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我們豈是又舉薦自己嗎?豈像別人用人的薦信給你們或用你們的薦信給人嗎?
3:2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裡,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
3:3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 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1. 我們開始吧。這個反對意見似乎也曾針對他提出——他過於熱衷於宣揚自己的功績,而且是由那些因發現自己渴望獲得的名聲,因他的卓越而受到有效阻礙而感到悲傷的人提出的。在我看來,他們已經因此對前一封書信提出了批評,認為他過度地自我讚揚。這裡的讚揚意味著愚蠢地、過度地吹噓,或者至少是以一種野心勃勃的精神來敘述自己的功績。保羅的誹謗者有一個看似合理的藉口——一個人為自己吹噓是令人厭惡和可憎的359。然而,保羅有必要性的藉口,因為他只是因為被迫才誇耀。他的目的也使他超越了所有的誹謗,因為他除了使他的使徒職分的榮譽不受損害,以造就教會之外,別無他求;因為如果基督的榮譽沒有受到侵犯,他會樂意讓那些有損他自己聲譽的事情不被注意。此外,他看到他的權威在哥林多人中減弱,對他們非常不利。因此,他首先提出他們的誹謗,讓他們知道他並非完全不知道他們中間流傳的言論。
我們需要嗎?這個回答(用一個常見的表達方式)更適合於人而不是事情,儘管我們稍後會發現他對事情本身說了足夠多的話。然而,目前他譴責他們的惡意,因為他們不滿意,如果他有時不情願地,甚至當他們自己強迫他時,提及上帝賜予他的恩典,而他們自己卻到處乞求那些完全充滿奉承讚美的書信。他說他不需要言語上的讚美,因為他的行為已經充分地讚美了他。另一方面,他指責他們貪圖榮耀,因為他們試圖通過人的投票來獲得恩惠。360 這樣,他優雅而恰當地駁斥了他們的誹謗。然而,我們不能由此推斷,接受推薦絕對是錯誤的361,只要你將它們用於好的目的。因為保羅自己推薦了許多人;如果這是非法的,他就不會這樣做。然而,這裡需要兩件事——首先,它不是通過奉承而引出的推薦,而是一個完全公正的見證362;其次,它不是為了為個人謀求晉升而給予的,而只是為了促進基督國度的發展。因此,我觀察到,保羅關注的是那些用誹謗攻擊他的人。
2. 你們是我們的書信。他將自己的榮耀建立在哥林多人的福祉之上,這其中不乏巧妙。「只要你們仍然是基督徒,我就有足夠的推薦。因為你們的信心證明了我的讚美,作為我使徒職分的印記。」(哥林多前書9:2)
當他說——寫在我們心裡時,這可以理解為指西拉和提摩太,在這種情況下,意思將是:「我們不滿足於從事情本身獲得的這種讚美。別人擁有的推薦在人眼前飛揚,但我們擁有的這種推薦則存在於人的良心之中。」這也可以部分地看作是指哥林多人,意思是:「那些通過懇求獲得推薦的人,在良心上沒有他們寫在紙上的東西,而那些推薦別人的人往往是出於恩惠而不是判斷。另一方面,我們,"""有我們使徒職分的見證,在這邊和那邊,銘刻在人們的心中。」
這被認識和閱讀。它也可以被讀作——「這被認識和承認」,因為 ἀναγινωσκεσαι 這個詞有歧義,363 我不知道後者是否更合適。然而,我不想偏離常見的翻譯,除非被迫如此。只讓讀者看到這一點,他可以考慮哪種翻譯更可取。如果我們將其翻譯為「承認」,那麼在確鑿無疑的書信與偽造的書信之間會存在一種隱含的對比。364 毫無疑問,緊隨其後的是支持後一種翻譯的,因為他提出了基督的書信,與那些偽造和假冒的書信形成對比。
3. 你們是基督的書信。他延續這個比喻,說他所說的書信是基督寫的,因為哥林多人的信心是他的工作。他說這書信是由他傳達的,好像是說他扮演了墨水和筆的角色。總之,他讓基督成為作者,自己成為工具,這樣誹謗者就會明白,如果他們繼續惡意地攻擊他,365 他們是在與基督作對。接下來的內容旨在增加那封書信的權威。然而,第二個子句 366 已經提到了後來在律法和福音之間進行的比較。因為他藉此機會,正如我們將看到的,很快就開始了這種性質的比較。這裡使用的對立——墨水和聖靈,石頭和心——通過擴展,為他的陳述增添了不小的分量。因為在墨水和上帝的聖靈之間,以及在石頭和心之間進行對比,他表達的比他簡單地提到聖靈和心,而不進行任何比較,要多得多。
不是刻在石版上。他暗示了耶利米書 31:31 和以西結書 37:26 中關於新約恩典的應許。
他說:「我將與他們立新約,不像我與他們祖先所立的;但我會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的心上,刻在他們的內心深處。此外,我將從你中間除去石心,賜給你一個肉心,使你遵行我的誡命。」*以西結書 36:26, 27。)
保羅說,這項祝福是藉著他的傳道而成就的。因此,這充分表明他是新約的忠實僕人——這是支持他使徒職分的合法見證。「肉心」這個詞在這裡不是貶義,而是指柔軟和有彈性,367 因為它與「石心」相對,即堅硬和頑固,這是人本性的心,直到它被上帝的聖靈征服。368
3:4 我們因基督,所以在 神面前才有這樣的信心。
3:5 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 神。
3:6 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譯:聖靈)是叫人活。
3:7 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榮光,不能定睛看他的臉;這榮光原是漸漸退去的,
3:8 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
3:9 若是定罪的職事有榮光,那稱義的職事榮光就越發大了。
3:10 那從前有榮光的,因這極大的榮光就算不得有榮光了;
3:11 若那廢掉的有榮光,這長存的就更有榮光了。
4. 如此的信心。由於保羅對自己和他的使徒職分作出了如此宏偉的讚揚,為了避免他顯得過於自信,他將所有的榮耀歸於上帝,他承認他所擁有的一切都來自上帝。「藉著這誇口,」他說,「我不是高舉自己,而是高舉上帝,因為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哥林多前書 15:10。) 他補充說,正如他習慣於藉著基督所做的那樣,因為基督是所有上帝恩惠流向我們的管道。
5. 並不是我們有資格。370 當他如此否認一切功勞時,並非他僅僅以虛假的謙遜貶低自己,而是他真實地表達了他的想法。現在我們看到,他沒有給人留下任何東西。因為一個善工中最小的部分,在某種程度上,是思想。換句話說,371 它既沒有第一部分的讚揚,也沒有第二部分;然而他甚至不允許我們擁有這個。既然思想比意願更微不足道,那些自以為擁有正確意願的人是多麼愚蠢啊,當保羅甚至不給他們思考任何事物的能力時!372 天主教徒被舊譯者使用的「足夠」一詞誤導了。373 因為他們認為,只要承認人沒有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圖,就可以擺脫困境,同時他們卻將正確的理解歸因於人,這種理解在上帝的一些幫助下,可能能夠自行產生一些效果。保羅則聲明,人不僅缺乏自給自足(αὐτάρκειαν),也缺乏能力(ἱκανότητα),374 如果拉丁語中有這樣的詞,這將等同於 idoneitas(適宜性)。因此,他無法更有效地剝奪人的一切美好。375
6. 祂使我們有資格。376 他曾承認自己完全無用。現在他聲明,藉著上帝的恩典,他已經具備了擔任一個職位的資格,377 而他以前是沒有資格的。從中我們推斷出其重要性和困難性,因為沒有人能夠承擔,除非他事先被上帝預備和塑造。使徒的意圖,也是為了頌揚福音的尊嚴。同時,毫無疑問,他間接地揭露了那些誇耀自己天賦的人的貧乏,儘管他們甚至沒有得到一滴天上的恩典。
不是憑著字句,而是憑著精意。他現在繼續比較律法和福音,這是他之前已經觸及的。然而,不確定他是否因為看到哥林多有一些偏執的律法狂熱者,而引導他進行這番討論,或者他是否從其他事情中找到機會進入這個話題。就我而言,由於我沒有看到任何證據表明假使徒在那裡混淆了律法和福音,我更傾向於認為,由於他必須與那些沒有生氣的演說家打交道,他們試圖通過純粹的空談來獲得掌聲,379 並且他看到哥林多人的耳朵被這種浮華所吸引,他渴望向他們展示福音的主要優點是什麼,以及其傳道人的主要讚美是什麼。現在他將這歸結為聖靈的功效。律法和福音之間的比較在非同尋常的程度上能夠顯示這一點。在我看來,這就是他開始討論的原因。
然而,毫無疑問,他所說的「字句」是指舊約,正如他所說的「精意」是指福音;因為,在稱自己為新約的執事之後,他立即補充說,作為解釋,他是一個精意的執事,並將字句與精意對立起來。我們現在必須探究這種稱謂的原因。俄利根所設計的闡釋已普遍流傳——我們應當藉著字面來理解聖經的文法和真實意義,或稱字面意義,而藉著靈則指寓意,這通常被認為是屬靈的意義。因此,在幾個世紀以來,沒有什麼比這句話更常被說,或更普遍被接受的了——保羅在此為我們提供了藉著寓意來闡釋聖經的鑰匙,然而這與他的本意相去甚遠。因為他所說的「字面」是指外在的傳講,這種傳講無法觸及人心;另一方面,他所說的「靈」是指活潑的教義,這種教義藉著聖靈的恩典,在人的心中有效地運行(帖撒羅尼迦前書 2:13)。因此,「字面」一詞是指字面上的傳講——也就是死的、無效的,只能用耳朵聽見的。另一方面,「靈」一詞是指屬靈的教義,也就是不僅用口說出,而且能以活潑的感受有效地進入人心靈的。因為保羅著眼於我剛才引用的耶利米書中的經文(耶利米書 31:31),其中主說,他的律法只是用口宣揚,因此是短暫的,因為百姓沒有在心中接受它,他應許在基督的統治下賜予重生的靈,將他的福音,也就是新約,寫在他們的心上。保羅現在誇耀說,那預言的實現可以在他的傳講中看到,這樣哥林多人就可以明白,那些空洞的誇口者,雖然缺乏聖靈的功效,卻不斷喧囂,是多麼的毫無價值。
然而,有人問,在舊約之下,上帝是否僅僅以外在的聲音發出,而沒有也藉著他的靈在虔誠人的心中說話。我首先回答說,保羅在此考慮的是律法所特有的;因為儘管上帝當時藉著他的靈工作,但那並非源於摩西的事奉,而是源於基督的恩典,正如約翰福音 1:17 所說——
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的確,上帝的恩典在那段時間並沒有沉睡,但足以說明它不是律法所屬的益處。因為摩西在將生命之道傳給百姓,並加上威脅和應許之後,就完成了他的職責。因此,他將律法稱為「字面」,因為它本身是一種死的傳講;但他將福音稱為「靈」,因為福音的事奉是活潑的,甚至是賜生命的。
我其次回答說,這些事情並非絕對地針對律法或福音而言,而是相對於兩者之間的對比;因為即使福音也不總是靈。然而,當我們比較兩者時,確實且恰當地斷言,律法的本質是以字面方式教導人,使其無法超越耳朵;另一方面,福音的本質是屬靈地教導,因為它是基督恩典的工具。這取決於上帝的安排,他認為在福音中比在律法中更清楚地彰顯他聖靈的功效是合適的,因為有效地教導人心靈完全是他的工作。
然而,當保羅稱自己為聖靈的執事時,他並不是指聖靈的恩典和他的影響力與他的傳講綁定,以至於他可以隨心所欲地在發聲的同時呼出聖靈。他只是指基督祝福了他的事奉,從而實現了關於福音的預言。基督將祂的影響力與一個人的教義連結起來是一回事。383 而這個人的教義384本身具有如此效力則是另一回事。因此,我們是聖靈的僕役,並非我們將祂囚禁在我們裡面,或將祂視為俘虜——並非我們可以隨心所欲地將祂的恩典賜予所有人,或賜予我們所喜歡的人——而是因為基督透過我們的媒介,啟迪人們的心智,更新他們的心靈,簡而言之,使他們完全重生。385 正是因為基督的恩典與人的努力之間存在著這樣的連結和結合,所以在許多情況下,屬於主的功勞卻歸於僕役。因為在這種情況下,所看的不是單純的個人,而是福音的整體安排,這安排一方面在於基督的奧秘影響,另一方面在於人的外在努力。
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這段經文首先被俄利根,然後又被其他人錯誤地曲解,賦予了虛假的意義。由此產生了一個非常有害的錯誤——認為閱讀聖經不僅無用,甚至有害,386 除非將其解釋為寓言。這個錯誤是許多禍害的根源。因為不僅允許篡改聖經的真實意義,387 而且任何人在這種行為上越是大膽,他就越被認為是傑出的聖經解釋者。因此,許多古人肆無忌憚地玩弄上帝的神聖話語,388 彷彿那是一個可以來回拋擲的球。因此,異端分子也更有能力攪擾教會;因為將任何經文389解釋成任何人所選擇的任何意義已成為普遍做法,所以沒有任何荒謬或怪誕的狂熱,不能以某種寓言的藉口提出。甚至好人自己也被沖昏了頭腦,以至於構思出許多錯誤的觀點,因對寓言的偏愛而誤入歧途。
然而,這段經文的意義如下——如果上帝的話語只是口頭說出,那便是死亡的契機,只有當它被心靈接受時,它才具有生命力。因此,「字句」和「聖靈」這兩個詞,並非指話語的解釋,而是指它的影響和果效。至於為什麼教義只是觸及耳朵,卻未能觸及心靈,我們稍後會看到。
7 但如果那叫人死的職事。他現在藉著這個論點來闡明福音的尊嚴——上帝賜予律法顯著的榮耀,然而,與福音相比,律法卻微不足道。律法因許多神蹟而顯赫。然而,保羅在這裡只觸及其中一個——摩西的臉發出如此耀眼的光芒,以至於使所有人的眼睛都眩目。那光芒是律法榮耀的標誌。他現在從較小的事物推論到較大的事物——福音的榮耀理應更加輝煌地閃耀,因為它遠遠優於律法。
首先,他稱律法為叫人死的職事。其次,他說,律法的教義是用文字和墨水寫成的。第三,它刻在石頭上。第四,它不是永久性的;相反,它的狀況是暫時和消逝的。第五,他稱它為定罪的職事。為了使對比完整,他本應在提及福音時使用同樣多的對應子句;但是,他只是將其稱為聖靈和公義的職事,並且是永遠長存的。如果你審視這些詞語,對應關係並不完整,但就事情本身而言,所表達的已經足夠。390 因為他說聖靈賜生命,而且,that men’s hearts served instead of stones, and disposition, in the place of ink
現在讓我們簡要地審視律法和福音的這些屬性。然而,我們必須記住,他所說的並非律法和先知書中所包含的全部教義;而且,他並非在論述舊約之下先祖們所經歷的事,而僅僅是指出摩西職事所特有的部分。律法刻在石頭上,因此它是一種字面上的教義。律法的這個缺陷需要藉著福音來糾正,因為只要它僅僅刻在石版上,就必然是脆弱的。因此,福音是一個神聖而不可侵犯的約,因為它是藉著聖靈作為保證而訂立的。由此也得出,律法是定罪和死亡的職事;因為當人們被教導他們的職責,並聽到宣告說所有不滿足上帝公義的人都受咒詛時(申命記 27:26),他們就被定罪,如同處於罪和死亡的判決之下。因此,他們從律法中除了這種性質的定罪之外,一無所獲,因為上帝在那裡要求他應得的,同時卻不賦予執行它的能力。另一方面,福音藉著使人重生,並藉著他們罪的白白赦免而與上帝和好,是公義的職事,因此也是生命的職事。
然而,這裡產生一個問題:既然福音對某些人來說是致死的死亡氣味(哥林多後書 2:16),而且基督是絆腳石和使許多人跌倒的磐石,391(路加福音 2:34;彼得前書 2:8),為什麼他將兩者共有的東西說成是律法所獨有的呢?如果你回答說,福音成為死亡的源頭是偶然發生的,因此它是死亡的誘因而非原因,因為它本質上對所有人都是有益的,那麼這個難題仍然沒有解決;因為同樣的回答也可以真實地應用於律法。因為我們聽到摩西呼召百姓作證——他已將生命和死亡擺在他們面前。(申命記 30:15。)我們聽到保羅自己在羅馬書 7:10 中說——律法導致我們的毀滅,並非由於律法本身的任何過失,而是由於我們的邪惡。因此,既然給人帶來定罪是律法和福音共同發生的事情,那麼這個難題仍然存在。
我的回答是——儘管如此,它們之間仍有很大的區別;因為儘管福音對許多人來說是定罪的誘因,但它仍然有充分的理由被視為生命的教義,因為它是重生的工具,並向我們提供與上帝的自由和解。另一方面,律法,由於它只是簡單地規定了美好生活的準則,並不能更新人的心以順服公義,並向違法者宣告永恆的死亡,所以它除了定罪之外什麼也做不了。392 或者如果你喜歡另一種說法,律法的職責是向我們展示疾病,但同時卻不給我們任何治癒的希望:福音的職責是為那些絕望的人帶來補救。因為律法將人留給自己,它必然將他定罪至死;而福音將他帶到基督面前,打開了生命之門。因此,簡而言之,我們發現律法的一個偶然屬性,即永恆且不可分離的屬性,就是它會殺死人;因為正如使徒在別處所說(加拉太書 3:10),
所有仍在律法之下的人都受咒詛。
另一方面,福音並非總是會殺死人,因為在其中
上帝的義從信到信地顯明出來,因此它是上帝拯救所有相信之人的能力。(羅馬書 1:17,18。)393
它仍然存在,"""我們認為這是所歸屬特性的最後一個。使徒說,律法只是暫時的,需要被廢除,但福音卻是永遠長存的。摩西的職事被宣告為短暫,有各種原因,因為基督來臨時,影子必須消失,而且那句話——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馬太福音 11:13)
——不僅適用於單純的影子。因為它暗示,基督已經終止了摩西的職事,這是他特有的,並與福音區分開來。最後,主藉著耶利米宣告,舊約的軟弱源於此——它沒有刻在人的心上。(耶利米書 31:32,33。) 就我而言,我理解這裡提到的律法廢除,是指整個舊約,就其與福音對立而言,因此它與那句話相符——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因為上下文要求如此。因為保羅在這裡並不是在爭論單純的儀式,而是表明上帝的靈在福音中行使他的能力,比舊約之下更為強大。
以致他們不能看。他似乎有意間接地責備那些傲慢的人,他們輕視福音,認為它過於卑微,394 以致他們幾乎不屑於直接看它。「律法的榮耀如此之大,」他說,「以致猶太人無法忍受。那麼,我們必須如何看待福音呢?福音的尊嚴比律法優越,正如基督比摩西更為卓越一樣。」
10. 那榮耀的。這不是對前面內容的修正,而是確認;因為他意指當福音出現時,律法的榮耀就熄滅了。正如月亮和星星,雖然它們本身不僅發光,而且將光芒散佈到整個地球,但在太陽的光輝面前卻會消失;同樣,無論律法本身多麼榮耀,與福音的卓越相比,它卻沒有榮耀。因此,我們無法充分珍視或充分尊重基督的榮耀,這榮耀在福音中閃耀,如同太陽的光輝普照;而且,如果聖靈的能力和威嚴沒有顯現出來,以致將人的思想和心靈引向天堂,那麼福音就被愚蠢地處理了,甚至被可恥地褻瀆了。"""
3:12 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膽講說,
3:13 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將廢者的結局。
3:14 但他們的心地剛硬,直到今日誦讀舊約的時候,這帕子還沒有揭去。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
3:15 然而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在他們心上。
3:16 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
3:17 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3:1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裡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12. 既然我們有這樣的盼望。在這裡,他更進一步,因為他不僅論及律法的性質,或我們所說的持久品質,也論及律法的濫用。的確,這也屬於它的性質,即它被面紗遮蓋,不那麼明顯可見,而且它的光輝令人恐懼,因此保羅在別處說了同樣的話——以色列人從中領受了為奴的靈,以致懼怕。(羅馬書 8:15。)然而,這裡他所說的更多是一種外來的、偶然的濫用。399 那時,各處都因猶太人的放縱而產生嚴重的絆腳石,因為他們頑固地拒絕基督。400 因此,軟弱的良心動搖了,他們懷疑是否應該接受基督,因為他沒有被選民承認。401 使徒消除了這種疑慮,教導他們,他們的盲目從一開始就被預示了,因為他們除非透過面紗,否則無法看見摩西的臉。因此,正如他之前所說,律法因摩西臉上的光輝而榮耀,所以現在他教導,面紗是將要臨到以色列人身上的盲目的象徵,因為摩西這個人代表律法。因此,猶太人藉此承認,他們沒有眼睛看見律法,除非它被遮蓋。
他補充說,這面紗除非藉著基督,否則不會被除去。由此他得出結論,除了那些將心思轉向基督的人,沒有人能正確理解。402 首先,他區分了律法和福音——前者之光輝寧可使人眼花繚亂,而非啟迪他們,而後者則清楚地看見基督榮耀的臉。他現在得意洋洋地歡呼,因為福音的威嚴不是可怕的,而是可愛的403——不是隱藏的,而是親切地向所有人顯現的。他這裡使用的詞語παῤῥησία(信心),要麼是指一種崇高的精神氣概,所有福音的傳道人都應該具備,要麼是指基督的公開和完全顯現;第二種觀點更為可能,因為他將這種信心與律法的模糊性作對比。404
13. 不像摩西。保羅並非在推論摩西的意圖。因為既然他的職責是向他的人民頒布律法,那麼毫無疑問,他渴望所有人都理解其真實含義,並且他並非故意使他的教義模糊不清,而是過錯在於人民。因此,既然他無法更新聽者的心靈,他便滿足於忠實地履行賦予他的職責。不僅如此,主吩咐他在他的臉和觀看者的眼睛之間放一塊面紗,他也順從了。因此,這裡所說的沒有任何不尊重摩西之處,因為他被要求做的沒有超出賦予他的使命所要求的。除此之外,保羅現在所說的那種遲鈍,或那種軟弱而遲鈍的視力,僅限於不信者,因為律法雖然被包裹在比喻中,405 但仍然賜予嬰孩智慧,詩篇 19:7 406
14. 他們的心思被蒙蔽了。他將全部責任歸咎於他們,因為正是由於他們的盲目,他們才沒有在律法的教義上取得任何進步。他隨後補充說,那帕子直到今日還存留。他藉此表示,那種視力遲鈍不僅僅是一小時,而是預示了這個民族未來的情況。「摩西在頒布律法時用來遮蓋他臉的帕子,是將要臨到那個民族身上,並將長期持續的愚鈍的象徵。」"""因此,到了今天,當律法向他們傳講時,他們
聽卻聽不見,看卻看不見。(馬太福音 13:13)
然而,我們沒有理由感到困擾,
彷彿發生了什麼新事。(彼得前書 4:12)
上帝早已藉著帕子的預表顯示,事情會是如此。然而,為了不讓律法受到任何指責,他再次重申,他們的心被帕子遮蔽了。
而且這帕子沒有被除去,因為它已藉著基督廢去了。他解釋了他們在光明中卻長期處於盲目的原因。因為律法本身是光明的,但只有當基督在其中向我們顯現時,我們才能享受它的光輝。猶太人盡其所能地轉離基督。因此,如果他們什麼也看不見,因為他們拒絕仰望太陽,這就不足為奇了。選民的這種盲目,尤其是如此長期的盲目,告誡我們不要因依賴上帝賜予我們的恩惠而驕傲自大。羅馬書 11:20 討論了這一點。然而,這種盲目的原因應該阻止我們輕視基督,因為上帝會嚴厲懲罰這種輕視。同時,讓我們學習,沒有基督,即公義的太陽(瑪拉基書 4:2),即使在律法中,或在上帝的整個話語中,也沒有光。
16. 但當他轉向主時。這段經文迄今為止被錯誤地翻譯了,因為希臘和拉丁作家都認為「以色列」這個詞應該被理解,而保羅說的是摩西。他曾說,當摩西被誦讀時,帕子遮蔽了猶太人的心。他立刻補充說,一旦他轉向主,帕子就會被除去。誰看不出這是指摩西,也就是指律法呢?因為基督是律法的終結 407(羅馬書 10:4),律法應該歸向他,當猶太人將基督排除在外時,律法就被轉向了另一個方向。因此,正如他們在律法中 408 誤入歧途一樣,律法對他們來說也變得像迷宮一樣複雜,直到它被引導歸向其終結,即基督。因此,如果猶太人在律法中尋求基督,上帝的真理就會被他們清楚地看見 409,但只要他們認為沒有基督也能智慧,他們就會在黑暗中徘徊,永遠無法正確理解律法。現在,關於律法所說的,也適用於所有聖經——如果它不被視為指向基督這個唯一目標,它就會被錯誤地扭曲和歪曲 410。
17. 主就是那靈。這段經文也被誤解了,彷彿保羅的意思是說基督具有屬靈的本質,因為他們將其與約翰福音 4:24 的「上帝是個靈」這句話聯繫起來。然而,我們面前的這句話與基督的本質無關,而只是指出他的職責,因為它與前面所說的有關,我們在那裡發現律法的教義是字面的,不僅是死的,甚至是死亡的緣由。他現在,另一方面,稱基督為它的靈 411,意思是說,只有當它被基督所吹入時,它才會是活的,並賜予生命。讓靈魂與身體結合,然後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人,被賦予智慧和感知,適合所有生命功能 412。讓靈魂從身體中移除,剩下的就只是一個無用的屍體,完全沒有感覺。
這段經文值得特別注意 413,因為它教導我們,如何調和大衛對律法的讚美——(詩篇 19:7,8)——「耶和華的律法能甦醒人心,使人眼目明亮,賜智慧給愚蒙人」,以及類似的經文,與保羅的那些乍看之下與之相悖的陳述——律法是罪和死的職事——那只是殺人的字句。(哥林多後書 3:6,7。)因為當它被基督所激勵時,"""414 大衛所提及的那些事,正適用於此。如果基督被奪走,它就完全如保羅所描述的那樣。因此,基督是律法的生命。415
主的靈在哪裡。他現在描述了基督賜予律法生命的方式——藉著賜予我們他的靈。這裡的「靈」一詞與前一節的含義不同。在那裡,它表示靈魂,並被比喻性地歸於基督。而在這裡,它則指聖靈,是基督自己賜予他子民的。然而,基督藉著重生我們,賜予律法生命,並顯示自己是生命的泉源,正如所有生命功能都源於人的靈魂。那麼,基督對所有人來說(可以這麼說)是普遍的靈魂,不是就本質而言,而是就恩典而言。或者,如果你喜歡,基督就是靈,因為他藉著他賜生命的靈的影響使我們活過來。416
他也提到了我們從那個源頭獲得的祝福。「在那裡,」他說,「有自由。」我所理解的自由,不僅僅是從罪和肉體的奴役中解放出來,也包括我們因他見證我們的收養而獲得的信心。因為這符合那句話——
我們沒有再次領受為奴的靈,以致懼怕,等等。(羅馬書 8:15。)
在那段經文中,使徒提到了兩件事——為奴和懼怕。與之相對的是自由和信心。因此,我承認奧古斯丁從這段經文得出的推論是正確的——我們本性是罪的奴隸,並藉著重生的恩典獲得自由。因為,如果只有律法的赤裸文字,就只會有罪的轄制,但「自由」一詞,如我所說,我取其更廣泛的意義。聖靈的恩典也可以更具體地限制於傳道人,以使這句話與本章的開頭相符,因為傳道人需要擁有與其他人不同的聖靈恩典和自由。然而,前一種解釋更令我滿意,儘管同時我也不反對將此應用於每個人,根據其恩賜的程度。只要我們觀察到保羅在這裡指出聖靈的功效,我們為我們的救恩所經歷的——我們這些被他的恩典重生的人,就足夠了。
18. 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我不知道伊拉斯謨怎麼會想到將顯然適用於所有信徒的事,專門應用於傳道人。κατοπτριζεσθαι 這個詞,在希臘語中確實有雙重含義,因為它有時指提供一面鏡子供人觀看,有時則指在呈現時照鏡子。417 然而,古老的譯者正確地判斷,後者更適合我們眼前的這段經文。因此,我遵循了他的翻譯。418 保羅加上一個普遍性的詞——「我們眾人」,他說;這並非沒有充分的理由,因為他涵蓋了整個教會。這個結論與之前闡述的教義非常吻合——我們在福音中得到了上帝清晰的啟示。關於這一點,我們將在第四章看到更多。
然而,他同時指出啟示的力量和我們日常的進步。419 因為他用這樣的比喻來表示三件事:第一,當我們接近福音時,我們無需害怕模糊不清,因為上帝在那裡清楚地向我們顯明祂的臉;420 第二,這不應該是一種死的沉思,而是我們應該藉著它被轉化為上帝的形象;第三,這兩者都不是在我們身上一瞬間完成的,而是我們必須在認識上帝和符合祂的形象方面不斷進步,因為這就是「從榮耀到榮耀」這句話的意義。
當他補充說——如同主的靈,他再次提醒他所說的——福音的全部卓越之處在於,它藉著聖靈的恩典使我們獲得生命。因為比較詞——如同,並非用來傳達不完全適用之物的概念,而是用來指出方式。請注意,福音的目的是——上帝的形象,因罪而被抹去,可以重新印在我們身上,並且這種恢復的進展可以在我們一生中不斷進行,因為上帝一點一點地使祂的榮耀在我們身上閃耀。
這裡可能會提出一個問題。「保羅說,我們用沒有帕子的臉看見上帝的臉,421 而在前面的書信中我們發現,我們目前認識上帝的方式,不過是藉著鏡子,模糊不清。」這些陳述似乎有矛盾。然而,它們絕不矛盾。我們目前對上帝的認識是模糊和微弱的,與基督末次降臨時我們將擁有的榮耀景象相比。同時,祂現在向我們顯現,以便我們能夠看見祂,並公開地看見祂,只要對我們有利,並只要我們的能力允許。422 因此,保羅提到正在取得進步,因為那時才會有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