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6日 星期六

以弗所 5:8-14

 5:8 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

5:9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

5:10 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

5:11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

5:12 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

5:13 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

5:14 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


8. 因為你們從前是黑暗。緊隨其後的訓誡,因其所混合的動機而獲得更大的份量。在談到不信者,並警告以弗所人不要成為他們罪行和毀滅的同夥之後,他進一步論證,他們應當與那些人的生活和行為大相徑庭。同時,為了防止他們對上帝忘恩負義,他提醒他們回憶自己過去的生活。「你們應當,」他說,「與你們從前大不相同;因為上帝使你們從黑暗中成為光明。」黑暗在這裡是指人未重生前的整個本性;因為,凡上帝的光輝不照耀之處,就只有可怕的黑暗。光明,則是指那些被上帝的靈光照的人;因為緊接著在同一意義上,他稱他們為光明之子,並推斷他們應當行在光明中,因為藉著上帝的憐憫,他們已從黑暗中被拯救出來。請注意,我們被稱為在主裡的光明,因為,當我們不在基督裡時,一切都受撒旦的統治,我們知道撒旦是黑暗的王子。


9. 因為光明的果子。Fb52 這個括號的引入,是為了指出光明之子應當行走的道路。這裡沒有給出完整的描述,而是以舉例的方式介紹了聖潔虔誠生活的一些部分。為了讓他們對職責有一個總體的認識,他們的注意力再次被引導到上帝的旨意上。凡渴望以正確和安全的方式生活的人,讓他下定決心順服上帝,並將上帝的旨意作為準則。完全按照他的命令來規範生活,正如他在另一封書信中所說,是一種合理的服事(羅馬書 12:1),或者,正如另一位受啟示的人所說,順從勝於獻祭(撒母耳記上 15:22)。我不知道「靈」(pneujmatov)這個詞是如何滲入許多希臘手稿的,因為另一種讀法更為一致——光明的果子。保羅的意思確實沒有受到影響;因為無論哪種情況,其意思都是,信徒必須行在光明中,因為他們是「光明之子」。當他們不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而是完全獻身於順服上帝,當他們除了他的命令之外不 undertaking 任何事時,這就實現了。此外,這種順服是由其果實所證明的,例如良善、公義和真理。


11. 並且不與。由於「光明之子」居住在黑暗中,或者換句話說,居住在「彎曲悖謬的世代」(申命記 32:5)中,因此有充分的理由警告他們要與邪惡的行為保持距離。我們不主動 undertaking 任何邪惡的事情是不夠的。我們必須提防與那些做錯事的人聯合或協助他們。簡而言之,我們必須避免給予任何同意、建議、贊同或協助;因為在所有這些方面,我們都有團契。為了避免有人認為他僅僅通過不縱容就盡了職責,他補充說,而是要責備他們。Fb53 這種做法與一切偽裝背道而馳。當明顯的罪行發生在上帝面前時,每個人都會急於為自己開脫任何罪責,但很少有人會提防縱容;幾乎所有人都會採取某種偽裝。但是,與其讓上帝的真理不動搖,不如讓一百個世界毀滅。


「ejle>gcein」這個詞被翻譯為「責備」,與黑暗的比喻相符;因為它字面上的意思是將以前不為人知的事物拖到光明中。由於不敬虔的人在他們的惡行中自欺(詩篇 36:2),並希望他們的罪行被隱藏,或被視為美德,保羅命令他們應當被責備。他稱他們為不結果子的;因為他們不僅沒有做任何好事,而且絕對有害。


12. 他們在暗中所行的事。"""這顯示了責備不敬虔之人的好處. 如果他們只是逃避人的眼睛, 就沒有任何罪行, 無論多麼令人震驚, 他們都不會犯下. 俗話說, “夜無羞恥.” 這是什麼原因呢? 沉浸在無知的黑暗中, 他們既看不到自己的卑劣, 也不認為這會被上帝和天使看到. 但讓上帝話語的火炬被帶出來, 他們的眼睛就睜開了. 然後他們開始臉紅和羞愧. 藉著他們的勸告和責備, 聖徒們啟發了盲目的不信者, 並將那些沉浸在無知中的人從隱藏處拖到白晝的光明中.


當不信者關閉他們的房門, 避開人的視線時, 他們以各種放蕩的方式衝入的卑劣和邪惡, 甚至不值得一提. 如果黑暗沒有給他們勇氣, — 如果他們不抱著隱藏的東西會逍遙法外的希望, 他們會這樣拋棄所有的羞恥, 放縱他們的激情嗎? 但你, 藉著責備他們, 帶來光明, 讓他們為自己的卑劣感到羞愧. 這種因承認卑劣而產生的羞愧, 是悔改的第一步.


“若有不信的, 或是不學無術的進來, 他被眾人所責備, 被眾人所審問; 這樣, 他心裡的隱秘就顯露出來; 他就俯伏在地, 敬拜神” (哥林多前書 14:24,25.)


這句話在這裡的用法可能被認為不尋常. 伊拉斯謨用另一個詞代替“責備”, 破壞了整個意義; 因為保羅的目的是要表明, 責備不信者的行為並非沒有好處.


13. 但當萬物都被責備時. 由於分詞 (fanerou>menon), 被翻譯為“使顯明”, 是中間語態, 它既可以是被動的, 也可以是主動的. 它可以被翻譯為“被顯明的”, 也可以是“使顯明的”. 如果選擇被動意義, 這是古代譯者所遵循的, 那麼“光”這個詞將像以前一樣表示“發光的”, 意義將是, 當邪惡的行為被上帝的話語顯明時, 它們將被公之於眾. 如果分詞被主動地理解, 仍然有兩種解釋方式: 1. 凡顯明的都是光; 2. 凡顯明任何事物或所有事物的都是光; 將單數視為複數. 沒有困難, 正如伊拉斯謨所擔心的, 關於冠詞; 因為使徒們不習慣非常嚴格地遵守每個冠詞的放置規則, 即使在優雅的作家中, 這種用法也是允許的. 在我看來, 上下文清楚地表明這是保羅的意思. 他曾勸告他們責備不信者的邪惡行為, 從而將他們從黑暗中拖出來; 他現在補充說, 他吩咐他們做的是光的本職工作——使顯明. 他說, 是光使萬物顯明; 因此, 如果他們不將隱藏在黑暗中的事物帶到光明中, 他們就不配這個名字.


14. 所以他說. 解釋者們費盡心思去尋找保羅似乎引用的經文, 而這段經文卻無處可尋. 我將陳述我的意見. 他首先將基督展示為藉著他的僕人說話; 因為這是福音傳道者每天傳遞的普通信息. 他們除了使死人復活之外, 還有什麼其他目的呢?


“時候將到, 現在就是了, 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 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約翰福音 5:25.)


現在讓我們注意上下文. 保羅曾說, “不信者必須被責備, 這樣, 當他們被帶到光明中時, 他們就可以開始承認他們的邪惡.”"""因此,他將基督描繪成發出一個在福音傳講中不斷被聽到的聲音,


睡著的人啊,起來吧。我毫不懷疑,這指的是與基督國度相關的預言;例如以賽亞書中的預言,


「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


發現照耀你」(<236001>以賽亞書 60:1.)


因此,讓我們盡力喚醒沉睡和已死的人,以便我們能將他們帶到基督的光中。


基督必賜你光。這並不是說,當我們從死亡中復活得生時,他的光才開始照耀我們,好像我們的行為先於他的恩典。所有意圖只是表明,當基督光照我們時,我們就從死亡中復活得生,——從而證實了先前的說法,即不信者必須從他們的盲目中恢復過來才能得救。有些抄本將「他必賜光」的ejpifau>sei讀作ejfa>yetai,「他必觸摸」;但這種讀法顯然是個錯誤,無需任何論證即可駁回。Fb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