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基督披戴真實人性的本質
本章要點:一、從多處經文證明我們救主真實人性的正統教義,第一節。二、駁斥馬吉安派、摩尼教徒及類似異端分子的褻瀆異議,第二至四節。
各節內容
1. 針對摩尼教徒與馬吉安派,證明基督真實人性的經文依據。
2. 進一步討論異端分子的褻瀆異議。回應六項質疑。
3. 再回應八項質疑。
4. 最後回應三項質疑。
1. 關於基督的神性,既已透過明確堅實的證據在其他篇章確立,此處毋庸贅述。因此,我們只需探討祂如何藉著披戴我們的肉身來履行中保的職分。古時,摩尼教徒與馬吉安派質疑祂人性的真實性——後者幻想基督的軀體只是幻影,前者則妄稱祂披戴的是屬天血肉。與此相悖的經文不僅數量眾多,且論證有力。應許的福分並非寄託於屬天的後裔或虛假人形,而是亞伯拉罕與雅各的血脈;永恆的寶座亦非賜予虛幻之人,而是大衛的子孫及其後裔。因此,當祂顯現於肉身時,被稱為大衛和亞伯拉罕的子孫,並非因祂由童貞女所生卻在空中受造,而是如保羅闡明:「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馬書1:3)。這位使徒另言祂「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羅馬書9:5)。為此,我們的主不滿足於「人子」之稱,更常自稱「人子」,以更清晰地表明祂是透過真實人類血統成為人。聖靈既屢次藉眾先知以極其詳盡明晰的方式闡明這本不晦澀的真理,誰能料想凡人竟敢以曲解玷污它?若需更多例證,隨手可得:如保羅所言「上帝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加拉太書4:4),以及無數描述祂經歷飢渴、寒冷與我們人性軟弱的經文。但我們當從眾多經文中精選最能建立純正信心的經文,例如「祂並不救拔天使,而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希伯來書2:16,14);又如「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源,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所以祂凡事該與祂的弟兄相同,為要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希伯來書2:11,17);再如「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希伯來書4:15)等語。保羅在先前引述的經文中更明確宣告:世人的罪孽必須在我們的肉身上被贖清(羅馬書8:3)。誠然,父賜予基督的一切都為我們效力,因「祂是教會的頭」,全身「靠祂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以弗所書4:16)。若非如此,所謂「祂領受聖靈沒有限量」(約翰福音1:16)及「我們從祂的豐滿裡領受」便無法成立——難道還有比「上帝的本體被外來恩賜增添」更荒謬之事嗎?正因如此,基督親自宣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約翰福音17:19)。
2. 異端分子為支持謬論所引用的經文,皆屬牽強附會的曲解。"""他們企圖以瑣碎的詭辯來否定我現在所提出的反對論點,卻一無所獲。馬吉安想像基督並非擁有真實的身體,而是以幻影出現,因為經上另處提到,祂「取了人的樣式」,且「以人的樣式被發現」。這完全忽略了保羅當時討論的重點(腓立比書2:7)。保羅的目的並非說明基督取了何種身體,而是表明祂本可正當地彰顯神性,卻甘願只展現卑微、被藐視之人的特質。為以自身榜樣勸勉我們謙卑,保羅指出:當基督以神的身分本可向世界顯現榮耀光輝時,祂放棄這權利,自願虛己;祂取了奴僕的形像,安於卑微處境,容許神性隱藏在肉體的幔子之下。此處保羅無疑不是在解釋基督的本質,而是描述祂的行動方式。事實上,從整段經文可清楚推知,基督是在真實的人性中謙卑自己。因為「以人的樣式被發現」豈非意味著:有一段時間,祂未顯現神聖榮耀,僅以卑微的人形示人?彼得的話「在肉身中被治死,在靈裡被復活」(彼得前書3:18)也唯有當神的兒子在人性中成為軟弱時才成立。保羅更明確解釋這一點,宣告基督「因軟弱被釘十字架」(哥林多後書13:4)。而祂的升高正由此而來;因經上清楚說,基督在謙卑自己後獲得新榮耀。這僅適用於擁有身體與靈魂的真實人類。摩尼幻想基督有氣狀身體,因基督被稱為「第二亞當,從天而來的主」。但使徒並非談論祂身體的本質屬天,而是指從基督而來的屬靈生命使我們得生(哥林多前書15:47)。如我們所見,保羅與彼得將這生命與祂的肉身區分。不僅如此,這段經文極佳地印證正統教義關於基督人性的教導。若祂的身體與我們不同質,保羅極力論證的「基督若已復活,我們也必復活;若我們未復活,基督也未曾復活」就毫無根據。無論古代摩尼教徒或其現代追隨者如何狡辯,都無法推翻此點。聲稱基督因被應許給人類而被稱為「人子」是膚淺可笑的迴避;希伯來慣用語中,「人子」即指真實的人,而基督無疑保留了母語的表達方式。243 此外,「亞當的子孫」所指為何毫無疑問。無需遠求,詩篇第八篇(使徒將其應用於基督)已充分說明:「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詩篇8:4)。此意象明確表達基督的真實人性。儘管祂非由屬世父親直接所生,卻本源於亞當。否則我們先前引用的「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便無法成立;這話清楚證明祂與我們同質,是相同本質中的同伴與夥伴。希伯來書2:11「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亦在此意義上成立。上下文顯示這指本質的相通;因緊接著說:「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若最初說信徒「出於神」,對於那些擁有如此尊嚴的人,有何理由感到羞恥呢?然而,當基督以其無盡的恩典與卑微低賤者聯合時,我們便明白為何說「他不以為恥」。若有人反駁說,這樣一來惡人也成了基督的弟兄,那是徒然的;因為我們知道,神的兒女不是由血氣所生,而是藉著聖靈通過信心而生。因此,單憑肉體並不能構成弟兄的聯合。雖然使徒只將與基督合一的榮耀歸於信徒,但這並不意味著不信者在肉體上沒有相同的起源;正如我們說基督成為人,是為了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這句話並不適用於所有人,必須有信心的介入,我們才能在靈裡被接納到基督的身體中。關於「首生者」一詞的爭論也是無知的。有人主張基督應是亞當的第一個兒子,才能成為弟兄中的首生者(羅8:29)。但長子名分與年齡無關,而是關乎榮譽的地位與美德的卓越。至於那些輕率斷言基督取了人的本性而非天使(來2:16)的說法,同樣站不住腳,因為他恢復的是人類的恩寵。使徒為了彰顯基督賜予我們的榮耀,將我們與天使對比,表明我們在這方面更受優待。若重視摩西的見證(創3:15),他說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爭論便告終結。因為那話不僅指基督,也指全人類。既然勝利是基督為我們取得的,神便宣告女人的後裔將勝過魔鬼。由此可見,基督是人類的後裔,神對夏娃說話的目的,是為喚起她的盼望,防止她陷入絕望。
3. 那些稱基督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腰間之果實的經文,被某些人以不亞於其邪惡的愚蠢包裹在寓意中。若「後裔」一詞是寓意的,保羅在明確且直白地宣告應許不是給「眾後裔」,而是給「那一個後裔,就是基督」(加3:16)時,必會提及。他們同樣荒謬地聲稱,基督被稱為大衛的子孫僅因他曾被應許,並在適當時候顯現。然而保羅稱他為大衛的子孫後,緊接著說「按肉體說」,顯然是指他的本性。同樣(羅9:5),在宣告他是「永遠可稱頌的神」時,保羅另提到「按肉體說,他是從猶太人出來的」。再者,若他不是真實由大衛的後裔所生,「他腰間的果實」有何意義?或「你身所生的,我必安置他在你的寶座上」(詩132:11)的應許又有何意義?他們對馬太所記基督家譜的處理方式純屬詭辯;儘管他列舉的是約瑟而非馬利亞的祖先,但鑒於當時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他認為只需證明約瑟出自大衛的後裔即可,因為馬利亞顯然屬同一家族。路加更進一步,表明基督帶來的救恩是全人類共有的,因救恩的創始者基督是我們共同祖先亞當的後裔。我承認這家譜僅證明基督是馬利亞所生的大衛子孫;但新馬吉安派為掩飾其異端,"""即為了證明基督所取的身體並非實質,有人過於自信地主張「後裔」一詞僅適用於男性,從而顛覆了自然的基本法則。然而,此議題本屬神學範疇之外,且其所提論據過於荒謬,無需費力反駁,故我不擬觸及哲學與醫學領域。僅需澄清《聖經》記載中亞倫與耶何耶大娶猶大支派女子為妻一事引發的質疑——若血統可經女性傳承,支派區分豈非混淆?眾所周知,世俗秩序中血統雖以男性為主線計算,但男性優勢並不剝奪女性在血脈傳承中的合法地位。此解釋適用於所有族譜記載。當《聖經》列舉人名時,往往僅提男性,難道女性便毫無價值?孩童皆知她們與男性同屬人類。因此妻子被視為為丈夫生育子女,家族姓氏始終由男性傳承。既然男性享有「子嗣貴賤隨父」的特權,相對地,在奴隸制度中,孩子的身份則隨母親而定,正如法諺所云「子隨母腹」。由此可推,後裔部分源自母親的種子。按各民族慣例,母親被視為先祖,此與神聖律法相符——若叔姪間無血緣關係,律法便無理由禁止其通婚。同母異父的兄妹理應亦可婚配。我雖承認女性僅具被動能力,但主張《聖經》對兩性的表述並無差別。基督非「由婦人所造」,而是「由婦人所生」(加4:4)。然此輩中竟有人恬不知恥地公開質問,是否主張基督由童貞女自身種子孕育。我倒要反問:他們豈能否認基督在母腹中孕育至足月?故我們有充分理由依馬太所言,斷定基督既是馬利亞所生,便是由其種子孕育;正如波阿斯被稱為「由喇合所生」(太1:5,16)所示同類生育。馬太並非將童貞女描繪為基督流經的管道,而是以「由大衛後裔馬利亞所生」區別其神蹟誕生與常規生育。以撒稱「由亞伯拉罕所生」、約瑟稱「由雅各所生」、所羅門稱「由大衛所生」的同一邏輯,基督亦稱「由母親所生」。福音書作者如此編排論述:為證明基督出自大衛血脈,僅需聲明其為馬利亞所生即足。由此可見,他默認馬利亞與約瑟同屬一族。
4. 彼等欲強加於我們的荒謬指控,實為幼稚誹謗。彼以基督若承襲人類血統為卑賤,因如此便無法豁免於「亞當後裔皆不免於罪」的普遍法則。然此難題可由保羅的對比輕易化解:「罪由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照樣,因一人的義行,眾人也被稱義得生命了」(羅5:12,18)。與此呼應的另一經文:「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林前15:47)。據此,"""同一位使徒在另一段經文中教導,基督被差遣「成為罪身的形狀,使律法的義在我們身上得以成全」,明確將他與常人區分開來,表明他既是真實的人,卻又毫無過犯與敗壞(羅馬書8:3)。若堅持認為基督既然毫無玷污,且是由聖靈暗中運作、從馬利亞的腹中所生,因此不潔的僅是男人的後裔而非女人的後裔,這般論調實屬幼稚。我們主張基督全然無罪,並非僅因他由童貞女所生,而是因他被聖靈聖化,以致其誕生純淨無瑕,如同亞墮落前的狀態。我們當時刻謹記,聖經每論及基督的純潔,皆指向他真實的人性——因若論及神性純潔實屬多餘。此外,約翰在第十七章所言的「成聖」亦不適用於神性。這並非暗示亞當存在雙重後裔的觀念,儘管基督未受任何污染,因人類的繁衍本質上並非邪惡或不潔,而是墮落後的偶然境況。因此,基督作為恢復我們完整性的那一位,免受普遍敗壞的影響,並不令人驚奇。他們強加的另一荒謬說法——即若神的道成肉身,必被侷限於塵世軀體的狹小居所——純屬狂妄。因儘管道的無限本質與人性聯合為一位格,我們從不認為存在任何「侷限」。神的兒子以神蹟自天而降,卻未離棄天界;他樂意以神蹟在童貞女腹中成孕,在地上生活,被懸十架,卻始終如太初般充滿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