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1:28-32

馬太福音 21:28-32



28. 但你們怎麼看呢?29 一個人有兩個兒子,他對大兒子說:「兒子,你今天到我的葡萄園裡工作吧。」29. 他回答說:「我不去。」30 但後來他後悔了,就去了。30. 他又去對另一個兒子說了同樣的話。但他回答說:「我[去],先生。」卻沒有去。31. 這兩個人中,誰做了他父親所希望的事呢?31 他們對他說:「大兒子。」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稅吏和娼妓將比你們先進神的國。32. 因為約翰曾藉著義道來到你們這裡,你們卻不相信他;但稅吏和娼妓卻相信了他。而你們,當你們看見這一切時,卻沒有因悔改而動心 32 去相信他。」


這個結論顯示了這個比喻的目的,基督將那些普遍被認為聲名狼藉、受人憎惡的人置於文士和祭司之上;因為他揭露了那些偽君子, 使他們不能再自誇是神的僕人,或假裝對敬虔有熱心。儘管他們的野心、驕傲、殘酷和貪婪眾所周知,但他們卻希望被視為完全不同的人。當他們不久前攻擊基督時,他們虛假地聲稱他們關心教會的秩序,好像他們是忠實誠實的守護者。既然他們試圖對神和人施加如此粗劣的欺騙,基督就斥責他們的厚顏無恥,指出他們與他們所誇耀的相去甚遠,他們根本不配得到他們自以為是的崇高地位,他們甚至排在稅吏和娼妓之下。至於他們聲稱在遵守神的崇拜和熱心律法方面表現出色,基督告訴他們,這就像一個兒子口頭上答應順從父親,但後來卻欺騙了他一樣。 至於稅吏和娼妓,他並沒有為他們的惡行辯護,而是將他們放蕩的生活比作一個叛逆放蕩的兒子的頑固,他起初擺脫了父親的權威;但表明他們在這方面遠比文士和法利賽人更值得稱讚,因為他們沒有在惡行中堅持到底,反而溫順順從地接受了他們曾激烈拒絕的軛。我們現在明白了基督的用意。他不僅責備祭司和文士頑固地反對神,儘管屢次受勸告卻不悔改,而且剝奪了他們不配的榮譽,因為他們的不敬虔比娼妓的淫蕩更糟糕。


30. 我,先生。 這個短語借鑒了希伯來語;因為當希伯來人想要提供服務並聲明他們準備服從時,他們會這樣說:「我在這裡,先生。」一旦神說話,就立即樂意順從他,這本身就是一種值得稱讚的美德;基督在這裡並沒有讚揚遲緩。但由於兩者都不恰當——在履行職責之前拖延,以及承諾卻不履行——基督表明,這種虛偽比那種隨著時間推移而被制服的兇猛更難以忍受。


32. 因為約翰來了。由於約翰是神忠實的僕人,基督將他所教導的一切都歸於神自己。這本可以更充分地表達為:神藉著約翰的口指出了義道;但由於約翰是奉神的名說話,而不是作為一個私人個體,所以用他的名字代替神是最恰當的。現在這段經文賦予了傳道不小的權威,當那些人被說成是不順從和反叛神的人時,他們卻藐視了神所差遣的教師的虔誠和神聖的警告。


有些人對「義」這個詞有更巧妙的解釋,"""而我允許他們持有自己的意見;但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不過是說約翰的教義是純潔和正確的;彷彿基督說,他們沒有充分的理由拒絕他。當他說稅吏相信時,他並不是指他們口頭上同意,而是指他們真誠地接受了他們所聽到的。因此我們推斷,信心不僅僅在於一個人同意真實的教義,它還包含更偉大、更高尚的東西,即聽者捨棄自己,將生命完全獻給上帝。他說他們甚至沒有被這樣的榜樣所感動,這加劇了他們惡意的程度;因為這證明了最低級的墮落,甚至不追隨妓女和稅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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