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6:22-24; 路加福音 11:34-36; 16:13

 馬太福音 6:22-24; 路加福音 11:34-36; 16:13


馬太福音 6:22-24

22. 身體的燈是眼睛。所以,如果你的眼睛單純,你全身就都光明。23. 但如果你的眼睛邪惡,你全身就都黑暗。因此,如果你裡面的光是黑暗,那黑暗是多麼大啊!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因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路加福音 11:34-36

34. 身體的燈是眼睛。如果你的眼睛單純,你全身就都光明;但如果眼睛邪惡,你全身也就黑暗。36. 所以,如果你全身光明,沒有任何部分黑暗,全身就都光明,如同燈光用其亮度照亮你一樣。

路加福音 16:13

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因為他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馬太福音 6:22. 身體的燈是眼睛。我們必須記住,正如我已經暗示過的,我們在這裡找到的是零散的句子,而不是連貫的論述。當前這段話的實質是,人們因粗心大意而犯錯,因為他們沒有像應當那樣,將眼睛專注於正確的目標。因為,他們為何如此可恥地迷失、衝撞或跌倒呢?這不是因為他們寧願追隨自己的私慾,而不願追隨神的公義,從而敗壞了他們的判斷力,不僅熄滅了本應規範他們生命之理性的光,反而將其完全變為黑暗嗎?


當基督稱眼睛為身體的燈456時,他運用了一個比喻,意思是說,手、腳或腹部都不能引導人行走,唯有眼睛足以引導身體的其他部分。如果手腳被愚蠢而不當地引導,錯誤的責任應歸咎於沒有盡職的眼睛。我們現在必須將這個比喻應用到心靈上。情感可以被視為心靈的個別成員:但由於它們本身是盲目的,它們需要引導。現在,神賜予理性來引導它們,並扮演燈籠的角色,為它們指明道路。但通常的結果是什麼呢?人類所被賦予的一切健全判斷力都被他們自己敗壞和扭曲了,以至於連一絲光亮都無法繼續存在於他們之中。


單純的眼睛是指沒有斑點、病態體液或任何其他缺陷的眼睛。邪惡的眼睛(πονηρὸν)457是指有病的眼睛。光明之體是指被照亮,使其所有行為都得到適當規範的身體。黑暗之體是指因混亂的運動而導致許多錯誤的身體。因此,正如我已經說過的,這些話譴責了那些不願睜開眼睛來引導自己情感的人的懶惰。


天主教徒從這段經文推斷出,人擁有足夠的理性和智慧,可以自由選擇善惡,這純粹是無稽之談。因為基督在這裡並不是告訴我們我們擁有什麼能力,而是告訴我們應該如何行事,將我們的眼睛專注於一個特定的目標;同時也表明,人類生命的整個過程是黑暗的,因為沒有人為自己設定一個正確的目標,所有人都任憑自己熱切地追求邪惡。我承認,人天生擁有區分惡與善的理性;但我說,它被罪惡敗壞了,以至於每一步都失敗。同時,這並不意味著人不是自願將黑暗帶給自己,彷彿他們閉上眼睛以避免向他們提供的光,因為他們是明知故犯地追隨自己的私慾。


23. 如果你裡面的光是黑暗。光是指那一小部分理性,"""自亞當墮落以來,這種情況一直存在於人類之中:而黑暗則象徵著粗鄙和殘酷的情感。其意義是,我們不應對人類像野獸一樣,如此可恥地沉溺於罪惡的污穢之中感到驚訝,因為他們沒有任何理性可以約束肉體盲目而黑暗的慾望。光被轉化為黑暗,不僅指人類任由肉體邪惡的慾望淹沒其理性的判斷,也指他們將思想投入邪惡的念頭,從而墮落成野獸。因為我們看到人類如何邪惡地將賦予他們的一點智慧轉化為狡詐,他們如何「深挖(如先知所說)以向主隱藏他們的計謀」(以賽亞書 29:15),他們如何信賴自己的資源,公然羞辱上帝;簡而言之,他們如何渴望以無數種方式展現他們的聰明才智,以自取滅亡。基督有充分的理由宣告,當人類選擇盲目時,厚重而駭人的黑暗必然會在他們的生活中掌權。


這也是路加福音中記載的那些話的意義,不同之處在於,基督在那裡將目前的陳述與之前解釋過的一點聯繫起來,即人點燈不是放在斗底下(馬太福音 5:15),而且,代替這句話「你裡頭的光若變成黑暗了」,他勸誡說:「你要省察,恐怕你裡頭的光,或者黑暗了。」其意義是:「你要省察,你的心,本應像燈一樣發光,引導你所有的行動,不要變暗並誤導你的一生。」他隨後補充說,當身體被眼睛照亮時,其所有肢體都會呈現出最大的規律性,就像燈光在房間的每個角落散播和穿透一樣。


24.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基督回到先前的教義,其目的是使他的門徒脫離貪婪。他先前曾說,人的心被束縛並固定在財寶上;他現在警告說,那些專注於財富的人的心與主疏遠了。因為大多數人習慣於用欺騙性的藉口自欺欺人,他們想像自己可以在上帝和自己的慾望之間分裂。基督斷言,任何人都不能同時順服上帝和順服自己的肉體。這無疑是一個普遍使用的諺語: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他假定了一個普遍接受的真理,並將其應用於他目前的主題:當財富在心中佔據主導地位時,上帝就失去了他的權威。的確,富人事奉上帝並非不可能;但任何將自己視為財富奴隸的人都必須放棄事奉上帝:因為貪婪使我們成為魔鬼的奴隸。


我在此插入了路加在不同場合所說的話:因為,正如福音書作者經常在機會允許時,將我們主講道中的段落打亂順序,我們不應對其排列感到猶豫。這裡特別提到財富的內容,可以適當地擴展到所有其他類型的惡習。正如上帝到處稱讚真誠,並憎惡兩面三刀的心(歷代志上 12:33;詩篇 12:2),所有那些想像他會滿足於他們一半心意的人都被欺騙了。的確,所有人都口頭承認,如果情感不完整,就沒有真正的敬拜上帝:但他們在事實上否認這一點,當他們試圖調和矛盾時。「我不會停止事奉上帝,」一個野心勃勃的人說,「儘管我將大部分心思投入到追求榮譽上。」貪婪者、縱慾者、饕餮者、不貞潔者、殘酷者,都依次為自己辯解:好像那些人可以部分地用於事奉上帝,"""他們公開地與他作戰。無疑,信徒自己從未如此完美地順服上帝,以至於不被肉體的罪惡慾望所吸引。但是,當他們在這種悲慘的束縛下呻吟,對自己不滿意,並且只是不情願地、勉強地為肉體服務時,他們就不能說是在侍奉兩個主人:因為他們的願望和努力得到了主的認可,就好像他們對他獻上了完美的順服一樣。但是這段經文譴責了那些在自己的惡習中自欺欺人的人的虛偽,就好像他們可以調和光明與黑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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