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1-14

 路加福音 18:1-14



路加福音 18:1-8

1.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 3 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 5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 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 8 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我們知道,在禱告中持之以恆是一種罕見而難以達成的境界;當我們最初的禱告不成功時,我們立刻不僅放棄希望,也放棄了禱告的所有熱情,這正是我們不信的表現。但是,如果我們所願落空,卻不灰心,這就是我們信心的確鑿證據。因此,基督最恰當地勸勉祂的門徒要堅持禱告。


祂所用的比喻,雖然表面上嚴厲,卻巧妙地教導祂的門徒,他們應當懇切地向父神禱告,直到他們最終從祂那裡得到祂原本似乎不願給予的東西。這並不是說我們藉著禱告戰勝了神,使祂緩慢而不情願地屈服於憐憫,而是因為實際情況並非一下子就顯明祂恩慈地垂聽我們的禱告。在這個比喻中,基督向我們描述了一個寡婦,她從一個不義而殘酷的法官那裡得到了她想要的東西,因為她沒有停止懇切的要求。所傳達的主要真理是,神並非一下子就幫助祂的子民,因為祂選擇被禱告「煩擾」;而且,無論那些向祂禱告的人的處境多麼悲慘和卑微,只要他們不停止不間斷的禱告,祂最終都會顧念他們,並解除他們的困境。


比較中的雙方確實絕不相等;因為一個邪惡殘酷的人與神之間有著巨大的差異,神天生傾向於憐憫。但基督旨在向信徒保證,他們沒有理由擔心他們向慈悲之父的堅持不懈的懇求會被拒絕,因為他們藉著懇切的祈求,甚至能說服那些殘酷無情的人。那個邪惡而鐵石心腸的法官最終無法避免,儘管不情願,卻屈服於寡婦的懇切請求:那麼,信徒的禱告,當他們堅持不懈時,又怎會沒有效果呢?如果我們在稍作努力後就放棄,感到疲憊和軟弱,或者如果禱告的熱情因為神似乎充耳不聞而減弱,讓我們確信我們最終會成功,儘管可能不會立即顯現。懷著這種信念,讓我們與我們的急躁作鬥爭,這樣漫長的延遲就不會使我們停止禱告。


7. 神豈不為祂的選民伸冤嗎?基督向我們描述的那個法官,是完全絕望的,不僅對神的思慮麻木不仁,而且完全不知羞恥,對自己的名聲毫無顧慮,最終卻對寡婦的困境睜開了眼睛。我們沒有理由懷疑,只要信徒不停止懇切地向神祈求,他們至少會從禱告中獲得同樣的益處。然而必須指出的是,雖然基督將這個比喻應用於祂的主題,但祂並沒有將神比作一個邪惡殘酷的法官,而是指出了一個截然不同的原因,解釋了為什麼那些信靠祂的人會長期處於懸而未決的狀態。"""以及他為何沒有立即向他們伸出援手:那是因為他寬容。如果上帝在任何時候對我們所受的傷害視而不見的時間比我們希望的要長,讓我們知道這是出於父親的意圖——訓練我們忍耐。暫時忽略罪行與讓它們永遠不受懲罰是截然不同的。他所作的應許,即上帝將迅速為他們報仇,必須歸因於他的旨意;因為我們急躁的脾氣和肉體的理解使我們得出結論,他來得不夠快,無法提供幫助。但是,如果我們能夠洞察他的意圖,我們就會知道他的幫助總是隨時準備好且及時的,正如情況所要求的那樣,並且沒有延遲片刻,而是在確切的時間到來。


但有人問,基督如何教導他的門徒尋求報復,而他在另一個場合卻勸告他們,為那些傷害和迫害你們的人禱告(馬太福音 5:44)。我回答說:基督在這裡所說的關於報復的話,絲毫沒有干擾他以前的教義。上帝宣告他將為信徒報仇,不是為了讓他們的肉體情感放縱,而是為了讓他們相信他們的救恩在他眼中是寶貴的,並以此方式引導他們信賴他的保護。如果他們放下仇恨,純潔無瑕,沒有任何邪惡的報復慾望,並受到適當和良好規範的性情影響,他們懇求神的幫助,那將是一個合法而神聖的願望,上帝自己也會傾聽。但是,由於沒有什麼比擺脫罪惡的情感更困難的了,如果我們要獻上純潔真誠的禱告,我們必須祈求主藉著他的靈引導和指引我們的心。那時我們就可以合法地呼求上帝成為我們的復仇者,他也會應允我們的禱告。


8. 當人子來的時候。基督藉著這些話告訴我們,如果人們後來在災難中沉淪,就沒有理由感到驚訝:那是因為他們忽略了真正的補救辦法。他旨在避免我們每天都可能遇到的冒犯,當我們看到一切都處於可恥的混亂之中時。背叛、殘忍、欺騙、詭計和暴力無處不在;沒有人顧及正義,也沒有羞恥;窮人在壓迫者之下呻吟;無辜者受到虐待或侮辱;而上帝似乎在天堂睡著了。這就是肉體想像命運的統治是盲目的原因。但基督在這裡提醒我們,人們被剝奪了天上的幫助是理所當然的,因為他們既沒有知識也沒有意願去信賴它。那些除了在心裡抱怨主之外什麼都不做,並且不給他的旨意留任何餘地的人,不能合理地期望主會幫助他們。


他會在地上找到信心嗎?基督明確預言,從他升天到他再來,不信者將會很多;這些話的意思是,如果救贖主沒有那麼快出現,延遲的責任將歸咎於人類,因為幾乎沒有人會尋找他。但願我們沒有看到這個預言如此明顯的應驗!但經驗證明,儘管世界被巨大的災難所壓迫和淹沒,但確實很少有人能看到一絲信心的火花。其他人將「信心」一詞理解為正直,但前者的意思更符合上下文。"""


路加福音 18:9-14

 9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0 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 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基督現在指示另一種美德,這是蒙悅納的禱告所必需的。信徒來到神面前,必須謙卑自抑。沒有什麼疾病比傲慢更危險了;然而,所有人都將它深深地植根於骨髓之中,以至於任何補救措施都難以去除或根除。毫無疑問,人們竟然如此瘋狂,敢於在神面前抬高自己,並在祂面前聲稱自己的功勞,這真是奇怪。儘管人們被野心沖昏了頭腦,但當我們來到神面前時,所有的自負都應該被拋棄;然而,每個人都認為自己已經足夠謙卑了,如果他只是虛偽地祈求寬恕。因此,我們推斷我們主所給予的這個警告絕非不必要。


基督所指責並意圖譴責的有兩個錯誤——對自己邪惡的自信,以及藐視弟兄的驕傲,其中一個錯誤源於另一個。一個被虛妄的自信所欺騙的人,不可能不抬高自己,超越他的弟兄。這也不足為奇;因為一個敢於與神自己對抗的人,怎能不藐視他的同儕呢?每一個被自信所膨脹的人,都在與神公開作戰,而我們除了否認自己之外,無法以任何其他方式與神和好;也就是說,拋棄對自己美德和公義的一切自信,單單依靠祂的憐憫。


10. 有兩個人上殿裡去。基督將這兩個人作比較,他們都上殿禱告,似乎都表現出同樣的虔誠熱情,然而他們卻極其不同。法利賽人擁有外在的聖潔,帶著他對自己一生所作的稱讚來到神面前,彷彿他有權獻上讚美祭。另一方面,稅吏彷彿是一個被遺棄的人,知道自己不配親近,他帶著顫抖和謙卑的認罪來到神面前。基督斷言法利賽人被拒絕了,而稅吏的禱告蒙神悅納。法利賽人被拒絕的原因有兩個:他仗著自己是義人,並藐視別人。


11. 神啊,我感謝你。然而,他並非因誇耀自己自由意志的力量而受責備,而是因相信神因他行為的功勞而與他和好。因為這種完全以他自己名義獻上的感恩,絲毫沒有暗示他誇耀自己的美德,彷彿他從自己那裡獲得了公義,或因自己的努力而贏得了什麼。相反,他將自己的公義歸因於神的恩典。現在,儘管他對神的感恩暗示著承認他所擁有的一切善行純粹是神的恩賜,但由於他信賴行為,並自視高於他人,他自己和他的禱告都同樣被拒絕了。因此,我們推斷,即使人們確信自己一無所能,他們也並非真正和恰當地謙卑。除非他們同樣不信任行為的功績,並學會將他們的救贖寄託在上帝不配得的恩典上,從而將他們所有的信心都建立在其上。


這是一段值得注意的經文;因為有些人認為,只要他們從人那裡奪走善行的榮耀,只要這些善行是聖靈的恩賜,就足夠了;因此他們承認我們是白白稱義的,因為上帝在我們裡面找不到任何不是祂所賜的義。但基督走得更遠,祂不僅將正確行為的能力歸因於聖靈的恩典,而且剝奪了我們對行為的一切信心;因為法利賽人受責備不是因為他為自己聲稱屬於上帝的東西,而是因為他相信他的行為,上帝會與他和好,因為他配得。因此,讓我們知道,儘管一個人可能將行為的讚美歸於上帝,但如果他想像這些行為的義是他救贖的原因,或者他依賴它,他就會因邪惡的傲慢而被定罪。並且請注意,他並不是被指控那些在人前誇耀,而內心卻意識到自己邪惡的人的虛榮心,而是被指控隱藏的偽善;因為他沒有被說成是為自己讚美的人,而是默默地在自己內心祈禱。儘管他沒有大聲宣揚自己公義的榮譽,但他內心的驕傲在上帝眼中是可憎的。他的誇耀包含兩部分:首先,他免除了所有人都捲入的罪惡;其次,他提出了自己的美德。他聲稱他不像其他人,因為他沒有被指控世界上普遍存在的罪行。


12. 我一週禁食兩次,我將我所有的一切獻上十分之一。這相當於說他所做的超過了律法的要求;就像天主教修道士高談闊論他們的超額功德一樣,好像他們在遵守上帝的律法方面沒有遇到什麼大困難。必須承認,我們每個人,根據上帝賜予我們的美德的程度,就越有義務感謝這些美德的創造者;而且,我們每個人反思自己所領受的恩惠,以免將上帝的恩慈埋沒在忘恩負義之中,這是一種神聖的默想。但這裡有兩件事必須注意:我們絕不能自滿,好像我們已經滿足了上帝;其次,我們絕不能輕蔑地藐視我們的弟兄。法利賽人在這兩方面都犯了錯誤;因為,他錯誤地為自己聲稱公義,卻沒有給上帝的憐憫留下任何餘地;其次,他與自己相比,藐視所有其他人。的確,如果那次感恩沒有這兩個缺陷,基督就不會不贊成;328 但由於驕傲的偽君子,對自己的罪視而不見,以完全和完美的公義為藉口來面對上帝的公義,他邪惡而可憎的膽大妄為必然會使他跌倒。因為敬虔之人的唯一希望,只要他們在肉體的軟弱下勞苦,就是在承認自己內在的良善之後, 投靠上帝的憐憫,並將他們的救贖寄託在祈求寬恕上。


但可能會有人問,這個被邪惡驕傲蒙蔽的人,是如何保持如此聖潔的生活的呢?因為這種正直只來自上帝的靈,而我們確信上帝的靈不會在偽君子身上掌權。我回答說:他只相信外表,好像內心隱藏的污穢不會被考慮在內一樣。儘管他內心充滿了邪惡的慾望,但他只看外表,所以他大膽地維護自己的清白。


我們的主確實沒有指責他虛榮,錯誤地為自己聲稱他沒有的東西;但應該相信,除非一個人被上帝的靈引導,否則沒有人能擺脫勒索、不公、不潔和其他惡習。"""


「安息日」(σάββατον)這個詞在本文中,如同在許多其他經文中一樣,表示一週。但上帝從未在律法中規定他的僕人每週禁食;因此,這種禁食和什一奉獻是超出律法規定的自願行為。


13. 稅吏遠遠地站著。基督在此並非意圖制定一條普遍規則,好像我們每次禱告都必須垂下眼睛看地。他只是描述了謙卑的標誌,而這正是他向門徒推薦的。謙卑在於不拒絕承認我們的罪,而是譴責自己,從而預先接受上帝的審判;並且,為了與上帝和好,真誠地承認罪過。這也是悔改總是伴隨著羞恥的原因;因為基督主要強調這一點,即稅吏真誠地承認自己是悲慘和失喪的,並投靠上帝的憐憫。儘管他是一個罪人,他卻信賴無償的赦免,並希望上帝會恩待他。總之,為了獲得恩典,他承認自己不配。的確,既然唯有罪的赦免才能使上帝與我們和好, 我們若希望他接受我們的禱告,就必須從此開始。承認自己有罪並被定罪,然後懇求赦免的人,否認了對行為的一切信心;基督的目的就是要表明,上帝只會恩待那些戰戰兢兢地投靠他憐憫的人。


14. 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這個比較並不精確;因為基督並非僅僅賦予稅吏某種程度的優越性,好像義對兩者都一樣,而是指稅吏被上帝接納,而法利賽人則完全被拒絕。這段經文清楚地表明了「稱義」一詞的嚴格含義:它意味著,在上帝面前站立,如同我們是義人一樣。因為經文並非說稅吏被稱義,是因為他突然獲得了某種新的品質,而是說他獲得了恩典,因為他的罪過被塗抹,他的罪孽被洗淨。因此,義在於罪的赦免。正如法利賽人的美德因毫無根據的自信而被玷污和污染,以至於他在世人面前值得稱讚的正直在上帝眼中毫無價值;同樣,稅吏不依賴任何行為的功勞,單單藉著懇求赦免而獲得了義, 因為他除了上帝純粹的憐憫之外,沒有其他的希望基礎。


但這可能被認為是荒謬的,因為聖徒的純潔與稅吏的純潔大相徑庭,所有人都應該被歸為同一類。我回答說:無論任何人在敬拜上帝和真正的聖潔方面取得了多大的進步,然而如果他考慮到自己仍然有多大的不足,他就沒有其他形式的禱告可以恰當地使用,只能從承認罪過開始;因為儘管有些人多,有些人少,但所有人都普遍有罪。因此,我們不能懷疑,基督現在為所有人制定了一條規則,即除非我們不信任行為,並祈求我們能被無償地和好,否則上帝不會與我們和好。的確,天主教徒被迫部分承認這一點,但隨後他們立即用邪惡的發明貶低了這一教義。他們承認所有人都需要赦免的補救,因為沒有人是完美的;但他們首先用他們所謂的不完全的義來迷惑可憐的人,然後又加上補贖,以塗抹他們的罪過。但我們的信仰不需要其他支持,只需要這一點:上帝接納了我們,不是因為我們配得,而是因為他不歸算我們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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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18:1-14  路加福音 18:1-14 Reviewed by 神的應許與盼望 on 11月 10, 2025 Rating: 5