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40-52

 路加福音 2:40-52

2:40 孩子漸漸長大,強健起來,充滿智慧,又有 神的恩在他身上。

2:41 每年到逾越節,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

2:42 當他十二歲的時候,他們按著節期的規矩上去。

2:43 守滿了節期,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並不知道,

2:44 以為他在同行的人中間,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在親族和熟識的人中找他,

2:45 既找不著,就回耶路撒冷去找他。

2:46 過了三天,就遇見他在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

2:47 凡聽見他的,都希奇他的聰明和他的應對。

2:48 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

2:49 耶穌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譯: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

2:50 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

2:51 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

2:52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或譯:年紀),並 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



路加福音 2:40-47


40. 孩子漸漸長大,心靈強健,充滿智慧,上帝的恩典在他身上。41. 他的父母每年都上耶路撒冷去,守逾越節的筵席。42. 當他十二歲的時候,他們照著節期的規矩上耶路撒冷去。43. 節期完了,他們回去的時候,孩子耶穌仍留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卻不知道。 44. 他們以為他在同行的人中間,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在親屬和熟人中找他。45. 既找不著,就回到耶路撒冷去尋找他。46. 過了三天,他們在殿裡找到他,他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47. 凡聽見他的人,都希奇他的悟性和應對。


40. 孩子漸漸長大 基督的嬰兒時期,馬太福音直接跳到他的顯現。 路加在這裡記載了一個值得記錄的單一事實。在童年時期,基督展示了他未來職責的樣本,或者至少透過一次嘗試,預示了他將來會成為什麼樣的人。孩子漸漸長大,心靈強健 這些話表明,他的心智天賦隨著年齡增長。 因此,我們推斷這種進步或成長與他的人性有關:因為神性無法增加。


但問題來了。從他在母腹中受孕的那一刻起,他難道不是充滿了所有屬靈的恩賜嗎?因為說上帝的兒子缺少任何達到完美所必需的東西,似乎是荒謬的。回答很簡單。如果他完全「倒空自己」(ἑαυτὸν ἐκένωσε,腓立比書 2:6)並沒有損害他的榮耀,那麼他選擇不僅身體成長,而且心智進步,也沒有貶低他。當然,當使徒宣稱「他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希伯來書 2:17),並且「他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希伯來書 4:15)時,他無疑包括了他的靈魂也受制於無知。我們與他之間唯一的區別是,那些以我們無法避免的必然性壓迫我們的弱點,是他自願承擔的。基督在他的肉身中,根據他的年齡和能力,增加了聖靈的自由恩賜, 以便「從他的豐盛裡」(約翰福音 1:16)傾倒給我們;因為我們從他的恩典中汲取恩典。


有些過於膽怯的人將這裡所說的限制在外表上,認為基督似乎在進步,但實際上他的知識並沒有增加。但這些話有著完全不同的含義,路加隨後補充說,他與上帝和人一同在年齡和智慧上增長(第 52 節),這更充分地駁斥了這種錯誤的觀點。我們不能隨意假設知識隱藏在基督裡面,並隨著時間的推移才顯現出來。毫無疑問,上帝的目的是要用明確的語言表達,基督在取了我們的肉身之後,如何真實而完全地做了所有必要的事情,以實現他與人類的兄弟情誼。


然而,我們並非因此假設有兩個基督: 因為,儘管上帝和人結合在一個位格中,但這並不意味著人性接受了神性所特有的東西:但是,為了我們的救贖所必需的,上帝的兒子隱藏了他的神性能力。愛任紐所說的,當他受苦時,他的神性是靜止的, 我理解這不僅指肉體的死亡,也指那令人驚訝的靈魂痛苦和煎熬,這使他發出抱怨:「我的上帝,我的上帝,你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 27:46)。簡而言之,如果我們不選擇否認基督是一個真正的人,我們不應該羞於承認,他自願承擔了人類本性中不可分割的一切。


說無知不適用於基督是愚蠢的反對意見,因為無知是罪的懲罰:因為同樣的話也可以用在死亡上。聖經反而宣稱,他履行了中保的職責:因為我們應得的一切懲罰都從我們身上轉移到了他身上。 此外,說無知是罪的懲罰是愚蠢的錯誤。因為我們不能假設亞當在無罪的狀態下知道所有事情。天使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無知的,但他們並沒有承受罪的懲罰。


有些人採用更精妙的論點,認為基督沒有無知,因為無知就是罪。但這些人假設了一個完全錯誤和沒有根據的原則:否則,天使要麼與上帝平等,要麼就是有罪的。 人類心靈確實存在一種罪惡的盲目,這被公正地視為原罪的一部分:但在這裡,我們歸因於基督的無知,不過是可能降臨在一個純潔無罪的人身上的無知。


他靈性充沛,充滿智慧。路加因此宣稱,人類中存在的一切智慧,以及每日增長的智慧,都源於那唯一的泉源,即上帝的靈。接下來的短語更為普遍,「上帝的恩典在他身上」:因為它包含了在基督身上閃耀的一切卓越之處。


41. 他的父母每年都去耶路撒冷。這裡提到馬利亞和約瑟的虔誠,讚揚他們勤奮地參與對上帝的外在崇拜。他們並非自願,而是遵照神的命令,進行這一年一度的旅程。律法只吩咐男性「在耶和華面前顯現」(出埃及記 23:17)。這項安排並非完全排除女性,而是以仁慈的方式寬待她們。這個標誌將真宗教與虛妄邪惡的迷信區分開來。前者將自己限制在順服上帝和遵守其律法的範圍內。後者則隨心所欲地超越上帝話語的界限,沒有任何固定的規則。聖殿的崇拜無疑受到許多腐敗的感染,祭司職位被金錢買賣,教義也充滿許多錯誤。然而,由於律法儀式仍然有效,並且按照律法所規定的方式遵守獻祭的外在儀式,信徒們有義務履行這些操練,以證明他們的信仰。這裡稱約瑟為父親,並非嚴格準確,而是根據普遍對他的看法。


44. 以為他在隊伍中。聖經許多經文清楚表明,那些在節期從遠方來聖殿敬拜的人,習慣於結伴而行。因此,約瑟和馬利亞在第一天對孩子不太擔心,也就不足為奇了;他們隨後的行為表明這並非由於懶惰或粗心。


46. 坐在教師中間。這孩子身上必定顯露出神聖的光芒:否則那些傲慢的人不會允許他與他們同坐。雖然他可能坐在較低的位置,而不是教師的等級,但如果沒有某種神聖的力量迫使他們,這些輕蔑的人是不會屈尊在公開場合聽他講話的。這是一種他公開呼召的預兆,但時機尚未成熟。然而,他這樣做只是想給人一個初步的印象,如果馬利亞沒有將它珍藏在心裡(第19、51節),以便日後與其他寶藏一起為所有敬虔的人所用,這個印象很快就會從人們的記憶中消失。


47.凡聽見他講論的人,有兩件事值得我們注意。凡聽見他講論的人都感到驚訝:因為他們認為一個孩子能如此正確和得體地提出問題,簡直是個奇蹟。再者,他們聽基督講論,因此扮演的是學者的角色,而非教師。他尚未被父呼召,公開承認自己是教會的教師,因此他滿足於向教師們提出謙遜的問題。然而,毫無疑問,在這次初次的嘗試中,他已經開始指責他們那種乖謬的教導方式:因為路加後來所說的關於回答,我認為是根據希伯來語的習慣用語,指任何形式的談話。


路加福音 2:48-52


48. 他們看見他的時候,就很稀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了,一直在找你。」 49. 他對他們說:「為什麼找我呢?你們不知道我必須在我父的家裡嗎?」 50. 他們不明白他所說的這話。 51. 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 52. 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同增長。


48. 他母親對他說 那些認為聖潔的童貞女這樣說話是為了顯示她的權威的人,在我看來是錯誤的。甚至有可能,他們是在分開之後,證人離開之後,她才開始在他們離開聚會後與她的兒子爭辯。無論如何,這種抱怨並非出於野心,而是表達了持續了三天的悲傷。 然而,她抱怨的方式,彷彿她受到了傷害,顯示了我們天生多麼容易捍衛自己的權利,甚至不顧及上帝。聖潔的童貞女寧願死一千次,也不願故意將自己置於上帝之上:但在母親悲傷的放縱中,她卻因疏忽而陷入其中。毫無疑問,這個例子警告我們,我們應該對肉體的所有情感多麼警惕,以及我們應該多麼小心,以免我們過於執著於自己的權利,追隨自己的慾望,而剝奪了上帝的榮耀。


49. 你們不知道嗎?我們的主公正地責備他的母親,儘管他以溫和而間接的方式進行。他所說的總結是,他對天父上帝的責任,應該無限地優先於所有人類的責任;因此,地上的父母如果因為與上帝相比被忽視而感到不滿,那是錯誤的。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出普遍的教義,即我們對人類所負的一切都必須服從律法的第一條誡命,以便上帝對我們的權威保持不受侵犯。 因此,我們應該服從君王、父母和主人,但僅限於服從上帝:也就是說,我們絕不能為了人類而減少或奪走上帝的任何東西。事實上,對上帝更高要求的尊重並不意味著違反我們對人類的責任。


在我父的家裡 這句話暗示,他身上有比人更偉大的東西。它也指出了他被派到世上的主要目的,那就是他要履行天父交給他的職責。但約瑟和馬利亞不明白這個答案,他們已經通過許多證據得知耶穌是上帝的兒子,這不是很令人驚訝嗎?我回答說:儘管他們並非完全不了解基督的天上起源,但他們並沒有完全理解他如何專心執行天父的命令:因為他的呼召尚未明確向他們啟示。馬利亞把那些她不完全明白的事情存在心裡。我們從中學習,要以敬畏之心接受並將那些超出我們理解能力的上帝奧秘存放在我們的心中(就像種子一樣,被允許在地下停留一段時間)。


51. 他順從他們 基督為了我們的救贖而取了這個卑微的地位——天使的主和元首自願順從凡人。這是上帝的旨意,基督要在一段時間內處於陰影之下,承擔約瑟的名字。儘管基督的這種順從並非出於他無法避免的必要性,但由於他是在順從父母的條件下取了人性,並同時承擔了人與僕人的角色,— 就救贖主的職位而言,這是他合法的條件。因此,每個人都應該更樂意地承受主樂意加諸於他們身上的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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