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20:24-31

 約翰福音 20:24-31


約翰福音 20:24-25

24. 那十二個門徒中有一個,名叫多馬,又稱低土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25. 別的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26.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裡,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戶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27.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24. 但多馬是十二門徒之一。這裡記載了多馬的不信,以便藉此更充分地堅固敬虔者的信心。他不僅遲鈍不願相信,甚至固執。他的理解力遲鈍,是基督再次允許他們像以前一樣,既看見又觸摸他的原因。這樣,基督復活的證據不僅對多馬,也對我們,增添了新的證明。此外,多馬的固執是一個例子,表明這種邪惡幾乎是所有人的天性,當通往信仰的門向他們敞開時,他們卻自願拖延。


25. 除非我看到他手上的釘痕。這指出了這種惡習的根源,即每個人都希望憑自己的理解力變得聰明,並過度自滿。他說:「如果我沒有看見,如果我沒有觸摸,我就不會相信。」214 這些話與信仰毫無關係,而是可以稱之為感官判斷,我的意思是,一種基於感官知覺的判斷。215 所有那些如此專注於自己216 以至於不給上帝的話語留餘地的人,都會發生同樣的事情。你讀的是「地方」、「形狀」還是「釘痕」並不重要;因為抄寫員可能將 τύπον(痕跡)換成了 τόπον(地方),或者將 τόπον(地方)換成了 τύπον(痕跡);但意思並未因此改變。因此,讀者可以選擇他們喜歡的。217


26. 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裡來。我們已經談過一次基督的降臨,以及他所採用的問候方式。當基督如此輕易地答應多馬不合理的要求, 並主動邀請他摸他的手,觸摸他肋旁的傷口時,我們從中得知他多麼熱切地渴望促進我們的信心和多馬的信心;因為他不僅是為了多馬,也是為了我們,他希望沒有任何必要的事物會缺乏,以堅固我們的信心。


多馬的愚蠢令人震驚和駭人;因為他不僅僅滿足於看見基督,還希望他的手也能成為基督復活的見證。因此,他不僅固執,而且對待基督傲慢輕蔑。現在,至少當他看見基督時,他應該感到羞愧和驚訝;但相反地,他大膽無畏地伸出手,彷彿他沒有意識到任何罪過;因為從福音書作者的話中可以很容易地推斷出,他在親自觸摸之前並沒有悔改。因此,當我們對上帝的話語不夠尊重時,不知不覺中,一種熾熱的固執就會悄悄地降臨在我們身上,它帶來了對上帝話語的輕蔑,使我們對它失去所有的敬畏。我們更應該努力約束我們心靈的放縱,以免我們中任何一個人,因不當地沉溺於矛盾,並熄滅了敬虔的感覺,而為自己堵塞了信心的門。


我的主,我的神!多馬終於醒悟過來,雖然遲了,就像精神失常的人恢復正常時常做的那樣,他驚訝地喊道:我的主,我的神!因為這突如其來的語言具有巨大的力量;而且毫無疑問,羞愧迫使他發出這樣的表達,以譴責自己的愚蠢。此外,如此突然的驚呼表明,信心在他裡面並沒有完全熄滅,儘管它曾被窒息;因為在基督的肋旁或手中,他並沒有觸摸基督的神性,而是從這些記號中推斷出比它們所展示的更多。這是從何而來呢?難道不是因為在遺忘和沉睡之後,他突然清醒過來了嗎?因此,這表明我剛才所說的,那看似被摧毀的信心,彷彿被隱藏和埋藏在他的心中,是真實的。


同樣的事情有時也會發生在許多人身上;因為他們一時放縱,彷彿他們已經拋棄了對上帝所有的敬畏,以至於他們裡面似乎不再有任何信心;但一旦上帝用杖懲罰他們,他們肉體的叛逆就會被制服,他們就會恢復正常的理智。可以肯定的是,疾病本身不足以教導敬虔;因此我們推斷,當障礙被移除後,那被隱藏和壓碎的好種子就會發芽。我們在大衛身上有一個顯著的例子;因為只要他被允許滿足他的慾望,我們就會看到他如何毫無約束地放縱。每個人都會認為,那時信心已經完全從他心中消失了;然而,藉著先知簡短的勸告,他如此突然地被喚醒,以至於可以很容易地推斷出,儘管有些火花曾被窒息,但它仍然存在於他心中,並迅速燃燒起來。就人本身而言,他們就像背棄了信心和聖靈所有恩典一樣有罪;但上帝無限的良善阻止了選民墮落到完全與上帝疏遠的地步。因此,我們應該最熱切地警惕不要從信心上跌倒;然而我們應該相信上帝用秘密的韁繩約束他的選民,使他們不至於滅亡。並祂總是在他們心中奇蹟般地珍藏著一些信心的火花,然後在適當的時候,藉著祂聖靈的氣息重新點燃。


這段認信包含兩個子句。多馬承認基督是他的主,然後,在第二個子句中,219 他更上一層樓,稱祂為他的神。我們知道聖經賦予基督「主」這個稱號的意義。這是因為父已任命祂為最高的統治者,使祂能將萬物置於祂的統治之下,使萬膝在祂面前跪拜(腓立比書 2:10),簡而言之,使祂成為父在治理世界上的代表。因此,「主」這個稱號,就祂是道成肉身顯現的調解者和教會的元首而言,是恰當地屬於祂的。但多馬在承認祂是主之後,立即被提升到祂永恆的神性,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基督降世,先是謙卑自己,然後被安置在父的右邊,並獲得天上地下的權柄,其原因就是為了將我們提升到祂自己的神聖榮耀和父的榮耀。為了使我們的信心達到基督永恆的神性,我們必須從更近、更容易獲得的知識開始。因此,有人說,藉著人子基督,我們被引導到神子基督,這是公正的;因為我們的信心是循序漸進的,它看到基督在地上,生於馬槽,掛在十字架上,然後升到祂復活的榮耀,並繼續前進,最終達到祂永恆的生命和權能,其中祂的神聖威嚴被榮耀地彰顯出來。


然而,我們應該相信,如果沒有立即獲得祂神性的知識,我們就無法以正確的方式認識基督為我們的主。毫無疑問,當我們看到基督認可時,這應該是所有信徒共同的認信。祂當然絕不會容忍父應得的榮耀被剝奪,而這榮耀卻被錯誤地、毫無根據地歸於祂自己。但祂明確地批准了多馬所說的話;因此,這段經文足以駁斥亞流的瘋狂;因為想像有兩位神是不合法的。這裡也宣告了基督位格的合一;因為同一位耶穌基督  被稱為神和主。祂強調地兩次稱祂為「我的主」和「我的神」!表明祂是認真地說話,並帶著活潑的信心感受。


29. 因為你已經看見我了,多馬。基督沒有責備多馬任何事,只是他相信得如此遲緩,以至於他需要被感官的經驗強行拉到信心之中;這與信心的本質完全不符。如果有人反對說,沒有什麼比說信心是從觸摸和看見中獲得的確信更不合適的了,那麼答案可以很容易地從我已經說過的話中獲得;因為多馬並不是僅僅通過觸摸或看見就被帶到相信基督是神,而是從沉睡中醒來,他回憶起他以前幾乎忘記的教義。信心不能僅僅來自對事件的經驗性知識,而必須從神的話語中汲取其根源。因此,基督責備多馬對神的話語的尊重不如他應有的,並且將信心——它源於聽聞,並且應該完全固定在話語上——視為受制於其他感官。


那些沒有看見卻相信的人有福了。基督在此讚揚信心,因為它滿足於單純的話語,而不依賴肉體的觀點或人類的理性 。因此,祂在一個簡短的定義中包含了信心的力量和本質;也就是說,它不滿足於即時的視覺體驗,而是甚至穿透到天堂,以相信那些隱藏於人類感官之外的事物。的確,我們應當將這份榮耀歸給上帝,即我們應當將祂的真理視為 (αὐτόπιστος ) 超越一切懷疑,無需任何其他證明。信心的確有其自身的視力,但這種視力並不將其視野局限於世界和世俗事物。因此,它被稱為


對不可見或未見之事的證明,

(希伯來書 11:1;)


保羅將其與視覺對比,(哥林多後書 5:7,) 意思是,它不滿足於觀察現有事物的狀況,也不會將目光投向世界上所有可見的事物,而是依賴於上帝的口,並信賴祂的話語,超越整個世界,將其錨定在天上。這意味著,除非信心建立在上帝的話語上,並上升到上帝不可見的國度,超越所有人類能力,否則它就不是正確的信心。


如果有人反對說,基督的這句話與他的另一句話不一致,他在那句話中宣稱看見他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 13:16,) 我回答說,基督在那裡並非僅僅指肉體的視覺,如同他在這段經文中所說的,而是指啟示,這對所有信徒來說是共同的,因為他以救贖主的身份顯現於世。他將使徒與聖潔的君王和先知進行比較,(馬太福音 13:17,) 他們曾被摩西律法的黑暗陰影所籠罩。他說,現在信徒的境況更加令人嚮往,因為更明亮的光環繞著他們,或者說,因為那些預表的實質和真理已向他們顯明。當時有許多不信者用肉眼看見了基督,但他們並沒有因此而更加蒙福;然而我們,從未用肉眼看見基督的人,卻享受著基督所稱讚的福氣。因此,他稱那些在基督裡屬靈地看見天上和神聖之事的眼睛為有福的;因為我們現在在福音中看見基督,就如同他真實地站在我們面前一樣。在這個意義上,保羅對加拉太人說,(加拉太書 3:1,) 基督被釘十字架在他們眼前;因此,如果我們渴望在基督裡看見能使我們快樂和蒙福的事物,那麼讓我們學習在看不見的時候相信。基督的這些話與另一段經文中的話相符,使徒在那裡稱讚信徒,他們


愛他們未曾看見的基督,並以無法言喻的喜樂歡欣,儘管他們沒有看見他。

(彼得前書 1:8。)


天主教徒扭曲這些話語以證明其變質說教義的方式極其荒謬。為了使我們蒙福,他們命令我們相信基督以餅的形狀存在。但我們知道,沒有什麼比讓信心屈從於人的發明更遠離基督的意圖了;一旦它哪怕是最小程度地超越了話語的界限,它就不再是信心。如果我們必須毫無保留地相信所有我們看不見的事物,那麼人類可能樂於創造的每一個怪物,他們可能編造的每一個寓言,都將束縛我們的信心。為了使基督的這句話適用於手頭的案例,我們必須首先從上帝的話語中證明這個問題本身。他們確實提出了上帝的話語來支持他們的變質說教義;但當這話語被正確解釋時,它並不支持他們愚蠢的觀念。


約翰福音 20:30-31


30.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31. 但記這些事,是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30. 耶穌另外行了許多神蹟。如果傳福音者沒有用這句話提醒讀者,他們可能會以為他沒有遺漏基督所行的任何神蹟,並且已經完整地記錄了所有發生的事。因此,約翰首先證明,他只是從大量的事件中敘述了一些;並非其他事件不值得記錄,而是因為這些足以建立信心。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它們是徒勞的,因為它們使那個時代的人受益。其次,儘管我們今天對它們沒有詳細的了解,但我們仍然不能認為知道福音是由大量神蹟印證的對我們來說不重要。


31. 但記這些事,是要叫你們信。他這些話的意思是,他將足以滿足我們的事寫下來,因為這足以堅固我們的信心;因為他旨在回應人們永不滿足且過度放縱的虛榮好奇心。此外,約翰很清楚其他傳福音者所寫的;而且,他絕無意廢棄他們的著作,他無疑沒有將他們的敘述與自己的分開。


然而,人們可能會覺得奇怪,信心是建立在神蹟之上,而它應該完全建立在應許和神的話語之上。我回答說,這裡賦予神蹟的用途不過是作為信心的幫助和支持;因為它們有助於預備人心,使他們對神的話語懷有更大的敬畏,而且我們知道,如果我們不被其他事物激發,我們的注意力是多麼冷淡和遲鈍。此外,當他從天上伸出大能的手來支持已經接受的教義時,這會為該教義增添不小的權威;正如馬可所說,使徒們傳道時,


主與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

(馬可福音 16:20。)


因此,雖然嚴格來說,信心是建立在神的話語之上,並將神的話語視為其唯一的目的,但神蹟的添加並非多餘,只要它們也被視為與神的話語相關,並引導信心歸向神的話語。我們已經解釋過為什麼神蹟被稱為記號。這是因為,藉著它們,當主顯現任何奇異和不尋常的事物時,他會激發人們思考他的能力。


耶穌是基督。他指的是基督,正如律法和先知所應許的,他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是父至高的使者,是世界唯一的復興者,是完全幸福的作者。因為約翰並沒有抓住一個空洞無意義的稱號來裝飾神的兒子,而是將先知歸於他的一切職分都包含在基督這個名字之下。因此,我們應該按照那裡所描述的來思考他。這更充分地說明了剛才所說的,信心並不局限於神蹟,而是直接引導我們歸向神的話語;因為這就像約翰說,先知們以前藉著話語所教導的,已經藉著神蹟證明了。而且,我們確實看到傳福音者自己並沒有將全部注意力放在敘述神蹟上,而是更多地著墨於教義,因為神蹟本身只會產生混亂的驚嘆。因此,這些話的意思是,這些事被寫下來,是為了叫我們相信,只要信心能藉著記號得到幫助。


神的兒子。傳福音者補充這一點,是因為在普通人中找不到一個能夠完成如此偉大事業的人;也就是說,使父與我們和好,為世人的罪贖罪,廢除死亡,摧毀撒旦的國度,帶給我們真正的公義和救贖。此外,既然「神的兒子」這個稱號只屬於基督,那麼他就是一位兒子,不是藉著收養,而是出於本性;因此,這個稱號包含了基督永恆的神性。的確,一個人若在領受了福音中那些顯著的證據之後,仍不認為基督是神,那麼他就不配觀看太陽和大地,因為他在正午的輝煌中是盲目的。


使你們相信,便可得生命。信仰的這種功效也被加上,以抑制人們愚蠢的渴望,使他們不至於想知道超出足以獲得生命的事物。因為,不滿足於永恆的救贖,卻想超越天國的界限,這是何等的頑固呢?約翰在這裡重複了他教義中最重要的一點,即我們藉著信心獲得永生,因為當我們不在基督裡時,我們是死的,我們單單藉著他的恩典才得以恢復生命。關於這個主題,我們在這部福音書的第三章和第五章的解釋中已經說得夠多了。


藉著他的名。至於他說「藉著基督的名」,而不是「藉著基督」,這種表達形式的原因我們已經在這部福音書第一章第十二節的解釋中說明了。讀者若認為合適,可以查閱該段經文,這樣我就不必頻繁重複同樣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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