣告」,或信息;因為儘管ἐπαγγελία大多指應許,但約翰在此泛指前面提到的見證,上下文似乎需要另一種含義,除非你這樣解釋:「我們帶給你的應許,包含這個,或附帶這個條件。」這樣,使徒的意思就會對我們顯而易見。 因為他在此的目的不是要包含福音的全部教義,而是要表明,如果我們渴望享受基督和他的祝福,我們就必須在公義和聖潔上與上帝一致。保羅在提多書第二章中也說了同樣的話:「上帝拯救的恩典已向所有人顯現,使我們棄絕不敬虔和世俗的私慾,在這世上過著自律、公義和聖潔的生活」;只不過他在此比喻性地說,我們要在光明中行走,因為上帝是光。
但他稱上帝為光,並說他在光中;這些表達不應過於嚴格地理解。撒旦為何被稱為黑暗之君,這已足夠明顯。因此,當上帝另一方面被稱為光明之父,也被稱為光時,我們首先理解在他裡面沒有什麼不是光明、純潔和無瑕的;其次,他藉著他的光輝使萬物如此顯明,以至於他不容許任何邪惡或扭曲、任何污點或污穢、任何虛偽或欺詐隱藏起來。那麼,所說的總結是,既然光與黑暗之間沒有結合,那麼只要我們在黑暗中行走,我們與上帝之間就存在分離;他所提到的團契,除非我們也變得純潔和聖潔,否則就不可能存在。
在他裡面毫無黑暗。約翰常用這種說話方式,通過反面否定來擴大他所肯定的內容。那麼,其含義是,上帝是這樣的光,以至於沒有任何黑暗屬於他。由此可見,他憎恨邪惡的良心、污穢和邪惡,以及一切屬於黑暗的事物。
6 如果我們說,這確實是一個從不一致中得出的論證,當他得出結論說,那些在黑暗中行走的人與上帝疏遠了。然而,這個教義依賴於一個更高的原則,即上帝使所有屬於他的人成聖。因為他所給予的不是一個赤裸裸的誡命,要求我們的生活應該聖潔;他反而表明基督的恩典為此目的服務,以驅散黑暗,並在我們裡面點燃上帝的光;就好像他說:「上帝傳達給我們的不是虛假的虛構;因為這種團契的力量和效果必須在我們的生活中閃耀;否則擁有福音是虛假的。」他補充說,並且不行真理,這就像他說:「我們沒有真實地行動。我們不顧及真實和正確的事物。」正如我之前觀察到的,他經常使用這種說話方式。
7 但如果我們行在光明中。他現在說,如果我們與他一致,我們與上帝聯合的證據就是確鑿的;這並不是說生命的純潔能作為首要原因使我們與上帝和好;而是使徒的意思是,我們與上帝的聯合是通過其效果顯明的,也就是當他的純潔在我們身上閃耀時。毫無疑問,事實就是如此;無論上帝來到何處,萬物都充滿了他的聖潔,以至於他洗淨了一切污穢;因為沒有他,我們只有污穢和黑暗。因此顯而易見,除非與上帝聯合,否則沒有人能過聖潔的生活。
他說,我們彼此相交,他並不是簡單地指人;而是他將上帝置於一邊,將我們置於另一邊。
然而,可能會有人問:「在世人中,誰能如此在生活中展現上帝的光芒,以至於約翰所要求的這種相似性能夠存在呢?因為這樣就必須完全純潔,沒有黑暗。」對此我回答說,這類表達是為了適應人的理解能力;因此,凡是渴望與上帝相似的人,無論他目前與上帝的距離有多遠,都被認為是像上帝的。這個例子不應以其他方式應用,而應根據這段經文。凡是不受上帝的敬畏所支配,不以純潔的良心完全獻身於上帝,不尋求促進他的榮耀的人,就是行在黑暗中。反之,凡是真心誠意地將生命,甚至生命的每一部分,都投入到敬畏和事奉上帝之中,並忠實地敬拜他的人,就是行在光明中,因為他走在正道上,儘管他可能在許多事情上犯錯,並在肉體的重擔下嘆息。因此,良心的正直是區分光明與黑暗的唯一標準。
耶穌基督的血。在教導了我們與上帝聯合的紐帶是什麼之後,他現在展示了由此產生的果實,即我們的罪孽得到白白的赦免。這就是大衛在詩篇第三十二篇所描述的福氣,為的是讓我們知道,除非我們被上帝的靈更新,以真誠的心事奉他,否則我們是最悲慘的。因為誰能比那個被上帝憎恨和厭惡,頭上懸著上帝的憤怒和永恆死亡的人更悲慘呢?
這段經文意義非凡;從中我們首先得知,基督藉著他的死所成就的贖罪,只有當我們以正直的心行事為人時,才真正屬於我們,因為基督只對那些轉離罪惡,過新生活的人才是救贖主。那麼,如果我們渴望上帝對我們施恩,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就不應該赦免自己。簡而言之,罪的赦免不能與悔改分開,上帝的平安也不能存在於那些不敬畏上帝的心中。
其次,這段經文表明,罪的白白赦免不僅僅是一次性的,而是一種永遠存在於教會中,並每天向信徒提供的恩惠。因為使徒在這裡是對信徒說話;因為毫無疑問,從來沒有人,將來也不會有人能夠以其他方式取悅上帝,因為所有人在他面前都是有罪的;因為無論我們多麼渴望行事正直,我們總是蹣跚地走向上帝。然而,半途而廢的事情在上帝那裡得不到認可。同時,我們不斷地藉著新的罪惡,盡我們所能地將自己與上帝的恩典分開。因此,所有的聖徒都需要每天赦免罪孽;因為這獨獨使我們留在上帝的家中。
他說,從一切罪中,他暗示我們在許多方面在上帝面前都是有罪的;所以毫無疑問,沒有人沒有許多惡習。但他表明,沒有任何罪惡能阻止敬虔的人和敬畏上帝的人獲得他的恩寵。他也指出了獲得赦免的方式,以及我們潔淨的原因,就是因為基督用他的血贖了我們的罪;但他確認所有虔誠的人無疑都是這種潔淨的參與者。
他的整個教義都被詭辯家惡意地歪曲了;因為他們想像罪的赦免是透過洗禮賜予我們的。他們堅持認為只有基督的寶血才有效;他們教導說,洗禮之後,上帝除非透過補償,否則不會和解。他們確實將一部分歸因於基督的寶血;但是當他們將功勞歸於行為,即使是最小的程度,他們就完全顛覆了約翰在這裡所教導的關於贖罪和與上帝和解的方式。因為這兩件事永遠不能和諧共存,即被基督的寶血潔淨,又被行為潔淨:因為約翰不是將一半,而是將全部歸因於基督的寶血。
那麼,所說的總結是,信徒確切地知道他們被上帝接納,因為上帝透過基督受死的犧牲與他們和解了。而犧牲包括潔淨和補償。因此,這些的能力和功效只屬於基督的寶血。
由此駁斥並揭露了教皇關於贖罪券的褻瀆發明;因為他們好像基督的寶血不夠一樣,又加上殉道者的寶血和功勞作為補充。同時,這種褻瀆在我們中間進一步發展;因為他們說他們的鑰匙,他們藉此將罪的赦免關閉起來,打開了一個由殉道者的寶血和功勞,以及超額功德的世界所組成的寶藏,任何罪人都可以藉此贖回自己,對他們來說,沒有任何罪的赦免不損害基督的寶血;因為如果他們的教義成立,基督的寶血就不能潔淨我們,而只是作為部分幫助。因此,良心被懸置,而使徒在這裡卻吩咐要依靠基督的寶血。
約翰一書 1:8-10
1:8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1:10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8. 我們若說。他現在從恩典的必要性來稱讚恩典;因為既然沒有人沒有罪,他暗示我們所有人都會迷失和毀滅,除非主以赦免的補救措施來幫助我們。他如此強調沒有人是無辜的事實的原因是,讓所有人都充分知道他們需要憐憫,以使他們免於懲罰,這樣他們就會更積極地尋求必要的祝福。
這裡所說的罪,不僅指腐敗和邪惡的傾向,也指真正使我們在上帝面前有罪的過失或罪惡行為。此外,由於這是一個普遍的宣告,因此,現在、過去或將來的聖徒,沒有一個能免於此數。因此,奧古斯丁最恰當地引用這段經文來駁斥伯拉糾主義者的詭辯:他明智地認為,認罪並非為了謙卑,而是為了避免我們因說謊而自欺。
當他補充說,真理不在我們心裡時,他按照他慣常的方式,用不同的詞語重複前一句話來證實它;儘管這不是簡單的重複(像其他地方一樣),但他卻說那些以虛假為榮的人是受騙的。
9 我們若認。他再次向信徒承諾,只要他們承認自己是罪人,上帝就會對他們施恩。完全確信當我們犯罪時,上帝已為我們預備好和解,這至關重要:否則我們心中將永遠有地獄。確實,很少有人會考慮到懷疑的良心是多麼悲慘和不幸;但事實是,沒有與上帝和睦,地獄就掌權。因此,我們更應全心接受這項應許,它向所有認罪的人提供自由的赦免。此外,這甚至建立在上帝的公義之上,因為應許的上帝是真實和公義的。因為那些認為他被稱為公義是因為他自由地稱義我們的人,我認為他們的推理過於精微,因為這裡的公義或正直取決於信實,兩者都附屬於應許。因為上帝可能是公義的,如果他以所有公義的嚴格來對待我們;但由於他已藉著他的話語將自己與我們聯繫起來,他就不會認為自己是公義的,除非他赦免。
然而,這種向神所作的認罪,必須是真誠的;心若沒有新的生命,就不能向神說話。因此,它包含了真正的悔改。神確實白白赦免,但其方式是,憐憫的便利不會成為犯罪的誘惑。
並洗淨我們。動詞「洗淨」似乎與之前的意思不同;因為他曾說,我們藉著基督的血得以洗淨,因為藉著他,罪不被歸算;但現在,在談到赦免之後,他又補充說,上帝洗淨我們的不義:所以這第二個子句與前一個不同。因此,他暗示認罪會給我們帶來雙重果實——上帝藉著基督的犧牲與我們和好,赦免我們——以及他更新和改造我們。
如果有人反對說,只要我們活在世上,我們就永遠無法從一切不義中得到潔淨,就我們的改造而言:這確實是真的;但約翰並不是指上帝現在在我們身上所做的事。他說,他是信實的,要潔淨我們,不是今天或明天;只要我們被肉體包圍,我們就應該處於持續進步的狀態;但他一旦開始,他就會日復一日地做下去,直到最終完成。所以保羅說,我們被揀選,是為了在上帝面前顯得無可指責(歌羅西書 1:22);在另一個地方他說,教會被潔淨,是為了沒有斑點或皺紋(以弗所書 5:27)。
如果有人仍然喜歡另一種解釋,認為他重複說了同樣的話,我不會反對。
10 我們使他成為說謊者 他進一步說,那些為自己聲稱純潔的人是在褻瀆上帝。因為我們看到他到處都將全人類描繪成有罪的。
因此,凡是試圖逃避這項指控的人,都是在與上帝作戰,並指責他撒謊,好像他譴責了不配的人。為了證實這一點,他補充說,他的話不在我們裡面;好像他已經說過,我們拒絕了這個偉大的真理,即所有人都負有罪責。
我們由此得知,我們只有在真正謙卑,以至於在罪惡的重擔下呻吟,並學會逃到上帝的憐憫中,除了他的父愛之外別無他求時,才能在認識主的話語方面取得應有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