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3:1-6; 馬可福音 1:1-6; 路加福音 3:1-6

馬太福音 3:1-6; 馬可福音 1:1-6; 路加福音 3:1-6


馬太福音 3:1-6

3:1 那時,有施洗的約翰出來,在猶太的曠野傳道,說:

3:2 「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3:3 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3:4 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

3:5 那時,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並約旦河一帶地方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

3:6 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


馬可福音 1:1-6

1:1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

1:2 正如先知以賽亞(有古卷沒有以賽亞三個字)書上記著說: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預備道路。

1:3 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1:4 照這話,約翰來了,在曠野施洗,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1:5 猶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約翰那裡,承認他們的罪,在約旦河裡受他的洗。

1:6 約翰穿駱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


路加福音 3:1-6

3:1 該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

3:2 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裡, 神的話臨到他。

3:3 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地方,宣講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

3:4 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所記的話,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3:5 一切山窪都要填滿;大小山岡都要削平!彎彎曲曲的地方要改為正直;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為平坦!

3:6 凡有血氣的,都要見 神的救恩!




馬可福音 1:1. 福音的開端. 雖然我們迄今從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摘錄的內容是福音的一部分,但馬可將施洗約翰的傳道作為福音的開端並非沒有道理. 因為律法和先知那時就結束了 (約翰福音 1:17).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 從那時起,神的國就傳開了」 (路加福音 16:16). 他從先知瑪拉基書 (3:1) 中引用的話語也完全符合這一點. 為了激發他子民對所應許的救恩更強烈的渴望,主決定暫時讓他們沒有新的預言. 我們知道,最後一位真正合法的先知是瑪拉基.


在此期間,為了不讓猶太人因飢餓而昏厥,他勸告他們繼續遵守摩西律法,直到所應許的救贖出現. 他只提到了律法 (約翰福音 1:17),因為先知的教義與律法並非分離,而只是律法的附屬和更充分的闡釋,以便教會的治理形式完全依賴於律法. 在聖經中,將先知包含在律法之名下並非新鮮或不尋常之事:因為他們都與律法相關,作為其源頭或目的. 福音並非律法的次要附屬,而是一種新的教導形式,藉此廢除了前者.


瑪拉基區分了教會的兩種狀況,將一種置於律法之下,並以約翰的傳道開始另一種. 當他說:「看哪,我差遣我的使者」 (瑪拉基書 3:1) 時,他無疑是在描述施洗約翰:因為,正如我們已經說過的,那段經文明確區分了律法與教會的新秩序和狀況. 出於同樣的目的,他稍早說過 (馬可福音 [9:13] 引用了這段話;因為這些經文非常相似):「看哪,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 (瑪拉基書 4:5). 又說,


「看哪,我差遣我的使者,他在我前面預備道路. 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 (瑪拉基書 3:1).


在這兩段經文中,主都應許他的教會將比律法之下有更好的狀況,這無疑指出了福音的開端. 但在主來恢復教會之前,一位先驅或傳令官必須先來,並宣告他即將來臨. 因此我們推斷,嚴格來說,律法的廢除和福音的開端發生在約翰開始傳道之時.


傳道者約翰向我們呈現了道成肉身的基督,「道成了肉身」 (約翰福音 1:14);因此,他的誕生和他顯現的整個歷史都包含在福音中. 但在這裡,馬可探討了福音何時開始傳播,因此,他恰當地從約翰開始,約翰是福音的第一位傳道者. 出於這個目的,天父選擇讓他的兒子的一生,可以說,在沉默中度過,直到完全啟示的時刻到來. 因為這並非沒有神的無疑旨意,傳道者們省略了基督在隱居中度過的所有時期,並直接從他最早的嬰兒時期跳到他三十歲,那時他以救贖者的公眾身份公開向世界展示;路加除外,他輕描淡寫地提到了他未來呼召的一個跡象,發生在他大約十二歲的時候 (路加福音 2:42).


與此目的密切相關的是,我們應該首先被告知,基督是真正的人 (約翰福音 1:14),其次,他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大衛的子孫」 (馬太福音 1:1);關於這兩點,主都樂意給我們一個證明. 我們所查考的其他事項,關於「牧羊人」 (路加福音 2:8)、 「東方博士」 (馬太福音 2:1) 和「西面」 (路加福音 2:25),都是為了證明他的神性. 路加所記載的關於約翰和他父親撒迦利亞的事,(路加福音 1:5) 是福音的預備。


這裡引用瑪拉基書的話,改變人稱並沒有不妥。根據先知所說,上帝說:「我差遣我的使者,他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馬可福音則將上帝描繪成對聖子說話:「看哪,我差遣我的使者在你面前,他必在你前面預備你的道路。」但我們看到,馬可福音無意表達其他,只是更清楚地闡明先知的意義。馬可福音稱基督為上帝的兒子。其他福音書作者證明他生於亞伯拉罕和大衛的後裔,因此是人子(馬太福音 8:20)。但馬可福音向我們表明,除了上帝的兒子,沒有救贖可期。


馬太福音 3:1 那時,路加福音 3:1。在第十五年。從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無法得知約翰開始傳道時的年齡:但路加福音充分表明,他大約三十歲。教會的古代作家幾乎一致認為,他出生於奧古斯都去世前十五年。他的繼任者提比略統治羅馬帝國十五年後,約翰開始傳道。這樣就湊足了我所提到的三十年。因此,他擔任教師的職務時間不長,很快就讓位給基督;因為我們很快就會發現,基督也在三十歲時受洗,隨即開始履行他的公職。現在,由於約翰這位晨星或黎明之後,基督這位「公義的日頭」(瑪拉基書 4:2)隨即而來,約翰的消失,以便基督能獨自以更大的光輝照耀,這不足為奇。


路加福音 3:1。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時。這可能是彼拉多執政的第二年:因為自提比略執掌政權以來,正如約瑟夫告訴我們的(十八。2:2),他任命瓦勒留·格拉圖斯接替安尼烏斯·魯弗斯擔任猶太巡撫。這種變動可能發生在他的第二年。同一位約瑟夫寫道,瓦勒留擔任猶太巡撫「十一年,之後本丟·彼拉多接任」(古史 18:2:2)。因此,彼拉多在約翰開始傳福音時,已經統治該省兩年。路加福音所稱的猶太分封王希律,是大希律的第二位繼承人,並根據遺囑繼承了他父親的產業。亞基老曾獲得猶太的民族統治權,但當他被奧古斯都流放到維也納(約瑟夫《猶太戰爭》2,七。3)後,那部分就落入羅馬人手中。路加福音在這裡提到了希律的兩個兒子——希律·安提帕,他被立為加利利的分封王,並統治撒馬利亞和比利亞——以及腓力,他是特拉科尼提斯和以土利亞的分封王,統治範圍從提比哩亞海或革尼撒勒湖到黎巴嫩山腳,那是約旦河的源頭。


呂撒尼亞被錯誤地認為是迦克西斯王托勒密·門奈烏斯的兒子,後者早在基督誕生前約三十年就被克利奧帕特拉處死,正如約瑟夫所記載的(古史 15:4:1)。他甚至不可能是托勒密的孫子,因為同一位約瑟夫記載,托勒密點燃了帕提亞戰爭(《猶太戰爭》1,十三。1);因為那樣的話,在路加福音所說的時期,他必須已經超過六十歲。此外,由於帕提亞戰爭是在安提柯統治下開始的,那時他必須已經是個成年人。現在,托勒密·門奈烏斯在尤利烏斯·凱撒被謀殺後不久,在雷必達、安東尼和屋大維的三頭政治時期去世(約瑟夫《猶太戰爭》1,十三。1)。但是,由於托勒密的這位孫子和他的父親一樣都叫呂撒尼亞,他可能留下了一個同名的兒子。同時,毫無疑問地,那些認為呂撒尼亞在被克利奧帕特拉殺死後又活了六十年的人的錯誤是應該被駁斥的。提督這個詞在這裡使用得不太準確,好像整個國家被分成了四個部分。但由於最初有四個地區的劃分,所以後來,當其他變化發生時,提督和提督轄區的名稱被保留下來以示榮譽。在這個意義上,普林尼列舉了一個國家有十七個提督轄區。


路加福音 3:2. 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可以肯定的是,從來沒有兩個人同時擔任大祭司的職位。約瑟夫斯記載,瓦勒里烏斯·格拉圖斯在離開政府前不久,任命該亞法為大祭司。在彼拉多擔任猶太總督期間,約瑟夫斯沒有提到他在這方面做過任何改變; 相反,他記載,當彼拉多被召回政府並被派往羅馬為自己的案件辯護時,當時的敘利亞總督維特利烏斯將該亞法降為平民,並將大祭司職位轉交給亞那的兒子約拿單(《猶太古史》18:4:3)。當路加說有兩位大祭司時,我們不能理解他的意思是兩人都擁有相同的頭銜,而是大祭司的榮譽部分由他的岳父亞那分享。路加的敘述表明當時的混亂和動盪,儘管實際上只有一個人是大祭司,但這個神聖的職位卻被野心和暴政撕裂了。


主的話臨到約翰。在像其他福音書作者一樣敘述約翰開始履行教導職責之前,路加斷言他蒙神呼召擔任該職位:他這樣做是為了讓我們確信約翰的事工具有無可置疑的權威。為什麼譯者選擇將「ἐπὶ ᾿Ιωάννην」翻譯為「臨到約翰」而不是「對約翰」,我不明白:但因為這個委託是託付給他,他領受了傳道的命令,其意義沒有歧義,所以我沿用了公認的譯本。由此推斷,除了那些蒙神賜予職位的人之外,沒有正規的教師;而且僅有神的話語是不夠的,如果沒有特殊的呼召,也是不行的。


馬太和馬可沒有提到約翰的傳道範圍超出曠野,而路加說他來到約旦河周圍的整個地區。這些說法可以通過觀察來調和:約翰在他居住的鄰居中履行教導職責;但他的福音傳播得更廣,在許多地方為人所知,以至於在短時間內,其消息傳到了耶路撒冷。事實上,約旦河的整個地區都可以稱為曠野:因為這個詞的意思不是「荒涼」,而是「崎嶇、多山、人煙稀少的地區」。


馬太福音 3:2. 你們要悔改。馬太福音與其他兩位福音傳道者不同之處在於,他敘述了約翰自己所說的約翰教義的實質,而他們則用自己的話來敘述;儘管馬可比路加多說了一個字:因為他說,他來施洗,並傳講悔改的洗禮。但在實質上,他們之間有著最完美的共識:因為他們都將悔改與罪的赦免聯繫起來。上帝在人中間的國度,無非是恢復幸福的生活;或者換句話說,它是真實而永恆的幸福。當約翰說,上帝的國度臨近了,他的意思是,那些與上帝的公義疏遠,被逐出天國的人,必須再次聚集到上帝那裡,並在他的引導下生活。這是藉著白白的收養和罪的赦免來實現的,藉此他使那些不配的人與自己和好。簡而言之,天國無非是「新生命的樣式」(羅馬書 6:4),藉此上帝使我們恢復對蒙福永生的盼望。他將我們從罪和死亡的束縛中解救出來,聲稱我們是他的子民;這樣,即使我們在世上的寄居仍在繼續,我們也可以藉著信心享受天上的生命:因為他


「在基督裡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以弗所書 1:3。)


雖然我們如同死人,但我們知道我們的生命是穩妥的;因為它「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歌羅西書 3:3)。


從這教義中,作為其源頭,引出了悔改的勸勉。因為約翰並沒有說:「你們要悔改,這樣天國就會臨近了」;而是首先提出上帝的恩典,然後勸勉人悔改。由此可見,悔改的基礎是上帝的憐憫,藉此他恢復了失喪的人。馬可和路加在別的意義上並沒有說,他傳講悔改是為了罪的赦免。悔改並非像一些無知的人所想的那樣,被放在首位,彷彿它是罪得赦免的基礎,或者彷彿它促使上帝開始對我們施恩;而是命令人悔改,以便他們可以接受所提供給他們的和解。現在,既然上帝無條件的愛——藉此他接納可憐的人進入他的恩寵,「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哥林多後書 5:19)——是首要的;所以必須注意,罪的赦免是在基督裡賜給我們的,並非上帝要縱容它們,而是他要醫治我們的罪。而且,確實,沒有對罪的憎恨和對過犯的懊悔,沒有人會嘗到上帝的恩典。但是,悔改和信心的定義可以更充分地解釋兩者之間的聯繫方式;這使我更簡潔地處理這個教義。


關於本段經文的意義,應當注意的是,整個福音由兩部分組成——罪的赦免和悔改。現在,既然馬太將前者稱為天國,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人與上帝處於致命的敵對狀態,並且完全被排除在天國之外,直到上帝接納他們進入恩寵。儘管約翰在提及上帝的恩典時,勸勉人悔改,但絕不能忘記,悔改,就像天國的繼承一樣,是上帝的恩賜。正如他白白赦免我們的罪,並藉著他的憐憫將我們從永死的定罪中解救出來,他也照樣將我們重新塑造成他的形象,使我們可以為義而活。正如他白白收養我們為他的兒子,他也藉著他的靈重生我們,使我們的生命可以證明,我們並沒有虛假地稱他為我們的父。同樣地,基督藉著他的血洗淨我們的罪,並藉著他死的犧牲使我們的天父與我們和好;但同時,由於


「我們的舊人與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羅馬書 6:"""6)


他使我們在義上「活」過來。福音的總綱是,上帝藉著他的兒子,除去我們的罪,並接納我們與他相交,使我們「捨己」和我們的本性,得以「過著清醒、公義、敬虔的生活」,並因此在地上操練默想天上的生活。


路加福音 3:3. 傳悔改的洗禮 這種表達方式首先普遍地表明聖禮的正確用途;其次,表明洗禮為何設立,以及它包含什麼。那麼,聖禮就不是一種啞巴儀式,展示一些沒有教義的無意義的排場;而是上帝的話語與它結合,並賦予外在儀式生命。我所說的話語,不是某些驅魔師在牙縫間發出的魔法般的喃喃自語,而是清晰明確地發出,並引導信仰的造就。因為我們不只是被告知,約翰施洗是為了悔改,好像上帝的恩典包含在一個可見的記號中;而是他在講道中解釋了洗禮的益處,使記號藉著所傳講的話語產生其效果。這是洗禮的獨特性,它被稱為是悔改的外在表徵,為了罪的赦免。現在,既然那洗禮的意義、能力和性質與我們的相同,如果我們從其真實含義判斷其形式,那麼說約翰的洗禮與基督的洗禮不同是不正確的。


馬太福音 3:3. 在曠野裡有人聲喊著 雖然先知以賽亞的這段經文(40:3)不應僅限於約翰,但他確實是其中之一。在談到城市的毀滅和將臨到百姓的可怕災難之後,他應許隨後將有復興。他的話是:


「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這是你們的上帝說的,」(以賽亞書 40:1。)


當聖殿被拆毀,祭祀被廢除,百姓被擄走時,他們的事務似乎已無望。由於他們的耳朵對先知不間斷的聲音充耳不聞,主暫時保持沉默。 為了不讓虔誠的心在這種憂鬱的沉默中沮喪,先知宣告,其他恩典的傳道者將會興起,喚醒百姓對救恩的希望。撒迦利亞、哈該、瑪拉基等人就是如此。但由於所應許的復興是永久的,而不僅僅是暫時的,而且以賽亞主要指的是在基督降臨時將要表達的救贖,施洗約翰被公正地認為是安慰的主要使者。


先知的話語接著說,有人聲喊著 那聲音與我剛才提到的暫時沉默249形成對比:因為猶太人將暫時被剝奪他們邪惡地藐視的教導。曠野這個詞在這裡被比喻性地用於荒涼,或國家可怕的毀滅,就像在被擄時期那樣。它被破壞得如此慘重,以至於可以與曠野相提並論。先知頌揚上帝的恩典。「雖然百姓,」他說,「已被驅逐出他們的國家,甚至被排除在人類社會之外,但上帝的聲音仍將在曠野中被聽到,以歡樂的安慰使死者復活。」當約翰開始傳道時,耶路撒冷在這種意義上是一個曠野:因為一切都已淪為荒涼和可怕的混亂。但可見的曠野本身必須對愚蠢和頑固的人產生強大的影響,使他們意識到自己處於死亡狀態,並接受向他們提出的救恩應許。我們現在看到,這個預言確實與約翰有關,並且最恰當地應用於他。


預備主的道 先知無疑是對居魯士和波斯人說的,主在這件事上所使用的代理人。其意義是:藉著他奇妙的能力,上帝將為他的子民開闢一條道路,穿過難以通行的森林,穿過破碎的岩石,穿過沙質沙漠;因為他將有恩典的僕人隨時待命,以清除所有障礙。但那只是救贖的模糊預期。當屬靈真理即將顯現時,約翰被差遣去清除障礙。即使現在,同樣的聲音仍在我們耳邊響起,要我們預備主的道路:也就是說,我們要清除那些阻礙基督國度的罪惡,從而讓他的恩典得以進入。先知接下來的話語也是同樣的意思:彎曲的要變為正直(以賽亞書 40:4)。所有這些都意味著:世上有錯綜複雜、彎曲的道路,但主卻能克服這些令人震驚的困難,為自己開闢一條道路,並以不可思議的方式突破,以成就我們的救恩。


路加福音 3:6 凡有血氣的,都要看見神的救恩。那救恩絕不會模糊不清,也不會只有少數人經歷,而是會映入每個人的眼簾,並為所有人所共有。因此,當百姓從巴比倫歸回時,這預言遠未實現: 因為雖然主在那時顯明了他恩典的奇妙,但他並沒有向全世界顯明他的救恩。相反,先知的目的是要將即將顯明的救恩的非凡卓越,與上帝以前的恩惠形成對比,從而告知信徒,上帝對他教會的安排從未如此顯著,他的能力在他們的拯救中也從未如此輝煌地展現。這裡的「血氣」是指人,並非意指他們的墮落。


馬太福音 3:4。這約翰身穿駱駝毛的衣服。傳道者並非要我們將約翰過著粗獷嚴峻的生活方式,甚至避免適度而普通的優雅,視為他主要的優點之一:而是,他已經說明約翰是山區居民,現在又補充說,他的食物和衣著都與他的住所相稱。他提到這一點,不僅是為了告訴我們,約翰滿足於農民的食物和衣著,不享用任何美食;更是為了說明,在簡陋而不起眼的服裝下,他卻受到顯赫人物的高度尊重。迷信的人幾乎將公義視為完全由外表構成,並且普遍認為,這種禁慾是聖潔的完美。與此類似的錯誤是,認為他是一個獨居的人,並且鄙視普通的生活方式;因為隱士和僧侶唯一的優越之處在於他們與眾不同。不,極度的無知甚至到了這種地步,他們用駱駝毛製成了一整張皮。


現在,毫無疑問,傳道者在這裡描述的是一個山區居民,遠離城鎮的一切精緻和美食——不僅滿足於能得到的食物,而且只吃適合自然狀態下食用的東西,例如該地區大量供應的野蜜,以及同樣豐富的蝗蟲。或者他可能意在指出,當一個外表簡陋、沒有任何文雅修養的人出現在公共生活中時,這帶來了一個優勢,即上帝的威嚴獨自在他身上閃耀,卻讓所有人驚嘆不已。因為我們必須注意所補充的內容,即四面八方有大量人群聚集;由此我們推斷,他的名聲傳播甚廣。253 或者傳道者可能暗示了上帝的旨意,即在約翰身上呈現一個節儉的獨特例子,並以此方式讓猶太人對他的教義產生敬畏。或至少讓他們相信忘恩負義,正如我們主所說的,施洗約翰來了,不吃餅,也不喝酒(路加福音 7:33)。


馬太福音 3:6;馬可福音 1:5。並受洗,承認他們的罪。這種認罪是悔改的見證:因為,正如主在聖禮中使自己對我們負有義務,彷彿他已親筆簽名,所以我們也有責任回應他。在洗禮中,他宣告我們的罪已蒙赦免,並呼召我們悔改。為了讓世人以正確的方式接受洗禮,要求他們認罪:否則整個儀式將只不過是空洞的嘲弄254。請注意,我們這裡談論的是成年人,我們知道,他們不應不加區別地被接納進入教會,或通過洗禮進入基督的身體255,直到事先進行了檢查256。


因此,顯而易見,教皇派多麼荒謬地扭曲這段經文,以支持告解。當時沒有祭司在場,讓每個人可以在他們耳邊私下低語他們的罪;也沒有說他們列舉了所有的罪;也沒有告訴我們約翰留下給他的門徒一個普通的告解規則。即使教皇派所要求的一切都得到滿足,告解也只屬於慕道者,在洗禮後將沒有地位。無論如何,他們為洗禮後告解所制定的法律,從約翰的例子中得不到任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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