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13-16; 馬可福音 9:49-50; 4:21; 路加福音 14:34-35; 8:16; 11:33
馬太福音 5:13-16;
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可福音 9:49-50; 4:21;
49. 因為凡人必用火煉,凡祭物必用鹽醃。50.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你們裡頭應當有鹽,彼此和睦。
21. 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或床底下?豈不是放在燈臺上嗎?
路加福音 14:34-35; 8:16; 11:33
34.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35. 或用在田裡,或堆在糞裡,都不合式,只好丟掉。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16. 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33. 沒有人點燈放在隱密處,或是斗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得見亮光。
馬太福音 5:13. 你們是世上的鹽。屬於教義的內容被應用到那些被委以管理職責的人身上。當基督稱使徒為世上的鹽時,他的意思是,他們的職責是為世上加鹽:因為人本身毫無滋味,直到他們被天國教義的鹽所調味。在提醒他們被召喚的目的之後,他對那些不履行職責的人發出了嚴厲而可怕的審判。託付給他們的教義,被證明與良心、虔誠和正直的生活緊密相連,以至於在其他人身上可以容忍的腐敗,在他們身上將是可憎和怪異的。「如果其他人在上帝眼中是無味的,那麼你們將得到能給他們帶來滋味的鹽:但如果你們失去了味道,你們將從何處獲得你們應該提供給他人的補救措施呢?」
我們的主巧妙地運用他的比喻,說其他東西在失去其原有品質後,即使腐敗了仍然有用:但鹽卻會變得有害,甚至會使糞堆變得貧瘠。他的話總結起來就是,當話語的傳道人和教師腐敗並使自己變得無味時,這是一種無法治癒的疾病:因為他們應該用他們的鹽來調味世界的其餘部分。這個警告不僅對傳道人有用,對基督的整個羊群也同樣有用。既然上帝的旨意是讓大地被他自己的話語所調味,那麼,任何缺乏這種鹽的東西,在他看來都是無味的,無論它在人看來多麼美味。因此,沒有什麼比接受調味更好的了,唯有它才能糾正我們的無味。但同時,那些負責調味的人也要小心,不要鼓勵世人自作聰明,更不要用墮落和惡劣的品味來感染它。
因此,天主教徒的邪惡是不可容忍的:彷彿基督的目的是允許使徒們擁有無限的自由,並使他們成為靈魂的暴君,而不是提醒他們他們的職責,使他們不偏離正道。基督宣告他希望他的教會的教師是怎樣的人。那些沒有正當理由,卻自稱是使徒的人,藉此掩蓋他們樂於引入的一切可憎之事;因為基督曾宣告彼得和他的同伴是世上的鹽。他們同時沒有考慮到隨後嚴厲的責備,即如果他們變得無味,他們就是最糟糕的。路加突然提到這句話:但它在那裡引入的目的與此處相同,因此不需要單獨解釋。
馬可福音 9:49. 因為人人必用火煉。我將馬可的這些話與我們剛才考慮的馬太福音中的段落聯繫起來:並非我認為它們的意義完全相同,或是在同一地點和時間說的,而是為了讓讀者透過比較,更好地理解同一句話的不同應用。根據馬可的敘述,我們的主在談到永火之後(馬可福音 9:48),反而勸告他的人民現在將自己獻給上帝,用火和鹽調味,使他們成為奉獻的祭品,並且他們不會因自己的罪而招致那永不熄滅的火。用火調味是一個不正確的說法;但由於鹽和火都具有淨化和精煉的相同品質,基督將相同的術語應用於兩者。這句話是在這種情況下說的。這是為了讓信徒不要拒絕被火和鹽淨化;因為沒有這種調味,他們就不能對上帝聖潔。他暗示了律法中的一項規定:
「凡你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你的素祭上不可缺少你上帝立約的鹽。你一切的供物都要和鹽一同獻上。」(利未記 2:13。)
但現在他表明,信徒是藉著福音的道被鹽醃的,使他們得以成聖。
他接著補充說,鹽是好的。這普遍適用於所有上帝曾樂意用祂自己的話語調味的人。他勸告他們要永遠保持他們的味道。將鹽這個名稱賦予被鹽醃的東西,這是一個相當生硬的隱喻,但它對意義沒有產生任何疑問。當人們因粗心大意而失去了他們藉著上帝的恩典所獲得的味道時,就沒有進一步的補救辦法了。那些失去他們的信仰,藉此他們被獻給上帝,並變得無味的人,處於絕望的境地:因為好的味道不能透過任何其他調味品獲得。此外,那些藉著使上帝的恩典失效而變得腐敗的人,比不信者更糟,就像鹽會破壞土地和糞堆一樣。
馬可福音 9:50. 你們裡頭應當有鹽。這句話的意義可能與前一節不同,意指藉著信心,或者更確切地說,藉著聖靈的智慧所獲得的芬芳調味。當保羅吩咐說:「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著恩典,用鹽調和」(歌羅西書 4:6)時,他的意思是,我們應當聖潔,潔淨一切世俗的愚昧和腐敗,並充滿屬靈的恩典,這恩典能造就所有聽見的人,並散發出甜美的芬芳。如果採用這種解釋,那麼後一句話可能需要理解為指那種鹽所促進的相互和平。然而,由於最後一句話更可能依賴於前面的論述,我認為基督是在勸告他的人民保持信心的嚴謹,這也可以用來潔淨他人。「你們必須努力,不僅要在自己裡面有鹽,也要使他人有鹽。」但由於鹽以其辛辣而有刺激性,他立即告誡他們要以這樣的方式調節調味,使彼此之間的和平得以完全保持。
馬太福音 5:14 你們是世上的光。我們都是光明之子,在被信心照亮之後,"""並奉命手持「燃燒的燈」(以免我們在黑暗中迷失),甚至向他人指出生命之道(路加福音 12:35)。但是,由於傳福音的任務比其他人更早地託付給使徒,現在則託付給教會的牧師,基督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將這個稱號賦予他們。「他們被置於這個等級的條件是,他們必須像從高處一樣,照亮所有其他人。」
他接著提出了兩個比較。一座建在山上的城市是無法隱藏的;一支點燃的蠟燭通常也不會被隱藏(第 15 節)。這意味著他們應該以一種彷彿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視著他們的方式生活。 當然,一個人越是傑出,如果他行為不當,他所造成的壞榜樣的傷害就越大。因此,基督告訴使徒,他們必須比普通階層的無名之輩更小心地過著虔誠聖潔的生活,因為所有人的目光都像注視著點燃的蠟燭一樣注視著他們;如果他們的虔誠和行為的正直與他們所傳講的教義不符,他們就不能被容忍。馬可和路加似乎以不同的方式應用這個比較:因為在那裡基督給出了一個普遍的告誡,他們應該特別小心,以免有人仗著黑暗,放縱自己犯罪,因為暫時隱藏的事物最終會被揭露。但也許他們兩人所記載的言論都脫離了直接的上下文。
16. 讓你們的光照在人前 在教導使徒們,由於他們所處的地位,他們的惡行和美德都因好榜樣或壞榜樣而更為人所知之後,他現在吩咐他們要規範自己的生活,以激勵所有人榮耀上帝。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因為,正如保羅告訴我們的,信徒必須,
「為誠實的事作準備,不僅在上帝眼中,也在人眼中」(哥林多後書 8:21)。
他隨後不久給出的命令,即為他們的好行為尋求隱藏和隱居的地方(馬太福音 6:4),目的只是為了禁止炫耀。在當前這個例子中,他有著完全不同的目的,即向他們推薦唯獨上帝的榮耀。現在,如果好行為的榮耀不能正確地歸於上帝,除非它們被追溯到他,除非他被承認為它們唯一的作者,那麼顯然,我們不能在不公然和嚴重侮辱上帝的情況下,讚美自由意志,彷彿好行為完全或部分來自其力量。再次,我們必須觀察,當上帝稱好行為為我們的行為時,他是多麼仁慈地對待我們,而這些行為的全部讚美本應公正地歸於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