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二十五章 論最後的復活

第二十五章  論最後的復活  



本章分為四個主要部分:—I. 正統教義關於最終復活的效用、必要性、真理及不可辯駁的證據——此教義為哲學家所不知,第1-4節。II. 駁斥無神論者、撒都該人、千禧年論者及其他狂熱分子對此教義的反對,第5-7節。III. 解釋最終復活的本質,第8-9節。IV. 論選民永恆的福樂與被棄者永遠的苦難。  


各節摘要  

1. 為在呼召中堅忍不拔,我們必須以救主最終降臨的蒙福盼望為激勵。  

2. 哲學家所不知的,是為選民在最終復活時預備的完美幸福。  

3. 最終復活教義的真理與必要性。為堅固我們的信心,我們有:1. 基督的榜樣;2. 神的全能。我們與復活的救主之間有不可分割的聯繫。選民的身體必須與他們元首的身體相似。基督的身體現今在天上。因此,我們的身體也必復活,並由靈魂重新賦予生命,與基督一同在天上作王。基督的復活是我們復活的保證。  

4. 神既是全能的,祂能使死人復活。復活以自然過程解釋。枯骨異象的啟示。  

5. 本章第二部分,駁斥對復活教義的反對意見。1. 無神論者。2. 撒都該人。3. 千禧年論者。他們的逃避。多種回應。4. 普救論者。答覆。  

6. 反對意見續論。5. 某些推測者認為死亡會徹底毀滅整個人。駁斥。靈魂從死亡到末日的狀態與居所。「亞伯拉罕的懷裡」之意義。  

7. 駁斥某些軟弱之人與摩尼教徒,聲稱將賜予新身體的謬論。以多種論證與經文段落確證駁斥。  

8. 續駁新身體的虛構說法。  

9. 惡人是否會復活?肯定回答。惡人復活的原因。為何復活僅應許給選民。  

10. 本章最後部分,論永恆的福樂;1. 其卓越超越我們的理解。應遵守的準則。眾聖徒的榮耀並不等同。  

11. 不糾纏無益的疑問,僅回應具實用性的問題。  

12. 選民的福樂與被棄者的苦難,皆無可度量且永無止境。  


1. 雖然基督——這公義的日頭——透過福音照耀我們,並如保羅所言,在戰勝死亡後賜予我們生命的光;因此,我們因信被稱為已「出死入生」,不再是客旅與外人,而是聖徒的同國子民與神家中的成員,祂使我們與祂的獨生子同坐在天上,以致我們的完全福樂毫無欠缺;然而,為免我們因艱苦爭戰而感到痛苦,彷彿基督的勝利未結出果實,我們必須留意其他關於盼望本質的教導。因為我們所盼望的是未見之事,而信心,正如另一處經文所言,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只要我們仍被困於肉身,便是與主相隔。因此,保羅說:「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裡。」我們現今的境況要求我們「謹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此處需要非凡的忍耐,以免我們因疲憊而退後或放棄職守。是故,迄今關於救恩的一切教導,皆呼籲我們將心思轉向天上,正如彼得所勸勉的:雖如今未見基督,卻「因信」……  我們可以「以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歡欣,領受我們信心的終極,即靈魂的救恩509。因此,保羅說聖徒的信心與愛心是關乎那為他們存留在天上的信心與盼望(西1:5)。當我們如此定睛於天上的基督,且地上無物能阻我們仰望那應許的福樂時,便真實應驗了「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的話(太6:21)。由此可見,為何信心在世間如此罕見;因我們的怠惰最難克服的,莫過於為那上頭召我們的獎賞跨越重重阻礙。除了幾乎壓垮我們的苦難重擔,還有褻瀆者的嘲弄,他們譏笑我們單純,因我們甘願捨棄今生誘惑,卻似乎在追求那向我們隱藏的福樂時捕風捉影。總之,我們前後上下都被劇烈的試探圍困,若非心靈掙脫世俗纏累、專注於看似遙遠的天上生命,我們根本無力抵擋。因此,唯獨那養成持續默想有福復活習慣的人,才算在福音中真正長進。


2. 古時哲學家論述甚至辯論至善為何,唯獨柏拉圖承認其本質在於與神聯合。然而他連這聯合的真實性質也無法形成粗淺概念,這不足為奇,因他對那聖約紐帶一無所知。我們即便在這地上旅程中,也深知自己完全且唯一的福樂何在——這福樂在我們渴慕時,日日更熾熱地點燃我們的心,直至得著全備的實現。故我說,唯獨那些將心思提升到復活之人,才能分享基督的恩惠。這正是保羅為信徒設立的標竿,他吩咐他們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這標竿直跑(腓3:8)。因此我們更當竭力爭取,免得被世界擄去,因怠惰受嚴懲510。為此他在另一處以「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來區分信徒(腓3:20)。為使他們不致疲乏,他使萬有與他們同候。當他說天地萬物都切望更新時,是指遍地可見的荒廢殘破。因亞當的墮落破壞了自然秩序,受造之物因他的罪服在虛空之下歎息,並非它們真有知覺,而是本能地渴慕那失落的完全境界。保羅故形容它們如同產難般呻吟(羅8:19),好叫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不至耽於敗壞,反該效法那些為他人罪受罰的無生之物。為更強烈激勵我們,他稱基督末次顯現為「我們的救贖」。誠然救贖的各部分已完成,但基督既一次為罪獻上(來9:28),將來必二次顯現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我們。因此無論遭遇何等患難,都當憑這救贖之望堅持到底。


3. 這主題的極端重要性應當增添我們的熱忱。保羅公正地辯稱,若基督沒有復活,整個福音便是虛妄無益的(林前15:13-17);因我們的境況將比其他世人更為悲慘,因我們既遭受諸多仇恨與侮辱,又時刻面臨危險,甚至如同待宰的羔羊;如此,福音的權威不僅會在某部分失效,更將從本質上崩解,包括我們的被收養與救恩的成全。因此,讓我們專注於這最為嚴肅的主題,免得時間的流逝使我們倦怠。我將對此議題的簡要討論留待此處,使讀者在領受完美救恩的創始者基督後,能更進一步認識祂披戴著屬天的不朽與榮耀,為要使整個身體與元首相符。如此,聖靈始終在祂身上向我們展示復活的典範。  


要相信我們腐朽的身體將在指定時刻復活,實屬不易。因此,儘管許多哲學家主張靈魂不滅,卻鮮少有人認同身體的復活。他們在此雖無可推諉,卻提醒我們這主題遠超乎人類理解。為使信心能克服這巨大難題,聖經提供了兩項輔助證明:一是基督復活的樣式,二是神的全能。故此,每當思考復活主題時,  當思想我們救主的案例——祂在取了我們的人性完成必死的歷程後,獲得不朽,如今成為我們未來復活的憑據。因我們所受的苦難中,總是「身上帶著耶穌的死,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必死的身上」(林後4:10)。若將祂與我們分離,不僅不合法,更不可能,除非將祂分裂。因此保羅論證:「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林前15:13);因他視此為公認原則:當基督受死並藉復活戰勝死亡時,並非為自己,而是在元首身上開始的,必要按各人的程度與次序在所有肢體上成就。因我們不該在各方面與祂完全同等。詩篇有言:「你必不將你的聖者見朽壞」(詩16:10)。雖然這確據的某部分按所賜予我們的度量也屬乎我們,但其完全效果唯獨顯於基督——祂不受朽壞玷污,復活得毫無瑕疵的身體。  


為使我們對有福復活中與基督的聯合毫無疑惑,並滿足於這憑據,保羅明確宣告祂坐在天上,且將在末日作為審判者降臨,特為「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1)。因他處亦言,神使祂兒子從死裡復活,非僅為展示大能的孤立例證,而是聖靈對信祂之人施展同等大能;故他說,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是生命,因祂被賜予的目的正是叫我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羅8:10-11;西3:4)。我簡略提及本可更詳盡闡述、更華美鋪陳的主題,但相信敬虔的讀者能從這簡短論述中,找到足夠建立信心的材料。基督復活,為要使我們成為祂未來生命的分享者。祂被父神高舉,既然他是教會的元首,便絕不可能與之分離。他是藉著聖靈的大能復活,這聖靈同樣在我們裡面施行使人蘇醒的職分。總之,他復活成為復活與生命。但正如我們所說,在這面鏡子中我們看見復活的生動形象,只要我們不因長久耽延而軟弱或厭倦——因我們無權按己意衡量時間,而應耐心等候神在他所定的時刻更新他的國度——這形象就為我們的心靈提供了確鑿的憑據。保羅論及此事時說:「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屬基督的人。」(哥林多前書15:23)


但為避免有人質疑基督復活——我們復活的根基——我們當留意他如何多次以各種方式為此作證。輕慢之人會嘲笑福音書作者的敘述是幼稚的虛構。那些膽怯婦女帶來的消息,以及幾乎被恐懼擊垮的門徒後來的證實,在他們眼中能有什麼分量?基督為何不將勝利的輝煌戰利品陳列在聖殿與廣場中央?為何不赫然顯現,讓彼拉多驚懼戰慄?為何不向祭司們和全耶路撒冷展示他復活的生命?世俗之人幾乎不會承認他所揀選的見證人具備足夠資格。我的回答是:儘管起初他們的軟弱令人輕視,但一切都在神奇妙的護理之下,以致他們或出於對基督的愛與宗教熱忱,或出於懷疑,那些先前被恐懼壓倒的人如今匆忙趕往墳墓,不僅為親眼見證事實,更為聆聽天使宣告親眼所見之事。那些起初將婦女所言視為虛談、直到目睹實況才信服之人的誠實,我們豈能質疑?當全體百姓與總督已獲得足夠定罪證據後,未被允許見到基督或其他神跡(馬太福音27:66;28:11),這並不奇怪。墳墓被封緘,衛兵把守,第三日屍體卻不見蹤影。士兵受賄散佈門徒盜屍的謠言——仿佛他們有能力擊退整隊士兵,或擁有武器,或受過訓練敢行如此大膽之舉。若士兵連抵擋的勇氣都沒有,為何不借助民眾追捕其中幾人?事實上,彼拉多以印封認證了基督的復活,而守墓士兵的沉默與謊言反倒成了他復活的宣告者。同時,天使的聲音被聽見:「他不在這裡,已經復活了。」(路加福音24:6)天上的榮光清楚表明他們並非凡人而是天使。此後若仍有疑慮,基督親自消除了它。門徒屢次見他,甚至觸摸他的手和腳,他們的不信對我們的信仰確是大有裨益。他向他們講解神國的奧秘,最終在他們注視下升天。這景象不僅向十一位使徒顯現,更有五百多弟兄同時目睹(哥林多前書15:6)。接著他差遣聖靈,不僅證明自己活著,更彰顯至高權能,正如他所預言的:「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約翰福音16:7)保羅在路上被擊倒,絕非死人的能力,而是感受到他所抵擋的那位擁有至高權柄。他向司提反顯現另有目的——使他藉著生命的確定性勝過對死亡的恐懼。拒絕承認這些眾多且真實的證據,並非出於謹慎,而是墮落且因此盲目固執的表現。


4. 我們曾說過,在證明復活時,必須將思想導向神那無窮的力量。保羅簡潔地教導這點,當他說主耶穌基督「要改變我們這卑賤的身體,使之與他榮耀的身體相似,照著那能叫萬物歸服自己的大能運行」(腓立比書3:21)。因此,沒有什麼比在此時以自然能力來衡量更不恰當,因為我們所面對的是一個無法估量的奇蹟,其宏大程度足以吞噬我們的感官。然而,保羅透過自然界的例證,駁斥了那些否認復活之人的愚昧:「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哥林多前書15:36)。他指出種子中蘊含著某種復活的形態,因為作物是從腐敗中孕育而生。若我們能如應有的那般關注世間隨處可見的奇蹟,此事便不至於如此難以置信。但讓我們謹記,唯有當人懷著驚嘆之心歸榮耀於神時,才是真正信服未來復活的。


懷抱此信念,以賽亞高呼:「你的死人要復活,與我的屍首一同興起。住在塵埃中的啊,醒來歌唱吧!」(以賽亞書26:19)。在絕境中,他仰望生命之源的神,因「死亡的門戶」在祂手中(詩篇68:20)。約伯也是如此,當他形如死屍而非活人時,憑藉對神能力的信靠,毫不猶豫地如全盛時期般期盼那日:「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後他必站立在地上」(意指他將在那裡施展大能);「我這皮肉滅絕之後,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約伯記19:25-27)。儘管有人試圖以更隱晦的解釋扭曲這些經文,聲稱它們與復活無關,此舉反而證實了他們企圖推翻的真理;因為聖徒在苦難中尋求安慰時,僅以復活的比喻作為解脫。這點從以西結書的一段經文中更能領悟。當猶太人嘲諷歸回的應許,質疑其可能性不亞於死人從墳墓中出來時,先知在異象中看見遍佈枯骨的平原,這些骸骨因神的命令重獲筋肉。雖然這異象旨在激勵百姓盼望歸回,但其根基仍是復活,因復活正是信徒在世上所經歷一切拯救的預表。因此,基督宣告福音的聲音賜予生命;但由於猶太人不接受,他隨即補充:「不要為此驚奇,因為時候將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約翰福音5:28-29)。故此,在一切爭戰中,讓我們效法保羅的榜樣歡呼:那位應許我們未來生命的,「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提摩太後書1:12),並誇耀那為我們存留的「公義冠冕,就是主,那公義的審判者,在那日要賜給我的」(提摩太後書4:8)。如此,我們所忍受的一切艱難都將成為未來生命的明證,「因神是公義的,必以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你們的人;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能力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帖撒羅尼迦後書1:6-8)。但我們必須留意他緊接著的補充——即他「要來,在他聖徒的身上得榮耀,又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通過接受福音。


5. 儘管人的心思應當永遠專注於這一追求,然而他們仿佛決意要抹去所有關於復活的記憶,竟稱死亡為萬物的終結、人類的滅絕。所羅門所言無疑表達了普遍接受的觀點:“活著的狗比死了的獅子更強”(傳9:4)。又說:“誰知道人的靈是往上升,獸的魂是下入地呢?”511 歷代以來,一種獸性的麻木盛行,甚至滲入教會內部;撒都該人竟公然宣稱沒有復活,甚至說靈魂是必死的(可12:18;路20:27)。但為免這愚昧成為藉口,未信者始終憑著自然本能,眼前擺著復活的影像。若非作為新生命的憑據,那神聖不可侵犯的埋葬習俗又為何存在?這習俗絕非源於謬誤,因神聖的族長們始終嚴守葬禮的莊嚴,而神也樂意讓這習俗在外邦人中延續,好叫復活的影像喚醒他們的昏沉。儘管這儀式對他們無益,但若我們審慎思考其目的,便對我們有益——因眾人異口同聲承認那無人相信之事,正是對不信的有力駁斥。


然而撒旦不僅麻痹人類感官,使他們隨肉體埋葬了對復活的記憶,更以各種虛構敗壞這教義,終致其湮沒。且不說保羅時代已有人攻擊此道(林前15),不久後千禧年論者512興起,將基督的統治限於千年。此說幼稚至極,不值一駁。《啟示錄》20:4被他們曲解為謬誤的粉飾,實則所述千年非指教會永恆的福樂,而是教會在此世爭戰中將曆的諸般患難。全聖經宣告:選民的喜樂與惡人的刑罰皆永無止境。此外,凡超乎眼見、遠超理智之事,若非基於神確鑿的聖言,便當全然棄絕。那些僅許神子民千年享受來世福分之人,未察自己是對基督及其國度何等侮辱513。若他們不得披戴不朽,則那要使他們榮形於其中的基督自己,也未被接入不朽的榮耀;若他們的福樂有盡,則其所依託的基督國度的堅固結構亦為短暫。總之,他們若非對神聖之事全然無知,便是惡意企圖顛覆神的全備恩典與基督的大能——除非罪孽滌除、死亡吞滅、永生全然更新,這些便不能完全顯明。


至於他們愚昧的顧慮,唯恐神若永刑惡人會被視為過於嚴厲,連盲人也當明瞭。主若將那些因忘恩負義不配進入其國之人拒於門外,難道就不公嗎?他們說:“但人的罪是暫時的”(見伯納德書信254)。我承認;然而他們所褻瀆的神之威嚴與公義卻是永恆的。故此,他們罪孽的記憶理當不滅。但如此,刑罰便超過了過犯的度量。"""將上帝的威嚴視為如此微不足道,以至於對其輕蔑的後果竟不如一個靈魂的毀滅更為嚴重,這是不可容忍的褻瀆。但我們且擱置這些瑣碎之論,以免顯得(與我們最初所言相悖)認為他們的妄想值得反駁。


6. 除此之外,人類還發明瞭兩種出於邪惡好奇心的妄想。有些人認為人會完全消亡,卻又主張靈魂將與肉體一同復活;另一些人則承認靈魂不朽,卻堅持靈魂會披上新軀體,從而否認肉體的復活。關於前者,我們在論及人類受造時已提及,只需再次提醒讀者:將按上帝形象造的靈貶為轉瞬即逝的氣息——僅在短暫今生維繫肉體——並將聖靈的殿化為烏有,這是何等卑劣的謬誤。這等於剝奪了人性中最能反映神性光輝與不朽印記的部分,反倒使肉體的狀態比靈魂更優越。聖經採取了截然不同的立場,它將身體比作帳篷,描述死亡如同遷出這帳篷,因聖經是以區別我們與低等動物的部分來定義我們。正如彼得論及自己將死時說:「知道我脫離這帳棚的時候快到了」(彼得後書1:14)。保羅在談到信徒時也說:「我們這地上的帳篷若拆毀了,必得上帝所造的房子」,並補充:「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哥林多後書5:1,6)。若靈魂不能存續於肉體之外,如何能在離開身體後與主同在?但使徒徹底消除了疑慮,他說我們將來到「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那裡(希伯來書12:23),意指我們與聖潔先祖們聯合——這些先祖即使已死仍持守虔誠,故我們若不與他們聯合,就不能成為基督的肢體。倘若靈魂脫離肉體後不存本質、無法承受榮耀,救主就不會對強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憑藉這些明證,讓我們效法救主在臨終時將靈魂交託上帝,或如司提反將自己委於基督的護佑——祂被恰稱為「我們靈魂的牧人與監督」(使徒行傳7:59;彼得前書2:25)。至於靈魂的中間狀態,過度探究既不合法也無益處(參見加爾文《靈魂沉睡論》)。許多人為「靈魂居於何處」「是否已享天國榮耀」等問題徒增煩擾。越過上帝所許可知曉的隱秘之事,實屬愚妄。聖經僅宣告基督與他們同在、接他們入樂園(約翰福音12:32),義人得安慰而惡人靈魂受應得刑罰,此外並未多言。既上帝隱藏之事,誰敢妄加闡釋?追問居所更是無益,因我們深知靈魂的維度與肉體不同。當經文稱蒙福之靈的居所為「亞伯拉罕的懷抱」時,顯然是指他們結束塵世旅程後,由眾信徒之父接待並分享其信心果效。但聖經始終要求我們專注等候基督再臨,將榮耀冠冕留待那時,故我們當滿足於上帝設定的界限:義人靈魂在征戰結束後進入安息,在喜樂中等待應許榮耀的完全實現,這終局要等到救主基督顯現之時。至於惡人的結局,無疑如猶大所說與魔鬼同受刑罰,他們被「用永遠的鎖鍊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猶大書第6節)。


7. 同樣荒謬的是那些人的錯誤,他們想像靈魂不會復活現今所披戴的身體,反而會獲得一個全新且不同的身體。沒有比馬吉安派所提出的理由更無謂的了——即不潔的肉體復活是不合宜的:彷彿靈魂中沒有不潔似的,然而這並不排除它獲得天上生命的盼望。這就如同他們說,被罪惡玷污的事物無法被神聖地潔淨;至於他們那瘋狂的夢囈,認為肉體因由魔鬼所造而本質不潔,我在此暫不置評。我只堅持,我們現今身上沒有任何不配得天堂的事物能成為復活的阻礙。但首先,保羅吩咐信徒要潔淨自己,脫離「身體和靈魂一切的汙穢」(哥林多後書7:1),因隨之而來的審判是「各人要照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哥林多後書5:10)。這與他對哥林多人所說的話相符:「使耶穌的生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哥林多後書4:10)。因此,他在別處說:「願你們的靈、魂、體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帖撒羅尼迦前書5:23)。他提到「身體」與「靈和魂」並列,這不足為奇;因為上帝已將這些身體奉為自己的殿,若它們腐壞而無復活的盼望,豈非極其荒謬?難道它們不也是基督的肢體嗎?祂豈不祈求上帝使它們每一部分成聖,並命令他們用舌頭頌揚祂的名、舉起潔淨的手、獻上祭物嗎?因此,那天上審判者如此尊重的部分,凡人以無復活盼望的塵土視之,是何等瘋狂?同樣,當保羅勸勉「要在你們的身體和靈魂上榮耀上帝,這兩樣都是屬上帝的」時,他當然不允許自己所宣稱為神聖的事物被判定永遠朽壞。事實上,聖經對我們肉體復活的解釋再清楚不過了。「這必朽壞的(保羅說)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要變成不死的」(哥林多前書15:53)。若上帝造了新身體,這性質的改變何在?若說我們必須更新,這表達的模糊或許會引發爭議;但此處他直指我們現今披戴的身體,應許它們將成為不朽,明確宣告無需另造新體。「不,」特土良說,「即便他手捧自己的皮膚,也無法說得更明確了」(特土良《論肉體復活》)。他們也無法以任何狡辯逃避另一段經文的力道——保羅宣告基督將審判世界時,引用以賽亞的話:「主說:我憑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羅馬書14:11;以賽亞書45:23);因他公開聲明,聽眾必須為自己的生命交帳。若新身體被帶到審判台前,這話就不成立。此外,但以理的話毫無含糊:「睡在塵埃中的必有多人復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但以理書12:2);因他並非從四大元素取新材料造人,而是從墳墓中喚醒死者。這背後的理據顯而易見:若死亡始於人類的墮落而屬外來,基督所成就的更新必在原先會死的身體上實現。確實,既然雅典人因保羅宣講復活而嘲笑他(使徒行傳17:32),我們可推知他當時傳講的內容為何:他們的嘲笑對堅定我們的信仰並非無足輕重。救主的話同樣值得深思:「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太10:28)。若我們現有的軀體不會面臨懲罰,此處便無恐懼之理。救主另一句話同樣明晰:「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難道我們要說靈魂長眠墳中聆聽基督之聲,而非軀體將依其命重獲所失活力?再者,若我們將獲新軀,首與肢體的合一性何在?基督復活了——莫非是為自己造了新身體?不,祂曾預言:「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約2:19)。祂重新得回了曾背負的必死之軀;若以新軀替代,而讓那贖罪祭所獻之軀湮滅,於我們何益?因此,我們必須重視使徒所頌揚的關聯——我們復活是因基督已復活(林前15:12);沒有比「我們帶著基督受死的肉身卻不參與基督復活」更悖理之事了。此事甚至藉驚人範例顯明:基督復活時,許多聖徒的軀體從墳墓出來。這無疑是我們所盼最終復活的預演,或說憑據,正如早已存在於以諾和以利亞身上——特土良稱二者為「復活候選者」,因其靈魂與肉身皆免於腐朽,被接至神護佑之下。


8. 我羞於在如此明晰之事上贅言,但請讀者體諒此煩擾,以防乖謬狂妄之徒尋隙欺瞞單純之人。與我爭辯的輕浮之輩鼓吹其腦中幻想,謂復活時將有新軀受造。其唯一理由,是他們認為腐朽多年的死軀恢復原狀實難置信。故此,其觀點實源於不信。相反,神的靈在經文中始終勸勉我們盼望肉身復活。正因如此,保羅稱洗禮是未來復活的印記;聖餐同樣以口領受恩典象徵時,引我們坦然期待此日。保羅的整個勸誡「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羅6:13)若無後文「那叫基督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羅8:11),便顯蒼白。若腳、手、眼、舌侍奉神後不得同享福分與獎賞,此舉何益?保羅明確證實:「身子不是為淫亂,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林前6:13-14)。隨後之言更明:「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林前6:15,19)。其間我們見他將復活與貞潔、聖潔相連,不久更將我們的身體納入救贖買贖之中。若身體——保羅身上帶有他救主的印記,並在其中宏偉地讚美祂(加6:17),不應失去冠冕的獎賞。因此他如此誇耀:「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從天上降臨。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3:20-21)。正如經上所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14:22),若拒絕這些在十字架旗幟下受神鍛鍊、並以勝利棕櫚裝飾的身體進入,實為不合理。


因此,聖徒們從不懷疑自己終將成為基督的同伴——基督將我們所受的一切試煉轉移到祂自己身上,以彰顯其復活的大能515。不僅如此,在律法時代,神透過外在儀式訓練聖先祖們持守此信念。正如我們已見,若非為教導這些安葬的身體已預備新生命,埋葬的儀式又有何意義?因此,香料與其他象徵不朽的記號,在律法下如同祭物般闡明瞭這教義的奧秘。這習俗並非迷信產物,因我們看見聖靈記載埋葬之事與陳述信仰核心奧秘同樣慎重。基督視這些最後的服事為非微不足道(太16:10),其意義無非是引導我們從腐朽毀滅的墳墓景象,轉向更新的盼望。此外,先祖們因謹守這儀式而受稱讚,充分證明他們從中獲得了對信仰的特殊助益。


亞伯拉罕若未懷抱超越世俗利益的宗教觀點,斷不會如此重視妻子的安葬(創23:4,19)——換言之,他以復活的標記裝飾亡妻遺體,堅固了自己與家族的信心。雅各的例子更為鮮明:他為向後代見證死亡不能摧毀應許之地的盼望,囑咐骸骨必須歸葬該地(創50:5)。若他將披戴新身體,卻為歸於虛無的塵土下指令,豈非荒謬?故此,若我們承認聖經權威,再無更清晰有力的教義證據。即便初學者亦明白「復活」與「興起」的涵義:初次受造之物不能稱為復活;救主也說:「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6:39)。「睡」之一詞同樣專指身體,墓地因而得名「安眠之所」。


關於復活方式,需簡要說明。我如此表述,因保羅稱其為奧秘,勸誡我們節制,以防放縱於空泛玄想。首先須確認:復活的身體在實質上與現今相同,品質卻異——正如基督復活的身體與獻祭時相同,卻榮耀如嶄新(林前15:39)。保羅以常見現象闡明:人與獸的肉體實質相同,品質迥異;眾星材質無二,光輝有別。他藉此表明,復活之身將經歷本質保留而榮耀轉化的奧秘。"""雖然我們將保留身體的實質,但會有一種變化,使其狀態變得更加卓越。因此,為了我們能復活,這可朽壞的身體不會消逝或湮滅,而是脫去腐朽,披上不朽。既然上帝掌控著所有元素,沒有什麼困難能阻止祂命令大地、火與水歸還它們看似已毀滅之物。以賽亞也以象徵的方式見證了這一點:「看哪,耶和華從祂的居所出來,要懲罰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不再掩蓋被殺的人」(賽26:21)。但必須區分那些早已死去的人與那日仍存活的人。正如保羅所言:「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林前15:51),意即死亡與第二生命開始之間無需間隔,因為霎時間,眨眼之際,號角將響起,使死人復活成為不朽,並透過突然的變化,使活著的人適應同樣的榮耀。在另一段經文中,他安慰將面臨死亡的信徒,告訴他們那時活著的人不會比已死的人優先,因為在基督裡睡了的人必先復活(帖前4:15)。若有人質疑保羅所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來9:27),答案很簡單:當自然狀態改變時,會出現死亡的現象,這現象被恰當地稱為死亡,因此兩者並無矛盾——即所有人脫去必死的身體後,將透過死亡得到更新;而在變化突然發生時,靈魂與身體無需分離。


9. 但這裡出現了一個更難的問題:復活既是基督的特殊恩惠,如何能普及於那些處於上帝詛咒之下的不敬虔之人?我們知道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基督來是要成為復活與生命(約11:25),難道是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復活全人類嗎?但有什麼比頑固盲目之人獲得敬虔信徒僅憑信心才能得到的更不相稱呢?因此,確定的是,將有兩種復活:一種是審判的復活,另一種是生命的復活,基督將要來把綿羊與山羊分開(太25:32)。我認為,這不應顯得非常奇怪,因為類似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我們知道在亞當裡我們失去了全世界的繼承權,而禁止我們吃生命樹的同一理由也禁止我們享用普通食物。那麼,為何上帝不僅讓祂的太陽照好人也照歹人,而且在現世生活的用途上,祂無可估量的慷慨不斷豐盛地湧流?由此我們確實感知到,那些本屬於基督及其肢體的事物,也豐盈地臨到惡人;並非他們的擁有是合法的,而是為了使他們更無可推諉。因此,惡人常經歷上帝的恩惠,不僅是普通的程度,有時甚至超過敬虔之人所有的祝福,儘管最終導致更大的滅亡。若有人反駁說復活不應與短暫屬世的祝福相提並論,我再次回答:當魔鬼最初與生命之源上帝疏離時,他們理應徹底滅亡;然而,憑著上帝奇妙的旨意,準備了一個中間狀態,使他們沒有生命卻能在死亡中存活。"""不應在任何方面顯得荒謬的是,將有一場意外的復活降臨於不敬神者身上,這將違背他們的意願,將他們拖至基督的審判台前,而他們現在正抗拒著祂。



第三卷第二十五章 論最後的復活 第三卷第二十五章  論最後的復活  Reviewed by 神的應許與盼望 on 10月 10, 2025 Rating: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