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正如「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3:7 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3:8 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 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3:9 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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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訴諸事實和經驗,現在引用聖經。首先,他提出亞伯拉罕的例子。從例子中得出的論證不總是那麼確鑿,但這是一個最有力的論證之一,因為無論在主題還是人物上,都沒有任何例外之處。通往公義的道路沒有多樣性,所以亞伯拉罕被稱為「所有信徒之父」(羅馬書 4:11),因為他是適合所有人的榜樣;不,在他身上,我們已經確立了獲得公義的普遍規則。
6. 正如亞伯拉罕。我們這裡必須補充一些短語,例如「不如說」;因為,他提出一個問題後,立即決定消除一切猶豫的理由。至少「正如」(kaqw<v)這個短語僅指緊接在前的經文,指「藉著聽信而來的聖靈和神蹟的服事」;好像他曾說,在賜予他們的恩典中,可以找到與亞伯拉罕情況的相似之處。
相信上帝。藉著這段引文,他在此處和羅馬書第4章中證明,人是因信稱義的,因為亞伯拉罕的信被算為他的義。(羅馬書 4:3。)我們這裡必須簡要地探討,首先,保羅所指的信心是什麼;其次,義是什麼;第三,為什麼信心被描述為稱義的原因。信心並不意味著人對上帝真理的任何一種確信;因為即使該隱在上帝宣告對他施加懲罰時曾百次地對上帝行使信心,這與獲得義毫無關係。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因為當他從上帝那裡領受父愛恩慈的應許時,他確信地接受了。因此,信心與這樣一種神聖的應許有關聯和關係,這種應許能使人將他們的信賴和信心寄託於上帝。
至於「義」這個詞,我們必須注意摩西的措辭。當他說:
「他信耶和華,
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世記 15:6)
他暗示,那個人在上帝眼中被算為義的,就是義人。現在,既然人本身沒有義住在他們裡面,他們就藉著歸算而獲得義;因為上帝將他們的信心算為義。因此,我們被稱為「因信稱義」(羅馬書 3:28;5:1),不是因為信心將一種習慣或品質注入我們裡面,而是因為我們被上帝悅納。
但是,為什麼信心會受到如此榮譽,以至於被稱為我們稱義的原因呢?首先,我們必須觀察到,它僅僅是一種工具性的原因;因為,嚴格來說,我們的義無非是上帝對我們的自由接納,我們的救恩就建立在此基礎上。但是,正如主在福音中藉著向我們提供我所說的義來證明他的愛和恩典,所以我們藉著信心接受它。因此,當我們將一個人的稱義歸因於信心時,我們並不是在討論主要原因,而僅僅是在指出人獲得真正義的方式。因為這種義不是存在於人裡面的一種品質,而僅僅是上帝的恩賜,並且只能藉著信心享有;甚至不是作為信心應得的獎賞,而是因為我們藉著信心接受上帝自由賜予的。所有以下類似的表達都具有相似的含義:我們「白白地因他的恩典稱義。」(羅馬書 3:24。)基督是我們的義。上帝的憐憫是我們義的原因。藉著基督的死和復活,義已經為我們獲得。義藉著福音賜予我們。我們藉著信心獲得義。
由此可見,試圖調和「我們因信稱義」和「我們同時因行為稱義」這兩個命題的錯誤是多麼荒謬;因為「因信稱義」的人(哈巴谷書 2:4 希伯來書 10:38) 是貧乏的,缺乏個人的義,只依賴上帝的恩典。這就是為什麼保羅在羅馬書中得出結論,亞伯拉罕既因信稱義,就沒有權利在上帝面前誇耀。(<450402>羅馬書 4:2。)因為經文沒有說信心歸算給他為一部分的義,而是簡單地說為義;所以他的信心確實是他的義。此外,信心只仰望上帝的憐憫,以及一位已死並復活的基督。因此,當一切都歸因於信心時,行為的一切功勞都被排除在稱義的原因之外。因為信心——就其包含上帝不配得的恩惠、基督及其所有益處、福音中所包含的我們被收養的見證而言——普遍與律法、行為的功勞和人的卓越形成對比。詭辯家認為它只與儀式形成對比的觀點,很快就會從上下文輕而易舉地被駁斥。因此,讓我們記住,那些因信稱義的人,是在自己之外稱義的,也就是說,在基督裡稱義。
因此,我們也駁斥了某些人迴避保羅論證的無聊詭辯。他們告訴我們,摩西將良善稱為義;所以這只不過是說亞伯拉罕被認為是一個好人,因為他相信上帝。撒旦在我們這個時代興起的這種輕浮心態,試圖通過間接的誹謗來破壞聖經的確定性。保羅知道摩西在那裡不是在教導孩子們語法,而是在談論上帝所作的決定,並且非常恰當地從神學意義上理解「義」這個詞。因為我們在上帝眼中被算為義,並不是以良善在人中間受到讚揚的意義,而只有在我們完全遵守律法的情況下。義與律法的最小一點的違背形成對比;因為我們不是從自己而得,所以是上帝白白賜給我們的。
但這裡猶太人反對說,保羅完全扭曲了摩西的話語以適應自己的目的;因為摩西在這裡沒有談論基督,也沒有談論永生,而只提到了地上的產業。天主教徒與猶太人沒有太大區別;因為,儘管他們不敢抨擊保羅,但他們完全迴避了他的意思。我們回答說,保羅認為基督徒認為是第一原則的,即主對亞伯拉罕所作的一切應許都是那第一個應許的附屬品:
「我是你的盾牌,你極大的賞賜。」
(<011501>創世記 15:1。)
當亞伯拉罕領受應許時,
「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一樣」(<012217>創世記 22:17),
他並沒有將他的視野局限於那句話,而是將其包含在收養的恩典中作為整體的一部分,同樣地,他將每一個其他的應許都視為上帝慈父般恩慈的見證,這有助於堅固他得救的希望。不信者與上帝的兒女在這方面有所不同,他們雖然與上帝的兒女共同享有普世的恩惠,但他們像牲畜一樣吞噬它們,不求更高。另一方面,上帝的兒女知道他們所有的祝福都已因應許而成聖,並在其中承認上帝為他們的父。他們常常以這種方式被引導到永生的希望;因為他們從他們被收養的信心開始,這是整個的基礎。亞伯拉罕稱義不僅僅是因為他相信上帝會「使他的後裔繁多」(<012217>創世記 22:17),而是因為他接受了上帝的恩典,信靠所應許的調解者,保羅在其他地方宣稱,在祂裡面,「上帝的一切應許都是是的,都是阿們的。」(<470120>哥林多後書 1:20。)
7. 所以你們知道,或,你們知道;"""兩種讀法都同樣符合希臘語詞尾ginw>skete. 但選擇哪一種關係不大,因為意思相同,只是我所遵循的舊譯(你們知道)更具說服力. Fa58 他說那些「屬於信心」的人,是那些放棄了對行為的一切信心,只信賴上帝應許的人. 我們根據保羅本人的權威作出此解釋;因為他在羅馬書中如此寫道: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450404>羅馬書 4:4,5.)
因此,屬於信心,就是將他們的義和得救的希望寄託在上帝的憐憫上. 他從前面的陳述中得出結論,這樣的人是上帝的兒女;因為如果亞伯拉罕因信稱義,那麼那些希望成為他兒女的人也必須堅定地持守信心. 他省略了一點,這一點很容易補充,那就是在教會中,任何不是亞伯拉罕子孫的人都沒有立足之地.
8. 聖經預先看見. 他籠統地說過的話,現在明確地應用於外邦人;因為外邦人的呼召是一個新的、非凡的事件. 對於他們應該如何被呼召存在疑問. 有些人認為他們被要求「受割禮並遵守律法」(<451524>使徒行傳 15:24),否則他們就被排除在聖約之外. 但保羅則表明,他們藉著信心獲得祝福,並且藉著信心他們必須「被接枝」(<451117>羅馬書 11:17, 24)到亞伯拉罕的家族中. 他如何證明這一點?因為經上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 這些話無疑提醒我們,所有人都必須以與亞伯拉罕相同的方式得福;因為他是榜樣,不,是普遍遵守的規則. 現在,他因信獲得了祝福,所有人都必須以同樣的方式獲得祝福.
9. 忠心的亞伯拉罕. 這個表達非常有強調性. 他們得福,不是因為亞伯拉罕受了割禮,也不是因為他有資格誇耀律法的行為,也不是因為他是希伯來人,也不是因為他依賴自己的卓越,而是與亞伯拉罕一同得福,亞伯拉罕單單因信獲得了祝福;因為這裡沒有考慮任何個人品質,只有信心. 祝福這個詞在聖經中有多種用法:但這裡它指的是被收養為永生的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