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6日 星期六

以弗所 6:1-4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6:3 【併於上節】

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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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孩子,要順從。使徒為什麼用「順從」這個詞,而不是用意義更廣泛的「孝敬」呢?這是因為順從是孩子對父母應盡孝敬的證據,因此更應當努力實行。這也更困難;因為人心排斥順從的觀念,很難讓自己受制於他人。經驗表明這種美德是多麼罕見;因為我們能找到千分之一順從父母的人嗎?這裡用部分代指整體,但這是最重要的部分,並且必然伴隨著所有其他部分。


在主裡。除了所有國家都承認的自然法則之外,孩子的順從也受到上帝權柄的約束。因此,父母只應在符合對上帝的虔誠(這是首要的)的範圍內被順從。如果上帝的命令是規範孩子順從的準則,那麼認為履行這項職責會使人偏離上帝本身是愚蠢的。


因為這是對的。這是為了抑制我們已經說過幾乎所有人都天生具有的兇猛。他證明這是對的,因為上帝已經命令了;因為我們無權爭論或質疑那位旨意是良善和公義的無誤準則者的安排。孝敬被認為包含順從並不奇怪;因為單純的儀式在上帝眼中毫無價值。「孝敬你的父母」這條誡命包含了孩子對父母表達真誠愛意和尊重的所有職責。


2. 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附加在誡命上的應許旨在激發我們的希望,並使我們的順從更加愉快;因此保羅將此作為一種調味品,使他要求孩子們順從的行為更加令人愉快和滿意。他不僅說上帝為順從父母的人提供了獎賞,而且說這樣的獎賞是這條誡命所特有的。如果每條誡命都有自己的應許,那麼就不會有現在這種讚揚的理由了。但保羅告訴我們,這是上帝樂意用一個顯著的應許來印證的第一條誡命。這裡有些困難;因為第二條誡命也包含一個應許,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向愛我、守我誡命的人施慈愛,直到千代。」


(出埃及記 20:5,6)


但這是普遍的,不加區別地適用於整條律法,不能說它附加在那條誡命上。保羅的斷言仍然成立,除了要求孩子對父母應盡順從的誡命之外,沒有其他誡命以應許為特徵。


3. 使你得福。應許是——長壽;由此我們明白,今生不應被忽視為上帝的恩賜之一。關於這個和其他相關主題,我必須請讀者參考《基督教要義》;目前我只簡單地說,應許給孩子順從的獎賞是非常恰當的。那些善待給予他們生命的父母的人,上帝向他們保證,在今生他們將會得福。


使你得福,在世長壽。摩西明確提到了迦南地,


「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出埃及記 20:12)


除此之外,猶太人無法想像有任何更幸福或更令人嚮往的生活。但由於同樣的上帝祝福延伸到全世界,保羅恰當地省略了對一個地方的提及,因為該地方的特殊區別只持續到基督降臨。


4. 父親們,你們也是。父母則被勸告不要因不合理的嚴厲而激怒他們的孩子。這會激發仇恨,並會導致他們完全擺脫束縛。因此,在寫給歌羅西人的信中,他補充說:「免得他們灰心。」(歌羅西書 3:21) 仁慈和寬厚的對待反而有助於培養他們對父母的敬意,並增加他們順從的愉快和積極性,而嚴厲和不友善的態度則會激發他們的固執,並破壞天生的親情。但保羅接著說:「讓他們被溫柔地撫養;」因為希臘詞 (ejktre>fete),被翻譯為撫養,無疑傳達了溫柔和寬容的理念。然而,為了防止他們陷入過度放縱的相反且常見的弊病,他再次收緊了之前放鬆的韁繩,並補充說,要在主的教訓和警戒中。上帝不希望父母在施予仁慈時,溺愛和敗壞他們的孩子。他們對待孩子的行為應當既溫和又體貼,以便在敬畏主中引導他們,並在他們走偏時糾正他們。那個年齡段的孩子很容易變得放蕩,因此需要頻繁的勸誡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