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第十六章 基督如何執行救贖者的職分以成就我們的救恩。基督的死、復活與升天

第十六章  基督如何執行救贖者的職分以成就我們的救恩。基督的死、復活與升天。  



本章包含四大要點——  


一、對整個主題的總體考量,包括討論一個必要問題:關於神的公義與祂在基督裡的憐憫,第1-4節。  

二、基督如何在救贖者職分的每一部分中完成使命,第5-17節。祂的死、埋葬、降入陰間、復活、升天、坐在父神的右邊,以及將來再臨審判。 

三、因信條在此有大量闡釋,故說明應如何看待通常歸於使徒的信經,第18節。  

四、結論,闡明基督救贖者的教義及其應用,第19節。  


各節摘要  


1. 我們所需的一切皆存於基督之中。如何獲得這些。  

2. 關於如何調和神的公義與憐憫的問題。聖經用何種表達方式教導我們:若無基督,我們的境況何等悲慘。  

3. 這些表達並非不當;因神在我們身上既找到恨的理由,也找到愛的基礎。  

4. 此觀點得聖經經文與奧古斯丁著作支持。  

5. 本章第二部分,論及基督對我們的救贖。先總論。救贖涵蓋救主順服的全過程,但特別歸功於祂的死。基督的自願順服。祂的掙紮。祂在彼拉多前的定罪。定罪時兩點值得注意:1. 祂被列在罪犯中。2. 法官宣告祂無罪。此事的應用。  

6. 基督為何被釘十字架。此隱藏教義在律法中預表,並由使徒與先知完成。基督如何為我們成為咒詛。基督的十字架與流血相連。  

7. 論基督的死。祂為何而死。其死帶來的益處。論基督的埋葬。益處。

8. 論降入陰間。此條目漸被引入教會。不可廢棄,亦不可與前文論埋葬的條目混淆。  

9. 關於「先祖靈界」的荒謬解釋。此虛構被駁斥。  

10. 降入陰間的條目更準確闡釋。此為一大安慰之源。  

11. 此闡釋得聖經經文與古代神學家著作證實。駁斥一項異議。此教義的益處。  

12. 另一異議:稱基督恐懼是侮辱祂,並將絕望歸於祂。回答:福音書明言祂確實恐懼、靈裡憂傷、驚惶,並在各方面受試探如我們,只是無罪。基督為何甘願顯為軟弱。祂的恐懼無罪。駁另一異議,並回答:基督是否懼怕死亡?為何?基督何時及如何降入陰間?所述內容駁斥亞波里拿留與基督一志論異端。  

13. 論基督的復活。其諸多益處:1. 我們在神眼中的義得更新與恢復。2. 祂的生命是我們生命與盼望的根基,也是我們新生命的有效成因。3. 我們未來復活的保證。  

14. 論基督的升天。祂為何升天。由此衍生的益處。  

15. 論基督坐在父神右邊。此意為何。  

16. 基督升天的諸多益處:1. 祂開啟亞當所封閉的國度之門。2. 祂在父前為我們代求。3. 祂的能力由此灌注於我們,為救恩在我們裡面有效動工。  

17. 論基督再臨審判。其性質。將受審的活人與死人。表面矛盾的經文得調和。審判的方式。  

18. 基督再臨審判教義的益處。本章第三部分,解釋應如何看待使徒信經。""""""使徒信經摘要

19. 本章結論指出,在基督裡包含了選民得救的一切部分.


1. 我們迄今關於基督所論述的一切,都導向這一結果:既然我們在本性上是被定罪、死亡且迷失的,就必須在祂裡面尋求公義、救贖、生命與拯救,正如彼得那著名的教導所言:"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耶穌"這名並非隨意或偶然賦予,也非出於人意,而是由天使從天上帶來,作為至高諭令的宣告;254同時也闡明瞭原因:"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1:21).這些話語中需注意我們在其他地方強調的要點:救贖者的職分是為使祂成為我們的救主.然而,若救贖不能通過持續進程引領我們至終極救恩,這救贖仍是不完全的.因此,當我們哪怕最輕微地偏離祂時,完全存於祂裡面的救恩便逐漸消逝;以致凡不願安息於祂者,便是自絕於一切恩典.伯爾納的箴言值得銘記:耶穌之名不僅是光,更是靈糧,是靈魂食糧不可或缺的膏油;是調味之鹽,缺之則一切皆淡而無味;是口中的蜜,耳中的樂,心中的喜,同時也是良藥;凡不聞此名的講論盡屬虛妄(伯爾納《雅歌講道集》第十五篇).但在此必須深思我們如何從祂獲得救恩,不僅要確信祂是救恩之源,更要持守足以作為信仰根基的一切,避開可能動搖我們的事物.因為當人省察己身時,無不感到神正發怒與他為敵,因而渴求重獲神恩之法(這離不了贖罪),此處所需的確據非比尋常——罪人未脫罪孽之前,始終面臨神的震怒與咒詛,因祂是公義的審判者,不容律法被褻瀆而不施報應,祂已備妥刑罰.


2. 但在深入之前,我們需稍作思考:435一位以慈悲先臨我們的神,如何能說在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之前,祂曾是我們的仇敵?因祂若未曾以自由恩典先接納我們,又豈會賜下獨生子作為祂愛的特殊憑據?這看似矛盾之處,我將予以解釋.聖經中聖靈通常如此表述:在人類藉基督之死恢復神恩之前,神是人的仇敵(羅馬書5:10);在人的罪孽藉基督的祭得贖之前,他們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3:10,13);在藉基督的身體與神聯合之前,他們是與神隔絕的(歌羅西書1:21-22).這些表述方式為適應我們的理解力,使我們更清楚認識沒有基督時的悲慘境遇.若非明確告知神的忿怒、報應和永死正臨到我們,我們對自身脫離神恩的苦境就缺乏感知,對得救之恩的珍視也會不足.舉例而言,若有人被告知:"當你仍是罪人時,神若按你所配得的恨惡你、棄絕你,可怕的滅亡必是你的結局;但祂出於自發和自由的恩典保守你在祂恩惠中,不讓你與祂疏遠,並以此救你脫離危險,""""""——此人確實會受到影響,並在某種程度上意識到自己多麼仰賴上帝的憐憫。然而,若再告訴他,正如聖經所教導的,他曾因罪與上帝疏離,是忿怒的繼承者,面臨永死的詛咒,被排除在一切救恩盼望之外,與上帝的祝福完全隔絕,淪為撒旦的奴僕,受制於罪的軛下,最終註定陷入可怕的滅亡且已身陷其中;那時基督介入,親自承擔刑罰,背負了上帝公義審判中懸於罪人頭上的懲罰,以己血贖淨使他們招致神憎惡的罪,藉此贖罪滿全且合宜地平息了天父的怒氣,透過這中保平息了祂的憤怒,以此為根基建立了神與人之間的和平,並用這紐帶確保了上帝對他們的慈愛——這些描述豈不會因越鮮明地展現他所脫離的災難之巨大,而越深刻地觸動他?簡言之,由於我們的心若未被對神怒的畏懼與永死念頭的驚惶先行震撼,便無法以足夠的熱切把握上帝憐憫所賜的生命,或懷著相稱的感恩領受它,因此神聖真理如此教導我們:若沒有基督,上帝在某種意義上與我們為敵,並舉臂欲毀滅我們。如此受教後,我們唯獨仰望基督以尋求神聖恩惠與父愛。


3. 這雖是為適應我們理解力的軟弱而說,卻非虛言。因上帝是全然公義者,不能愛祂在眾人中所見的罪惡。故我們所有人內在皆存有招致神憎惡之處。因此,首先就我們敗壞的本性;其次隨之而來的墮落行為而言,我們在神面前皆為可憎、有罪,按本性是地獄之子。但主不願摧毀我們裡面屬祂的部份,故祂仍在我們身上找到祂能以慈愛眷顧之處。儘管我們因自身過犯成為罪人,仍是祂的造物;雖我們自取滅亡,祂原為生命創造我們。因此,純粹無條件的愛促使祂接納我們。然而若公義與罪惡間存在永恆且不可調和的敵對,只要我們仍是罪人,便無法被完全接納。為徹底消除一切冒犯之由,使我們與祂完全和好,祂藉基督之死所成就的贖罪,廢除了我們裡面一切的惡,使我們這些原本不潔不淨之人,如今在祂眼中顯為公義聖潔。據此,天父以祂的愛,在基督裡預先促成了我們的和好。不,正因祂先愛了我們,才隨後使我們與祂和好。但因那招致神怒的罪惡仍存於我們內,直至基督之死施援,且這罪惡在祂眼中是可咒可詛的,除非藉基督聯合我們,否則我們無法獲准與上帝進入完全穩固的相交。因此,若想懷抱上帝息怒施恩的盼望,必須單單定睛於基督,因唯獨靠祂,那些本必激起神怒的罪才不被歸算於我們。


4. 正因如此,保羅說上帝「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就如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1:3-4)。這些話清晰且符合聖經,並奇妙地協調了「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與「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得與上帝和好」(羅5:10)的經文。""""""但為了給那些需要古代教會權威的人更多保證,我將引用奧古斯丁的一段話,其意相同:「神的愛是不可理解且不可改變的。因為並非在我們藉祂兒子之血與祂和好後,祂才開始愛我們,而是在創世之前祂就已愛我們,使我們在還未存在時,就能與祂的獨生子同為神的兒女。我們藉基督之死與神和好,不應理解為是兒子使我們與神和好,好讓原本憎惡我們的父親開始愛我們,而是我們早已被祂所愛,儘管因罪與我們為敵。使徒的見證證實了這兩點:『神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顯明瞭祂的愛』(羅5:8)。因此,即使我們與祂為敵、行不義時,祂仍對我們懷有這愛。奧古斯丁如此說(《約翰福音講道集》110)。


5. 當問及基督如何藉廢除罪孽、消除神與我們之間的敵意,並為我們贏得使祂恩待我們的義時,可概括回答:祂透過順服的全程成就此事。保羅見證:「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被稱為義了」(羅5:19)。他更將免除律法咒詛的赦罪根基延伸至基督的一生:「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加4:4-5)。甚至基督受洗時也宣告,祂順服父的命令已成就了義的一部分。總之,從祂取了僕人樣式那一刻起,就為救贖我們開始付上代價。但聖經為更明確界定救恩方式,特別將其歸於基督之死。祂親自宣告「人子來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8);保羅教導「祂為我們的罪死了」(羅4:25);施洗約翰高呼「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保羅另言「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弗1:7);又說「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3:24);「既靠祂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祂免去神的忿怒」(羅5:9);「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林後5:21)。我不再列舉所有經文,因不勝枚舉,後續將按序引用。使徒信經巧妙從基督誕生過渡到祂的死與復活——這正是完全救恩的完成,但並未排除祂在世所行的其他順服。因此保羅從始至終概括道:祂「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7-8)。事實上,順服的第一步是祂甘願降服,因若非自願獻上,祭物便無稱義之效。故此主在宣告「我為羊捨命」後明確補充:「沒有人奪我的命去。」(約翰福音10:15,18)。以同樣的意義,以賽亞說:“他像羊在剪毛的人前無聲,連口也不開”(賽53:7)。福音歷史記載,他主動迎向士兵;在彼拉多面前,非但不為自己辯護,反而站立接受審判。誠然,他並非毫無掙扎地承受這一切,因他也承擔了我們的軟弱,以此方式證明他正順服于父神的旨意。他以無比的愛心為我們與極度的恐懼搏鬥,在可怖的折磨中全然不顧自己,只為顧念我們,這實為無與倫比的典範。我們必須謹記,基督若不放棄自己的感受並完全順服父神的旨意,便無法適當地平息神的忿怒。為此,使徒恰如其分地引用了詩篇的話:“看哪,我來了!(經卷上已有記載指著我)神啊,我樂意遵行你的旨意”(來10:5;詩40:7,8)。因此,當戰兢的良心因缺乏贖罪與潔淨之祭而不得安寧時,我們被正確地引向那源頭——我們的生命植根於基督之死。此外,由於罪孽帶來的咒詛仍待神的最終審判,敘述中一個關鍵點便是他在猶太總督本丟·彼拉多面前被定罪,這教導我們:那位義者所受的刑罰,本是我們當受的。我們無法逃脫神可畏的審判;而基督為救我們脫離此審判,甘願被必死之人——甚至是被邪惡褻瀆之人——定罪。提及總督之名不僅為增強敘述的可信度,更為提醒我們以賽亞所言:“他受的刑罰使我們得平安,他受的鞭傷使我們得醫治”(賽53:5)。因要除去我們的定罪,僅承受任何一種死亡並不足夠。為滿足贖價,必須選擇一種死亡方式,使他能藉著接受定罪並承擔我們的贖罪祭來拯救我們。若他被刺客殺害或死於暴亂,此種死亡無法成就任何贖罪。但當他作為罪犯被帶上審判台,見證人作證指控他,法官親口宣判死刑時,我們看見他承擔了罪人與惡者的身份。此處須注意先知早已預言的兩點,它們奇妙地安慰並堅固我們的信心。當我們讀到基督從審判席被帶往刑場、與盜賊同釘十字架時,便應驗了福音書作者引用的預言:“他被列在罪犯之中”(賽53:12;可15:28)。為何如此?為使他以罪人而非義人或無辜者的身份受死,因他赴死不是因無罪,而是因罪。另一方面,當我們讀到定他罪的同一位審判者宣告他無罪(因彼拉多被迫多次公開見證他的無辜),讓我們回想另一位先知所言:“我未曾奪取的,我反要償還”(詩69:4)。由此我們看見基督既代表罪人與罪犯的身份,同時他的無辜熠熠生輝,顯明他是為他人而非自己的罪受苦。因此,他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藉法官正式判決被列入罪犯,卻又被同一法官宣告無辜——彼拉多堅稱在他裡面找不出該死的罪狀。我們的赦免在於:那使我們該受刑罰的罪孽已轉移到神子頭上(賽53:12)。我們必須特別牢記這替代,免得終生惶惑不安。"""彷彿神子轉嫁於己的正義復仇,仍懸於我們頭上。


6. 死亡的形式本身便彰显了一个惊人的真理。十字架不仅在世人眼中是可咒诅的,更是神圣律法明文规定的咒诅之具。因此基督悬于其上时,甘愿承受这咒诅。这必须如此成就,好叫那因我们罪孽本应临到我们——或更确切地说已压在我们身上——的全然咒诅,能藉着转移到祂身上而从我们这里除去。律法中早已预表此事,因希伯来文"twm`a"这专指罪本身的字,被用于指代赎罪的祭物与赎愆祭。这用词暗示圣灵要表明:这些祭物是某种"kaqarmavton"(洁净之礼),藉着替代承担了罪所招致的咒诅。但摩西祭礼中象征性呈现的,在基督这原型身上全然显明。所以为成就完全的赎罪,祂使自己的灵魂成为"!`a"——即赎罪的祭物(如先知以赛亚所言,赛53:5,10),当罪孽与刑罚归在祂身上时,便不再算为我们有份。使徒保罗更直白宣告:"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因圣洁无瑕的神子,竟担当了我们罪孽的羞辱,反倒将祂的纯洁披戴在我们身上。祂提及"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罗8:3)时,也是指向同一真理:当罪被转移到基督肉体时,父神便摧毁了罪的权势。故此这术语表明:基督在死亡中作为赎罪祭被献给父神,藉此牺牲完成赎罪,使我们不再因神圣震怒而战兢。先知所言"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赛53:6)其意已明——既然祂要洗净罪污,罪孽便藉着归算转移到祂。祂被钉的十字架正是此事的记号,如使徒所言:"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加3:13-14)。彼得同样表明:"祂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因我们从这咒诅的记号中,更清晰地看见压在我们身上的重担已转移到祂身上。我们并非要理解祂被所承受的咒诅淹没,而是说祂藉着承受咒诅,击溃、粉碎并灭绝了咒诅的全部权势。因此,信心在基督的定罪中看见赦免,在祂的咒诅里寻得祝福。难怪保罗要极力颂赞基督在十字架上取得的胜利,仿佛这本是羞辱记号的十字架,竟化作了凯旋的战车。因他说:"涂抹了在律例上所写攻击我们有碍于我们的字据,把它撤去,钉在十字架上。既将一切执政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西2:14-15)。这不足为奇;因如另一位使徒所言,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将自己无瑕无疵献给神"(来9:14),十字架的本质因此被彻底转化。但为使这些真理深植我们内心,我们当时刻谨记牺牲与洗净之功。若非基督成为祭物,我们便无法确信祂是"ajpoluvtrwsi"(救赎)、"ajntivlutron"(赎价)与"iJlasthvrion"(挽回祭)。因此每当圣经阐明救赎之道时,总不免提及血:"""雖然基督的流血不僅是為了贖罪,更如同一道洗濯的泉源,潔淨了我們的污穢。

7. 信經接著提到他「死了並被埋葬」。此處我們必須再次思考他如何替代我們,以償還我們救贖的代價。死亡曾以枷鎖束縛我們,但他代替我們將自己交於其權勢之下,使我們得以豁免。這正是使徒所說「他為人人嘗了死味」(希伯來書2:9)的含義。藉著死亡,他阻止了我們的滅亡;或說(實為同一件事)他以自己的死為我們贏得了生命(參見加爾文《靈魂的爭戰》)。然而,他與我們的不同在於:當他容許自己被死亡戰勝時,並非被其深淵吞噬,而是要消滅它——否則它必將消滅我們;他未讓自己被其權勢壓垮,反而在死亡懸於我們頭頂、並因我們已被征服而狂喜之際,將其徹底擊潰。總之,他的目的是「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並釋放那些因怕死而終生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2:14-15)。這是他的死為我們結出的第一顆果實。另一顆果實則是:藉著與他的聯合,他治死我們屬地的肢體,使其不再活躍作惡,又殺滅舊我,使其不再有力結果。此外,他的埋葬所產生的功效是:我們作為與他聯合的人,也向罪死了。當使徒說我們被嫁接於基督之死的樣式、與他同埋葬以對付罪、藉他的十字架使世界向我們死、我們也向世界死、並與他同死時,他不僅勸勉我們活出他死亡的榜樣,更宣告這死亡蘊含一種效力,必顯現在所有基督徒身上——除非我們使他的死落空無效。因此,在基督的死與埋葬中,我們領受雙重祝福:從奴役我們的死亡中得釋放,以及我們肉體的治死(羅馬書6:5;加拉太書2:19,6:14;歌羅西書3:3)。

8. 此處我們不可忽略「降入陰間」——這對完成救贖至關重要。儘管從古代教父的著作可見,現今信經中的這條文在早期教會並未如此普遍使用,但在總結教義時,必須為其留一席之地,因它涉及極重要的真理,絕不可輕忽。事實上,部分古代教父並未遺漏此條255,由此可推測:這條文是在相當時間後才被納入信經,並逐漸在教會中流傳開來256。但有一點無可爭議:它符合所有信徒的共識,因沒有一位教父不提及基督降入陰間,儘管解釋方式各異。至於由誰、何時引入此條文,實非關鍵。信經的重點在於:它提供我們完整無缺的信仰綱要,內容皆源自神無謬誤的道。若有人仍猶豫是否接納此條文,稍後將清楚表明:它在救贖摘要中的地位如此重要,省略它會大大削弱基督之死的益處。另有些人認為此條文並無新意,僅是以不同措辭重複前文關於埋葬的敘述,因「陰間」(Infernis)一詞在聖經中常指墳墓。"""我承認他們關於「infernos」一詞常被用來指稱墳墓的說法屬實,但我不能採納他們的觀點,原因有二。首先,若在清楚無疑地解釋一件毫無困難之事後,反以晦澀措辭將其包裹,豈非徒增混淆而非闡明?當兩個同義詞並列時,後者理應是對前者的解釋。但若將「基督被埋葬」解釋為「他降入地獄」,這算什麼解釋?其次,這類多餘的贅述竟出現在這份以最簡練文字概括核心信條的綱要中,實難令人信服。我確信,但凡稍加斟酌者,必會認同我的看法。

9. 另有人提出不同詮釋——即基督降臨律法時代逝去的先祖靈魂之處,向他們宣告救贖已成,並將他們從禁錮的牢獄中釋放。為佐證此說,他們牽強引用《詩篇》「他打碎了銅門,砍斷了鐵閂」(詩107:16),以及《撒迦利亞書》「我從無水之坑中釋放了你的囚徒」(亞9:11)。然而《詩篇》預言的是遠方被擄之民的解救,《撒迦利亞書》則將百姓陷入的巴比倫災難比作無水深淵,同時宣告全教會的救贖如同脫離深坑。後人何以憑空杜撰出名為「靈薄獄」的地下洞穴,實令人費解。儘管這傳說受名家背書,如今更被許多人鄭重奉為真理,它終究只是虛構。據此推論死者靈魂皆在囚牢,實屬幼稚。況且基督靈魂有何必要親赴彼處施行釋放?我欣然承認基督以聖靈之力光照他們,使其領悟昔日僅得預嘗的恩典已向世人顯明。彼得所言「他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彼前3:19),或更宜譯作「守望塔」,大抵可印證此理。上下文要旨是:此前逝去的信徒與我們同享恩典——彼得頌揚基督之死的穿透力,甚至達於死者,虔誠靈魂即刻得見苦候已久的救贖,而悖逆者則更清晰意識到自己永絕於救恩。儘管彼得經文未盡明確,我們斷不可解讀為他混淆義人與惡人:他僅意在表明基督之死已向二者顯明。

10. 但撇開信經,我們須從更可靠的釋經中尋求基督降陰間的真理。上帝的話語不僅提供虔敬聖潔的解釋,更蘊含極大安慰。若基督僅承受肉體之死,救贖尚未完成。為平息上帝忿怒、滿足公義審判,他必須親歷神怒之重壓。因此他必須與陰間權勢及永死恐怖短兵相接。先知書曾言「他受鞭傷我們得醫治」「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背負我們的痛苦」,這些話語昭示:"""如同為罪人作保並擔保,且在某種程度上被置於定罪之下,他承擔並償還了所有本應向他們索取的懲罰,唯一的例外是死亡的痛苦無法拘禁他。因此,說他降入陰間並不奇怪,因為他承受了憤怒之神加諸惡人的死亡。若有人反對說這樣顛倒了順序,認為將埋葬前發生的事放在其後是荒謬的,這種異議既瑣碎又可笑。但在闡明基督在人前所受的苦難後,《信經》恰當地補充了他在神面前所承受的那不可見且難理解的審判,以教導我們不僅基督的身體被獻為贖價,還有更偉大、更卓越的代價——他在靈魂中承擔了被定罪與滅亡之人的折磨。

11. 彼得在此意義上說,神使基督復活,「解除了死亡的痛苦:因為死亡不可能拘禁他」(使徒行傳2:24)。他並非簡單提及死亡,而是說神的兒子承受了由神的咒詛與憤怒所產生的痛苦,這些是死亡的根源。若他輕鬆無虞地經歷死亡,如同兒戲般,那將是何等微不足道。真正的無邊慈悲之證明在於,他並未逃避那令他極度恐懼的死亡。無疑地,希伯來書中的使徒意在教導相同之事,他說基督「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希伯來書5:7)。有人將「苦難」替換為意指敬畏或虔敬的詞,但從上下文與表達形式來看,這種替換顯然不恰當。259 基督大聲哭泣禱告時,因恐懼而被垂聽,並非免於死亡,而是不像罪人般被死亡吞噬,儘管他代表我們站立。確實,沒有比感到被神離棄、呼求不蒙應允更可怕的深淵了,彷彿神密謀毀滅你。基督沮喪至極,在極度痛苦中被迫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有人認為此處他表達的是他人的看法而非自身確信,這極不可能;顯然這話發自他靈魂深處的苦楚。然而,我們並非暗示神曾對他懷有敵意或憤怒。260 神怎會對愛子發怒?他的靈魂豈不以他為喜悅?若神對他心懷敵意,他又怎能為他人代求以平息父神的怒氣?但我們要說,他背負了神聖憤怒的重擔,受擊打與苦難,經歷了神作為憤怒審判者的一切徵兆。因此,希拉里論證道,我們得以免於死亡,正是因他的降臨。他在其他段落亦持此觀點,如他說:「十字架、死亡、陰間,成了我們的生命。」又說:「神的兒子在陰間,但人被帶回天堂。」何必引用私人作者的見證?一位使徒已斷言同樣的事,稱他勝利的果效之一便是釋放「那些因怕死而終生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2:15)。因此,他必須戰勝那不斷困擾凡人心靈的死亡恐懼;而這非經爭戰不能成就。此外,不久將更清晰地顯明,他的憂傷非同尋常,其緣由絕非微不足道。如此,他與魔鬼的權勢、死亡的恐懼及陰間的痛苦交戰,得勝並凱旋,使我們如今在死亡中不再懼怕那些已被我們的元帥毀滅的事物。261

12. 此處有些可悲之人,雖不學無術,"""然而,那些更多出於惡意而非無知的人叫囂著,稱我對基督犯下了駭人聽聞的侮辱,因為認為他為自己的靈魂安危感到恐懼是極不恰當的。他們繼而用更嚴厲的措辭,誣衊我竟將絕望——這一與信仰截然相反的情感——歸咎於上帝之子。首先,他們邪惡地挑起關於基督所感受的恐懼與戰兢的爭議,儘管這些情感已被福音書作者明確記載。在死亡時刻降臨前,他的心靈深受困擾,被悲傷所籠罩;甚至在最初就陷入極度的驚惶。若將這些情感僅視為偽裝,實為可恥的逃避。因此,正如安波羅修正確教導的那樣,我們應當勇敢地承認基督的掙扎——倘若我們不以為十字架為恥。若他的靈魂未曾分擔這刑罰,他便僅是肉身的救贖者。他抗爭的目的,是為扶起那些匍匐在地的人;這非但無損於他屬天的榮耀,反而使他那無法被充分頌揚的良善,因甘願背負我們的軟弱而更顯光輝。由此,使徒為我們提供了焦慮與悲痛的慰藉:“我們並非擁有一位不能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而是他在各方面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這些人妄稱,將本質上邪惡之事歸於基督是不當的,仿佛他們比上帝的靈更有智慧——正是這靈在同一經文中調和了二者:他雖在各方面如我們般受試探,卻未犯罪。因此,無需因基督的軟弱而驚慌,這軟弱並非因暴力或必然的脅迫而承受,而是出於他對我們的愛與憐憫。凡他自願承受的,絲毫無損于他的威嚴。這些詆毀者的謬誤之一,在於未認識到基督的軟弱是純淨無瑕的,因其始終順服的界限之內。由於我們墮落本性中的情感常如狂瀾般越界,毫無節制,他們便錯誤地將同一標準強加於上帝之子。但基督既是完全的,他的一切情感皆受約束,毫無過度。因此,他雖在憂傷、恐懼與戰兢中與我們相似,卻始終帶著這一區別的標誌。被駁倒後,他們又轉向另一詭辯:基督雖畏懼死亡,卻不懼上帝的咒詛與忿怒,因他自知安全。但敬虔的讀者當思量,將基督描繪得比常人更為怯懦,究竟是否尊榮他。強盜與惡人尚且桀驁赴死,許多人以豪情蔑視死亡,另一些人則平靜面對。若上帝之子因死亡前景而驚惶失措,他的堅毅與勇氣何在?我們甚至被告知,在極度的掙扎中,他的汗珠如血滴落於地——這在尋常死亡中已屬罕見。這並非向他人展示的景象,因他的哀歎是向父在隱秘處發出的。為消除一切疑慮,天使必須自天而降,以神跡般的安慰堅固他。若僅因對普通死亡的恐懼便痛苦至血汗淋漓,甚至天使的臨在亦無法振作,這是何等可恥的軟弱?(如我所言)那三次重複的禱告——“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將這杯撤去”(馬太福音26:39)——豈不正是靈魂極度苦楚的明證?顯示基督所經歷的鬥爭比普通死亡更為激烈與艱難?

由此可見,這些與我爭論的輕浮之徒,竟敢妄談他們所不知之事,從未認真思考過「何謂...」

12. 這裡有些可悲的人,雖然不學無術,卻因惡意而非無知,大聲疾呼我對基督犯下了可怕的侮辱,因為認為祂為靈魂的安危感到恐懼是極不恰當的。他們更以尖銳言詞誣指我將絕望——這與信心完全相反的情感——歸於神子。首先,他們邪惡地質疑基督所感受的恐懼與戰兢,儘管這些都明確記載於福音書中。在死亡時刻來臨前,祂靈裡憂愁難過,甚至從一開始就極其驚惶。若將這些情感僅視為偽裝,實為可恥的推諉。因此(正如安波羅修正確教導的),我們應當勇敢宣認基督的掙紮,只要我們不以十字架為恥。若祂的靈魂未承擔刑罰,祂就只是肉體的救贖主。祂爭戰的目的是要扶起倒下的人;這非但無損於祂屬天的榮耀,反而使祂那無法被過度頌揚的良善,因甘願背負我們的軟弱而更顯明。這也正是使徒給予我們的安慰:「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只是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這些人聲稱將本質邪惡之事歸於基督是不妥的,彷彿他們比神的靈更有智慧——而聖靈在同一經文中調和了兩件事:祂如我們般受試探,卻未犯罪。因此,無須因基督的軟弱驚慌,這軟弱非因強迫或必要,而是出於對我們的愛與憐憫。凡祂自願承受的,絲毫不減祂的威嚴。這些批評者的誤解在於,他們未認出基督的軟弱是純淨無瑕的,因這軟弱始終順服於界限。由於我們敗壞的本性中毫無節制,所有情感皆狂暴越界,他們便錯誤地以同樣標準衡量神子。但祂既完全正直,所有情感皆受約束而無過度。因此,祂能在憂傷、恐懼、戰兢上與我們相似,卻仍有區別。被駁倒後,他們又轉而狡辯:基督雖畏懼死亡,卻不怕神的咒詛與忿怒,因祂知道自己安全。但敬虔的讀者請思量:將基督描繪得比常人更怯懦,豈是尊榮之舉?強盜與惡人尚且頑強赴死,許多人英勇輕視死亡,另一些人平靜面對。若神子因死亡前景而驚惶失措,祂的堅定與勇氣何在?我們甚至讀到,在極度痛苦中,祂的汗珠如大血滴落在地上——這在普通死亡中已屬異常。這景象並非為他人所見,因祂是從僻靜之處向父神傾吐呻吟。為消除疑慮,更有天使自天降下,以神蹟般的安慰堅固祂。如此被尋常死亡的恐懼折磨至血汗淋漓,甚至天使臨在也無法振作(如我所言),豈非可恥的懦弱?那三次重複的禱告——「父啊,倘若可行,求叫這杯離開我」(馬太福音26:39)——豈非源自靈魂難以置信的苦痛?"""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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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所經歷的鬥爭,是否比尋常的死亡更為激烈與艱難?  

由此可見,這些與我爭辯的輕浮之徒,竟敢妄談他們所不知之事,從未認真思考過「從神的公義中贖回我們」的含義與深意。正確理解神的兒子為我們的救贖付出了何等代價,至關重要。若有人問:基督在畏懼死亡時是否已下到陰間?我回答,這僅是開端,由此我們可推斷,當祂站在神的審判台前代替我們成為罪人時,所承受的痛苦是何等可怕。儘管聖靈的神性權能曾暫時隱藏,以容納肉體的軟弱,但我們必須明白,這種因憂傷與恐懼而生的試煉,並未與信心相悖。這正應驗了彼得講道中所言——祂從死亡的痛苦中被釋放,因「死亡不能拘禁祂」(使徒行傳2:24)。即使感到被神離棄,祂對神良善的信賴絲毫未減。這從祂在極度痛苦中發出的著名禱告可見:「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在劇痛中,祂仍呼求神,同時呼喊被離棄。這駁斥了阿波利拿裡異端與「一志論」的謬誤。阿波利拿裡妄稱基督的永恆靈性取代了靈魂,使祂僅為半人;彷彿祂能以其他方式為我們贖罪,而非順服父神。然而,順服的情感與意願不正是存於靈魂中嗎?我們知道祂的靈魂受擾,正是為了讓我們脫離恐懼,得享平安。此外,對抗「一志論」者,我們看到祂的人性意志與神性意志間的掙紮。祂以相反的情感克制前述的恐懼,這種掙紮顯見於祂的話:「父啊,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約翰福音12:27-28)。然而,這困惑中並無我們克制情感時那種劇烈波動。  

13. 接著是從死裡復活——若缺此,前述一切皆不完整。因基督的十架、死亡與埋葬僅顯出軟弱,信心必須超越這些,方能獲取全備之力。儘管祂的死已有效成就救恩——使我們與神和好、滿足公義、除去咒詛、償清罪債——但彼得前書1:3明言,我們是「藉祂復活重生成活潑盼望」;因祂復活戰勝死亡,我們信心的勝利也唯賴此復活。保羅更精闢闡明:「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4:25)。意即:祂的死除去罪孽,復活重建公義。若祂屈服於死亡,焉能藉死釋放我們?若祂敗於爭戰,焉能為我們得勝?  

基督的死與復活如此分工:前者廢除罪惡、毀滅死亡;後者恢復公義、重啟生命,並持續藉復活向我們施予前者的功效。保羅因而宣告:""""""他因復活被宣告為神的兒子(羅1:4),因他完全展現了那屬天的能力,這能力既是他神性的明鏡,也是我們信心的堅固根基;正如他在別處所教導的,「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林後13:4)。同樣的意義下,他在另一段論及完全的經文中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腓3:10)。緊接著他又補充,「效法他的死」。與此完全一致的是彼得的話,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叫你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在於神」(彼前1:21)。這並非意味著僅基於他之死的信心是動搖的,而是說他維持我們信心的神聖大能,在他的復活中最為顯著。因此,讓我們記住,當僅提及死亡時,復活所特有的一切也同時包含在內;而當復活一詞單獨使用時,死亡所特有的一切同樣被包含,這是一種提喻。但由於他藉著復活得勝,成為復活與生命,保羅正當地論證:「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林前15:17)。相應地,在另一段經文中,他在對抗定罪恐懼時歡慶基督之死後,進一步闡述:「基督已經死了,而且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8:34)。既然我們已解釋,我們肉體的治死依賴於與十字架的聯合,同樣我們也必須明白,從他的復活中我們也得到相應的益處。因為正如使徒所說,「基督既從死裡復活,我們也當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6:4)。因此,正如在另一處,他從我們與基督同死中勸誡:「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西3:5);他從我們與基督同復活中推論:「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西3:1)。這些話不僅以復活救主的榜樣激勵我們追求新生命,更教導我們藉他的能力得以更新進入義。第三個益處是,復活如同憑據,確據我們自己的復活,而他的復活正是這確據最可靠的表現。這一主題在《哥林多前書》15章有詳細討論。但需注意的是,當他被說成「從死裡復活」時,這些詞語表達了他死亡與復活的真實性,彷彿在說,他經歷了與常人無異的死亡,並在他所取的人性肉身中獲得了不朽。

14. 復活自然引向升天。因為雖然基督藉復活開始充分彰顯他的榮耀與大能,脫離了卑微必死的生活與十字架的恥辱,但唯有藉著升天,他的國度才真正開始。使徒在說他升天「為要充滿萬有」(弗4:10)時表明了這一點;這提醒我們,在看似矛盾的表像下,存在著美好的和諧,因為他的離去,比起他在地上時受限於卑微肉身的同在,對我們更為有益。因此,約翰在重複那著名的邀請「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裡來喝」後,立即補充:「那時聖靈還沒有降臨,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約7:37,39)。這也是主親自向門徒宣告的。""""""“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 我若不去, 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約翰福音16:7). 為了安慰他們因他肉身的離去, 他告訴他們, 他不會讓他們孤單, 而是會以一種雖不可見卻更值得渴望的方式再次來到他們中間, 因為那時他們將通過更確切的經歷明白, 他所獲得的統治權和他所行使的能力, 將使他的忠實追隨者不僅能活得好, 也能死得安樂. 事實上, 我們看到他的靈如何更豐沛地傾注, 他的國度如何更榮耀地擴展, 以及何等更大的力量被用來幫助他的追隨者並挫敗他的敵人. 升入天堂後, 他從我們的視線中撤去了他的肉身存在, 不是為了不再與仍在地上為客旅的追隨者同在, 而是為了能更直接地以他的能力統治天地; 或者更確切地說, 他通過這次升天實現了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末日的應許, 藉此, 正如他的身體被提升至諸天之上, 他的能力和效力也被傳播並擴散至天地之外. 這一點我寧願用奧古斯丁的話而非我自己的話來解釋: “基督通過死亡去到父的右邊, 從那裡他將再來審判活人與死人, 並且是以肉身的形式, 根據健全的教義和信仰的準則. 因為, 在靈性上, 他將在升天後與他們同在,”(奧古斯丁,《約翰福音講道集》, 109). 在另一段中, 他更為詳盡明確: “就那不可言喻且無形的恩典而言, 他說的‘看哪, 我天天與你們同在, 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20)已經實現; 但就道所取的肉身而言, 就他由童貞女所生而言, 就他被猶太人捉拿、釘在樹上、從十字架上取下、用細麻布包裹、安放在墳墓裡並在復活時顯現而言, 可以說‘你們不常有我’. 為什麼? 因為, 在肉身中, 他與門徒相處了四十天, 然後帶領他們出去, 他們看見了, 卻沒有跟隨, 他升上了天, 不在這裡了: 因為他在那裡坐在父的右邊. 然而他也在這裡, 因為他神性的同在並未撤去. 因此, 就他的神聖同在而言, 我們常有基督; 就他的肉身同在而言, 對門徒說‘你們不常有我’是真實的. 教會在幾天內擁有他肉身的同在. 現在, 她憑信心領受他, 卻不用肉眼看見他,”(奧古斯丁,《講道集》, 51).

15. 因此緊接著說, 他“坐在神父的右邊”; 這是借用了君王的比喻, 他們有輔佐者, 委以統治和發號施令之責. 這樣, 基督, 父所喜悅高舉的, 並樂意藉其手統治的, 被說成是被接上升, 坐在他的右邊(馬可福音16:19); 彷彿是說, 他被立為天地之君, 正式受命管理所託付的職權, 不僅一時受命, 且要持續到他再來審判為止. 因為使徒如此解釋, 當他說父“使他坐在自己的右邊, 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 和一切有名的, 不但在今世, 連來世也都超過了; 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 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262 你們看, 他如此就座的目的為何, 即天上地下的一切受造物都當敬畏他的威嚴, 受他手的統治, 向他俯首稱臣, 順服他的權能. 使徒們頻繁提及他坐在父右邊的用意, 無非是教導,""""""凡物皆置於其支配之下。因此,那些僅認為其福樂被象徵的人是錯誤的。我們可以注意到,司提反見證說他看見耶穌站著(使徒行傳7:56),這與本教義並無矛盾,因這裡討論的並非其身體姿態,而是其國度的威嚴,“坐著”僅意味著在天堂審判座上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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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此教義為信仰帶來多重益處。263首先,它認識到主藉升天為我們開啟了亞當所關閉的天國之路。因他以我們的肉身進入,仿佛代表我們,正如使徒所言,我們如今在某種意義上已坐在天上,不僅懷抱天堂之望,更在元首裡實際擁有它。其次,信仰明白他坐在父右邊對我們大有裨益。他進入非人手所造的聖所,持續在父面前作我們的中保與代求者;將父的注意力引向自己的義,使之遠離我們的罪;如此調和神人關係,藉代求為我們開闢通往其寶座之路,向本應戰兢的可憐罪人展現充滿恩典與憐憫的寶座。第三,信仰辨明他的權能——我們的力量、權柄、資源及戰勝地獄的勝利皆源於此,“他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以弗所書4:8)。他既擊敗仇敵,就將恩賜賜予子民,且日日以屬靈豐富供應他們。他高坐寶座,為要將能力傳輸給我們,使我們得屬靈生命,藉聖靈成聖,以諸般恩典裝飾教會,以保護使之免受傷害,以大能之手遏制狂攻其十字架與我們救恩的仇敵;直至他在天地間掌有一切權能,徹底消滅一切亦是我們的仇敵,並完成教會的建造。此乃國度真義,亦是父所授予他的權能,直到他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17. 基督確實以現存權能向跟隨者顯明確據,但其國度在世上因肉身卑微之態似被遮蔽,故信仰最當默想其末日顯現的可見榮光。因他必以可見之形從天而降,如升天時眾人所見般264,以國度不可言喻的威嚴、不朽的輝煌、神性無邊的大能及天使佇列向萬民顯現。因此我們被囑咐等候救主,到那日他要將綿羊與山羊、選民與棄民分別,凡活人死人都必受審判。地極將聞號角聲,召萬人至其審判台;那日尚存之人與先前離世者皆在其中。有人對“活人死人”另有詮解265;古時某些解經家對此確顯躊躇;但我們的解釋簡明清晰,更符合信經大眾化的本意。這與使徒“人人都有一死”的宣告並不相悖。因末日存活者雖不經歷自然死亡,但他們將經歷的變化既與之相似,稱為死亡亦無不當(希伯來書9:27)。“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哥林多前書15:51)。此為何意?""""""他們的凡人之軀將在瞬息間消逝,被吞噬殆盡,進而蛻變"""


18. 最令人安慰的是,審判權已交予那位早已預定我們與他同享審判尊榮的主(太19:28). 他登上審判台絕非為定我們的罪. 仁慈的君王怎會毀滅自己的子民?頭顱怎會驅散自己的肢體?辯護者怎會定罪自己的委託人?既然使徒在默想基督代求時敢斷言"誰能定他們的罪呢?"(羅8:33),這位中保基督更不會定罪他所庇護之人. 我們將在救贖主的審判台前站立——唯獨從他可得救恩,這賜下何等保障;如今在福音中應許永福的那位,屆時將以審判者身份確認這應許. 父神將審判權交予子(約5:22),正是要平息子民因審判而戰兢的良心. 

迄今我遵循《使徒信經》的次序,因這信經以簡練文字陳明救贖要義,猶如將基督教義最需關注的各點分別清晰地呈現眼前. 我稱之為《使徒信經》,雖對其作者歸屬毫不執著. 古代作家普遍認為它源自使徒,或因他們設想這是使徒為公用撰寫頒佈,或因他們認可以使徒權威認可這份忠實輯錄使徒所傳教義的綱要. 我深信自教會肇始——即在使徒時代——它已作為公認的公開信仰宣告,無論其最初來源為何. 它不太可能出自某位私人之手,因自古至今所有基督徒皆視其具有神聖權威. 我們只需確認這無可爭議的事實:它以清晰簡明的次序完整陳述我們的信仰,其中每項內容都有聖經確據為證. 明白這點後,若非要爭論作者身份,除非我們認為擁有聖靈確證仍不足夠,還須追究出自何人之口或何人之手.

19. 既然我們得救的整個總和及其每個部分都在基督裡,就必須謹防從別處支取分毫. 若尋求救恩,耶穌之名便教導我們這恩在他裡面;若尋求聖靈其他恩賜,可在他膏抹中找到;能力在他的治理中;純潔在他的成孕中;體恤在他的降生中——他凡事與我們相同,為要體恤我們;若尋求救贖,可在他受難中找到;在他定罪中得開釋;在他十架上得咒詛赦免;在他祭獻中得滿足;在他寶血中得潔淨;在他降陰間中得和好;在他埋葬中得治死肉體;在他復活中得新生;也在他復活中得不朽;在他升天中得天國基業;在他國度中得庇護、安穩與豐盛恩惠;在他受託的審判權柄中得審判的確據. 總之,既然萬般恩福都積蓄在他裡面,我們就當從他支取豐盛,而非別處. 那些不以他為滿足的人——"""人們對他懷抱各種期望,儘管他們可能仍主要仰賴他,卻因部分思緒轉向不同方向而偏離正道。一旦真正瞭解他豐盛的恩賜,便不會產生此類疑慮。"""


第二卷第十六章 基督如何執行救贖者的職分以成就我們的救恩。基督的死、復活與升天 第二卷第十六章  基督如何執行救贖者的職分以成就我們的救恩。基督的死、復活與升天 Reviewed by 神的應許與盼望 on 10月 08, 2025 Rating: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