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27-30

 馬太福音 5:27-30


馬太福音 5:27-30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已經在心裡與她犯姦淫了。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30. 若是你的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馬太福音 5:27. 不可姦淫。基督繼續他的主題,表明上帝的律法不僅在政治層面上對生命具有權威,以塑造外在的行為,而且它要求內心純潔和聖潔的情感。我們必須記住我已經說過的,儘管基督引用了律法的原話,但他所責備的是不誠實的解釋者對律法所作的粗俗和錯誤的解釋。他已經告訴我們,他不是作為一個新的立法者而來,而是作為一個忠實的解釋者,解釋已經頒布的律法。有人可能會反駁說,經過長期的實踐,這種解釋已經根深蒂固。基督明確承認這一點,但通過說錯誤的古老性不應該被允許作為其有利的辯護來回應。


28. 凡看見婦女。基督的目的是普遍譴責肉體的慾望。他說,不僅那些引誘鄰居妻子的人,而且那些用不雅的眼神玷污自己眼睛的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姦夫。這是一種提喻法:因為不僅是眼睛,甚至內心隱藏的慾火,都會使人犯姦淫。因此,保羅將貞潔(哥林多前書 7:34)歸結為身體和心靈的貞潔。但基督認為,駁斥當時流行的嚴重錯誤就足夠了:因為他們認為只需要提防外在的姦淫。由於誘惑通常是通過眼睛的放蕩呈現給心靈的,而且慾望似乎是通過那扇門進入的,所以基督在譴責慾望時使用了這種說話方式:這從「動淫念」這個詞中可以明顯看出。這也教導我們,不僅那些蓄意犯姦淫的人,而且那些容許任何污穢思想的人,在上帝面前都被視為姦夫。因此,天主教徒的虛偽是過於粗俗和愚蠢的,他們聲稱慾望不是罪,直到它獲得內心的完全同意。但我們不必奇怪,他們把罪看得如此微不足道:因為那些將義歸因於行為功勞的人,在判斷自己的罪時必然非常遲鈍和愚蠢。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有人可能會認為,考慮到肉體和本性的軟弱,基督對人施加了過於嚴厲的壓力,因此他預先回應了所有這些抱怨。總體意思是,無論上帝的任何誡命多麼困難、嚴厲、麻煩或苛刻,都不應該以此為藉口,因為上帝的公義在我們看來應該比我們認為最珍貴和有價值的一切都更重要。「你沒有權利反對我說,你幾乎無法將眼睛轉向任何方向,而不會突然被某種誘惑所吸引:因為你寧願捨棄你的眼睛,也不願偏離上帝的誡命。」然而,基督並不是說我們必須殘害自己的身體才能順服上帝:但由於所有人都會輕易希望他們不被限制自由使用他們的感官,基督採用了一種誇張的說法來表明,任何阻礙我們順服上帝在律法中要求的順服的東西,都應該被切斷。他這樣做是明確的,因為男人在這方面給予自己太多的自由。如果心靈是純潔的,眼睛和手就會順從它;因為可以肯定的是,它們沒有自己的動作。但在這一點上,我們應受到嚴厲的責備。我們遠沒有像我們應該那樣小心,去避免誘惑,反而通過讓我們的感官無限自由來激發它們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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