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18:19-40

約翰福音 18:19-40




約翰福音 18:19-24

19. 大祭司就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20. 耶穌回答說,我向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裡,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裡並沒有說什麼。21. 你為什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我講話的人,我對他們說了什麼。他們知道我所說的。22.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23.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什麼打我呢?24. 亞那把耶穌捆綁,送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了。


19. 大祭司就耶穌盤問他。大祭司審問基督,好像他是一個煽動者,藉著招募門徒分裂了教會;他審問他,好像他是一個假先知,試圖用新的和邪惡的教義敗壞信仰的純潔。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已經完全忠實地履行了教師的職責,沒有進行新的辯護;但是,為了不放棄真理的事業,他表明他準備好為他所教導的一切辯護。然而,他也斥責了大祭司的厚顏無恥,他詢問一個眾所周知的事情,好像它是有疑問的。他們不僅拒絕了所提供的救贖主和應許給他們的救恩,他們還譴責了所有對律法的解釋。


20. 我向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有些人犯了一個幼稚的錯誤,他們認為基督的這番回答譴責了那些在私人場所解釋上帝話語的人,當時邪惡之人的暴政不允許他們公開解釋;因為基督並不是在爭論什麼是合法的,什麼是不合法的,他的目的是要壓制該亞法的傲慢惡意。


然而,這段話似乎與基督的另一句話不一致,他在那裡吩咐使徒們要

把他在他們耳邊低語的,在房頂上宣揚出來,

(馬太福音 10:27)


又說,


不是所有人都被賜予知道天國奧秘的,

(馬太福音 13:14)


因此他只將這恩惠賜給十二使徒。我回答說,當他在現在審查的這段話中說他沒有在暗地裡說什麼時,這是指教義的實質,它始終是相同的,儘管教導它的形式是多樣的;因為他並沒有在門徒中說不同的話,以至於教導他們不同的東西;他也沒有狡猾行事,好像他故意要向人們隱瞞他在家中對少數人說的話。因此,他可以憑著良心作證,他已經公開宣佈並誠實地宣揚了他教義的實質。


22. 耶穌說了這話。這句話的添加是為了告訴我們,首先,基督的敵人有多麼憤怒,他們的統治有多麼暴虐;其次,這些祭司之間存在著什麼樣的紀律。他們像法官一樣坐著,但他們像兇猛的野獸一樣殘酷。一個議會聚集在一起,本應極其莊重,然而一個差役卻如此大膽和傲慢,在司法程序中,在法官面前,毆打被指控的人,而這個人並沒有被發現有任何罪行。因此,我們不必驚訝基督的教義被這樣一個野蠻的集會所譴責,因為這個集會不僅沒有任何正義,而且也沒有任何人性和謙遜。


23. 我若說的不是。也就是說,「如果我犯了罪,就控告我,這樣,在審理之後,我就可以根據罪行受到懲罰;因為這不是合法的程序,」但在法庭上,應當保持非常不同的秩序和非常不同的謙遜。”因此,基督抱怨說,如果他沒有犯任何罪,那麼他受到了嚴重的傷害,即使他犯了罪,他們也應該依法行事,而不是帶著憤怒和暴力。


但基督在此時似乎沒有遵守他在其他地方為他的追隨者制定的規則;因為他沒有


將右臉轉向打他左臉的人,(馬太福音 5:39.)


我回答說,在基督徒的忍耐中,受擊打的人不總是必須默默忍受所受的傷害,而是首先要耐心忍受,其次要放棄一切報復的念頭,並努力以善勝惡 (羅馬書 12:21)。惡人已經被撒旦的靈強力驅使去傷害他人,以免有人激怒他們。因此,那些將基督的話語視為命令我們向那些已經過於傾向作惡的人提供新的誘因的人,是對基督話語的愚蠢解釋;因為他只是意味著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更願意承受第二次傷害,而不是為第一次報復;因此,當一個基督徒受到不公正對待時,只要他心中沒有怨恨,手中沒有報復,就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他提出抗議。


24. 現在亞那已經把他捆綁著送去了。這句話必須作為插入語來讀;因為,在說基督被帶到亞那的家,並繼續他的敘述,好像祭司的集會是在那裡舉行之後,福音書作者現在提醒讀者,基督是從亞那的家被帶到大祭司的家。但是,由於希臘動詞 ἀπέστειλε 的時態導致許多人犯錯,我更喜歡用過去完成時翻譯它,已經送去了。


約翰福音 18:25-27


25. 西門彼得站著烤火。他們就對他說,你不是他的門徒嗎?他否認了?說,我不是。26. 大祭司的一個僕人,就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裡嗎?27. 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25. 他否認了。彼得的愚蠢多麼令人震驚,他否認了他的主之後,不僅沒有悔改之意,反而因沉溺於犯罪而使自己更加剛硬!如果他們每個人輪流問他,他會毫不猶豫地否認他的主一千次。這就是撒旦在貶低可憐的人之後,驅使他們的方式。我們還必須注意其他福音書(馬太福音 26:74;馬可福音 14:71)所記載的情況,他開始咒罵發誓,說他不認識基督。這種情況每天都發生在許多人身上。起初,過錯不會很大;接著,它會變成習慣,最終,在良心沉睡之後,習慣於藐視上帝的人會認為沒有什麼是不合法的,反而會膽敢犯下最大的惡行。因此,對我們來說,沒有什麼比及早警惕更好的了,這樣,被撒旦引誘的人,在他尚未墮落的時候,就不會放縱自己絲毫。


27. 立時雞就叫了。福音書作者提到雞叫,是為了告訴我們,彼得當時就得到了上帝的警告;因此,其他福音書作者告訴我們,他當時就想起了主的話(馬太福音 26:75;馬可福音 14:72),儘管路加記載,單單雞叫並沒有對彼得產生任何影響,直到基督看著他(路加福音 22:61)。因此,當一個人一旦開始因撒旦的暗示而跌倒時,任何聲音、任何記號、任何警告都無法使他回頭,直到主親自將目光投向他。


約翰福音 18:28-32


28. 他們將耶穌從該亞法的住處解到巡撫衙門. 那時天還清早. 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 恐怕染了污穢, 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 29. 彼拉多就出來, 到他們那裡, 說, 你們告這人是為什麼事呢. 30. 他們回答說, 這人若不是作惡的, 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 31. 彼拉多說, 你們自己帶他去, 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罷. 猶太人說, 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32. 這要應驗耶穌所說, 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


28. 他們將耶穌解去. 福音書作者所提到的那次審判, 發生在天亮之前. 然而, 毫無疑問, 他們在整個城市裡煽動民眾, 就像鼓風機一樣. 因此, 民眾的憤怒突然被點燃, 彷彿所有人都一致要求將基督處死. 現在, 審判是由祭司們進行的, 並不是因為他們有權宣判, 而是因為他們在之前的決定中對他產生了偏見, 他們可以將他交給巡撫, 彷彿他已經被充分審判過了. 羅馬人將巡撫的住所或宮殿以及他習慣於裁決案件的審判席都稱為Praetorium.


恐怕染了污穢. 他們避免一切污穢, 以便按照律法的規定潔淨自己, 吃主的逾越節筵席, 他們在這方面的宗教值得稱讚. 但有兩個錯誤, 而且兩者都非常嚴重. 第一個是, 他們沒有考慮到他們心中所帶的污穢比他們進入任何地方, 無論多麼不潔, 所能沾染的污穢更多. 第二個是, 他們過度關注小事, 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事情.


保羅說, 對於污穢和不信的人, 沒有什麼是潔淨的.

因為他們的心被玷污了.

(提多書 1:15.)


但這些偽君子, 雖然他們充滿了惡意, 野心, 欺詐, 殘酷和貪婪, 以至於他們幾乎用他們可憎的氣味污染了天地, 卻只害怕外在的污染. 所以, 這是一種不可容忍的嘲弄, 他們期望取悅上帝, 只要他們不因觸摸不潔之物而沾染污穢, 儘管他們忽視了真正的純潔.


與偽善相關的另一個錯誤是, 它在執行儀式時很小心, 但卻毫不猶豫地忽視了最重要的事情. 因為上帝命令猶太人遵守律法中所包含的那些儀式, 目的只是為了讓他們習慣於愛和實踐真正的聖潔. 此外, 律法中沒有任何部分禁止他們進入外邦人的家, 但這是一種源於祖先傳統的預防措施, 以免任何人因疏忽而從不潔的房子中沾染任何污穢. 但那些可敬的律法解釋者, 他們在仔細濾去蚊蟲的同時, 卻毫不猶豫地吞下駱駝 (馬太福音 23:24). 偽君子通常認為殺死跳蚤比殺死一個人是更大的罪行. 這個錯誤與另一個錯誤密切相關, 即大大偏愛人的傳統而不是上帝的神聖誡命. 為了正確地吃逾越節筵席, 他們希望保持自己的潔淨. 但他們認為不潔僅限於巡撫衙門的牆壁之內, 然而他們卻毫不猶豫地, 在天地為證的情況下, 將一個無辜的人置於死地. 簡而言之, 他們以虛假和偽裝的敬意遵守逾越節的影子, 然而他們不僅用褻瀆的手違反了真正的逾越節, 而且盡其所能地將其埋葬在永遠的遺忘之中.


29. 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裡。這個異教徒並不反對鼓勵一種他嘲笑和鄙視的迷信;但在案件的主要部分,他履行了一個好法官的職責,他命令他們,如果他們有任何指控,就提出來。另一方面,祭司們沒有足夠的權力去定他們宣稱有罪的人的罪,他們沒有其他的回答,只是說他應該遵守他們先前的決定。


30. 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他們間接地抱怨彼拉多,說他對他們的正直沒有適當的信任。「你們為什麼不,不用再擔心了,」他們說,「就認定我們所控告的人該死呢?」這就是惡人,被上帝提升到崇高地位的人,彷彿被自己的偉大蒙蔽了,任憑自己為所欲為的方式。這也是驕傲的令人陶醉的本質。 他們希望基督被視為作惡者,沒有其他原因,只因為他們控告他。但如果我們探究事情的真相,我們在他身上能找到什麼作惡者的行為呢,除了他治癒了各種疾病,趕出了人身上的魔鬼,使癱瘓者和瘸子行走,使盲人重見光明,聾人重獲聽力,死人復活?這些都是真實的事實,那些人也清楚地知道;但是,正如我剛才所說,當人被驕傲沖昏頭腦時,沒有什麼比喚醒他們形成一個健全和正確的判斷更困難的了。


31. 照著你們的律法。彼拉多被他們野蠻和暴力的行為所冒犯,無疑地責備他們,指出他們急於執行的這種定罪形式,與所有國家的普通法律和人類的情感相悖;同時,他也譴責他們誇耀自己擁有上帝賜予的律法。


你們自己帶他去。他這是諷刺地說;因為他不會允許他們對一個人判處死刑;但這就像他說:「如果他在你們的權力之下,他會立即被處決,而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這就是你們律法的公平嗎,在沒有任何罪行下定一個人的罪?」因此,惡人,錯誤地以神的名義作為他們行為的藉口,使他的聖潔教義受到敵人的指責,而世人則急切地抓住它作為誹謗的機會。


我們沒有權力。那些認為猶太人拒絕了彼拉多向他們提出的提議的人是錯的;相反,他們知道彼拉多是嘲諷地對他們說:「你們自己帶他去」,他們回答說:「你不會允許的;既然你是法官,就執行你的職責吧。」


32. 這要應驗耶穌的話。最後,傳道者補充說,這必須發生,以便應驗基督所說的預言:


人子將被交在外邦人手中,(馬太福音 20:19)。


的確,如果我們想有益地閱讀基督受死的歷史,最重要的一點是,要考慮上帝永恆的旨意。上帝的兒子被置於一個凡人的審判台前。如果我們認為這是出於人的任性,而不仰望上帝,我們的信心必然會混亂和羞愧。但是,當我們認識到,藉著基督的定罪,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定罪被塗抹了,因為天父樂意採取這種方式使人類與自己和好,被這一個考慮高舉,我們大膽地,毫不羞愧地,甚至在基督的恥辱中誇耀。因此,讓我們學會,在這敘述的每一部分中,將我們的目光轉向上帝,作為我們救贖的作者。


約翰福音 18:33-36


33. 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34. 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告訴你我的呢?」 35. 彼拉多回答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 36.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33. 彼拉多又進了衙門。福音書作者可能省略了雙方許多對話,這點從其他福音書中可以輕易推斷出來。但約翰福音主要著重於一點,即彼拉多費力地查問基督是被公正還是不公正地指控。在被煽動的民眾面前,除了騷亂之外,什麼也做不了。因此,他再次進入衙門;事實上,他的意圖是宣告基督無罪,但基督自己為了順從他的父,卻讓自己被定罪;這就是他回答如此簡潔的原因。他有一個友善的法官,願意聽他申辯,他為自己辯護並不困難;但他考慮到他來到世上的目的,以及他現在被父召喚去做什麼。因此,他自願不說話,以免逃脫死亡。


你是猶太人的王嗎?如果不是猶太人對基督提出這項指控,彼拉多絕不會想到提出關於王權的問題。現在,彼拉多提出了一個比其他所有指控都更具冒犯性的問題,以便在處理完畢後釋放囚犯。基督回答的目的是表明這項指控沒有根據;因此,它包含了一種間接的反駁;彷彿他說:「對我提出那項指控是荒謬的,因為連最輕微的嫌疑都不能落在我身上。」


彼拉多似乎對基督問他為何懷疑他犯下如此罪行感到不悅;153 因此,他憤怒地責備他,說所有的禍患都來自他自己的民族。「我坐在這裡當法官,」他說;「指控你的不是外國人,而是你自己的同胞。因此,你沒有理由把我捲入你們的爭吵中。我和羅馬人會允許你和平生活;但你們自己卻製造騷亂,我卻不情願地被迫參與其中。」


36. 我的國不屬這世界。藉著這些話,他承認自己是君王,但就證明自己無罪而言,他洗清了誹謗;因為他宣稱,他的國與政治政府或秩序之間沒有任何衝突;154 彷彿他說:「我被誣告,好像我試圖製造騷亂,或在公共事務中發動革命。我傳講神的國;但那是屬靈的,因此,你們沒有權利懷疑我渴望王權。」基督在彼拉多面前作了這番辯護,但同樣的教義對信徒直到世界末了都很有用;因為如果基督的國是屬世的,它就會脆弱且多變,因為


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


(哥林多前書 7:31;)


但現在,既然它被宣告為屬天的,這就向我們保證了它的永恆。因此,即使整個世界被顛覆,只要我們的良心始終指向基督的國度,它們就必堅定不移,不僅在動搖和震盪之中,甚至在可怕的毀滅和破壞之中也是如此。如果我們受到惡人的殘酷對待,我們的救恩仍然因基督的國度而得到保障,這國度不受人的反覆無常所左右。簡而言之,儘管世界不斷受到無數風暴的攪動,但基督的國度,我們應當在其中尋求寧靜,卻是與世界分離的。


我們也被教導這國度的性質;因為如果它使我們在肉體上快樂,帶給我們財富、奢華以及今生所需的一切美好事物,它就會帶有泥土和世界的氣息;但現在,儘管我們的境況看似悲慘,我們的真正幸福卻絲毫未損。我們也從中得知,誰屬於這國度;那些被上帝的靈更新,在聖潔和公義中默想天國生活的人。然而,我們也應當注意,並沒有說基督的國度不在這世上;因為我們知道它在我們心中有其寶座,正如基督在別處所說,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裡(路加福音 17:21)。但是,嚴格來說,上帝的國雖然住在我們裡面,卻是世界的陌生人,因為它的狀況完全不同。


我的僕人會爭戰。他證明他並非旨在建立一個屬世的國度,因為沒有人行動,沒有人拿起武器支持他;因為如果一個私人聲稱擁有王權,他必須通過煽動者來獲得權力。基督身上沒有看到這種情況;因此,由此可知他不是一個屬世的君王。


但這裡產生一個問題,用武力捍衛基督的國度是否合法?因為當君王和王子們被命令親吻上帝的兒子(詩篇 2:10-12)時,他們不僅被吩咐以個人身份順服他的權柄,而且要運用他們所擁有的一切權力來捍衛教會和維護敬虔。我首先回答,那些得出結論說福音的教義和對上帝的純粹敬拜不應以武力捍衛的人,是不熟練和無知的推理者;因為基督只是從手頭的事實來論證,猶太人對他的誹謗是多麼的輕浮。其次,儘管敬虔的君王用刀劍捍衛基督的國度,但其方式與世俗國度慣常的捍衛方式不同;因為基督的國度是屬靈的,必須建立在聖靈的教義和能力之上。同樣地,它的建立也得到促進;因為人的法律和法令,以及他們施加的懲罰,都無法進入良心。然而,這並不妨礙君王偶然地捍衛基督的國度;部分是通過制定外部紀律,部分是通過保護教會免受惡人的侵害。然而,由於世界的墮落,基督的國度更多地是通過殉道者的鮮血而不是通過武力的幫助來鞏固的。


約翰福音 18:37-40


37.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38. 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39.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40. 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37. 你說我是王。雖然彼拉多從先前的回答中已經知道基督為自己聲稱某種國度,但現在基督更堅定地申明了同樣的事情;而且,他不僅滿足於此,還補充了一句話,這句話彷彿是印證,用來確認他所說的話。由此我們推斷,關於基督國度的教義非同尋常,因為他認為它值得如此莊嚴的肯定。


我為此而生,特為給真理作見證。這無疑是一種普遍的觀點;但必須結合它在本文中的位置來看待。這些話的意思是,說真理是基督的本性;其次,他是為此目的被父差遣的;因此,這是他獨特的職責。因此,我們信任他不會有被欺騙的危險,因為一個受神委託,且其本性引導他維護真理的人,不可能教導任何不真實的事情。


凡屬真理的人。基督加上這句話,與其說是為了勸誡彼拉多(因為他知道這樣做不會有任何收穫),不如說是為了捍衛他的教義,反駁那些對其提出的卑鄙指責;彷彿他說:「我聲稱自己是王,這被歸咎於我是一種罪行;然而這是一個無可置疑的真理,所有具有正確判斷力和健全理解力的人都以敬畏和毫不猶豫的態度接受它。」當他說他們是屬真理的,他並不是指他們天生就知道真理,而是指他們受神的靈引導。


38. 真理是甚麼呢?有些人認為彼拉多提出這個問題是出於好奇,就像不敬虔的人有時會急切地想了解一些對他們來說是新鮮的事物,卻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想知道;因為他們的目的不過是為了滿足耳朵。就我而言,我更認為這是一種輕蔑的表達;因為彼拉多認為當基督將他描繪成完全缺乏真理知識時,他受到了極大的侮辱。在這裡我們看到彼拉多身上有一種人類常見的疾病。雖然我們都意識到自己的無知,但很少有人願意承認;結果是,大多數人拒絕了真理的教義。隨後,主,這位謙卑人的教師,使驕傲人盲目,從而對他們施加他們應得的懲罰。同樣的驕傲產生了這種輕蔑,以至於他們不願屈服學習,因為所有人都自詡聰明和敏銳的頭腦。真理被認為是普遍的事物;但神卻聲明,它遠遠超出了人類理解力的範疇。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其他方面。神學的主要內容是:對人類的詛咒、本性的敗壞、肉體的治死、生命的更新、藉著唯一的犧牲因白白的恩典所成就的和解、義的歸算(藉此罪人被神接納),以及聖靈的啟迪。這些都是悖論,被人類的普通理解力輕蔑地拒絕。很少有人,因此,在神的學校裡取得進步,因為我們十個人中幾乎找不到一個會注意最初和基本教導的人;為什麼會這樣呢,不就是因為他們用自己的理解來衡量神奧秘的智慧嗎?


彼拉多嘲諷地說話,從他立刻出去這一情況可以證明。簡而言之,他對基督自誇帶來真理感到憤怒,而這真理以前是隱藏在黑暗中的。然而,彼拉多的這種憤怒表明,惡人從不如此惡毒地拒絕福音的教義,以至於不被其功效所感動;因為,儘管彼拉多沒有達到謙卑和受教的程度,但他卻被迫感到一些內心的悔恨。


39. 但你們有一個慣例。彼拉多一直在思考如何才能保住基督的性命;但是,由於民眾的憤怒如此猛烈,他試圖走一條中間道路,以平息他們的怒火;因為他認為,如果基督作為一個作惡者被釋放,並被永遠的恥辱所標記,那就足夠了。因此,他選擇了巴拉巴,而不是其他人,以便通過與那人的比較,他們對基督的仇恨可能會減輕;因為巴拉巴因其殘暴的罪行而普遍受到強烈的憎惡。的確,還有什麼比一個強盜更可憎的呢?但路加(路加福音 23:19)記載,除此之外,他還犯有其他罪行。


猶太人寧願選擇他而不是基督,這並非沒有神的奇妙干預;因為如果神的兒子以如此不光彩的代價從死亡中被救出,那將是非常不合適的。然而,他的死使他陷入了最深的恥辱,以至於由於巴拉巴的釋放,他被釘在兩個強盜之間;因為他承擔了所有人的罪,這些罪無法以任何其他方式得到贖罪;而他復活的榮耀,緊隨其後,使他的死本身成為一場輝煌的勝利。


這個慣例,羅馬總督每年在逾越節將一些罪犯交給猶太人,涉及一項卑鄙而嚴重的罪行。這無疑是為了尊重節日的聖潔,但實際上,這不過是對其可恥的褻瀆;因為聖經宣告,


稱惡人為義的,是神所憎惡的,(箴言 17:15;)


因此,他絕不喜歡那種不恰當的寬恕。讓我們從這個例子中學習,沒有什麼比試圖用我們的發明來事奉神更荒謬的了;因為,一旦人們開始追隨自己的想像,就沒有盡頭,直到他們陷入一些最荒謬的愚蠢行為,公然侮辱神。因此,敬拜神的規則,不應取自其他任何東西,而應取自他自己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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