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基督徒生活的總論:論自我否定
本章分為兩部分:
一、指引我們在追求公義時不致迷失的準則,要求兩件事——即人應放棄自己的意志,完全投身於事奉神;由此推論,我們不應追求己利,而應尋求神的事,見第1、2節。
二、根據《提多書》對這種更新或基督徒生活的描述,並分項詳細闡釋,見第3節至結尾。
各節摘要
1. 關於基督徒生活的第二大部分之思考。其開端與總綱。雙重考量。
1. 我們不屬乎自己。需兼顧果效與用途。此為哲學家所不知,他們將理性置於聖靈之位。
2. 既然我們不屬乎自己,就當尋求神的榮耀,順服祂的旨意。自我否定是基督門徒的必修功課。忽略此道者,無論因驕傲或虛偽而受騙,終將自取滅亡。
3. 生活中當追求三事,避開兩惡。當遠離不敬虔與世俗私慾,持守節制、公義與敬虔。此為正確行為的動機。
4. 自我否定是保羅教義的核心。其困難之處。我們內在使之困難的特質。對治之法:
1. 抑制野心。
2. 擁抱謙卑。
3. 重視坦率。
4. 保持彼此相愛。
5. 真誠培養節制。
5. 當促進鄰舍的利益。此時自我否定最為必要,卻也最為困難。對此有雙重補救:
1. 神賜予我們的恩惠是為教會整體利益。
2. 我們當為鄰舍竭盡所能。此理以人體各肢體的類比闡明。此愛心之責基於神的命令。
6. 愛心需以忍耐與恩慈為伴。我們當思想鄰捨身上神的形象,尤其是信徒群體中的弟兄姊妹。由此提出四項考量,駁斥一切異議。常見異議之駁斥。
7. 沒有愛心,基督徒生活便不存在。對抗與愛心相悖之惡習的良方:
1. 憐憫。
2. 謙卑。
3. 節制。
4. 勤勉。
5. 堅忍。
8. 在神面前的自我否定,應導向平和與寬容。
1. 我們永遠順服於神。
2. 當避開貪婪與野心。
3. 當期待一切繁榮皆出於神的賜福,並全然倚靠祂。
9. 不應妄求財富或尊榮而無神賜福,亦不可效法惡人之術。當將一切憂慮卸給神,切勿嫉妒他人順境。
10. 當全然交託自己於神。此教義的必要性。苦難的多重功用。外邦人的濫用與敗壞。
1. 儘管神的律法已包含完美有序的行為準則,我們的神聖導師仍認為需以更精確的方式訓練祂的子民,使其遵循律法所命定的準則;此方法的核心在於,信徒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由此祂勸誡:「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關鍵在於,我們既已分別為聖歸於神,就當在思想、言語、計劃或行動時,皆以祂的榮耀為念。祂所分別為聖的,若被褻瀆,便是對祂的極大侮辱。我們若不屬自己而屬主,便清楚可知當避何錯、人生行動當以何為歸。我們不屬自己;因此,我們的理性或意志也不該主宰行為與謀劃。"""我們不屬於自己;因此,不要以追求肉體本性所喜悅的事物為目標。我們不屬於自己;因此,盡可能地忘卻自我及屬於我們的一切。另一方面,我們是屬神的;所以,讓我們為祂而活、為祂而死(羅14:8)。我們是屬神的;因此,讓祂的智慧與旨意主導我們一切行動。我們是屬神的;既然如此,讓我們生命的每一部分都朝向祂——這唯一正當的終極目標。啊!那明白自己不屬於自己、因而將自我管治權從理性轉交給神的人,是何等有長進!因為,人若順從自己,便是走向毀滅最穩妥的途徑;而唯一安全的避風港,乃是除跟隨主的引導外,別無己意、別無智慧。因此,這便是第一步:捨棄自己,並將心志的全部力量奉獻於事奉神。我所謂的事奉,不僅指言語上的順從,更包含心靈脫離肉體私慾、全然順服神靈的呼召。這種轉變(保羅稱之為「心意更新」,見羅12:2;弗4:23)雖是進入生命的首要途徑,卻為一切哲學家所不知。他們將人的治理權單單交託理性,認為只需聽從理性;簡言之,他們讓理性獨掌行為方向。但基督哲學命令理性退位,完全順服聖靈,以致人不再為自己活,而是基督在他裡面活著並掌權(加2:20)。
2. 由此衍生第二原則:我們不當求自己的意思,而要尋求主的旨意,行事為要榮耀祂。當我們幾乎忘卻自我、確實將理性置於次要,並忠心地以順服神與祂的誡命為念時,便是極大的長進。因聖經吩咐我們撇下私心的顧念時,不僅要除去心中對財富、權力或人望的過度渴望,更要根除一切野心、對世俗榮耀的渴求,以及其他更隱蔽的毒害。基督徒實在應當如此受訓與調整:視自己一生都與神相關。正因如此,他既將萬事交託並衡量於神,便會以敬虔之心將全人導向祂。凡學會凡事仰望神的人,同時也脫離了一切虛妄念頭。這就是基督從一開始便嚴嚴要求門徒的「捨己」(太16:24)——一旦佔據人心,便首先不留絲毫驕傲、炫耀與虛榮的餘地;其次,也不容貪婪、情慾、奢靡、柔弱或其他由自愛滋生的惡行存留。反之,若捨己未居主導,最汙穢的罪惡便會毫無羞恥地放縱;即便偶有美德表像,也會因渴求讚譽而敗壞。你若能,就指給我看:有誰未遵主命捨棄自己,卻能純粹為善而行善?未如此捨己之人,至少是為讚美而追求美德。那些最力主美德應為其本身而求的哲學家,骨子裡傲慢膨脹,顯然他們追求美德只為驕傲自誇。因此,神絕不喜悅這些追逐世俗掌聲、胸懷膨脹之徒,反而宣告他們已在今生得了報償(太6:2),且妓女與稅吏比他們更接近天國(太21:31)。我們尚未充分說明:人在追求正直時,會遭遇何等巨大且眾多的阻礙。"""只要他未曾放棄自我。古語有雲,人心之中藏著萬般罪惡。對此,你別無他法,唯有否定自我、摒棄己見,全心追尋主所要求之事,並僅因這些事能取悅於祂而求之。
3. 保羅在另一段經文中,簡潔卻更清晰地闡述了有序生活的各個部分:「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特作自己的子民,熱心為善」(提多書2:11-14)。在展示神的恩典以激勵我們、為其真實敬拜鋪路後,他排除了兩大障礙——即我們天性易傾向的不敬虔,以及範圍更廣的世俗情慾。不敬虔不僅包括迷信,還涵蓋一切與真正敬畏神相悖之事。世俗情慾等同於肉體的慾望。因此,他命令我們在律法的兩塊法版前放下己意,摒棄理性與意志所主張的一切。接著,他將我們生活的所有行為歸納為三個方面:節制、公義與敬虔。節制無疑涵蓋貞潔與節制,以及對世俗財物的純淨節儉使用與對匱乏的忍耐。公義包含一切公平之責,各得其所。隨後是敬虔,它使我們與世俗的汙穢分離,並在真實的聖潔中與神相連。這些品質若以不可斷裂的鏈條相連,便構成完全的完美。然而,最難之事莫過於告別肉體的意志、克制甚至棄絕我們的慾望、獻身於神與弟兄,並在世間的汙穢中過天使般的生活。為使我們的心靈擺脫一切糾纏,保羅引導我們仰望有福的永生盼望,正當敦促我們奮鬥,因為基督既已作為救主顯現,祂最終的降臨將完全實現祂所獲得的救恩。如此,他驅散了遮蔽我們道路、阻礙我們如應有般渴慕天上榮耀的一切誘惑;他甚至告訴我們,必須在世間作客旅,以免錯失天上的產業。
4. 此外,我們從這些話語中看出,自我否定部分關乎人,部分(更主要地)關乎神(第8-10節)。因為當經文命令我們在與他人相處時,要尊榮他人勝於自己,並真誠努力促進他們的益處(羅馬書12:10;腓立比書2:3),這些誡命是我們的心靈在天然情感被抑制前完全無法遵從的。我們都如此盲目地陷入自愛之中,以致每個人都認為自己有充分理由高舉自己,輕視他人。若神賜予我們無可後悔的恩賜,我們便立即驕傲起來,不僅膨脹,甚至幾乎因驕傲而爆裂。我們將自己氾濫的惡行小心隱藏於他人,並自欺地視其為微小瑣碎,有時甚至擁抱它們如美德。當我們在自己身上所欽佩的特質出現在他人身上時,即便這些特質更優越,為了不被迫屈服,我們惡意貶低並挑剔它們;同樣,對於惡行,我們不滿足於嚴厲尖銳的指責,還刻意誇大其詞。"""因此,每個人彷彿超脫於共同命運之外,傲慢地試圖淩駕於鄰人之上,自信且驕傲地輕視他人,或至少將他們視為低自己一等。窮人屈服於富人,平民屈服於貴族,僕人屈服於主人,無學識者屈服於有學識者,然而每個人內心都暗自懷抱著某種優越感。如此,每個人都自我陶醉,在心中建立了一種王國;傲慢者為了自我滿足,對他人的心智與舉止橫加指責,而當爭端升起時,便盡顯惡毒。許多人在一切順遂、充滿愛意時尚能保持幾分溫和,但當被刺痛與激怒時,又有幾人能維持同樣的節制?對此,別無他法,唯有連根拔除那些最有害的毒害——自愛與好勝心(φιλονεικία καὶ φιλαυτία)。聖經的教導正是如此。它教導我們記住,神賜予我們的才能並非我們所有,而是祂白白的恩賜,那些以此自誇的人顯出了他們的忘恩負義。「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保羅說,「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接著,通過仔細省察自己的過失,讓我們保持謙卑。這樣,雖無物可助長我們的驕傲,卻有許多能抑制它。再者,我們被吩咐,每當看見神在他人身上的恩賜時,既要敬畏尊重這些恩賜,也要尊敬擁有這些恩賜的人。神既樂意賜榮耀給他們,我們若剝奪他們的榮耀就不合適了。然後,我們被告知要忽略他們的過失,當然不是為了以諂媚鼓勵他們,但也不該因這些過失而侮辱那些我們本應以榮譽與善意相待的人392。如此,在與我們交往的所有人中,我們的行為不僅會節制謙遜,還會彬彬有禮、友善和睦。唯有讓你的心充滿對自己的謙卑看法與對他人的尊重,你才能達到真正的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