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林書前書 7

 



7: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7: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他既然談到淫亂,現在就恰當地談到婚姻,這是避免淫亂的補救辦法。現在看來,儘管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分散各地,他們仍然對保羅懷有某種敬意,因為他們在有疑問的地方會諮詢他。他們的問題是什麼,除了我們從他的答覆中可以推斷出來的以外,我們無從得知。然而,眾所周知的是,教會剛興起之後,撒旦的詭計就滲透其中,產生了一種迷信,以至於大部分人,由於對獨身生活愚蠢的崇拜,367 輕視了婚姻的神聖連結;甚至更多人厭惡婚姻,視其為不潔之物。這種傳染病或許也蔓延到了哥林多人中間;或者至少有一些閒散的人,過度頌揚獨身生活,試圖使虔誠的人們對婚姻產生疏離感。同時,由於使徒還談到許多其他主題,他暗示他曾被諮詢過各種問題。最重要的是,我們應當聆聽他對每個問題的教導。


1. 男人不近女色是好的。這個答案包含兩部分。首先,他教導說,如果一個人能夠做到,那麼每個人都不與女人發生關係是好的。其次,他補充了一個修正,即由於許多人因肉體的軟弱而無法做到這一點,這些人絕不能忽視他們所擁有的補救辦法,因為這是主為他們所設立的。現在我們必須注意他所說的「好」是什麼意思,當他宣稱不結婚是好的時候,我們才不會反過來得出結論說婚姻關係因此是邪惡的——這是耶柔米所犯的錯誤,在我看來,這與其說是出於無知,不如說是出於爭論的激烈。因為儘管這位偉人擁有卓越的優點,但他同時也有一個嚴重的缺陷,那就是在爭辯時,他會讓自己陷入極度的誇張,以至於他無法堅守真理的界限。因此,他得出的推論是:「不觸碰女人是好的:因此這樣做是錯誤的。」368 然而,保羅在這裡使用「好」這個詞,並不是指與邪惡或惡毒相對的意義,而只是簡單地指出,由於已婚人士會遇到許多麻煩、煩惱和焦慮,因此這樣做是權宜之計。此外,我們必須始終牢記他所補充的限制。因此,從保羅的話中,我們只能得出這個結論——如果一個人能夠做到,那麼不被妻子束縛確實是權宜之計且有益的。讓我們用一個比較來解釋這一點。如果有人這樣說:「一個人不吃、不喝、不睡是好的」——他並不會因此譴責吃飯、喝水或睡覺是錯誤的事情——而是因為花在這些事情上的時間,369 都是從靈魂中奪走的,他的意思是,如果我們能擺脫這些障礙,完全370 專注於默想天上的事,我們會更快樂。因此,由於婚姻生活中存在許多使人糾纏不清的障礙,因此不結婚是好的。


但這裡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因為保羅的這些話似乎與創世記2:18中主的話有些不一致,主在那裡宣稱,男人獨居不好。主在那裡宣稱是惡的,保羅在這裡卻宣稱是好的。我回答說,就妻子對丈夫的幫助而言,使他的生活幸福,這符合神的設立;因為起初神就是這樣安排的,男人沒有女人,就好像是""""""但只有半個人,覺得自己缺乏特別和必要的幫助,而妻子,可以說,是男人的補足。罪惡後來腐蝕了上帝的這項制度;因為如此大的祝福被嚴重的懲罰所取代,以至於婚姻成為許多苦難的根源和起因。因此,婚姻中無論有什麼邪惡或不便,都源於神聖制度的腐敗。現在,儘管原初的祝福仍有一些殘餘,以至於單身生活往往比婚姻生活更不幸;然而,由於已婚者會遇到許多不便,保羅教導男人禁慾是很有道理的。這樣,婚姻所伴隨的煩惱並沒有被隱瞞;然而,同時也沒有助長那些普遍流行的褻瀆性玩笑,以貶低婚姻,例如:妻子是必要的邪惡,妻子是最大的邪惡之一。因為這些說法來自撒旦的作坊,直接傾向於玷污上帝的神聖制度;而且,更進一步,使人們厭惡婚姻,彷彿它是一種致命的邪惡和瘟疫。


總之,我們必須記住區分上帝的純粹旨意和後來出現的罪惡懲罰。根據這種區分,起初,男人毫無例外地與妻子結合是好的,即使現在,它仍然是好的,只是由於上帝的詛咒,其中夾雜著苦樂。然而,對於那些沒有節制恩賜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必要且有益的補救措施,正如接下來所說的。


2. 但為了避免淫亂,他現在命令那些容易犯不節制之罪的人應該尋求補救。因為儘管這句話看起來是普遍的,但它仍然應該限制於那些感到自己被必要性所驅使的人。至於這一點,每個人都必須自己判斷。因此,無論婚姻中存在什麼困難,所有無法抵抗肉體衝動的人都應該知道,這個誡命是主吩咐他們的。但有人問:「進入婚姻的唯一理由是為了治癒不節制嗎?」我回答說,這不是保羅的意思;因為對於那些有禁慾恩賜的人,他讓他們自由,371而他命令其他人通過結婚來彌補他們的軟弱。總之,問題不在於婚姻設立的原因,而在於哪些人需要它。因為如果我們看最初的設立,它不可能是對當時尚未存在的疾病的補救,而是為了生育後代而設立的;但在墮落之後,這個第二個目的才被添加。


這段經文也反對(τολυγαμία)一夫多妻制。因為使徒希望每個女人都有自己的丈夫,暗示這種義務是相互的。因此,男人一旦向一個女人承諾忠誠作為他的妻子,就不能與她分離,正如在第二次結合的情況下明顯發生的那樣。"""


7: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7: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3. 丈夫對妻子。他現在規定了婚姻關係中應遵守的規則,或者說他教導了夫妻的職責。首先,他提出了一個關於相互仁慈的普遍原則——丈夫愛妻子,妻子愛丈夫;至於其他人對「應盡的仁慈」——婚姻的職責——這個詞的解釋,我不知道它是否合適。他們傾向於這種觀點的原因是,緊接著就補充說,丈夫對自己的身體沒有權力等等;但將其視為從前述陳述中得出的推論會更合適。因此,夫妻雙方都應相互仁慈:由此可見,他們任何一方都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但可能會有人問,為什麼使徒在這裡將他們置於同等地位,而不是要求妻子順從和服從。我回答說,他無意討論他們所有的職責,而只是討論婚姻關係中相互的義務。因此,在其他方面,夫妻在職責和權威上有所不同——但在維持夫妻忠誠方面,兩者的情況是相同的。因此,重婚(τολυγαμία)再次受到譴責;因為如果這是婚姻的一個不變條件,即丈夫放棄對自己身體的權力,並將其交給妻子,那麼他以後又怎能與另一個人結合,彷彿他是自由的呢?


5. 不可彼此虧負。世俗之人可能會認為保羅在談論夫妻關係時不夠謙遜;或者至少認為這不符合使徒的尊嚴。然而,如果我們考慮影響他的原因,我們會發現他有必要談論這些事情。首先,他知道虛假的聖潔外表在迷惑虔誠的心靈方面有多大的影響力,正如我們自己所經歷的那樣。因為撒旦用正確的外表迷惑我們,使我們誤以為與妻子發生關係會玷污我們,並放棄我們的呼召,轉而追求另一種生活。此外,他知道每個人都多麼容易自私自利,沉迷於自己的享樂。由此可見,丈夫在滿足了自己的慾望之後,不僅會忽視妻子,甚至會輕視妻子;很少有人不會有時感到這種對妻子的輕視悄悄地侵入他們的心中。正是由於這些原因,他如此仔細地處理了婚姻生活中相互的義務。「如果已婚人士有時會產生渴望單身生活的念頭,彷彿那樣更聖潔,或者如果他們受到不規則慾望的誘惑,372 讓他們記住他們受到相互關係的約束。」丈夫只是他身體的一半,妻子也是如此。因此,他們沒有選擇的自由,反而必須用這樣的想法來約束自己:「因為一方需要另一方的幫助,主將我們連結在一起,以便我們互相幫助。」那麼,讓每個人都互相幫助,滿足對方的需要,他們任何一方都不要像自己可以隨意支配一樣行事。


除非雙方同意。他首先要求雙方同意,因為問題不僅僅是關於一個人的禁慾,而是關於兩個人的;此外,他立即補充了另外兩個例外。第一個是,這只能是暫時的,因為永久的禁慾不在他們的能力範圍內,以免他們如果冒險嘗試超出他們能力範圍的事情,可能會在撒旦的詭計面前跌倒。第二個是,他們不應以禁慾本身是一種美好而神聖的工作,或者彷彿它是對上帝的崇拜,373 而禁慾,而是為了有時間從事更好的事情。"""然而,保羅雖然如此費心防範,撒旦卻仍得逞,驅使374許多人因著對未婚生活的腐敗渴望而非法離婚。丈夫離開妻子,逃到沙漠,以便過著修道士的生活來更好地取悅上帝。妻子違背丈夫的意願,戴上頭紗——獨身的標誌。同時,他們沒有考慮到,他們違反了婚姻誓約,就破壞了主的盟約;他們解除婚姻關係,就拋棄了主的軛。


這種惡習,誠然,在某種程度上被古代的教規糾正了;因為他們禁止丈夫以禁慾為藉口,違背妻子的意願離開她;同樣也禁止妻子拒絕丈夫使用她的身體。然而,他們在這方面犯了錯誤——他們允許兩人一起過著永久的獨身生活,彷彿人類可以頒布任何與上帝的靈相悖的法令。保羅明確命令,已婚者除了暫時分開之外,不可彼此虧負。主教們卻允許永遠放棄婚姻生活。誰看不出這明顯的矛盾呢?因此,對於我們在這點上自由地與古人意見相左,誰也不必感到驚訝,因為古人顯然偏離了上帝話語的明確陳述。


你們可以專心禁食和禱告。我們必須注意,保羅在這裡所說的並非指所有種類的禁食或所有種類的禱告。基督徒應當習慣的節制和自律,是一種禁食。禱告也應當不僅是每天的,甚至是持續不斷的。然而,他所說的是那種作為悔改的莊嚴表達的禁食,目的是為了祈求上帝的憤怒止息,或者信徒在承擔重要事務時,藉此預備自己禱告。同樣地,他所說的禱告是那種需要更強烈心靈情感的禱告。375因為有時會發生,我們需要(放下一切其他事情)禁食和禱告;例如當有任何災難臨近,如果它似乎是上帝憤怒的降臨;或者當我們捲入任何困難的事情,或者當我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例如,按立牧師。376現在使徒將這兩件事聯繫起來是恰當的,因為禁食是禱告的預備,正如基督也將它們聯繫起來,當他說,


這種鬼非用禁食禱告,他就不出來。(馬太福音 17:21。)


因此,當保羅說,你們可以專心,其意思是,我們擺脫了一切障礙,可以專心於這件事。現在,如果有人反對說,婚姻生活是一種邪惡的事情,因為它妨礙了禱告,那麼答案很簡單——它並不像食物和飲料那樣更糟,因為食物和飲料也會妨礙禁食。但信徒的職責是明智地考慮何時該吃喝,何時該禁食。同樣的智慧也包括在適當的時候與妻子同房,並在被召喚從事其他事情時避免同房。


然後再同房,免得撒旦引誘你們。在這裡,他提出了原因,由於對此的無知,古人因輕率和不加考慮地批准永久禁慾的誓言而犯了錯誤。因為他們這樣推理:「如果已婚者有時在雙方同意下,暫時對自己施加自願的禁慾是好的,那麼,如果他們永遠對自己施加這種禁慾,那會更好。」但那時,他們沒有考慮到這其中涉及多大的危險,因為當我們嘗試任何超出我們軟弱程度的事情時,我們就給了撒旦壓迫我們的機會。377「但我們必須抵擋撒旦。」378如果缺乏武器和盾牌怎麼辦?「它們必須從主那裡尋求,」他們說。""""""但我們若魯莽行事,懇求主幫助,必是徒勞無功。因此,我們必須仔細留意這句話——因為你們的不節制:因為我們因肉體的軟弱而遭受撒旦的誘惑。如果我們希望將它們排除在外並阻止它們,我們就應該用主為我們提供的補救措施來對抗它們。因此,那些放棄使用婚姻床的人是魯莽行事。這就好像他們與上帝達成了關於永久力量的協議。379"""


7: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 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6. 經許可。為了不讓他們因遵守他所規定的誡命而過度放縱情慾,380 他補充了一個限制——他寫這些是為了他們的軟弱——這樣他們就可以記住婚姻是治療不貞的良藥,以免他們過度濫用其優勢,以各種方式滿足他們的慾望;甚至毫無節制或羞恥。他還考慮到要應對惡人的挑剔,這樣就沒有人可以這樣反駁:「什麼!你是不是擔心夫妻不會自願地充分傾向於肉體歡愉,所以你才鼓勵他們?」因為即使是天主教徒,那些小聖徒,381 也對這個教義感到不滿,並樂於與保羅爭論,理由是他讓已婚者保持同居,不允許他們轉向獨身生活。因此,他為自己的教義提出了理由,並聲明他推薦夫妻性行為並不是為了引誘他們享受歡愉,也不是因為他喜歡命令它,而是考慮到他所面對的人的軟弱所需要的一切。


愚蠢的獨身狂熱者382 錯誤地使用了這節經文的兩個子句;因為保羅說他是經許可說話,他們由此推斷,夫妻性行為因此有錯,因為需要赦免的地方,383 必然有罪。此外,從他說他不是憑命令說話,他們推斷,因此,放棄婚姻生活轉向獨身是更神聖的事情。對於前者,我回答說,正如我承認,所有人類情感都有過度的放縱,我並不否認在這件事上存在不規則(ἀταξία),384 我承認這是邪惡的。385 不僅如此,我承認這種情感比其他情感更為強烈,幾乎是獸性的。但是,另一方面,我也堅持認為,無論有什麼邪惡或卑鄙,都被婚姻的尊貴所掩蓋,以至於它不再是邪惡,或者至少在上帝眼中不被視為過錯,正如奧古斯丁在他的《論婚姻的益處》一書中以及其他地方經常優雅地論述的那樣。那麼你可以簡要地這樣理解:386 夫妻性行為是純潔、榮譽和神聖的事情,因為它是上帝純潔的制度:人們燃燒的過度慾望是源於人性腐敗的過錯;但在信徒的情況下,婚姻是一塊面紗,通過它,這個過錯被掩蓋起來,以至於在上帝眼中不再顯現。對於後者,我回答說:由於命令一詞恰當地應用於那些與義的職責和本身令上帝喜悅的事情相關的事物,保羅因此說他不是憑命令說話。然而,他之前已經充分表明,他所命令的補救措施必須被使用。


7. 因為我希望所有人都這樣。這與前述聲明的解釋相關聯;因為他沒有忘記暗示哪種方式更方便,但他希望每個人都考慮他所得到的。387 那麼,為什麼他之前沒有以命令的方式說話呢?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他並不情願強迫他們結婚,而是希望他們能夠擺脫這種必要性。然而,由於這並非所有人都能自由選擇,他考慮到了軟弱。如果這段經文得到適當的權衡,那麼與獨身願望相關的那個錯誤的迷信,即許多邪惡的根源和原因,就永遠不會在世上立足。保羅在這裡明確聲明,在這件事上,並非每個人都有自由選擇,因為童貞是一種特殊的恩賜,並非 indiscriminately 賜予所有人。他所教導的教義,與基督自己所說的並無二致,基督說:


並非所有人都領受這話。(馬太福音 19:11)


因此,保羅在此解釋我們主的話,他說這種能力並非賜予所有人——即沒有婚姻也能生活的能力。


然而,在此期間發生了什麼?每個人,不顧自己的能力,都按照自己的喜好許下了終身守貞的誓言。關於這件事的錯誤,不僅限於普通民眾和不識字的人;甚至最傑出的學者,也毫不保留地讚美童貞,卻忘記了人類的軟弱,忽略了保羅——不,甚至是基督自己——的這項告誡。耶柔米被一種我不知道是什麼樣的熱情蒙蔽了雙眼,他不僅僅是犯錯,而是魯莽地陷入了錯誤的觀點。我承認,童貞是一種極好的恩賜;但請記住,它是一種恩賜。此外,從基督和保羅的口中得知,它並非人人皆有,而只賜予少數人。因此,要警惕輕率地奉獻那些不在你能力範圍內的事物,如果你忘記了自己的呼召,超越了自己的界限,你將無法獲得這份恩賜。


同時,古人在對童貞的評價上也犯了錯誤,他們將其頌揚為所有美德中最卓越的,並希望將其視為對上帝的崇拜。388 即使在這方面也存在危險的錯誤;現在又出現了另一個錯誤——在獨身生活開始受到如此高度重視之後,許多人爭相輕率地許下終身守貞的誓言,而其中只有不到百分之一的人被賦予了這種能力和恩賜。因此,也產生了第三個錯誤——教會的牧師被禁止結婚,認為這是一種不符合他們聖職聖潔的生活方式。389 至於那些蔑視婚姻,輕率地許下終身守貞誓言的人,上帝懲罰了他們的傲慢,首先是通過情慾的秘密火焰;390 然後是通過可怕的污穢行為。教會的牧師被禁止合法婚姻,這種暴政的結果是,教會被剝奪了許多優秀和忠誠的牧師;因為虔誠和謹慎的人不會以這種方式束縛自己。最終,經過漫長的時間,先前被壓抑的情慾散發出其可憎的氣味。對於那些娶妻會被判死罪的人來說,公然包養情婦,也就是妓女,被認為是小事;但沒有一個家庭能倖免於牧師的污穢。即使那也被認為是小事;因為出現了駭人聽聞的暴行,最好將其埋葬在永恆的遺忘中,而不是作為例子提及。391


8. 那麼,我對未婚的人說。這取決於前面所說的,是從中推斷出來的一種結論。他曾說過,上帝的恩賜是多樣分佈的——守貞並非人人都能做到,那些沒有這種能力的人應該尋求補救。他現在將他的話語指向童貞女、所有未婚者和寡婦,他允許她們渴望未婚生活,前提是她們有這種能力;但每個人都必須始終考慮自己所擁有的能力。總之,未婚生活有許多優點,這些優點不容輕視,前提是每個人都根據自己的情況和能力來衡量自己。392 因此,儘管童貞應該被頌揚到第三層天堂,但這始終是真實的——它不適合所有人,只適合那些從上帝那裡獲得特殊恩賜的人。至於天主教徒提出的反對意見——在洗禮中,我們也向上帝承諾純潔的生活,而這並非我們力所能及的,答案很簡單 — 我們所承諾的,無非是上帝要求所有子民做到的,但貞潔是一種特殊的恩賜,上帝已將其從許多人那裡收回。因此,那些發誓要貞潔的人,其行為恰如任何無知和不識字的人,自詡為先知、教師或語言翻譯者。


我們也必須仔細注意「繼續」這個詞;因為一個人可能在獨身狀態下貞潔地生活一段時間,但在這件事上,不能對明天做出任何決定。以撒直到三十歲才結婚,並在那些不規則慾望最猛烈的歲月裡保持貞潔;然而,之後他被召喚進入婚姻生活。在雅各身上,我們有一個更為顯著的例子。因此,使徒希望那些目前實踐貞潔的人,能繼續並堅持下去;但由於他們無法保證這份恩賜的持續,他勸告所有人仔細考慮他們所得到的。然而,這段經文表明使徒當時是未婚的;至於伊拉斯謨所推斷的,他已婚,因為他提到自己與已婚人士有關,這是輕浮和愚蠢的;因為我們也可以根據同樣的原則推斷他是一個鰥夫,393 因為他提到自己與寡婦有關。394 現在這些話暗示,他當時是未婚的;因為我不同意這樣的猜測,即他曾在某處拋棄了他的妻子,並自願放棄了婚姻生活。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命令395 「不要耽延,再同房」又在哪裡呢?(哥林多前書 7:5。) 說他不遵守自己的誡命,不遵守他施加於他人的律法,這當然是荒謬的。然而,這是一個謙遜的獨特標誌,即雖然他自己被賦予了貞潔的恩賜,但他不要求其他人遵守他的規則,而是允許他們使用他所免除的軟弱的補救措施。那麼,讓我們效法他的榜樣,這樣如果我們在任何特定的恩賜上表現出色,我們就不會嚴格要求那些尚未達到那個高度的其他人。


9. 但如果他們不能自制,雖然他建議禁慾,但他總是附帶條件地說 — 如果可以做到,如果能力允許;但如果肉體的軟弱不允許那種自由,他明確地命令婚姻,認為這是一件毫無疑問的事情。因為這是以命令的方式說的,這樣就沒有人會把它看作是單純的建議。他不僅約束淫亂者,也約束那些因內心慾望而在上帝眼中被玷污的人;而且,不能自制的人,如果他忽視婚姻的補救措施,無疑是在試探上帝。這件事需要的 — 不是建議,而是嚴格的禁止。


因為這更好,這裡並沒有嚴格的比較,因為合法的婚姻在所有方面都是可敬的(希伯來書 13:4),但另一方面,慾火焚身是一件極其錯誤的事情。然而,使徒使用了習慣性的表達方式,儘管不完全準確,就像我們常說的:「最好是放棄這個世界,以便我們能與基督一同享受天國的產業,而不是在肉體享樂中悲慘地滅亡。」我提到這一點,是因為耶羅姆根據這段經文構建了一個幼稚的詭辯396 — 婚姻是好的,因為它不像慾火焚身那樣是個大惡。我想說,如果這是一件玩笑事,他是在愚蠢地自娛自樂,但在如此重大而嚴肅的事情上,這是一種不敬的嘲諷,不配一個有判斷力的人。那麼,應該理解為,婚姻是一種良好而有益的補救措施,因為慾火焚身在上帝眼中是最卑鄙的憎惡。然而,我們必須定義慾火焚身是什麼意思;因為許多人被肉體慾望所刺痛,然而,"""不必立刻訴諸婚姻。而且,若要保留保羅的比喻,燃燒是一回事,感覺熱度又是另一回事。因此,保羅在此所稱的燃燒,並非僅僅是輕微的感覺,而是慾火焚身,以至於你無法抗拒。然而,有些人徒然自欺,以為只要不順從不潔的慾望,他們就完全沒有過錯,請注意,誘惑有三個連續的步驟。因為在某些情況下,不潔慾望的攻擊力量如此之大,以至於意志被征服:那是最糟糕的燃燒,當心被慾火點燃時。在某些情況下,當我們被肉體的箭刺痛時,我們卻能堅決抵抗,不讓自己失去對貞潔的真愛,反而厭惡一切卑鄙污穢的情感。


因此,所有人都必須受到告誡,尤其是年輕人,每當他們受到肉體傾向的攻擊時,他們應該將對上帝的敬畏置於這種誘惑的對立面,切斷所有不潔思想的入口,懇求主賜予他們抵抗的力量,並竭盡全力撲滅慾火。如果他們在這場鬥爭中取得成功,就讓他們感謝主,因為我們在哪裡能找到一個不經歷肉體騷擾的人呢?但如果我們在它取得控制權之前就抑制了它的暴力,那就好了。因為我們沒有燃燒,儘管我們應該感到不愉快的熱度——並非那種熱度感覺沒有錯,而是謙卑地、嘆息著在主面前承認我們397的軟弱,同時我們仍然充滿勇氣。總而言之,只要我們藉著主的恩典在衝突中取得勝利,撒旦的箭沒有射入,而是被我們勇敢地擊退,我們就不要厭倦這場衝突。


有一種中間的誘惑398——當一個人確實沒有完全同意不潔的慾望,但同時卻被盲目的衝動所點燃,並以一種無法憑良心平安地呼求上帝的方式受到困擾。那麼,這種阻礙人純潔地呼求上帝,並擾亂良心平安的誘惑,就是燃燒,除非透過婚姻,否則無法熄滅。我們現在看到,在考慮這件事時,一個人不僅要考慮他是否能保持身體免受污染:心靈也必須被考慮,正如我們稍後將看到的。"""


7: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7: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7: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7: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是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7: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7: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 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10. 對於已婚者,我命令。他現在談論婚姻的另一種狀況——它是一種不可解除的束縛。因此,他譴責所有在異教徒中每天發生的離婚,以及在猶太人中摩西律法沒有懲罰的離婚。他說,丈夫不可離棄他的妻子,妻子也不可離開她的丈夫。為什麼?因為他們被不可解除的紐帶結合在一起。然而,令人驚訝的是,他沒有做出例外,至少在通姦的情況下;因為他不太可能打算在任何方面削減基督的教義。在我看來,他沒有提及這399點的原因很清楚,那就是他只是順帶談論這些事情,他寧願讓哥林多人回到主的允許或禁止,而不是詳細討論所有事情。因為當人們打算簡短地教導任何事情時,他們滿足於一個普遍的陳述。例外情況則保留給更詳細、更廣泛和更具體的討論。


至於他補充說的——不是我,而是主——他通過這種修正暗示,他這裡教導的是來自上帝的律法。因為他教導的其他事情也是來自聖靈的啟示;但他聲明上帝是這件事的作者,因為它是明確地取自上帝的律法。如果你詢問具體的經文,你不會在這麼多詞語中找到它;但正如摩西在開頭所證明的,丈夫和妻子之間的聯繫是如此神聖,以至於為了它


人應當離開他的父母。(創世記2:24。)


從中很容易看出,這是一種多麼不可侵犯的聯繫。因為根據自然權利,兒子受其父母的約束,不能擺脫那個軛。由於婚姻的聯繫優於這種紐帶,因此更不應該解除它。


11. 但如果她離開,這不應理解為那些因通姦而被離棄的人,從那種情況下隨之而來的懲罰可以明顯看出;因為即使根據羅馬法律,以及幾乎所有國家的普通法,這都是一種死罪。但是,由於丈夫經常離棄他們的妻子,要麼是因為他們的舉止不合適,要麼是因為他們的外表不討他們喜歡,要麼是因為某些冒犯;400而妻子有時也因為丈夫的殘酷或過度嚴厲和不光彩的待遇而離棄他們,他說婚姻不會因這種性質的離婚或分歧而解除。因為這是一個以神的名義神聖化的協議,它不會根據人的意願而存在或消失,以至於我們可以隨時使其無效。總之:其他合同,由於它們僅依賴於人的意願,同樣也會因那種意願而解除;但那些因婚姻而結合的人不再自由,以至於如果他們改變主意,就可以隨意打破誓約,401(正如俗語所說的),各自去別處尋找新的聯繫。因為如果自然權利不能解除,那麼這種權利就更不能解除,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它優於主要的自然紐帶。


至於他命令與丈夫分居的妻子保持單身,他並不是說分居是允許的,也不是允許妻子與丈夫分居;但如果她被逐出家門,或被離棄,她絕不能認為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她也擺脫了他的權力;因為丈夫無權解除婚姻。因此,他這裡並不是允許妻子自願離開丈夫,或離開丈夫的家,好像她們處於寡婦狀態;而是聲明,即使那些不被丈夫接納的人,仍然受約束。以致她們不能再嫁他人。


但是,如果妻子淫蕩,或有其他不貞行為呢?當她不斷被慾火焚燒時,拒絕給予她補救之道,豈不是不人道嗎?我回答說,當我們被肉體的軟弱所驅使時,我們必須求助於補救之道;之後,主的工作就是藉著祂的靈來約束和抑制我們的情慾,即使事情不盡如人意。因為如果妻子長期患病,丈夫仍然沒有理由去尋找另一個妻子。同樣地,如果丈夫在婚後開始患上某種疾病,他的妻子也不允許改變她的生活狀況。總而言之——上帝既然規定合法的婚姻作為我們不貞的補救之道,我們就應該善加利用,以免因試探祂而付出魯莽的代價。履行了這項職責之後,如果事情與我們的預期相反,我們就應該希望祂會幫助我們。


12. 至於其餘的人,我說。其餘的人,他指的是那些例外的人,因此對其他人普遍適用的法律不適用於他們;因為當已婚者在宗教方面彼此不同時,不平等的婚姻是不同的情況;現在他用兩句話解決了這個問題。第一句話是,信主的一方不應該離開不信主的一方,也不應該尋求離婚,除非她被休棄。第二句話是,如果一個不信主的人因為宗教原因休棄了他的妻子,那麼一個弟兄或姊妹,因著這樣的拒絕,就從婚姻的束縛中解脫出來了。但是,為什麼保羅說他自己是這些規定的作者,而這些規定似乎與他之前所說的,來自於主的話語有些不符呢?他並不是說這些規定是他自己的,以至於不是來自於上帝的靈;而是,由於在律法或先知書中沒有關於這個問題的明確或清楚的陳述,他以這種方式預防了惡人的誹謗,將他將要陳述的內容歸為己有。同時,為了不讓這一切被視為人類思想的產物而被輕視,我們將會發現他後來聲明,他的陳述並不是他自己理解的產物。然而,這與之前所說的並沒有任何矛盾;因為婚姻盟約的義務和神聖性取決於上帝,一個虔誠的婦女在因憎恨上帝而被趕走之後,還能與一個不信主的丈夫保持什麼樣的關係呢?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也聖潔了。他反駁了一個可能引起信徒焦慮的反對意見。婚姻關係特別密切,以致妻子是男人的一半——以致他們二人成為一體——(哥林多前書 6:16)——以致丈夫是妻子的頭;(以弗所書 5:23;)她在一切事上都是丈夫的伴侶;因此,信主的丈夫似乎不可能與不敬虔的妻子同住,反之亦然,而不被如此密切的關係所玷污。因此,保羅在這裡聲明,婚姻仍然是神聖和純潔的,我們不必擔心傳染,好像妻子會玷污丈夫一樣。然而,我們必須記住,他這裡說的不是締結婚姻,而是維持已經締結的婚姻;因為當考慮的問題是,一個人是否應該娶一個不信主的妻子,或者一個人是否應該嫁給一個不信主的丈夫時,那麼這個勸告就很有意義了——


你們不要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因為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合呢?(哥林多後書 6:14。)


但是,已經受束縛的人不再有選擇的自由;因此,所給的建議是不同的。


雖然這種聖潔有各種不同的解釋,但我將它簡單地歸結為婚姻,從這個意義上說 — 乍看之下,似乎信主的妻子會從不信主的丈夫那裡感染不潔,以致婚姻關係變得不合法;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一方的虔誠在聖化婚姻方面的作用,遠大於另一方的不虔誠在玷污婚姻方面的作用。因此,信徒可以憑著純潔的良心與不信者同住,因為在婚姻生活和一般生活的使用與交往方面,他被聖化了,以致不會被不信者的不潔所感染。同時,這種聖化對不信者沒有任何益處;它僅僅起到這樣的作用:信主的一方不會因與不信者的交往而被玷污,婚姻本身也不會被褻瀆。


但由此產生一個問題 — 「如果基督徒丈夫或妻子的信仰能聖化婚姻,那麼所有不敬虔之人的婚姻都是不潔的,與淫亂無異。」我回答說,對不敬虔之人來說,萬物都是不潔的(提多書 1:15),因為他們甚至用自己的不潔玷污了上帝最好、最精選的創造物。因此,他們玷污了婚姻本身,因為他們不承認上帝是婚姻的創始者,所以他們無法獲得真正的聖化,並以邪惡的良心濫用婚姻。然而,從中得出婚姻與淫亂無異的結論是錯誤的;因為,無論對他們來說多麼不潔,婚姻本身仍然是純潔的,因為它是上帝所設立的,有助於維持人與人之間的體面,並抑制不規則的慾望;因此,為了這些目的,它像政治秩序的其他部分一樣,受到上帝的認可。因此,我們必須始終區分事物的本質和對它的濫用。


否則,你們的兒女就是不潔的。這是一個從結果推論的論點 — 「如果你們的婚姻是不潔的,那麼由此產生的兒女就是不潔的;但他們是聖潔的;因此婚姻也是聖潔的。既然父母一方的不敬虔不會阻礙所生的兒女成為聖潔,那麼它也不會阻礙婚姻成為純潔。」一些語法學家將這段經文解釋為指民事上的聖潔,即兒女被視為合法,但在這方面,不信者的狀況絲毫不差。因此,這種解釋站不住腳。此外,可以肯定的是,保羅在此旨在消除良心上的顧慮,以免有人(如我所說)認為自己已沾染污穢。因此,這段經文是一段非凡的經文,源自深奧的神學;因為它教導說,虔誠之人的兒女因某種獨特的特權而與眾不同,在教會中被視為聖潔。


但這句話如何與他其他地方的教導相符 — 我們生來都是可怒之子(以弗所書 2:3);或與大衛的陳述相符 — 看哪,我是在罪孽裡懷胎的,等等(詩篇 51:5)。我回答說,罪和咒詛在亞當的後裔中普遍傳播,因此,所有人都被包含在這咒詛之中,無論他們是信徒的後代還是不敬虔之人的後代;因為信徒並非藉著聖靈重生而生下肉身的兒女。因此,所有人的自然狀況都是一樣的,他們同樣容易犯罪和遭受永死。至於使徒在此賦予信徒兒女一種特殊特權,這源於聖約的祝福,藉著聖約的介入,自然的咒詛被除去;那些本來不聖潔的人藉著恩典被獻給上帝。因此,保羅在羅馬書中論證(羅馬書 11:16),亞伯拉罕所有的後裔都是聖潔的,因為上帝與他立了生命的約 — 他說,如果根是聖潔的,那麼枝子也是聖潔的。上帝稱所有從以色列而來的人為他的兒子;現在隔閡已經打破了,與亞伯拉罕的後裔所立的同一救贖之約402,也傳達給了我們。但是,如果信徒的子女被免於人類的共同命運,被分別出來歸於主,我們為什麼要阻止他們接受這個記號呢?如果主藉著他的話語接納他們進入教會,我們為什麼要拒絕他們接受這個記號呢?關於敬虔者的後代如何是聖潔的,儘管他們中有許多人會墮落,你可以在《羅馬書》第十章和第十一章中找到解釋;我在那裡已經處理過這個問題。


15. 但若不信的離去。這是他陳述的第二部分,其中他釋放了一個信主的丈夫,他準備與不信的妻子同住,但被她拒絕;同樣地,一個婦女,在她沒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被她的丈夫休棄;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不信的一方是與上帝離婚,而不是與她的伴侶離婚。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個特殊的原因,因為第一個也是主要的紐帶不僅僅是鬆開了,甚至完全斷裂了。雖然有些人認為我們今天與天主教徒403的情況非常相似,但我們應該明智地考慮這兩種情況之間有什麼區別,以免我們輕率地嘗試任何事情。


在平安中。這裡,解釋者也有分歧;因為有些人這樣理解——「我們蒙召是在平安中:所以讓我們避免一切爭吵的理由和機會。」我以一種更簡單的方式理解:「讓我們盡我們所能,與所有人培養和平,我們蒙召就是為此。因此,我們不應輕率地與不信者分離,除非他們首先離婚。因此,上帝在平安中召喚我們,目的是讓我們通過對待每個人都得體來與所有人培養和平。」那麼,這屬於他陳述的前一部分——即


信徒應該與不信者同住,如果他們願意,等等(哥林多前書7:12和13),


因為離婚的願望與我們的信仰相悖。


16. 因為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呢?那些認為這句話是對他陳述第二部分的確認的人,這樣解釋:「不確定的希望不應該留住你,」等等。但是,在我看來,這個勸告是從將要獲得的益處中得出的;因為如果妻子贏得(哥林多前書9:19)她的丈夫,那是一個巨大而卓越的福氣。現在,不信者並非處於如此絕望的境地,以至於他們不能被引導相信。他們確實是死的,但上帝甚至可以使死人復活。因此,只要還有行善的希望,並且敬虔的妻子不知道她是否能通過她聖潔的行為(彼得前書3:1)將她的丈夫帶回正道404,她就應該在離開他之前嘗試一切方法;因為只要一個人的救恩是可疑的,我們就應該準備好寧願抱最好的希望。


至於他說丈夫可以被妻子拯救,這句話確實不完全準確,因為他將屬於上帝的歸於人;但這並沒有什麼荒謬之處。因為上帝藉著他所使用的工具有效地行事,他以一種方式將他的能力傳達給他們,或者至少,他將他的能力與他們的服務如此連結,以至於他所做的事情,他都說是由他們做的,因此,他有時也將只屬於他自己的榮耀歸於他們。然而,我們必須記住,我們沒有任何能力,除非我們被他引導作為工具。


17. 除非各人照著神所分給他的恩典,等等。這是字面意思:只是我在翻譯中使用了主格405,以便連接更為容易和自然。意思是:「那麼,該怎麼辦呢,除非406各人照著所賜給他的恩典和他的呼召行事?所以,各人都要為此努力,」並藉著他的努力,他可以對他的鄰居行善,尤其是在他應該被他的職責所激勵的時候。」他提到了兩件事——職責和恩典的尺度。他希望我們在考慮這件事時注意這些;因為上帝屈尊使我們成為他恩典的僕人,以拯救我們的弟兄,這對我們來說應該是一個不小的職責激勵;而另一方面,職責應該使我們,可以說,在上帝的軛下,即使個人覺得自己的處境不愉快。


所有教會都是如此。我認為他加上這一點,是為了消除一些人的誹謗,他們吹噓他對哥林多人的權力比他對其他人更大膽。同時,他也可能有另一個目的——當哥林多人明白這教義已經在所有教會中傳播時,它可能會有更大的份量。因為我們更樂意接受我們與所有虔誠的人共同擁有的東西。另一方面,哥林多人會覺得比其他人受到更嚴格的約束是可恨的。


7: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7:19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7: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7:21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7: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7: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7: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 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18. 受割禮的等等。他既然提到了呼召,就藉著一個具體的例子,稍微離題,作了一般性的勸勉,這也是他慣常的做法;同時,他也藉著不同的例子,證實了他關於婚姻的說法。總之,在外部事物上,你不可輕率地放棄你一旦憑著神的旨意進入的呼召。他從割禮開始,當時許多人對此爭論不休。現在,他說在神看來,你是外邦人還是猶太人並沒有區別。因此,他勸勉每個人都要滿足於自己的境況。必須始終牢記,他只談論合法的、蒙神認可和發起的生命方式。


19. 割禮算不得什麼。雖然這個比喻適合手頭的主題,但它似乎是有意為之,目的是在順帶中責備猶太人的迷信和傲慢。因為,猶太人以割禮為榮,許多人可能會因為沒有割禮而感到不滿,好像他們的境況因此而更糟。因此,保羅將兩種境況置於同一水平,以免因厭惡其中一種而愚蠢地渴望另一種。然而,這些事必須理解為指割禮最終被廢除的時候;因為,如果他著眼於神的約和他的誡命,他無疑會對其評價更高。在另一處,他確實輕視了割禮的字面意義(羅馬書 2:27),並宣稱在神看來它毫無價值;但這裡,他只是將割禮與未受割禮對比,並使兩者相同,因此可以肯定他將其視為無關緊要的事。因為廢除割禮的結果是——先前在其中傳達的奧秘,現在不再屬於它:甚至,它現在不再是一個記號,而是一個毫無用處的東西。因為洗禮已經取代了律法下的象徵,其基礎是我們被基督的靈割禮就足夠了,而我們的舊人與基督一同埋葬。


但遵守誡命。既然這是誡命之一,只要教會受制於律法儀式,我們就看到割禮已被基督的降臨所廢除,因此,在無知和軟弱的人中,使用割禮確實是被允許的,但其中卻沒有益處。因為保羅在這裡將其視為無關緊要的事:「既然這些是外在的事,就不要佔據你們的注意力,而要將自己獻給虔誠和神所要求的職責,這些在神看來才是寶貴的。」至於天主教徒引用這段經文來推翻因信稱義,這完全是幼稚的;因為保羅在這裡並不是在爭論稱義的基礎,或我們獲得稱義的方式,而只是在爭論信徒的目標應該指向何處。「不要徒勞無益地忙於無益之事,而要相反地,在蒙神喜悅的職責上操練自己。」


20. 各人蒙召的時候。這是其他事物的來源——每個人都應該滿足於自己的呼召,並追求它,而不是尋求轉向其他任何事物。聖經中的呼召是指一種合法的生命方式,因為它與呼召我們的神有關,407——以免有人濫用這句話408來為明顯邪惡或惡毒的生命方式辯護。但這裡的問題是,保羅是否意圖確立任何義務,409因為這些話語似乎傳達了這樣一個想法,即每個人都受其呼召的約束,因此他不得放棄它。"""如果一個裁縫410不能自由學習另一種行業,或者一個商人不能自由從事農業,那將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我回答說,這不是使徒的本意,因為他只是想糾正那種輕率的熱切,這種熱切促使一些人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就改變自己的狀況,無論他們是出於迷信還是出於其他動機。此外,他還呼籲每個人遵守這條規則——他們要記住什麼適合他們的職業。因此,他並沒有強加給任何人必須繼續從事他曾經選擇的生活方式,而是譴責那種不安分,這種不安分阻止一個人以平靜的心態411留在自己的狀況中,他勸告每個人都要堅持自己的行業,正如古老的諺語所說。


21. 你蒙召作僕人嗎?我們在這裡看到保羅的目的是412滿足他們的良心;因為他勸告僕人要振作起來,不要沮喪,好像奴役是他們事奉神的障礙。那麼,不要為此擔心,也就是說,不要擔心你如何擺脫束縛,好像這是一種不適合基督徒的狀況,而是要心滿意足。因此,我們不僅推斷世界上有不同的等級和地位是出於神的旨意,而且,他的話語也吩咐我們要尊重這些。


但如果你甚至可以獲得自由,這個詞「甚至」(在我看來)只有這個意思——「如果你能獲得自由而不是奴役,那對你來說會更有利。」然而,不確定他是繼續對僕人說話,還是轉向對自由人說話。在後一種情況下,γενέσθαι在這裡的意思就是簡單地「成為」。兩種意思都足夠合適,而且它們的意思是相同的。他想暗示,自由不僅是好的,而且比奴役更有利。如果他是對僕人說話,他的意思將是——雖然我勸你們不要焦慮,但我並不阻止你們利用自由,如果機會出現的話。如果他是對自由人說話,那將是一種讓步,好像他說——我勸僕人要勇敢,儘管自由的狀態更好413,如果一個人有選擇的話,更值得嚮往。


22. 因為那在主裡蒙召作僕人的,是從僕人階級中被揀選出來,成為基督恩典的分享者。這句話旨在安慰僕人,同時也打擊那些生來自由之人的傲慢。由於僕人覺得自己的處境令人厭煩,因為他們卑微可鄙,所以用一些安慰來減輕奴役的痛苦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那些自由人需要受到約束,以免他們因自己更尊貴的地位而過度自滿,並因驕傲而自高自大。使徒兩者兼顧;因為他教導說,由於靈魂的自由遠優於肉體的自由,僕人應該覺得自己的處境更易於忍受,當他們考慮到他們所被賦予的無價恩賜時;另一方面,那些自由人也不應該自高自大,因為他們在主要方面並不優於僕人。然而,我們不能由此推斷,自由人比僕人低劣,或者政治秩序被顛覆。使徒看到了兩者都適合的東西。自由人(正如我所說)需要受到約束,以免他們以放蕩的方式戰勝僕人。另一方面,僕人需要得到一些安慰,以免他們灰心喪志。"""現在這些事反而傾向於鞏固政治秩序,而他教導說肉體的不便會被屬靈的益處所彌補。


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我們在上一章(哥林多前書 6:20)已經讀過這些話,但目的是不同的。至於「重價」這個詞,我已經在那裡說明了我的看法。總之,他勸僕人不要為自己的處境焦慮,但希望他們更要留意不要屈服於主人邪惡或墮落的意願。「我們是歸主的聖潔,因為他已經救贖了我們:因此,我們不要為了人的緣故玷污自己,就像我們屈服於他們腐敗的慾望時那樣。」這個勸告在當時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僕人受到威脅、鞭打,甚至死亡的恐懼,被迫無選擇、無例外地服從各種命令,以至於他們認為為主人尋找妓女和其他此類罪行,與光榮的職務一樣,都是僕人的職責。因此,保羅提出這個例外並非沒有道理——他們不應在卑鄙和邪惡的事情上順從。但願這能徹底而完全地銘刻在所有人的心中!那樣的話,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像待售的商品一樣,將自己出賣給人的慾望。至於我們,讓我們記住,我們屬於那位救贖我們的主。


24. 讓他與神同在。我已經在上面提到,這裡的人並非被永久的必然性所束縛,以至於如果任何時候有合適的機會,他們就永遠無法改變自己的處境;而是他只是簡單地抑制那些輕率的情緒,這些情緒使人到處奔波,以至於他們被持續的不安所困擾。因此保羅說,在神看來,一個人在這個世界上的生活方式如何都一樣,因為這種多樣性並不妨礙虔誠上的一致。


7: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7: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7: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25. 關於童身 他現在回頭討論婚姻,他已在本章開頭開始談論。他現在將要陳述的內容,他之前已簡要且有些模糊地提及。因此,他更明確地闡述了他對童身的看法;但由於這是一個容易被誤解且充滿困難的問題,他總是,如我們將看到的,有條件地說話。這裡的童身我理解為童貞。關於這一點,他說他沒有主的誡命;因為主在聖經的任何部分都沒有聲明哪些人應該保持未婚。不,相反地,既然聖經說,


男女是同時被造的 (創世記 2:21),


這似乎是在呼召每個人都平等且無例外地進入婚姻:414 至少獨身生活從未被命令或稱讚。


他說他提出建議,並非因為其中有任何可疑之處,且穩定性很小或沒有,而是因為它是確定的,值得毫無爭議地堅持。他所用的詞,γνώμη,不僅僅意味著建議,更意味著一個決定性的判斷。415 然而,天主教徒從中輕率地推斷,可以超越上帝話語的界限,因為保羅的意圖絕不是超越上帝話語的界限,因為如果有人更仔細地注意,他會看到,保羅在這裡提出的,無非是基督在馬太福音 5:32 和馬太福音 19:5 中所說的內容;但為了預防反對,他承認他在律法中沒有明確的誡命,指出誰應該結婚,誰不應該。


蒙了憐憫,得以忠心。他為自己的決定確保了權威,這樣就沒有人會認為自己可以隨意拒絕。因為他聲明他不僅僅是作為一個人說話,而是作為教會忠實的教師和基督的使徒。按照他的習慣,他聲明他為此歸功於上帝的憐憫,416 因為這不是普通的榮譽,甚至超越了所有人類的功績。由此可見,凡是憑藉人類權威引入教會的事物,417 都與保羅的這項建議毫無共同之處。但這裡的忠心意味著真實——一個不僅僅出於虔誠的熱情行事,而且也具備知識,以便純潔和忠實地教導的人。因為對於一個教師來說,僅僅有良心是不夠的,如果他沒有謹慎和對真理的認識。


26. 我認為這很好。雖然我對保羅這段經文的翻譯與伊拉斯謨或武加大譯本不同,但我對其意義的理解與他們並無差異。他們將保羅的話語如此劃分,以至於同一件事重複了兩次。另一方面,我將其簡化為一個命題,並非沒有依據,因為我遵循古老且受認可的手稿,這些手稿將其視為一個完整的句子,中間只有一個冒號。其意義是:「我認為,由於聖徒在今生總是受到困擾的必要性,所有人都應該享有獨身的自由和好處,因為這對他們有利。」然而,有些人將「必要性」一詞視為指使徒的時代,那個時代對虔誠的人來說無疑是充滿困苦的:但在我看來,他更傾向於表達聖徒在今生不斷受到困擾的不安。因此,我認為它適用於所有時代,我這樣理解,聖徒在這個世界上常常被驅趕來驅趕去,並遭受許多不同的風暴,418 以至於他們的狀況似乎不適合婚姻。「如此」這個短語,意味著保持未婚,或禁慾。


27. 你已娶妻嗎?在陳述了最有利的情況後,他同時補充說,我們不應該過於受獨身的好處影響,以至於已婚者應該擺脫婚姻關係。因此,這是對前述聲明的限制,以免任何人受其對獨身的讚揚影響,轉而考慮獨身,並輕視婚姻,忘記自己的需要或呼召。現在,在這些話中,他不僅禁止解除婚姻關係,而且還抑制了那些習慣於悄然滋生的厭惡感,使每個人都能樂意並愉快地與妻子繼續生活。


你是否已擺脫妻子?這第二句話必須有所保留地理解,正如整個上下文所表明的。那麼,他並不允許所有人選擇永久獨身,而只允許那些被賦予這種能力的人。因此,任何沒有必要的人,不應輕率地自投羅網,因為自由不應輕易放棄。419


28. 但即使你結婚了。由於存在一種危險,即有人會從前述聲明中認為,如果他明知故犯地自願結婚(因為那將是放棄他的自由),他就是在試探上帝,他消除了這種顧慮;因為他允許寡婦結婚,並說那些結婚的人沒有犯罪。「甚至」這個詞似乎也帶有強調意味——暗示即使沒有積極的必要性促使,未婚者在他們認為合適的時候結婚也未被禁止。


如果一個處女結婚。無論這是一種擴大,還是僅僅一個例證,首先,毫無爭議的是,保羅旨在將婚姻的自由擴展到所有人。那些認為這是一種擴大的人之所以這樣認為,是因為這似乎更接近於一種過失,更容易受到指責,或者至少有更多的羞恥感,去解開處女的腰帶(正如古人所表達的),而不是在丈夫去世後再婚。那麼論點將是:「如果處女結婚是合法的,那麼寡婦就更可以了。」我寧願認為,他以這種方式使兩者平等:「正如處女可以,寡婦也可以。」因為在古人中,再婚並非沒有一些指責的標誌,因為他們用貞潔的花冠來裝飾那些一生只滿足於一次婚姻的婦女 420——這種榮譽往往會對那些多次結婚的人造成指責。瓦萊里烏斯有一句名言 421:「當渴望第二次婚姻時,這預示著一種合法的過度 422。」因此,使徒在婚姻自由方面使處女和寡婦平等。


然而,這樣的人將在肉體上受苦。他經常重複他在勸告中更傾向於獨身的原因,以免他似乎是出於自身原因,而不是出於其後果,而偏愛一種狀態而不是另一種狀態。他說,婚姻生活伴隨著許多煩惱,因此他希望所有希望免於煩惱的人都能免於婚姻。當他說他們將在肉體上受苦,或在肉體中受苦時,他指的是已婚者所捲入的焦慮和痛苦來自世俗事務。因此,這裡的「肉體」是指外在的人。寬恕意味著放縱,或者希望他們免於與婚姻相關的煩惱。「我渴望為你們的軟弱提供幫助,使你們免於煩惱:現在婚姻帶來許多煩惱。這就是我希望你們不需要結婚的原因——這樣你們就可以免於所有這些弊端。」然而,不要由此推斷保羅認為婚姻是一種必要的邪惡,因為他所說的那些煩惱並非主要來自婚姻的本質,正如它腐敗的結果,因為它們是原罪的果實。


7: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7: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7: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29. 因為時間短促,等等。他又論述了婚姻的神聖用途,目的是為了抑制那些結婚後只考慮肉體歡愉、不思念上帝的人的放蕩行為。因此,他勸勉信徒不要沉溺於放縱的慾望,以至於婚姻將他們拖入世俗。婚姻是治療不貞的良藥。如果適度使用,它確實能發揮作用。因此,他勸勉已婚者在敬畏主中貞潔地生活。如果他們像使用其他塵世生活的幫助一樣使用婚姻,並將心靈向上引導,默想天國生活,就能實現這一點。現在,他從人類生命的短暫性中引出他的論點:「我們現在所過的生命是脆弱而短暫的。因此,我們不要被它纏住。那些有妻子的,就當作沒有妻子一樣。」的確,每個人都口頭上說著這種哲學,但很少有人真正認真地將其銘記於心。在我最初的翻譯中,我遵循了一份手稿,但後來我發現,許多其他手稿都沒有支持它。因此,我認為插入「因為」這個詞是恰當的,這樣可以使意思更清晰,也符合一些古老抄本的讀法。因為在我們考慮任何事情時,我們更看重未來而不是過去,他告誡我們即將到來的時間是短暫的。


如同沒有一樣。所有與享受今生有關的事物都是上帝神聖的恩賜,但當我們濫用它們時,我們就玷污了它們。如果問原因,我們會發現是這樣的:我們總是夢想在世上持續存在,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那些本應是我們度過今生的幫助,卻成了束縛我們的障礙。因此,使徒為了喚醒我們擺脫這種愚蠢,呼籲我們思考生命的短暫,並由此推斷,我們應該使用世上的一切事物,如同我們沒有使用它們一樣,這並非沒有道理。因為一個認為自己在世上是陌生人的人,使用世上的事物,就好像它們是別人的——也就是說,是借給我們一天的東西。總之,基督徒的心不應該被世俗的事物佔據或安息在其中;因為我們應該活得好像我們隨時都會離開這個世界一樣。他所說的哭泣和歡樂,是指逆境和順境;因為習慣上用結果來表示原因。424 然而,使徒在這裡並不是命令基督徒放棄他們的財產,而只是要求他們的心不要被他們的財產所佔據。425


31. 那些使用這個世界的人。在第一個子句中,有分詞χρώμενοι(使用),在第二個子句中,有一個複合詞——καταχρώμενοι(濫用)。現在,複合詞中的介詞κατα通常帶有貶義,或者至少表示強度。426 因此,保羅指示我們節制和節儉地使用事物,這樣才不會阻礙或延遲我們的進程,而是讓我們能夠不斷地向目標邁進。


因為這世界的樣子正在過去。使徒在這裡使用的詞優雅地表達了世界的虛空。「沒有什麼是堅固或實體的,」他說,「因為它只是一種表象或外觀,正如他們所說的。」然而,他似乎暗示了戲劇表演,在其中,幕布在一瞬間拉起,呈現出一個新的景象,那些讓觀眾驚訝的事物立刻從他們的視線中消失。我不明白為什麼伊拉斯謨更喜歡「habitus」(形式)這個詞。他當然,依我之見,這模糊了保羅的教義;因為「時尚」一詞是與「實質」默然對立的。428


32. 但我希望你們。他回到他曾提及(哥林多前書 7:25),但尚未完全解釋的建議,一開始他像往常一樣,稱讚獨身生活,然後允許每個人自由選擇他認為最適合自己的。然而,他頻繁地回來宣揚獨身的好處並非沒有道理,因為他看到婚姻的負擔絕不輕。能夠免除這些負擔的人,不應拒絕這樣的好處,而對於那些決定結婚的人來說,預先知道這些不便是有益的,這樣他們以後在意外遇到時,才不會灰心喪志。我們看到許多人就是這樣,他們曾期望純粹的甜蜜,但在期望落空後,即使是最小的不幸也會讓他們很快沮喪。429 因此,讓他們及早知道他們將會遇到什麼,以便他們能準備好耐心忍受一切。其意思是:「婚姻會帶來阻礙,我希望你們能免於這些阻礙。」


然而,由於他之前曾使用「煩惱」(哥林多前書 7:28)一詞,現在又提及「憂慮」或「焦慮」,這可能令人懷疑它們是否有不同的含義。我認為所指的煩惱是源於令人痛苦的事情,例如失去孩子、寡居、爭吵和微小的分歧(如律師所說),430 許多厭惡的場合、孩子的過失、撫養家庭的困難等等。另一方面,我認為焦慮與快樂的事情有關,例如婚姻的愚蠢、玩笑以及已婚人士所沉迷的其他事情。431


未婚的人為主的事掛慮。請注意他希望基督徒免於焦慮的類型——他們可以將所有的思想和目標都獻給主。他說,這屬於獨身生活;因此他希望所有人都享有這種自由。然而,他並不是說在未婚生活中總是如此,因為經驗表明,在神父、僧侶和修女身上,情況完全不同,他們的獨身生活與上帝的距離再遠不過了。再加上許多卑鄙的淫亂者,他們為了有更大的自由放縱情慾而禁慾,這樣他們的惡行就不會顯露出來。哪裡有慾火(哥林多前書 7:9),哪裡就沒有對上帝的愛。但保羅的意思是——未婚者是自由的,不會被阻礙思考上帝的事。虔誠的人會利用這種自由。其他人則將一切轉向自己的毀滅。


33. 已婚的人為世上的事掛慮。你必須將「世上的事」理解為屬於今生的事;因為這裡的「世界」是指這種塵世生活的狀況。但由此有人會推斷,所有已婚的人都是上帝國度的陌生人,432 因為他們只考慮這世上的事。我回答說,使徒只談到一部分的思想,好像他說:「他們一隻眼睛注視著主,但另一隻眼睛卻注視著他們的妻子;因為婚姻就像一個重擔,虔誠人的心被壓垮了,以至於他無法如此輕快地走向上帝。」然而,我們必須始終記住,這些弊病不屬於婚姻,而是源於人類的墮落。因此,耶柔米的誹謗,433 他將所有這些事情拼湊起來,目的是為了詆毀婚姻,是站不住腳的。因為,如果有人因此而譴責農業、商業和其他生活方式,"""在世上如此多的腐敗之中,沒有一個能免於某些邪惡,誰會不嘲笑他的愚蠢呢?因此,請注意,婚姻中無論有什麼邪惡,其根源都在別處;因為在今天,如果一個人保持無罪狀態,沒有敗壞上帝神聖的制度,他就不會因妻子的陪伴而偏離主;相反,妻子會在一切美好的事物上成為他的幫助者,因為她就是為此目的而造的。(創世記 2:18)


但有人會說:「如果錯誤和應受責備的焦慮總是與婚姻相連,已婚者又怎能以純潔的良心呼求上帝並事奉祂呢?」我回答說,焦慮有三種。有些焦慮本身是邪惡和惡毒的,因為它們源於不信任。基督在馬太福音 6:25 中談到這些:還有一些是必要的,並不令上帝不悅;例如,一家之主關心他的妻子和孩子是理所當然的,上帝並不是要我們成為木樁,對自己毫無關心。第三類是前兩者的混合;當我們對那些我們應該感到焦慮的事情感到焦慮,但由於我們天生的過度而感到過於激動時。因此,這類焦慮本身絕不是錯誤的,但它們因 αταξια,即過度而敗壞。使徒在此不僅僅是譴責那些使我們在上帝面前犯罪的惡行,他更普遍地希望我們能擺脫一切障礙,以便完全專心事奉上帝。


並且分開了。令人驚訝的是,這段經文竟然有如此多的不同解釋。因為常見的希臘文版本與古拉丁文譯本相去甚遠,這種差異不能歸因於錯誤或疏忽,就像單個字母或單個單詞中經常發生的錯誤一樣。現在希臘人通常按字面意思讀:「已婚的人思慮世上的事,如何取悅他的妻子:已婚的婦女和處女是分開的:未婚的婦女思慮主的事,」等等。他們將「分開」理解為「不同」,好像是說:「已婚婦女和處女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因為一個可以專心處理上帝的事,而另一個則被各種事務纏身。」但由於這種解釋與這個詞的簡單含義有些不符,我不贊同它,特別是考慮到另一種讀法(在一些希臘手稿中也發現)的含義更合適,也更不牽強。因此,我們可以這樣理解——一個已婚的人是分開的,434 因為他一部分獻給上帝,一部分獻給他的妻子,而不是完全和專一地屬於上帝。


34. 未婚婦女和處女。他對男人所說的,現在也同樣對女人說——處女和寡婦不會因世俗之事而無法將她們全部的關懷和全部的感情獻給上帝。這並不是說所有人都這樣做,而是說如果有這樣的心志,就有機會這樣做。當他說,她可以在身體和靈魂上聖潔時,他表明了什麼樣的貞潔才是真實的,並為上帝所悅納——當心靈在上帝面前保持純潔無瑕時。但願這能得到更仔細的關注!至於身體,我們看到修道士、修女和整個教皇制神職人員的渣滓通常對主有什麼樣的奉獻,他們的獨身生活再沒有比這更淫穢的了。435 但暫且不談身體的貞潔,""""""在那些因貞潔而受人欽佩的人中,有誰不被卑鄙的慾望所焚燒呢?然而,我們可以從保羅的這句話推斷,任何不涉及靈魂和身體的貞潔,都不會蒙上帝喜悅。但願那些以如此傲慢的言辭談論貞潔的人,能明白他們是在與上帝打交道!他們在與我們爭辯時就不會那麼自信了。同時,現今沒有人比那些公然且最無恥地犯姦淫的人,以更華麗的詞藻來爭論貞潔的問題。但是,即使他們在世人眼中表現得再怎麼光榮,如果他們的心靈不保持純潔,免於一切污穢,那也毫無意義。


35. 這也是為了你們的益處。請注意使徒的節制。436 儘管他知道婚姻生活的煩惱、困擾和困難,以及獨身的好處,但他卻不敢妄下定論。相反地,在讚揚獨身之後,他擔心有些讀者可能會被這些讚揚所誤導,並可能立刻在心裡說出使徒們回答基督的話——所以,這樣做是好的(馬太福音 19:10)437——暫時不考慮他們的能力,他在此明確聲明,他確實指出了最有利的,但並不希望強加任何必要性給任何人。


這裡有兩件事值得注意。第一,獨身的目的為何——不是為了獨身本身,也不是因為它是一種更接近完美的狀態,而是為了讓我們能專心事奉上帝——這是一個基督徒一生中唯一應該專注的事情。第二,不可在人的良心上設下任何陷阱,以阻止任何人結婚,而是每個人都必須享有自由。眾所周知,在這兩點上都犯了嚴重的錯誤。至於第二點,那些肯定比保羅更大膽的人,毫不猶豫地通過了一項關於獨身的法律,旨在禁止所有神職人員結婚。那些發誓永久貞潔的人也是如此,這些誓言是陷阱,無數靈魂因此陷入無盡的毀滅。因此,如果聖靈藉著保羅的口說話,那麼天主教徒就無法擺脫與上帝爭戰的罪名(使徒行傳 5:39),因為他們在上帝原意讓人們保持自由的事情上束縛了人的良心,除非,或許,他 438 從那時起採取了新的計劃,以便建造一個他以前不贊成的陷阱。"""


7: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7: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7: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36. 但若有人認為,他讓自己的女兒保持貞潔是不合適的。他現在將他的論述指向那些對子女擁有權力的父母。因為他們聽聞了獨身的讚美,也聽聞了婚姻的不便,他們可能會猶豫,將子女捲入如此多的苦難中是否是一種仁慈之舉,以免他們似乎要為可能降臨在子女身上的麻煩負責。因為他們對子女的愛越深,就越是焦慮地為他們擔憂和謹慎。439 因此,保羅為了減輕他們的困境,教導說,他們的職責是為子女的利益著想,就像一個人可以自主地為自己著想一樣。440 現在他仍然保持著他一直以來所使用的區分,即讚揚獨身,但同時將婚姻作為一種選擇;而且不僅僅是一種選擇,更是對不貞潔的一種必要補救,不應拒絕任何人。在陳述的第一部分,他談到嫁女兒,他聲明那些認為獨身生活不適合女兒的人,在嫁女兒方面並沒有犯罪。


「不合適」(ἀσχημονεῖν)這個詞必須理解為指一種特殊的合宜性,它取決於個人的天性;因為有一種普遍的合宜性,哲學家們認為它是節制的一部分。這對所有人都是一樣的。還有另一種特殊的合宜性,因為對一個人來說合適的事情,對另一個人來說可能就不合適。因此,每個人都應該考慮(正如西塞羅所說)大自然賦予他的角色是什麼。441 獨身對一個人來說是合適的,但他不能以自己的標準來衡量所有人;442 其他人也不應該在不考慮自身能力的情況下模仿他;因為那是猴子的模仿——與自然相悖。因此,如果一位父親,在充分考慮了女兒的性情後,認為她不適合獨身,就讓她結婚吧。443


他所說的「花樣年華」是指適婚年齡。律師們將其定義為十二歲到二十歲。保羅順帶指出,父母在那個嬌嫩而易受誘惑的年齡,當疾病的力量需要時,應該如何運用公平和人道來提供補救。而且確實需要如此。在這句話中,我理解他指的是女孩的軟弱——如果她沒有貞潔的恩賜;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必要性迫使她結婚。至於耶柔米利用「沒有犯罪」這句話來詆毀婚姻,以貶低它,彷彿嫁女兒不是一件值得稱讚的行為,這完全是幼稚的。444 因為保羅認為,讓父親免於責備就足夠了,這樣他們就不會認為讓女兒承受婚姻帶來的煩惱是一件殘酷的事情。


37. 但那心裡堅定的人。這裡我們看到陳述的第二部分,其中他談到那些有能力禁慾的年輕女性。因此,他讚揚那些為她們的安寧做準備的父親;但讓我們注意他要求什麼。首先,他提到了一個堅定的目的——如果有人已經完全下定決心。然而,你不能將此理解為僧侶們所形成的決心——也就是說,自願地將自己束縛在永久的奴役中——因為這就是他們所發的誓;但他明確提到這種堅定的目的,因為人類常常會想出一些計劃,然後第二天又後悔。由於這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他要求一個徹底成熟的目的。


其次,他談到這個人沒有必要;因為許多人在考慮時,帶來的是固執而不是理性。"""在目前的情況下,445 他們在放棄婚姻時,沒有考慮到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卻認為只要說一句「這是我的選擇」就足夠了。保羅要求他們有能力,這樣他們就不會草率決定,而是根據所賜予他們的恩典的程度來決定。他用接下來的子句恰當地表達了這種情況下沒有必要性,他說他們對自己的意願有權力。因為他好像是說:「我不會讓他們在不知道自己有能力實現之前就下定決心,因為與上帝的安排抗爭是輕率和毀滅性的 446。」但是,有人會說:「根據這個系統,誓言不應受到譴責,只要附加這些條件。」我回答說,至於貞潔的恩賜,由於我們對上帝未來旨意的不確定性,我們不應該為我們的一生做出任何決定。只要允許我們使用這恩賜,我們就使用它。同時,讓我們將自己交託給主,準備好隨他呼召我們到任何地方(啟示錄 14:4)。


已在心中決定。保羅似乎加上這句話,是為了更充分地表達這樣一個想法:父親們在放棄對女兒婚姻的焦慮和意圖之前,應該仔細考慮各方面。因為他們常常因為羞恥或對自己的無知而拒絕婚姻,而同時,他們卻同樣放蕩,或容易被引入歧途 447。父母在這裡必須仔細考慮什麼對女兒的利益有利,以便他們可以用他們的審慎來糾正她們的無知或不合理的慾望。


現在這段經文有助於確立父母的權威,這權威應被視為神聖的,因為它源於自然的共同權利。現在,如果在其他次要的行為中,沒有父母的權威,孩子們就不被允許有任何自由,那麼他們在締結婚姻時被賦予自由就更不合理了。這已由民法精心制定,但更特別是由上帝的律法制定。因此,教皇的邪惡就更令人憎惡了,他無視神聖或人類的法律,竟敢將孩子們從服從父母的軛中解放出來。然而,重要的是要標明原因。他說,這是因為聖禮的尊嚴。且不說將婚姻視為聖禮的無知,我請問,當他們違背所有民族普遍的禮儀感,違背上帝永恆的安排,解除年輕人情慾的一切束縛,讓他們在聖禮的藉口下,毫無羞恥地玩樂時,448 有什麼榮譽或尊嚴可言呢?因此,讓我們知道,在安排子女婚姻方面,父母的權威是首要的,前提是他們不暴虐地濫用它,因為即使民法也限制了它。449 使徒在要求免除必要性時,450 也暗示父母的審議應以子女的利益為考量。因此,讓我們記住,這個限制是適當的規則——子女允許自己受父母管教,而父母則不強迫子女做他們不願意做的事,並且他們在行使權威時,除了子女的利益之外,沒有其他目的。


38. 因此,那嫁娶的。這裡我們從陳述的兩部分得出結論,他簡要地指出,如果父母將女兒嫁出去,他們是無可指責的,同時他聲明,如果他們讓女兒未婚留在家中,他們做得更好。然而,你不應理解為這裡將獨身生活置於婚姻之上,"""除非是前面所說的例外情況。因為如果女兒缺乏能力,451 父親如果試圖阻止她結婚,那他就是扮演了一個極其糟糕的角色,他將不再是她的父親,而是一個殘酷的暴君。整個討論的總結歸結為——獨身比婚姻更好,因為它有更多的自由,這樣人們可以更自由地事奉上帝;但同時,不應強加任何必要性,以致於如果個人認為合適,就不能結婚;而且,婚姻本身是上帝為我們的軟弱所設立的補救措施,452 所有沒有貞潔恩賜的人都應該使用它。任何有健全判斷力的人都會同意我的看法並承認,保羅在這一點上的全部教義都包含在這三條中。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7: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 神的靈感動了。


39. 妻子受約束。他先前曾不加區別地談論丈夫和妻子,但由於妻子因其性別的謙遜,似乎擁有較少的自由,他認為有必要對她們給予一些特別的指示。因此,他現在教導說,婦女在成為寡婦後,再婚的自由不亞於男子。453 我們前面已經提到,那些渴望再婚的人被冠以不節制的惡名,為了對她們施加某種輕視,那些滿足於一次婚姻的人,習慣上會被授予「貞潔花冠」。不僅如此,這種最初的觀點,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基督徒中變得普遍;因為再婚沒有得到祝福,一些議會禁止神職人員出席此類場合。使徒在此譴責這種暴政,並聲明,如果寡婦認為合適,不應阻礙她們再婚。


這關係不大,就意義而言,無論我們說妻子受 legi(法律)約束,用與格,還是 lege(依法律)約束,用奪格,都無關緊要。因為是法律宣告了夫妻關係是不可解除的。然而,如果你用與格來讀,這個詞將傳達權威或義務的觀念。454 現在他從反面推理;因為如果一個女人終生受丈夫約束,那麼,她就因他的死亡而獲得自由。在她獲得自由之後,讓她嫁給她願意嫁的人。


當動詞「睡」意指死亡時,455 它指的是身體,而非靈魂,這從聖經中一貫的用法中顯而易見。456 因此,某些狂熱分子所扮演的角色是愚蠢的,他們從這個小詞中,試圖證明人的靈魂在與身體分離後,缺乏思想和智力,換句話說,缺乏生命。


只在主裡。這被認為是為了順便告誡他們,不應與不信者結合,或貪圖他們的交往。我承認這是真的,但我認為這意味著他們應該以虔誠的方式,並在敬畏主中這樣做,457 因為婚姻就是這樣吉祥地形成的。


40. 但她若這樣守著,就更有福了。為什麼?是因為守寡本身就是一種美德嗎?不;而是因為它會減少分心,並且更少受到世俗事務的困擾。至於他所補充的——依我的判斷,他並不是說他的意見是可疑的;而是好像他已經就這個問題做出了決定;因為他立刻補充說他有神的靈,這足以賦予完全和完美的權威。同時,當他說「我想」時,似乎帶有一點諷刺意味。因為假使徒們總是誇耀他們擁有神的靈,以圖為自己攫取權威,同時又試圖貶低保羅的權威,他說他認為他分享神的靈不亞於他們。

歌林書前書 7 歌林書前書 7 Reviewed by 神的應許與盼望 on 10月 11, 2025 Rating: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