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9:19-33

 

9:19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9:20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 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

9:21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

9:22 倘若 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9:23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9:24 這器皿就是我們被 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

9:25 就像 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

9:26 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 神的兒子」。

9:27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9:28 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

9:29 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9:30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9:31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9:32 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9:33 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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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你將會說,等等。這裡確實是肉體特別暴怒的地方,也就是說,當它聽到那些滅亡的人是根據上帝的旨意被註定毀滅時。因此,使徒再次採用了反對者的話語;因為他看到不敬虔之人的口無法被抑制,他們會大膽地喧囂反對上帝的公義:他非常恰當地表達了他們的心思;因為他們不滿足於為自己辯護,反而將上帝視為有罪,而不是他們自己;然後,在將他們自己被定罪的責任推卸給他之後,他們對他的巨大權能感到憤怒。f299 他們確實被迫屈服;但他們暴怒,因為他們無法抵抗;他們將統治權歸於他,卻以一種方式指責他暴虐。同樣地,詭辯家們在他們的學派中愚蠢地爭論他們所謂的絕對正義,好像他忘記了自己的公義,他會通過將所有事物混亂來考驗他的權力。因此,不敬虔的人在這段話中說道——「他有什麼理由對我們生氣呢?既然他造就了我們現在的樣子,既然他隨心所欲地引導我們到他喜歡的地方,那麼他在毀滅我們時,除了懲罰他自己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之外,還做了什麼呢?因為我們無法與他抗爭;無論我們如何抵抗,他終將佔上風。那麼,如果他定我們的罪,他的判斷將是不公正的;他現在對我們施加的權力是無法抑制的。」保羅對這些話說了什麼?


20. 但,哦,人啊!你是誰?等等。f300 由於在希臘文中它是一個分詞,我們可以將接下來的內容讀作現在時,即「你與上帝爭辯、爭執或抗爭」;因為在希臘文中,它的表達方式是:「你是誰,竟敢與上帝爭辯?」但在意義上並沒有太大區別?f301 在這第一個回答中,他所做的只是藉由從人的境況中得出的論證來擊敗不敬的褻瀆:他將立即補充另一個論證,藉此他將清除上帝的公義所受的一切責難。


的確,顯而易見的是,沒有任何原因被提出來高於上帝的旨意。既然有一個現成的答案,即差異取決於正當的理由,為什麼保羅不採用如此簡潔的答覆呢?但他將上帝的旨意置於最高地位,原因在於——單單這一點就足以滿足我們所有其他原因。毫無疑問,如果反對意見是錯誤的,即上帝按照自己的旨意拒絕那些他不施恩惠的人,並選擇那些他無償愛的人,保羅就不會忽略駁斥。不敬虔的人反對並說,如果上帝的旨意在他們的救贖或滅亡中佔據首位,那麼人就免於責備。保羅否認這一點嗎?不,他藉由他的回答證實了這一點,也就是說,上帝按照他認為好的方式決定人的命運,而人徒勞且瘋狂地起來與上帝爭辯;因為他憑藉自己的權利,將他所塑造的一切賦予他所喜歡的命運。


但是那些說保羅缺乏理由,轉而訴諸責備的人,對聖靈施加了嚴重的誹謗:因為那些旨在證明上帝公義的、唾手可得的事情,他最初不願提出,因為它們無法被理解;是的,他如此修改他的第二個理由,以至於他沒有進行充分的辯護,而是以一種足以充分證明上帝公義的方式,如果我們以虔誠的謙卑和敬畏來思考它。


他提醒人最需要記住的事情,那就是他自己的境況;彷彿他曾說過:「既然你是人,你承認自己是塵土和灰燼;那麼你為什麼要為你無法理解的事情與主爭辯呢?」總之,使徒沒有提出可能說過的話,而是提出了適合我們無知的話。驕傲的人喧囂,因為保羅承認人是被上帝的秘密旨意拒絕或選擇的,卻沒有提出任何原因;彷彿上帝的靈因缺乏理由而沉默,而不是藉由他的沉默提醒我們,一個我們的思想無法理解的奧秘應該被虔誠地崇拜,並且他因此抑制了人類好奇心的放縱。那麼讓我們知道,上帝不說話沒有別的原因,只是因為他看到我們無法將他浩瀚的智慧容納在我們微小的度量中;因此,考慮到我們的軟弱,他引導我們走向節制和清醒。


所形成的呢?等等。我們看到保羅不斷地強調這一點——上帝的旨意,儘管其原因對我們隱藏,但仍應被視為公義的;因為他表明,如果他不能自由地決定他認為適合其受造物的事情,那麼他就被剝奪了權利。這在許多人耳中聽起來不悅。也有人假裝,如果將這種權力歸於上帝,上帝就會受到極大的羞辱,彷彿他們在他們的挑剔中比保羅更懂得神學,而保羅已將此作為信徒謙卑的準則,即他們要敬畏上帝的主權,而不是用自己的判斷來衡量它。


但他藉由一個最恰當的比喻來抑制這種與上帝爭辯的傲慢,在這個比喻中,他似乎暗示了<234509>以賽亞書45:9,而不是<241806>耶利米書18:6;因為耶利米書所教導我們的,無非是以色列在主手中,以至於他可以因其罪惡將其完全粉碎。如同陶匠製作瓦器。但以賽亞更進一步,他說:「禍哉,那與造他的主爭論的!」那就是瓦器與塑造泥土的爭論;「泥土豈能對塑造它的說:你做什麼?」等等。當然,凡人與上帝相比,沒有理由認為自己比瓦器更好。然而,我們不必過於拘泥地將這段話應用於我們當前的議題,因為保羅只是想引用先知的話,以便使這個比喻更有分量。f302


21. 陶匠豈沒有權柄用泥土嗎?等等。被塑造之物不應與塑造者爭論的原因是,塑造者所做的一切都是他有權利做的。藉著「權柄」一詞,他並非指製造者有能力隨心所欲地行事,而是指這項特權正當且公正地屬於他。因為他並非意圖為上帝主張任何專斷的權力,而是主張應當公正歸於他的權力。


此外,請記住這一點——正如陶匠無論給泥土什麼形狀,都不會從泥土中奪走任何東西;同樣,上帝無論創造人處於何種境況,都不會從人身上奪走任何東西。只需記住這一點:除非承認上帝對人擁有生殺大權,否則上帝的榮耀就會被剝奪一部分。f303


22. 又何妨,等等。第二個答案,他簡要地表明,雖然神的旨意確實是不可理解的,但祂無可指責的公義在被棄者的滅亡中,與在選民的救贖中,同樣閃耀。他確實沒有給出神聖揀選的理由,以至於無法說明為什麼這個人被揀選而那個人被拒絕;因為將包含在神秘密旨意中的事物置於人的判斷之下是不合適的;而且,這個奧秘是無法解釋的。因此,他阻止我們好奇地審視那些超出人類理解的事物。他仍然表明,就神的預定所顯現的而言,它顯得完全公正。


保羅使用的詞語 eij de<,我認為意思是「又何妨?」這樣整個句子就是一個問題;這樣意義會更明顯:這裡有一個省略,我們應該理解為——「那麼誰能指責他不義,或控告他呢?」因為這裡只顯現出最完美的公義過程。f304


但如果我們想完全理解保羅,幾乎每個詞都必須仔細審視。他於是這樣論證——有器皿是為毀滅而預備的,也就是說,被放棄並指定為毀滅:它們也是忿怒的器皿,也就是說,為此目的而造形,使它們成為神報應和不悅的榜樣。如果主暫時忍耐這些器皿,不立即毀滅它們,而是推遲為它們預備的審判,這樣做是為了彰顯祂嚴厲的決定,使其他人因如此可怕的榜樣而感到恐懼,也為了彰顯祂的能力,祂使它們以各種方式服務以展示祂的能力;而且,為了使祂對選民的憐憫的廣度因此更充分地被認識並更明亮地閃耀;——這種安排有什麼值得指責的呢?但他對它們為何是指定為毀滅的器皿的原因保持沉默,這並不奇怪。他確實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正如前面所說,原因隱藏在神秘密而不可探究的旨意中;我們應當敬拜祂的公義,而不是審視它。


他提到器皿,通常表示工具;因為所有受造物所做的一切,都像是神聖力量的服事。因此,我們這些信徒被稱為憐憫的器皿,這是最有道理的,因為主使用我們作為彰顯祂憐憫的工具;而被棄者是忿怒的器皿,因為他們用來彰顯神的審判。


22. 他也可能使他的榮耀的豐富顯明,等等. 我不懷疑這兩個詞 kai< i[na, 是一個結構的例子,其中第一個詞放在最後. (u[steron pro>teron) 為了使這個子句更好地與前一個子句結合,我將其翻譯為,他也可能使...顯明,等等. (Ut notas quoque faceret, etc.) 這是第二個原因,它在毀滅被棄者中顯明了神的榮耀,因為神對選民的巨大憐憫因此更清楚地顯明了. 因為他們與他們有何不同,除非他們被主從同樣的毀滅深淵中解救出來?這不是憑藉他們自己的功勞,而是通過他無償的恩慈. 因此,當我們看到所有那些未能逃脫他憤怒的人是多麼悲慘時,神對選民的無限憐憫必然會顯得越來越值得稱讚.


這裡兩次提到的「榮耀」一詞,我認為是用來指神的憐憫,這是一種結果的轉喻,因為他主要的讚美或榮耀在於仁慈的行為. 所以在 <490113>以弗所書 1:13 中,在教導我們,我們被收養是為了讚美他恩典的榮耀之後,他補充說,我們被應許的聖靈印記,直到他的榮耀受讚美,而「恩典」一詞被省略了. 他希望表明,選民是神藉以施行憐憫的工具或器皿,以便藉著他們榮耀他的名.


雖然在第二個子句中他更明確地斷言,是神預備選民得榮耀,正如他之前簡單地說被棄者是預備毀滅的器皿;但毫無疑問,兩者的預備都與神的秘密旨意有關. 保羅本來可以說,被棄者放棄或將自己投入毀滅;但他在此暗示,在他們出生之前,他們就被註定要承受他們的命運.


24. 他也召了,等等。從他迄今為止關於神聖揀選自由的推理中,得出兩件事:神的恩典不應僅限於猶太人,它也應流向其他國家,並傳播到全世界;其次,它甚至不應如此束縛於猶太人,以至於所有亞伯拉罕肉身的子孫都無一例外地得到它;因為如果神的揀選是基於他自己的美意,那麼他的旨意轉向何處,他的揀選就在何處。揀選既已確立,現在就為他繼續論述對外邦人的呼召以及對猶太人的棄絕鋪平了道路;前者因其新穎而顯得奇特,後者則完全不合適。然而,由於後者更具冒犯性,他首先談論了較少令人反感的事情。他說,神憐憫的器皿,就是他為自己的榮耀所揀選的,是從各民族中選取的,從外邦人中選取,也從猶太人中選取。


但儘管在關係代詞「whom」上,保羅沒有完全遵守語法規則,f306 但他的目的是,通過一種過渡,補充說我們是神榮耀的器皿,一部分來自猶太人,一部分來自外邦人;他從神的呼召中證明,在揀選中,民族之間沒有區別。因為如果出身於外邦人並不能阻礙神呼召我們,那麼顯然外邦人絕不應被排除在神的國度和永恆救恩的約之外。


25. 正如他在何西阿書中所說,f307 等等。他現在證明,對外邦人的呼召不應被視為一件新事,因為它早已由先知的預言所證實。其意義顯而易見;但在應用這一見證時存在一些困難;因為沒有人能否認先知在那段經文中談論的是以色列人。因為主因他們的邪惡而惱怒,宣告他們不再是他的子民:他隨後補充了安慰,說他將使那些不被愛的人成為被愛的,並使那些不是子民的人成為子民。但保羅將明確對以色列人說的話應用於外邦人。


迄今為止,在解開這個結方面最成功的人認為,保羅的意思是採用這種推理:「對外邦人成為救恩的分享者可能構成的障礙,也曾存在於猶太民族身上:正如神過去曾接納他所拋棄和滅絕的猶太人,現在他也對外邦人施予同樣的恩慈。」但由於這種解釋,儘管可以支持,但對我來說似乎有些牽強,讀者們可以考慮一下——將先知所給予的安慰,不僅僅是針對猶太人,也針對外邦人,是否會是一個更合適的觀點:因為先知們在宣告神因猶太人的罪而對他們施加的報應之後,轉向基督的國度,這並不是一件新鮮或不尋常的事情,基督的國度將傳遍全世界。他們這樣做並非沒有理由;因為既然猶太人因他們的罪如此激怒神的憤怒,以至於他們理應被他棄絕,那麼除非他們轉向基督,通過基督恩典之約才能恢復,否則就沒有救恩的希望:正如它建立在他身上一樣,當他介入時,它就更新了。毫無疑問,由於基督是極端困境中唯一的避難所,除非將基督擺在他們眼前,否則無法給予悲慘的罪人,以及那些看到神的憤怒臨到他們的人,帶來堅實的安慰。是的,先知們通常會這樣做,正如我們提醒過你的,在藉著宣告神聖的報應來使人們謙卑之後,要將他們的注意力引向基督,作為那些絕望之人的唯一真正庇護所。基督的國度建立之處,那屬天的耶路撒冷也隨之建立,來自世界各地的公民聚集於此。這正是本預言主要包含的內容:因為當猶太人被逐出神的家庭時,他們就被降為普通階層,與外邦人處於同一水平。區別被消除後,神的憐憫現在不加區別地延伸到所有外邦人。因此我們看到,先知的預言恰當地應用於當前的主題;其中神宣告,在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平等之後,他將為自己從外人中聚集一個教會,這樣那些不是子民的人將開始成為子民。


26. 我要稱那不是我子民的為我的子民。這是針對神已經與子民離婚而言的,他剝奪了他們所有的榮譽,使他們不再超越其他國家。雖然那些神在他永恆的旨意中註定為他兒子的人,永遠是他的兒子,但聖經在許多地方只將那些其蒙揀選已藉著他們的呼召證明的人視為神的兒女:因此他教導我們不要判斷,更不要決定神的揀選,除非它藉著自己的證據顯明出來。因此保羅在向以弗所人表明他們的揀選和收養在創世之前就已由神決定之後,不久就宣告,他們曾經與神隔絕(以弗所書2:12),也就是說,在主尚未向他們顯明他的愛的那段時間裡;儘管他已在永恆的憐憫中擁抱了他們。因此,在這段經文中,那些神宣告憤怒而非愛的人,被稱為不蒙愛的:因為直到收養使人與神和好之前,我們知道他的憤怒仍舊停留在他們身上。


分詞的陰性取決於先知的上下文;因為他曾說,他生了一個女兒,他給她取名為「不蒙愛的」,以便讓百姓知道他們被神憎恨。現在,既然拒絕是憎恨的原因,那麼愛的開始,正如先知所教導的,就是當神收養那些曾是陌生人的人時。f308


27. 以賽亞呼喊,等等。他現在轉向第二部分,他本不願從這部分開始,以免過度激怒他們的心。他引用以賽亞的呼喊,而不是說話,這並非沒有明智的設計,以便引起更多的注意。但先知的話顯然是為了阻止猶太人過度誇耀肉體:因為聽到如此龐大的人群中,只有少數人能獲得救恩,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因為儘管先知在描述了百姓的毀滅之後,為了不讓信徒認為神的約已完全廢除,給予了一些剩餘的恩典希望;但他將其限制在少數人身上。但既然先知預言的是他自己的時代,讓我們看看保羅如何能正確地將此應用於他的目的。這必須是這個意思——當主決定將他的百姓從巴比倫的囚禁中解救出來時,他的目的是,這種解救的益處只會降臨到那龐大人群中的極少數人;與他允許在流亡中滅亡的大量人口相比,這可以說是那次毀滅的殘餘。現在,那次暫時的復興是神教會真正更新的預表;是的,它只是其開始。因此,當時發生的事情,現在將作為那次解救的進展和完成,更完全地實現。


28. 因為我將完成並縮短這件事,等等。f309 忽略各種解釋,我將闡述我認為的真正含義:主將如此縮短並剪除祂的子民,以至於餘民可能看起來像是一種消耗,也就是說,可能呈現出極大毀滅的景象和痕跡。然而,那些從消耗中倖存下來的少數人將證明上帝公義的工作,或者,我更傾向於,將在全世界證明上帝的公義。正如聖經中「詞」常指事物一樣,已完成的詞被用來指消耗。許多解經家在此犯了嚴重的錯誤,他們試圖過於精細地哲學化;因為他們想像,福音的教義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當儀式被剪除時,它是律法的一個簡要綱要;儘管這個詞的意思恰恰相反,是消耗。f310 不僅譯者在此犯了錯誤,在<231022>以賽亞書 10:22, 23;<232822>以賽亞書 28:22;以及<261113>以西結書 11:13 中也是如此;那裡說:「啊!啊!主上帝啊!你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滅盡嗎?」但先知們的意思是說:「你豈要將所剩下的人徹底毀滅嗎?」這發生在希伯來詞的歧義上。因為「hlk, cale」這個詞既有完成和完善的意思,也有消耗的意思,這種差異沒有根據它出現的段落得到充分的觀察。


但以賽亞在此並沒有只採用一個詞,而是用了兩個詞,消耗和終結,或剪除;因此,希臘譯者對希伯來語的矯揉造作是異常不合時宜的;因為將一個本身清晰的句子,用晦澀和比喻的語言來表達,有什麼用呢?還可以補充一點,以賽亞在這裡是誇張地說話;因為他所說的消耗是指減少,就像在一次顯著的屠殺之後通常會發生的那樣。


29. 正如以賽亞之前所說,等等。f311 他從第一章引用了另一個見證,先知在那裡哀嘆他那個時代以色列的荒涼:既然這曾經發生過,就不是什麼新鮮事。以色列人確實沒有什麼優越之處,除了他們從祖先那裡繼承的;然而他們的祖先曾受到如此對待,以至於先知抱怨他們遭受了如此多的苦難,以至於他們離被毀滅不遠了,就像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然而,有一個區別是,少數人被保存下來作為種子,以延續這個名字,使他們不至於完全滅亡,被永遠遺忘。因為上帝必須永遠記住祂的應許,以便在最嚴厲的審判中顯明祂的憐憫。


30. 那麼,等等。為了讓猶太人沒有任何抱怨上帝的機會,他現在開始闡述那些人類心智可以理解的原因,解釋為什麼猶太民族會被拒絕。但是,那些試圖在上帝的秘密預定之上設定和建立原因的人,卻是荒謬地顛倒了所有秩序,因為上帝已經事先教導我們,預定應被視為第一因。然而,正如預定超越所有其他原因一樣,不敬虔者的腐敗和邪惡也為上帝的審判提供了理由和機會:由於他正在處理一個困難的問題,他提出了一個問題,並像是在懷疑一樣,詢問對此可以說些什麼。


外邦人沒有追求,等等。沒有什麼比這更不合理或更不恰當的了,即外邦人,他們對公義毫無關心,沉溺於肉體的放蕩之中,卻被召來分享救恩,獲得公義;而另一方面,猶太人,他們勤奮地勞動於律法的工作中,卻被排除在公義的獎賞之外。保羅以這樣一種方式提出了這個如此獨特的悖論,即通過添加一個理由,他軟化了其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嚴厲之處;因為他說,外邦人所獲得的公義是藉著信心;因此,這取決於主的憐憫,而不是人自己的價值;而猶太人所受的律法熱心是荒謬的;因為他們試圖藉著行為稱義,因此勞而無功,因為沒有人能達到;而且,他們還絆倒在基督身上,而只有藉著基督,才能開啟獲得公義的道路。


但在第一句話中,使徒的目的是單單高舉上帝的恩典,以便在召喚外邦人時,除了這一點之外,不尋求其他理由——即他願意接納那些不配他恩惠的人。


他明確地談到公義,沒有公義就沒有救恩:但是,他說外邦人的公義是來自信心,他暗示,這是基於無償的和解;因為如果有人想像他們稱義,是因為他們藉著信心獲得了重生的靈,那麼他就遠離了保羅的意思;事實上,如果上帝沒有在他們迷失和徘徊時自由地接納他們,並向他們提供公義,而他們對此一無所知,因此不可能有任何渴望,那麼他們就不可能獲得他們沒有尋求的東西。還必須指出,外邦人不可能藉著信心獲得公義,除非上帝以他的恩典預先他們的信心;因為當他們第一次藉著信心渴望公義時,他們就跟隨了它;因此信心本身就是他恩惠的一部分。


31. 但以色列,藉著追求,等等。保羅公開聲明了看似不可思議的事情——猶太人勤奮追求公義卻一無所獲,這不足為奇;因為他們偏離了道路,白白地勞累自己。但首先,在我看來,這裡的「公義的律法」是詞序顛倒,意思是「律法的公義」;然後,在第二句話中重複時,它應被理解為另一種意義,即「公義的模式或規則」。


那麼,其意義是——「以色列人依賴律法的公義,即律法所規定的,卻不明白稱義的真正方法。」但是,當他教導我們律法的公義是他們偏離公義的律法的原因時,這句話中存在著顯著的對比。


32. 不是憑著信心,而是憑著行為,等等。由於虛假的熱心通常似乎可以被合理地原諒,保羅指出,那些試圖藉著信賴自己的行為來獲得救恩的人,理應被拒絕;因為他們盡其所能地廢除了信心,沒有它,就不能指望得救。因此,如果他們達到目的,這樣的成功將是真正公義的毀滅。你進一步看到,信心和行為的功勞是相互對立的,是完全相反的事物。因此,既然信靠行為是主要的障礙,阻礙我們獲得公義的道路,我們就必須完全放棄它:以便我們單單依靠上帝的良善。猶太人的這個例子確實應該公正地嚇唬所有那些努力通過行為獲得上帝國度的人。他所說的律法行為,並不是指儀式性的遵守,正如前面所表明的,而是指那些與信心相對立的行為的功勞,信心可以說是用雙眼單單注視上帝的憐憫,而不對自己的任何價值投以一瞥。


因為他們絆倒在那石頭上,等等。他用一個強有力的理由證實了前面的句子。確實沒有什麼比那些努力毀滅公義的人卻獲得公義更不一致的了。基督已經賜給我們作為公義,凡是將行為的公義強加給上帝的人,都是企圖剝奪他的職責。因此,每當人們在為公義熱心的空洞藉口下,信賴他們的行為時,他們在狂怒的瘋狂中與上帝自己作戰。


但是,那些信賴自己行為的人如何絆倒在基督身上,這並不難理解;因為除非我們承認自己是罪人,缺乏和沒有任何自己的公義,否則我們就會模糊基督的尊嚴,基督的尊嚴在於,他對我們所有人來說是光、生命、復活、公義和醫治。但是,他如何是所有這些呢,除非他照亮盲人,恢復迷失的人,使死人復活,使那些歸於無有的人興起,潔淨那些充滿污穢的人,醫治和治癒那些患病的人?不,當我們為自己聲稱任何公義時,我們在某種程度上與基督的能力抗衡;因為他的職責不亞於擊垮肉體的一切驕傲,也不亞於解救和安慰那些在重擔下勞苦和疲憊的人。


這引文是正確的;因為上帝在那段經文中宣告,他將成為猶大和以色列人民的絆腳石,他們將絆倒並跌倒。既然基督是那位藉著先知說話的上帝,那麼這也應驗在他身上就不足為奇了。他稱基督為絆腳石,提醒我們,如果那些因固執己見而絆倒在絆腳石上的人,在上帝如此清楚地向他們顯示道路之後,卻在公義的道路上沒有進步,這就不足為奇了。f313 但我們必須注意,這種絆倒本身並不真正屬於基督;相反,它是因人的邪惡而發生的,正如緊隨其後所說的。


33. 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他從另一部分引用這句話,是為了安慰敬虔的人;好像他說:「因為基督被稱為絆腳石,我們沒有理由懼怕他,或產生恐懼而不是信心;因為他被指定為不信者的毀滅,但卻是敬虔者的生命和復活。」因此,正如關於絆倒和冒犯的前一個預言應驗在悖逆和不信者身上一樣,還有另一個預言是為敬虔者預備的,那就是,他是一塊堅固的石頭,寶貴的,房角石,最牢固地固定著,凡建造在其上的人永不跌倒。他用「必不至於羞愧」代替「必不至於急忙或跌倒」,是遵循了希臘譯者。確實,主在那段經文中旨在堅固他子民的希望:當主吩咐我們抱有美好的希望時,由此可知我們不會羞愧。f314 見彼得前書 2:10 有這樣一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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