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33-37

 馬太福音 5:33-37

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33. 不可背誓。這也不是對律法的修正,而是對其真實的解釋。因為神在律法中不僅譴責了背誓的行為,也譴責了輕率起誓,這會減損對他聖名的敬畏。背誓的人並不是唯一妄稱神名的人(出埃及記 20:7)。那些在瑣碎場合或日常對話中輕率和輕蔑地說出神名的人也是如此。雖然律法譴責一切褻瀆神名的行為,但猶太人卻認為,其罪過完全在於背誓。基督斥責了這種嚴重的錯誤,即他們認為只要不假誓,就可以毫無危險地濫用神的名。毫無疑問,我們被嚴格要求向主履行我們所起的誓:因為那些在使用了神的名之後欺騙和蒙蔽鄰居的人,不僅傷害了人,也傷害了神。但是,將具有更廣泛意義的事物局限於單一部分是不恰當的。有些人認為「履行」這個詞適用於誓願,即當任何事物因宗教原因而應許給神時。但這種表達方式非常適用於所有經由使用神名而得到認可的承諾和約定:因為在這種情況下,神被援引為雙方之間的保證人,以確保他們的忠誠。


34. 甚麼誓都不可起。許多人因「甚麼誓都不可起」這句話而產生了錯誤的觀念,認為基督譴責一切形式的起誓。一些好人因觀察到世上盛行的肆無忌憚的起誓行為,而被推向了這種極端的嚴格。再洗禮派也大肆喧囂,理由是基督似乎不允許在任何情況下起誓,因為他命令「甚麼誓都不可起」。但我們無需超出直接的上下文來獲得解釋:因為他立即補充說,「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誰看不出這些起誓的方式是作為解釋而添加的,通過列舉許多情況來更充分地解釋前一句話呢?猶太人有迂迴或間接的起誓方式:當他們指著天、地或祭壇起誓時(馬太福音 23:18),他們認為這幾乎不算什麼;而且,由於一個惡習會產生另一個惡習,他們以此為藉口,為任何沒有公開承認的褻瀆神名的行為辯護。


為了應對這種罪行,我們的主宣告他們絕不可起誓,無論是這種方式還是那種方式,無論是指著天還是指著地。因此,我們得出結論,這個詞「絕不」與實質無關,而與形式有關,意思是「既不直接也不間接」。否則,列舉這些種類就是多餘的:因此,再洗禮派不僅表現出爭論的狂熱,而且表現出嚴重的無知,當他們固執地向我們施壓一個詞,卻閉著眼睛忽略了整段經文的範圍。有人反對說,基督不允許起誓嗎?我回答說:律法解釋者所說的話,必須與其目的聯繫起來看。他的陳述歸結為:除了偽證之外,還有其他「妄稱神名」的方式;因此,我們應該避免讓自己隨意起誓:因為,當有正當理由要求時,律法不僅允許,而且明確命令我們起誓。基督,因此,這句話的意思不過是,所有以任何方式濫用和褻瀆上帝聖名的誓言都是不合法的,因為這些誓言本應產生更深的敬畏。


不可指著天起誓。將這些話解釋為基督譴責此類起誓形式有誤,理由是我們只應指著上帝起誓,這是一種錯誤。他提出的理由反而傾向於相反的觀點,即即使我們指著天和地起誓,我們也是指著上帝的名起誓:因為世界上沒有任何一部分是上帝沒有刻上他榮耀印記的。但這句話似乎與律法的誡命不符,律法中上帝明確命令我們「指著他的名起誓」(申命記 6:13);也與聖經中許多段落不符,這些段落中他抱怨,如果我們指著受造物起誓,就是對他的傷害。我回答說:當我們訴諸受造物,無論是作為有權審判的,還是有權證明證詞的,這都是一種與偶像崇拜相關的腐敗:因為我們必須看起誓的目的。這是人們向上帝發出的呼籲,以報復虛假,並維護真理。這種榮譽不能轉讓給他人,否則就是對神聖威嚴的褻瀆。


基於同樣的原因,使徒說,除非我們指著更大的起誓,否則我們就沒有以正確的方式起誓,而且只有上帝才能指著自己起誓(希伯來書 6:13)。因此,任何在古代指著「摩洛」(利未記 18:21)或任何其他偶像起誓的人,都從屬於上帝的事物中奪取了一些東西;因為他們將那個偶像置於上帝的位置,視其為洞悉人心和審判人類靈魂的。在我們這個時代,那些指著天使或已故聖徒起誓的人,也從上帝那裡奪取了屬於他的東西,並將神聖的威嚴歸於他們。當人們指著天和地起誓,目的是為了造物主本身時,情況就不同了: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誓言的神聖性不是建立在受造物之上,而是單單向上帝呼籲作為見證,藉著提出他榮耀的象徵。


聖經中稱天為上帝的寶座(以賽亞書 66:1):這並不是說他只住在天上,而是教導人們每當想到他時,都要將思想提升向上,不要對他產生任何低俗或世俗的觀念。同樣,地被稱為他的腳凳(第 35 節),是為了告訴我們,他充滿萬物,沒有任何空間的廣度可以容納他。耶路撒冷的聖潔(第 35 節)取決於他的應許。它是聖城(以賽亞書 52:1):因為上帝選擇它作為他帝國的所在地和居所。當人們指著自己的頭起誓(第 36 節)時,他們將自己的生命,這是上帝的一份非凡禮物,作為他們真誠的保證。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基督現在提出了第二個補救辦法;那就是人們彼此真誠和誠實地相待:因為這樣,言語的簡樸在那些不真誠的人中,將與誓言具有同樣的份量。現在,這無疑是糾正錯誤的最佳方法,即指出錯誤的根源。發誓的巨大傾向從何而來?不就是從巨大的虛假、眾多的欺騙、不穩定和輕浮的行為中產生,以至於幾乎沒有什麼是可信的嗎? 因此,基督要求我們言語公平誠實,這樣就不再有起誓的必要。


「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種重複意味著我們應該信守諾言,以便所有人都相信我們的誠實。現在,既然這是真實和合法的方法,當人們口中只有心中所想時,基督宣稱,超出這些的都來自邪惡。我不贊同某些人對這些話的解釋,即起誓的罪責應該歸咎於不相信他人所說的人。基督教導我們,在我看來,它源於人類的邪惡,他們被迫發誓:因為,如果誠實盛行於人類之中,如果他們不前後不一、虛偽做作,他們就會保持大自然所指示的簡樸。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在必要時發誓是不合法的:因為許多事情本身是恰當的,儘管它們的起源是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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