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反駁那些總是不公正地攻擊此教義的誹謗。
本章分為四部分,反駁對此教義的主要異議,以及基於這些異議的各種辯解和例外。首先反駁那些承認揀選卻否認遺棄的人,見第1節。接著是:一、反駁對遺棄與揀選教義的第一項異議,見第2-5節。二、回應第二項異議,見第6-9節。三、反駁第三項異議。四、反駁第四項異議;並附上一個有益且必要的警告,見第12-14節。
各節內容。
1. 否認遺棄者的錯誤。1. 揀選與遺棄相對。2. 否認遺棄者狂妄地與神爭辯,而神的謀略連天使也敬拜。3. 當神藉使徒揭示其謀略時,他們卻向神發怨言。例外與回應。奧古斯丁的引述。
2. 第一項異議——即神不公正地惱怒那些未因自身過犯而被定於滅亡的人。第一個回應,從神聖旨意的角度考量。此旨意的性質及其應如何被看待。
3. 第二個回應。神不欠人任何東西。祂對那些因罪敗壞之人的憎惡極為公正。被遺棄者在自己的良心中確信神的公正審判。
4. 例外——即被遺棄者似乎被預定犯罪。回應。使徒的引述免受誹謗的辯護。
5. 回應,以奧古斯丁的權威確認。例證。奧古斯丁的引述。
6. 異議,認為神不應將因祂預定而必然發生的罪歸咎於人。第一個回應,來自古代作者。此回應無效。第二個回應亦有缺陷。第三個回應,由瓦拉提出,基礎穩固。
7. 異議,認為神並未預定亞當因墮落而滅亡,以多種理由反駁。奧古斯丁的一段崇高引述。
8. 異議,認為惡人滅亡是因神的許可,而非神的旨意。回應。一段虔誠的勸誡。
9. 異議與回應。
10. 異議,認為根據預定論,神是偏待人。回應。
11. 異議,認為罪人應受同等懲罰,否則神的公義不均。回應。以奧古斯丁的引述確認。
12. 異議,認為預定論教義會導致過度自信與不敬虔。不同的回應。
13. 另一項異議,依賴前項。回應。預定論教義應被宣講,而非保持沉默。
14. 如何向民眾宣講和傳遞此教義。從奧古斯丁總結的正統預定論教義。
1. 人心聽到此教義時,無法抑制其狂妄,反而如被號角聲激怒般沸騰咆哮。許多人聲稱要為神辯護免受惡意指控,承認揀選的教義,卻否認有人被遺棄(伯爾納,《論升天節》,講道2)。他們這樣做是出於無知與幼稚,因為若無遺棄,揀選便無意義。神被說成是將祂所揀選得救的人分別出來。若說祂偶然接納他人,或他們憑己力獲得僅少數人因揀選而得之物,實為荒謬。因此,神所忽略的人即被遺棄,且無他因,僅因祂樂意將他們排除在預定給祂兒女的產業之外。人們的狂妄不可容忍,他們拒絕在神不可測度的謀略上受神的話語約束,而此謀略連天使也敬拜。我們已被告知,剛硬與憐憫同樣直接出於神的手。保羅並未如我所提之人那樣,以虛假之詞焦慮地為神辯護;他只提醒我們,受造物與造物主爭辯是不合法的。"""那麼,那些拒絕承認上帝會棄絕任何人的人,該如何解釋基督以下的這句話呢?「凡不是我天父所栽種的植物,必被連根拔起」(馬太福音15:13)。這句話清楚表明,凡天父不喜悅栽種在其園中作為聖樹的,都註定並歸於毀滅。若他們否認這是棄絕的標記,那麼再明顯的事實也無法向他們證明。但若他們仍要抱怨,就讓我們以信仰的清醒,滿足於保羅的勸誡:上帝「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以極大的忍耐寬容那些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馬書9:22-23),這並非抱怨的理由。請讀者注意,保羅為了杜絕一切怨言與誹謗,將至高主權歸於上帝的忿怒與權能;因若將那些超越我們辨識能力的深邃判斷,置於我們的計算之下,實為不公。對手若辯稱上帝並非全然棄絕那些祂寬容以待的人,而是對他們存留懸念,或許他們會悔改,這實屬無謂——彷彿保羅是在描述上帝耐心等待那些「預備遭毀滅」之人的回轉。奧古斯丁正確詮釋此段經文時指出,當權能與忍耐並存時,上帝並非放任,而是掌管(奧古斯丁《駁朱利安》卷五第五章)。他們還辯稱,「可怒的器皿」被說成「預備遭毀滅」並非無因,而上帝「預備憐憫的器皿」是為了將救恩的頌讚歸於上帝,卻將滅亡的咎責歸於那些自取滅亡之人。但即便我承認保羅以不同措辭緩和了前句的嚴厲,這絕不意味他將滅亡的預備歸因於上帝隱秘旨意之外的任何理由。事實上,前文已明確指出,上帝興起法老並隨己意剛硬人心(羅馬書9:17-18),可見上帝的隱秘旨意正是剛硬的根源。我至少認同奧古斯丁的觀點:當上帝將狼變為羊,是以恩典的大能重塑他們,使其剛硬得以制服;而祂不改變頑固者,是因未施加那更強大的恩典——這恩典本在祂手中,若祂願意,隨時可用(奧古斯丁《論聖徒的預定》卷一第二章)。
2. 這些論述對敬虔謙卑、不忘自身為人者已綽綽有餘。但因這些狂犬對上帝發出種種褻瀆,我們將盡力逐一回應。愚妄人對上帝提出諸多指控,彷彿祂需受他們審判。首先,他們質問:上帝為何遷怒於未冒犯祂的受造物?因祂隨意定人滅亡,更像暴君任性,而非法官依法判決;故若人僅因上帝喜悅就被預定永死,理當與上帝爭辯。若此類念頭偶爾掠過敬虔者的心,他們當以「追究上帝旨意之因實為罪惡」的認知來抵擋,因這旨意本身——且理當是——萬有之源。若祂的旨意另有原因,則必有先於且繫於祂旨意之物,此念實屬瀆神。上帝的旨意是至高的公義準則,499因此凡祂所願意的,僅因祂如此意願,就必須被視為公義。所以,當有人問主為何如此行事,我們必須回答,因為祂喜悅。但若進一步追問祂為何喜悅,便是尋求比上帝旨意更崇高之物,而此物並不存在。願人的魯莽止息,莫再探求虛無,以免連實存之物也尋不見。我說,這足以約束任何虔誠默想上帝奧秘之人。至於惡人的狂妄,他們毫不猶豫公開褻瀆,上帝自會以公義為己辯護,無需我們相助——當祂剝奪其良心的所有遁詞,使他們伏罪自省時。然而,我們絕不認同「絕對權能」500之謬論,此說既屬異教,理當為我們所憎惡。我們不認為上帝是無律法的。祂以己為律;正如柏拉圖所言,受慾念支配之人 需要律法,但上帝的旨意不僅毫無瑕疵,更是至善的準繩、萬法之法。但我們否認祂需解釋其作為,更否認我們憑己力能對此作出判斷。因此,當我們受誘逾越本分時,當以此念為戒:「你責備時顯為公義,判斷時顯為清正」(詩51:4)。
3. 上帝或以沉默制敵。但為免他們肆意嘲弄聖名而不受懲戒,祂從聖言中賜我們兵器抵禦。當有人詰問:「既然人尚未存在,不可能招致死亡判決,上帝為何從起初就預定某些人滅亡?」我們可反問:「若上帝按其本性審視人,你以為祂欠人什麼?」我們既皆敗壞於罪,在上帝眼中無不可憎,這非因暴虐,而是最嚴正的公義。若所有被預定滅亡之人本該受死,他們所怨不公何在?即便全亞當子孫都來與造物主爭辯,因祂永恆預定使未生之人永遭滅亡——當上帝與他們算賬時,他們對此辯解能有何言?若眾人皆出自敗壞的團塊,同受定罪有何可怪?因此,莫指控上帝不公,若祂永恆判決使他們滅亡,而他們自知無論情願與否,皆被本性牽引趨向此結局。由此可見,這種抱怨何等悖謬:他們刻意壓制良知所見的定罪之由,好歸咎於上帝。縱使我百次承認上帝是始因(此確鑿無疑),他們也無法抹去刻在良心上的罪咎,這罪咎時常浮現,不容迴避。
4. 他們又反駁道:人類豈非因神的預定而墮入如今被視為定罪根源的敗壞中?若然如此,當他們在敗壞中滅亡時,不過是在承受亞當因神預定所陷入的災禍——這災禍更將他所有後裔一同拖入深淵——所招致的懲罰。如此,神豈非以殘酷玩弄受造物顯得不義?我承認亞當眾子確是憑神旨意墮入現今這般悲慘境遇;這正是我最初所言:我們終須歸結於神隱秘旨意本身那不可測度的喜悅。但這並不意味神當受此指控。我們當如保羅這般回答:「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羅馬書9:20-21)。他們必指稱這般辯護未真正彰顯神公義,反指控我們如理屈詞窮者慣用託辭。因這話豈非僅申明神權能不受限制,可隨己意行事?實則遠非如此。還有什麼比命令人思想「神是誰」更強力的理由?審判全地的主豈能行不義?若行審判本屬神性,祂本性必愛公義、恨惡不義。故此,使徒並非困窘而搪塞,僅暗示神公義的作為過於崇高,非人智可測度。保羅確實承認:神審判如深淵,人若妄測必遭吞沒。但他更指明:以人間律法框限神作為,一旦不合己意便妄加定罪,是何等僭越!所羅門有箴言(然鮮有人真解其義):「造萬物的偉大神明,既報應愚頑人,也報應悖逆者」(箴言26:10)。此處論及神以刑罰愚頑與悖逆者為樂——縱然未賜他們聖靈。凡人竟妄想以有限理性丈量無限者,實屬狂妄。保羅稱持守純潔的天使為「選民」。若他們堅忍源於神恩典,則墮落者顯明遭棄絕。此事除隱藏於神奧秘旨意中的預定外,別無他解。
5. 若有如摩尼或科勒斯提努斯之流指摘神預定(參見第八節),我當效法保羅宣告:此事無可解釋,因神作為超越人智。此事有何荒謬?難道要限制神能,使祂僅能成就我們所能理解之事?我隨奧古斯丁直言:主造人時確知某些人將滅亡,而祂如此行純因這是祂的旨意。至於為何如此定旨,非我等當問,因我們不能參透;更不當對神旨意的公義妄起爭辯。論及神旨意時,我們所言實為至高原則(參奧古斯丁書信106篇)。當公義明明顯現時,何須質詢不義?故我們當效法保羅,毫無愧色地堵住他們的口。每當他們妄加挑剔時——"""讓我們開始重複:你們這些可憐的人啊,是誰在指控上帝,並因祂未將其偉大作為適應你們微弱的理解力而責難祂?彷彿凡血肉之軀所不能理解的事物,皆屬悖逆。你們通過清晰的經驗知曉神審判的浩瀚,明白它們被稱為「大深淵」(詩篇36:6)。現在,看看你們自己狹隘的心智,再想想它能否領會神的旨意。為何你們要以愚妄的好奇心,將自己投入那理性本身已警告將毀滅你們的深淵?為何不至少因約伯記與先知書中關於神不可測度的智慧與可畏權能的宣告而稍加畏懼?若你們的心靈困擾,莫拒絕接受奧古斯丁的勸誡:「你既是人,卻向我這同為人者索求答案。那麼,讓我們一同聆聽那說『人啊,你是誰?』的聲音。信服的無知勝於僭越的知識。尋求功績,你只會找到懲罰。何等深奧!彼得否認,盜賊卻信。何等深奧!你追問理由?我將因這高度而戰慄。你推論,我驚嘆;你爭辯,我信服。我見其高,卻不能測其深。保羅得安息,因他尋得驚嘆。他稱神的判斷『難測』,而你竟來探究?他說神的道路『不可尋』,而你竟想尋見?」(奧古斯丁《論使徒之言》講道20)。我們再進一步也無益。因主既不會滿足這些人的狂妄,也無需其他辯護,唯用祂藉保羅之口所說的聖靈之言。當我們停止與神對話時,便荒廢了善言的藝術。
6. 不敬虔者又提出另一異議,其目的與其說是責難神,不如說是為罪人開脫;然而,被神定罪為罪人者,若最終被宣告無罪,無異於質疑審判者。於是,褻瀆之舌吐出這般嘲諷之言:神既以預定命定了必然之事,為何還要為此責備人?他們能作什麼?能與神的旨意對抗嗎?徒勞罷了,因他們絕無勝算。因此,將根源在於神預定之事歸罪於人,實為不公。在此,我將避開教會作家慣用的辯解——神的預知並不阻礙祂視人為罪人,因祂預見的惡是人而非祂的。這無法平息詭辯者的糾纏,他們仍會堅持神若願意,本可阻止所預見的惡;既未阻止,必是刻意創造人,使其在世如此行事。但若神的預知使人被造後註定行其所行,那麼人既無法逃脫,又被神意所迫而為之事,便不該被歸罪於他。因此,讓我們探討解決此難題的正確方法。首先,所有人都須承認所羅門所言:「耶和華造萬物各為其用,連惡人也是為患難之日而造」(箴言16:4)。既然萬物的秩序皆在神手中,生死之權屬祂,祂便以至高旨意安排一切,使某些人自母胎便被註定滅亡,以毀滅榮耀祂。若有人辯稱神的護佑並未加諸必然性,而是因預見其未來敗壞才如此造人,此說雖有理,卻未盡全。古代作家確實,""""""偶爾採用此解決方案,雖帶幾分猶豫。經院學者則安於此說,視其為不容置疑。就我而言,我願意承認,單純的預知並未對受造物施加必然性;儘管有人不同意此點,認為預知本身就是事物發生的原因。但瓦拉——儘管在其他神聖事務上並不特別精通——在我看來採取了更為敏銳的觀點,他指出這場爭論是多餘的,因為生與死是神聖意志的行為,而非預知的結果。若上帝僅預見人類事件而未按其意願安排處置,或許還有餘地爭論其預知在多大程度上等同於必然性;但既然祂預見將發生之事,僅因祂已命定這些事必如此發生,那麼關於預知的辯論便是徒勞的,因顯然一切事件皆出於祂至高無上的安排。
7. 他們否認聖經曾明確提及「上帝命定亞當因背叛而滅亡」。503 彷彿這位在經文中宣告隨己意行事的上帝,竟會毫無特殊目的創造其最尊貴的受造物。他們聲稱,依據自由意志,亞當本是自己命運的建築師,上帝僅命定按其所應得的對待他。若接受此冰冷虛構,上帝的無所不能將何在?——那按祂隱密旨意(萬物皆賴此而立)統管萬有的全能。但無論他們承認與否,預定論在亞當後裔中顯而易見。全人類因一位先祖的過犯喪失救恩,這並非出於自然。為何他們拒絕在一個人身上承認那在全人類身上不得不承認的事?何必徒勞吹毛求疵?聖經宣告:眾人在一人裡都被定罪,承受永死。既然這不能歸因於自然,顯然是出於上帝奇妙的旨意。這些上帝公義的尊貴捍衛者,在此為蠓蟲濾出卻吞下駱駝,實為荒謬至極。我再問:若非上帝如此定意,亞當的墮落何以使眾多民族連同嬰孩陷入無可挽回的永死?至此,最雄辯之舌也當緘默。我承認這命定令人戰慄,但無法否認上帝造人之前已預知人的結局——這預知源於祂的命定。若有人在此抨擊上帝的預知,實屬輕率魯莽。試問,指控天上的法官不曾忽略將發生之事,有何意義?因此,任何公正或貌似有理的抱怨,都應指向預定論。我說「上帝不僅預見首人之墮落及其後裔的滅亡,更按己意安排此事」,這不應顯得荒謬。因預知萬事屬祂的智慧,親手統治萬事屬祂的權能。奧古斯丁對此問題的闡釋精妙如常:「我們當以最大益處承認最真實的信仰:萬物之上帝與主宰所造皆極美好,祂既預知惡將從善中生出,亦知祂全能的良善寧可從惡中引出善,而非不容惡存在;因此命定天使與人類的生命,先顯明自由意志所能為,再顯明祂恩典的益處與公義審判所能為。」(奧古斯丁《手冊》致勞倫提烏斯)
8. 此時他們重提「旨意」與「許可」之別,意在證明惡人滅亡僅出於上帝的許可,而非其旨意。""""""但為何我們說他允許,僅因他意願如此?事實上,此事本身並無任何合理性——即人僅因神的允許而非命定,就將死亡帶給自己;彷彿神未曾決定祂所造萬物之首應有的狀態。因此,我將毫不猶豫地與奧古斯丁一同坦承:神的旨意即為必然,凡祂所願皆屬必然;正如祂所預見之事必將發生(奧古斯丁《創世記字義註釋》卷6第15章)。如今,若佩拉糾派、摩尼教、重浸派或伊壁鳩魯派(因我們需與此四派辯論此事)為己身與不敬虔者開脫,以神預定所加諸的必然性為由,實與議題無涉。因若預定無非是神公義之安排——雖隱秘卻無可指摘,因那些被預定至此境者確非無辜——則隨預定而來的滅亡亦必為至公。再者,雖其沉淪繫於神之預定,根源卻在自身。
首人墮落因主視其為宜:至於為何視為宜,我們無從知曉。然可確信此為公義,因祂見此事將彰顯己榮。當你聽聞神之榮耀,須知其中涵蓋公義。凡值得讚頌者必為公正。故人之墮落乃神意所定,然墮落實出己過。此前耶和華已宣明所造萬物皆甚美好(創1:31)。那人背離神的敗壞從何而來?為免歸咎於創造,神已明言祂所出皆善。是以,人以其邪惡敗壞了從神領受的純潔本性,其毀滅亦殃及後裔。因此,與其探究神預定中那隱晦難解的根源,不如直視人性腐化這更切身的定罪之由。我們當甘心將判斷屈從於神無邊智慧,坦承己力不足以參透祂諸多奧秘。對無能或不應知之事保持無知,方為真知;強求則近癲狂。
9. 或有人言,我尚未充分駁斥此褻瀆藉口。我承認無法阻止不敬虔者竊竊私議,但自信所言已足剝奪其歸咎於神的依據與託辭。被棄者欲以「無法逃脫犯罪必然性」為罪開脫,尤以此必然性乃神命定所加。我們斷此辯解無效:因神命定他們沉淪的安排與公義相符——此公義雖我們未能盡知,卻確然無疑。故可斷言,他們所受諸禍皆出於神至公審判。我們更指明,彼等溯定罪之源時,捨本逐末地窺探神諭幽微,卻對本性敗壞這真實根源視若無睹。此敗壞不可諉過於神,因祂見證所造本善。儘管按神永恆預備,人註定陷此災厄,禍根實出自己。」"""非出於神,因為他毀滅的唯一原因,是他從創造時的純潔狀態墮落至邪惡與不潔的境地。
10. 預定論的反對者還以第三種荒謬說法來誹謗它。既然我們將神國子民免於普遍滅亡完全歸因於神旨意的安排,他們便推斷神是偏待人者;但聖經一貫否認此點:因此,聖經若非自相矛盾,便是選民確有其功德。首先,聖經宣稱神不偏待人的含義與他們所假設的不同:因「人」此詞非指人類,而是指那些在人身上顯著、能招致恩寵或厭惡的特質。這些特質包括財富、權勢、地位、美貌等正面條件,以及貧窮、卑微出身、汙穢、輕蔑等負面狀況。彼得與保羅說主不偏待人,因祂不區分猶太人與希臘人,不以國籍作為接納或拒絕的依據(使徒行傳10:34;羅馬書2:10,加拉太書3:28)。雅各也用相同詞句表明神審判時不看重財富(雅各書2:5)。保羅在另處經文指出,神審判時不區分奴隸與自由人(以弗所書6:9;歌羅西書3:25)。這與我們所說「神按己意揀選子民時不考慮功德」並無矛盾。更完整的解釋如下(參見奧古斯丁《書信》115及《致波尼法斯》卷二第七章):若兩人功德無差,神為何選此棄彼?反問:被選者有何特質吸引神?若必須承認毫無特質,則可知神不看人,唯憑己善施恩。因此,神揀選與棄絕的差異不在個人條件,全在祂自由施恩的旨意。正如我們在其他經文所見,為降服肉體的驕傲,「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哥林多前書1:26),神施恩時絕不偏待人。
11. 因此,指控神在預定中不公正地分配正義是虛假且極惡毒的。他們說:若神視眾人皆有罪,就該同罰;若視為無辜,就該全免審判。但他們與神爭辯,彷彿神要麼被禁止施憐憫,要麼施憐憫就必須放棄審判。他們要求什麼?若眾人同罪,就該同罰。我們承認罪性普遍,但主張神以憐憫拯救某些人。他們說:那就該全救。我們反駁:神透過刑罰彰顯公義是應當的。當他們無法容忍時,豈非試圖剝奪神施憐憫的權柄,或僅允許祂以放棄審判為條件施恩?奧古斯丁的話在此極其貼切:「既然全人類在始祖裡都伏於定罪,那些被造成貴重的器皿並非因自義,而是因神的憐憫。至於其他被造成卑賤的器皿,」"""""它必須被歸咎於判斷,而非不公正,」(奧古斯丁,《書信》106)
11. 因此,指控上帝在分配公義時有所偏頗是虛假且極其邪惡的,因為在這預定中,祂並未對所有人採取相同的做法。若(他們說)祂發現眾人皆有罪,就該一視同仁地懲罰;若視他們為無辜,便應使所有人免於嚴厲審判。然而他們向上帝爭辯,彷彿祂若非被禁止施恩,便是若要施恩就必須完全放棄審判。他們所求為何?若眾人同罪,便當同受刑罰。我們承認罪性普遍,但主張上帝出於憐憫拯救某些人。他們卻說:「何不拯救全部?」我們反駁,上帝透過懲罰彰顯其為公義審判者乃理所當然。當他們無法容忍此點時,豈非企圖剝奪上帝施恩的權能,或至少要求祂施恩時必須完全棄絕審判?奧古斯丁之言於此極為貼切: 「既然全人類在始祖裡都淪為定罪之身,那些被塑造為尊貴器皿的,並非因自義而成,乃是出於神恩。其餘被造為卑賤器皿的,不應歸咎於不公,而應視為審判之果。」(奧古斯丁《書信106·論預定與恩典》;《論恆忍》第12章)上帝既對所棄絕者施以應得之刑,又對所選召者賜下不配之恩,便全然無可指摘——正如債主有權豁免一人債務,卻向另一人追討。因此,主可隨己意施恩,因祂是慈愛的;不普施眾人,因祂是公義的審判者。祂賜予某些人不配得的恩典,顯明其白白的恩惠;不賜予所有人,則昭示眾人所當得的。保羅說「上帝將眾人圈在不順服中,為要憐憫眾人」時,必須補充:祂不欠任何人——因「誰曾先給了祂,使祂後來償還?」(羅馬書11:32-33)
12. 他們用以否定預定的另一論點是:若預定成立,一切行善的謹慎與努力都將廢弛。試問(他們說),當人聽聞生死皆由上帝永恆不變的旨意所定,豈不立刻認定行為無關緊要,因人力既不能阻撓也不能促成上帝的預定?如此,眾人必放縱私慾,如亡命之徒般肆意妄為。此說確非全屬虛構,因確有許多如豬玀之輩,以褻瀆之言玷污預定教義,並以此為藉口逃避一切勸誡與責難:「上帝既已定奪我們命運,若預定得救,祂自會按時成就;若註定滅亡,掙紮亦是徒然。」但聖經在命令我們以更大敬畏默想此奧秘時,對敬虔者給予截然不同的教導,並嚴正譴責不敬者的倡狂。因預定真理非為助長放肆,使人以僭越之心窺探上帝難測之旨,乃為使我們謙卑戰兢,仰望祂的憐憫。此為信徒當持守的態度。保羅嚴斥那些汙穢之輩的謬論:他們以「既蒙揀選,惡行無礙終得永生」為放縱藉口。但保羅指出,我們蒙選是為「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書1:4)。既然選召的目的在於聖潔生活,這真理當激勵我們竭力追求,而非成為懈怠的託辭。"""這兩件事之間的差距何其大,一是因揀選足以得救而停止行善,另一則是將致力於善行的研習視為揀選的終極目的。就此打住那些褻瀆之言吧,它們邪惡地顛倒了揀選的整個秩序。當他們進一步擴展其褻瀆之論,聲稱被神棄絕之人若試圖以純潔正直的生活取悅神,便是徒勞無功時,這無疑是最無恥的謊言。因這等努力若非源自揀選,又能從何而生?正如所有被列於棄絕之列者皆為預備遭毀的器皿,他們以不斷的罪行激怒神,顯明神早已對他們作出的審判,何來「他們徒然對抗此審判」之說?
13. 對此教義另一項無恥惡毒的誣蔑,是指其摧毀了一切虔誠生活的勸勉。奧古斯丁曾在此議題上飽受非議,他在《論懲戒與恩典》致瓦倫提努斯的論著中澄清了這點,虔誠順服者讀後自能釋懷。在此,我僅略提幾點,盼能滿足誠實不爭辯之人。我們已見保羅如何清晰有力地宣講自由揀選的教義:難道他的勸誡與勉勵因此顯得冷淡嗎?讓那些熱心的批評者比較保羅的熱忱與他們的,便會發現自己如冰般冷漠,而保羅卻滿腔烈火。保羅所立的原則本應消除一切疑慮:神召我們不是要我們沾染汙穢,各人當以聖潔尊貴守己,我們原是神的傑作,「在基督耶穌裡創造為要行善,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帖前4:4,7;弗2:10)。總言之,但凡稍諳保羅書信者,無需長篇論證便能明白,他如何完美調和了那些人所謂的矛盾。基督命令我們信他,但祂隨後所言「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約6:65)與此命令毫無衝突。讓傳道自由運行,引人歸信,並使他們在持續長進中堅忍。同時,莫讓預定論的認知受阻,使順服者不誇己功,唯獨以主為榮。救主所言「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9)絕非無故。故當我們勸勉傳道時,有耳者自願聽從;對無耳者,則應驗了「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賽6:9)。奧古斯丁說:「但為何有人有耳,有人無耳?誰曾測透主的心?難道因我們無法理解隱秘之事,就要否認顯明之理?」此乃奧古斯丁的原話;但或許他的話比我更具權威,故容我引用其《論恆忍》第十五章的段落:
「若有人聽聞此理後轉向懶惰懈怠,放棄一切努力,放縱情慾,難道我們因此就該否定神預知的真理嗎?若神預知某人將為善,他現今的邪惡豈能阻止其終為善?若神預知某人將為惡,他現今的良善豈能改變其終為惡?難道因這類理由,我們就該否認或避談神預知的真理?尤其當⋯⋯」"""若未言明,豈不引發其他謬誤?」第十六章中,他論述道:「隱藏真理的動機是一回事,而闡明真理的必要性又是另一回事。窮究所有緘默之由未免冗贅。然其中一因,是為避免使不解者墮落,同時我們渴望令領悟者更臻明達。此類聽聞者,雖未能因我等之言而增進智慧,卻也不致淪於更惡。但當真理之本質如此——未解者因聞之而墮落,能解者因未聞之而墮落——試問吾輩當如何?豈不應闡明真理,使能解者得解,而非緘默不言,致令雙方皆不得悟,更使智者反趨墮落?若其聞而悟之,他人或可藉其得啟。然我等畏於言說經文明證可道之事,唯恐言出而觸犯不解者;卻不懼緘默時,能悟真理者反陷謬誤。」第二十章再論此觀點時,其闡釋更為明晰:「故若使徒及後世教會教師皆行二者:既虔論上帝永恆揀選,亦以虔修生活規範信徒,今人豈可被真理無可辯駁之力所困時,反妄言預定論雖真卻不可向民眾宣講?非但當宣講,更應使凡有耳者皆得聽聞。而誰能具耳,若非承恩於應許賜耳之主?誠然,未受者任其拒絕;已受者當取而飲,飲而生。正如虔敬當宣,以使上帝得合宜敬拜;預定亦當宣,使有耳者於神恩中不以己為榮,唯榮耀上帝。」
14. 然此聖者極重教化之效,故嚴謹調節教誨之法,竭力避免觸犯。他提醒:真理之言亦需合宜而述。若有人如此宣講:「爾等不信,是因上帝已定爾滅亡」,此非但助長怠惰,更為惡行張目。若以未來時態宣稱「聽者將因被棄絕而不信」,則此非教導,實為詛咒。奧古斯丁因此正當斥此輩為愚昧師傅或不祥先知,令其離教會。他於他處更真切辯稱:「人唯蒙那位無需矯正便隨己意施恩者憐助,方能藉矯正得益。然何以有人如此,有人如彼?斷不可言此乃陶土之權,非陶匠所定。」後文又雲:「當人因矯正歸返義路,誰在其心成就救恩?豈非那位賜增長者?無論栽種澆灌者為誰。當祂決意施救,人意無力抗拒。故上帝旨意(祂隨己意行於天地,亦成就將來之事)絕不被人意阻撓,因祂正是藉人意成就己意。」復言:「當祂招人歸己,豈以有形鎖鏈束之?乃內裡運行,內裡持守,」"""""內心觸動他們的心靈,並以他在他們心中所運行的意志吸引他們。」緊接著他補充的話不可省略:「因為我們不知道誰屬於預定得救之列,或誰不屬於,我們應當渴望所有人都得救;因此,我們遇到的每一個人,我們都希望與我們共用平安。但我們的平安將安息在和平之子身上。因此,就我們而言,讓糾正作為一種嚴厲卻有益的藥物用於所有人,使他們既不滅亡,也不毀滅他人。至於使這藥物對那些祂預知並預定的人有效,則是上帝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